回覆列表
-
1 # 鄧秋宏
-
2 # 張懷容2
一定要判克里斯騰森死刑,以後留學的才到你美國來,讓魔鬼繼續活著以後還要殺害多少人的生命,看也不能中國培養的人才去你美國留學生命都丟了,看著好傷,好悲淚,一定要判死刑。
-
3 # 笑對人生CDY
美國治安不穩定這是事實,希望那些有錢的華人把子女送到美國讀書的,三思而後行!先考慮下可能會發生的後果,不要讓悲劇再次上演!
-
4 # 深海141317458
估計是屍體 溶液腐蝕了 衝下水道 美國的下水口都有粉碎功能 否則警犬 聞得到 探測儀 可以在可疑地區掃描 把對待薩達姆的兩下對付這變態
-
5 # 李珍珠波
曾經有一個美國父親 孩子被罪犯殺害 當時判罪犯終身監禁 這個美國父親帶著槍 在庭外親手把罪犯槍殺了 就是為了給孩子報仇 後來陪審團裁定這位父親監獄外做社會服務
-
6 # 為民在路上
鐵證如山!不說出屍體在哪,是它處理屍體的方式太慘忍了、太毒辣了,交代了會讓人們更憤怒了。槍斃吧,沒有第二種選擇!!
-
7 # 灰常星晴
一、從兇犯女友(前妻)說法,汽車耗油可行駛300多公里,也就是說半徑150多公里範圍內都可能藏人藏屍的,這面積達7、8萬平方公里找人是大海撈針。
二、美國法律嚴格保護私人住宅的,沒有法官簽發的搜查令,警察是不能進入民宅進行搜查的。如果兇犯把人(屍)藏在某家或閒置的房子裡,則美國警察需要申請多少張搜查令去搜查!
所以,兇犯不開口說出位置(當然在兇犯辯護律師團嚴密保護、監督下,美國警方不可能透過刑訊逼供等手段,讓兇犯被動說出位置的),別人又沒有意外發現或舉報,還真難短時間發現,說不定也永遠難找到。
-
8 # V智者
美國的體制、法律的侷限性、自詡的民主法制只是一個晃子;法向不法讓歩、使得犯罪成本很低,受害者難以得到保護、正義難以得到伸張;美國警察辦案效率本身就低下,不光警方、就是政府部門、銀行辦事效率也一樣很低!
這個案子雖然破了案,可是受害人章瑩穎仍然是活不見人死不見屍,如果就這樣被糊里糊塗的破案了,可憐的姑娘和家屬豈不是仍然是含有不白之冤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