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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木木lin愛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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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觀山2019
不可以,法律上除了血親關係,還有擬血親關係!這屬於兄妹關係屬於亂倫!比如重組家庭男孩女孩沒有血緣關係也不能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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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曉暮陪您讀書
不可以。
現在收養一個人是需要取得領養證的,在法律關係上已經是你的女兒了。所以他與親生兒子屬於兄弟姐妹關係。所以說是不能結婚。
如果想成全他們,要先解除這種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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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遠方的渴望
最好別這樣,把收養的女兒當親女兒對待,你會收到意想不到的幸福,也給那個女孩自由的選擇,他會感激你一輩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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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有特點的哦哦哦
前幾天看的微軟公司面試試題:一輛公交車除了司機,有一對兄妹,一對夫婦,母子三人,請問公交車上最少幾人?最多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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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守車寶寶
這就是亂倫;
女兒跟你的收養關係成立,她就是你女兒;
女兒嫁給兒子,就是亂倫;
法律上是否可以把收養關係解除,我不知道;
如果解除了收養關係,然後再跟兒子結婚,應該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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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張口就來
我覺得當事人自願都不足以決定這個事情能不能。
我舉兩個例子,一個是我鄰居,一個是我老婆的二叔
我鄰居抱養一個女孩,當時有點童養媳的意思,但那個年代也不興這一套。長大了後家長就想把她嫁給他的二兒子,二兒子同意了,女孩也勉勉強強同意了,跟閨女一樣養了二十多年實在拒絕不了。後來,女孩不願意了,但是我鄰居的二兒子一直在等她,她就一直在外面打工拖著不回,最後嫁到外地去了。基本兩敗俱傷,一個沒了孃家一個沒了女兒沒了妹妹。
我堂叔他爹就是抱著童養媳的意思抱養的。長大了,堂叔不願意,但是堂嬸很願意,最後堂叔他爹強勢安排還是結婚了,還生了一個孩子。後來堂叔在外面勾搭一個有夫之婦,還生了孩子。堂嬸鬧,鬧了十來年,鬧到現在還沒離婚,他爹也煩她。畢竟和兒子不一樣。
所以我覺得沒有基礎感情不要這樣撮合,生活是端穩一碗水,能走到最後,碗裡還有水才是最大的造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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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大聖孫悟坑
我大概明白了某些東西
這個看你自己能不能頂住壓力了,從血緣關係上是沒問題的,理論上沒人能反對,但架不住一些人會亂說閒話
如果兩個人互相喜歡,可以不用管別人說什麼,閒話說一說就過去了,幸福是一輩子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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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東風電競
不可以結婚。
中國婚姻法規定的禁止結婚條件中包括“禁止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結婚”。
根據法律來看,養父母和養子女養之間為擬製直系血親關係,也就是從法律上來看,養子女和親生子女一樣,法律地位平等,換言之,“法律上的親兄妹是不可以結婚的”
但是,現實中卻有一些收養的子女和親生子女結婚的情況,“親上加親”是可以的,只要滿足以下兩個條件就行:
第一,沒有辦理完整的收養手續。養父母和養子女之間未辦理過完整的收養手續,明面上是養女,實際上不具有完整的法定收養手續,只是民間的“過繼”、“寄養”,這就不構成法律意義上的直系血親,與親生兒女結婚不受法律限制。
第二,解除法定收養關係。養子女和養父母之間具有完整的收養手續,透過相關部門,解除法定收養關係,也就解除了法律上的直系血親關係,此時,養子女可以與親生子女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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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南山屹
能,多好的事,小兩口從小感情就培養上了,而且還是以兄妹的規格培養的。
大人以後也不用為兒子娶媳婦嫁閨女發愁了,小倆口結婚後照顧老人也就倆人,既能當爺爺奶奶又能當姥姥姥爺,打架了媳婦回孃家也就是換個屋,離婚了還在一家住,復婚的機率也大,一舉多得!
這種事可以向全國推廣,除了上學時候有點費錢,剩下的都是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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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深圳沙井馬安山社群北
這個我有切身體會,我舅爺家在上世紀五十年代,家庭困苦,把一個十歲女兒送給一個戲班唱戲。後過了六,七年。有個戲班唱戲到他村唱戲,恰巧有一個年齡相仿女孩,也是戲班收留,沒有爸媽,不知老家在哪?那時人窮,文盲多,不識字,又有好多順音,把字讀錯,劉和牛說不清,誤把唱戲女孩認下收留。一家人很和眸,我有兩個表叔,加註這個表姑,兄妹關係很好。因認了失散女孩回家,這訊息傳遍十里八鄉。過了三年多點,閨女男孩都到了談婚論嫁的年齡。忽然有一天,有老年人前來認親,說這女兒是人家失散的孩子,我舅爺舅奶崩潰。為了證實女兒是人家的,後來人家帶了他大女兒,這不比還好說,一比嚇一跳。這還五官什麼長的很象。舅爺家為了不失去女兒,後來協商把女兒嫁給他二哥,當時大兒生產隊務農,老二是村小學教書匠。兩全其美,二人日子過的挺好。至今都是八十多的老人了,孫子的孩子都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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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同學只是臆斷,在法律上收養的孩子和自己生的孩子都是有同等權力和義務的,就像你兒子能娶你女兒嗎?不過不領證也沒什麼大不了的,又沒有血緣關係,真愛不應該有界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