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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安徽農村廣播聽評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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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鄴都情
1.二婚女前有子女不應該隱瞞,尤其有個兒子需建房娶媳,負擔太重,更不該隱藏,現又要帶回要撫養,甚至分家產,帶有欺騙性質。這個女人精於算計。也可能女方出現特殊情況變化,但婚前不該隱埋,這是大事。
2.出現這樣的大事,應該協商。協商不成,女方提出的離婚,也算比較公平。也許有點強迫,但你也可不就範去離!
3.在民間要有個養子,養兒子與親兒子一般親痛。這樣,養子與養父母視如親生,養父母對養兒子有撫養義務。何況養兒子的娘還是你媳婦,這樣一講,你的心態應該放寬。到年老時,養子對你也盡贍養義務。這是良心買賣。有時養子比親兒還親,我見過幾起。
4.叫我說,有你吃的就有養子吃的。人不求多富,貴在人心。況且將來養女彩禮也能彌補養子結婚部分虧欠。人呀都應Sunny一些,人生短短几十年,儘量為社會做貢獻,到時心裡安慰,老婆躺在你懷裡睡覺也踏實!人呵,何畢給自己過不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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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蕙姐的快樂生活
我說說我的觀點
1,畢竟你們是二婚,二婚一開始兩個人更要真誠坦白,如果都這麼防著肯定是過不下去得。
2,你兒子結婚她沒有出一分錢,你說和她借她都不肯,說明她心裡還是沒有把你當做走一輩子的老公看待,最少她是有防備心和你過的,現在二婚各自有小孩,她這樣做可以理解,合理但不合情。
3,結婚時候她沒有告訴你她還有一個兒子,現在幾年了,說有兒子而且要把兒子帶回來住,這個看你是怎麼想的,人都是相互的,看你想不想包容還是覺得她沒有完完全全的對你,所以你不想讓她把兒子接過來。
4,我覺得她以離婚威脅這個並不是重點,重點你是怎麼想的,你還想不想和她共同生活,如果想就好好和她談一次,敞開心扉說你心裡的想法。如果不想,那麼她說離婚已經不那麼重要了,既然她沒有完全真心對你,後續就看你怎麼決定了。
5,二婚在生活中遇到的問題比一婚更多,所以大家謹慎結婚特別是動不動就說要離婚,畢竟建立一個家不是那麼容易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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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王子書童
看了題主的敘述,我大概知道你們是一個重組家庭,且雙方各有孩子。只是你現在取的這個老婆在你們重組家庭前向你隱滿了她不光有一個女兒要和你們住在一起之外,其實還有一個兒子她也想帶來和你們住在一起。當時可能因為各種原因她沒有告訴你,五年之後提出來且以不同意就離婚要挾,確實讓人有點難以接受,這不是二婚女方帶來的兒女男方有沒有義務撫養的問題,是兩個人之間缺少信任與被信任,不能互相真誠以待的問題。這也是重組家庭普遍存在的矛盾與糾結問題。
我個人覺得任何的付出都渴望得到相應的回報。重組一個家庭不易,大家都要相互珍惜。即然你選擇她陪伴你的下半生,就應該接納和包容她的孩子。因為孩子是女人最大的軟肋,你愛她的孩子,視她的孩子如己出,她就會感受到你對她的愛,她才會覺得你是她最後的歸屬感,慢慢的她也會對你的孩子好,你們重組的家庭才會家和萬事興。如果你什麼都給她計較,比如你孩子結婚她沒有拿錢,她孩子結婚你又拿了好多錢,她對自己的孩子怎麼怎麼樣,反正就是大家雖然同在一個屋簷下,卻各懷心思,互相猜忌,這樣重組的家庭生活讓彼此雙方都生活很累,你還不如離婚算了。
所以我覺得離不離婚,主要還是看你就盡愛不愛她?不要拿她突然冒出來的孩子做藉口,血濃於水的親情誰都阻隔不了。既然選擇在一起,在對方的孩子還沒成年之前,我覺得雙方都要承擔起撫養責任。這是親情的一種維繫,也是為人父母應盡的責任。
我兒子結婚,她不拿一分錢出來,我跟她借,她都不肯,她的兒子,我們結婚時,她沒告訴我,只說有個女兒,九歲,我們結婚五年了,現在她突然說有個兒子要帶回來做!我不同意,她就說,要跟我離婚!我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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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婚女帶來前夫未成年的子女和男人成家,男方對女方子女有撫養教育的權力,雙方是繼父與繼子女的關係,戶口可轉入男方,就產生了親情。男方有義務讓他們成才成家,如果你老了,你的繼子女也應有權力對你進行撫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