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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古代女子裹腳是從什麼時候開始的?為什麼古代文人偏愛“小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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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兵仙韓信V

    又在亂講,明代纏足只是約為纏一下,和現在的高跟鞋作用差不多。根本不會出現圖片上的情況,這種變態的情況出現在金錢鼠尾的滿清時代。考古可以為證。

  • 2 # 林大明白

    裹腳是滿清迫害漢人的殘酷手段!所謂“屢禁不止”也是韃清的措辭,明著禁止,暗中提倡,讓一些迂腐文人寫文讚美(幾乎所有讚美小腳的文章都是出自清代),灌輸概念,發動輿論引導,“男降女不服”就是滿清自己放的輿論,剃髮易服都做到了,它們根本不在乎漢人的死活,殺絕了它們才高興!要是真想禁止裹腳早禁了!害怕自己族人聽信自己的妖言,在禁止裹腳這件事上可是毫不手軟,最嚴是死罪。所謂裹腳起源於夏朝、商朝、隋朝什麼的都是滿清的謊言!宋代、明代的所謂裹腳是用布條纏住足部,以顯的瘦長而己,至少從沒有出土清代以前裹腳女子的遺骸 ,這就足以證明裹腳就是滿清迫害漢人女子的手段!裹腳的直接後果就是女性再也不能習武了,間接後果是母親體質差,生出的孩子也越來越弱!它的最終目的就是弱化人數眾多的漢民,以方便韃清的奴役統治。韃清中期以後再沒有出現過女兵、女將,連女俠也絕種了!退一萬步講“屢禁不止”,為什麼滿清被推翻後那麼容易就禁止掉這種“陋俗”了呢?也沒有透過屠殺來禁止啊!中國古代女性地位並不低,是佛教(不是佛學)的興起和滲入最早讓華人產生了“男尊女卑”的觀念,宋代的程朱理學開始了對女性的迫害,而韃清一朝更是將各種對女性的迫害發揮到了極至!並用做奴役華人的政治手段!這個邪惡的政權認中國經歷了近300年的文化大倒退,它不能代表中國古代!題外話:“滿清”不等於“滿人”,滿清是一個政權,那時的滿人百姓也深受滿清奴役之害。

  • 3 # 我是黑妞兒

    因為古代的男人喜歡“病”態美 都是一種風俗,以前有其他國家視我們中國為“東亞病夫”就是這麼來的,以前人都窮 讓女人裹腳 走不了遠路 是怕女人逛街亂花錢 現在有了網路 坐在家裡就可以購物了。方便很多,重北宋興起開始到現在已經有千年歷史了

  • 4 # 黃朦249

    有傳說是宋朝的時候,一戶人家的妻子因與丈夫爭執,逃跑了,後來被丈夫抓了回來,丈夫為了防止妻子逃跑,就用布把妻子的腳裹起來,讓她跑不了,有的鄰居知道了,覺得這個方法好,便開始模仿起來,一傳十,十傳百,女子裹腳就成了一種風俗,再加上宋朝風俗教化嚴重,君臣之道,夫妻尊卑明顯,女子地位低下,女子裹腳更加盛行

  • 5 # 樂姨vlog

    宋朝時只有高貴女人才裹腳,普通婦女是不裹的。而且當時對裹腳的要求只是纖直,還不至於到後世傷筋動骨那麼厲害。 據說,古代女人裹腳是因為南唐後主李煜喜歡觀看女人在“金制的蓮花”上跳舞,由於金制的蓮花太小,舞女便將腳白綢裹起來致腳彎曲立在上面,跳舞時就顯得婀娜多姿,輕柔曼妙,本來是一種舞蹈 裝束,後來慢慢地從後宮向上流社會流傳,在以後,民間女子紛紛仿效,逐漸成為一種普遍的社會習俗,成為一種病態的審美。 對女子來說,美是重要的。是獲得美好人生的重要手段和途徑,至於能不能走路,誰在乎呢? 為什麼中國會流行裹腳呢?大致有兩個原因,一是統治者的意志對天下百姓的影響,另外就是文化人欣賞和讚美。裹腳就起源,就與統治者相關。據說裹腳是起源於那位吟唱“春花秋月何時了”的南唐後主李煜,他的嬪妃們用布把腳纏成新月形,在用黃金做成的蓮花上跳舞,李後主認為這是至美,於是後宮中就開始纏足,後來又流傳到民間。只要皇帝喜歡什麼,民間一定會流行什麼,唐代的皇帝喜好道教文化,唐玄宗甚至號稱自己是道教皇帝,所以,道教在唐朝達到了發展的顛峰,..

  • 6 # 哏兒都事兒

    說真的,如果不是因為要回答這個問題,我是真的不想看到這些纏足的小腳。

    為什麼?因為真的太可怕了!

    古人贊女子三寸金蓮可做掌上舞,殊不知這對女子是多麼大的苦痛啊!一般情況下,小腳女人大部分自兩三歲就開始纏足。因此造成腳部骨骼嚴重變形,形成除大拇指以外的第二至第五個腳趾內翻與腳掌頂緣部位緊緊貼附,從正面看基本呈斜三角式,而腳掌與掌根之間被纏裹和重物擠壓的只剩下兩三個指頭的距離。

      

    不知道你們看著什麼感受,反正我已經是雞皮疙瘩掉一地了。

    而比這更可怕的是,這種“小腳”根本就是為了古代男性畸形的審美而存在的。在古代,不裹腳的女人是嫁不出去的。也因此廣大母親為了能讓自己的女兒將來有更好的歸宿,只能忍痛為女兒裹腳。

    在綜藝《咱們穿越吧》海陸就嘗試了一把現實生活中的裹小腳,富貴大小姐卻也要受如此折磨,非要把海陸的腳塞在那麼小的鞋子裡,還以此為美,看著就疼呀!

  • 7 # 開心美億天

    元末明初的文人陶宗儀在《南村綴耕錄》中寫道,南唐後主李煜在唐人對“弓鞋”痴迷的審美基礎上,又獨具匠心地將弓鞋用長長的布帛纏起來,代替襪子,還讓他的妃子親身實驗,滿足他的表態審美慾望,也就是從那開始,開創了女子纏足之法。

    但還有一種看法認為纏足是起源於唐朝,那時的波斯人舞蹈中有過纏足跳舞的驚豔表演,所以大唐的那人們便受薰陶,讓女子開始纏足,不論大唐還是南唐,時間想去不算遠,姑且可以認為是同一時代。

    纏足成為一種風尚,然後又流傳了這麼多年,在男人們高呼“身體髮膚受之父母”的時候,他們又稱讚女人的小腳如何銷魂,在不少文學作品中都提到過小腳,“瘦欲無形,看越生憐惜”、“三寸金蓮”、“柔若無骨,愈親愈耐摩撫”林語堂在他的文章《華人·纏足》中寫道:“觀看一個小腳女人走路,就像在看一個走鋼絲繩的演員,使你每時每刻都在被他揪著心。”

    古人將女人的小腳形容為“兩輪彎月”,在吳承恩的《西遊記》中,救苦救難的觀世音菩薩甚至都是小腳的,“玉環穿繡扣,金蓮足下深”。在明朝男人們擇偶的標準之一就是女人的腳一定要夠小,明清時代,許多文學作品中,都對女人的小腳進行過描述。例如清朝有個叫方絢的,自稱“評花御史”,又稱“香蓮博士”。他就多古代女子纏足有著多方面的研究,他認為女子纏足能夠給文人充滿豐富聯想意會和封建歷史積累的“審美欣賞”。可見在古代,女人纏腳,其實就是為了滿足男人們的視覺享受而已。

    關於小腳的稱謂很多,古代男人們對於小腳的痴迷程度,令許多女性們為了造就這兩朵金蓮,而飽受痛苦,她們為了纏足,往往還在未成年的時候就要用白綾將自己的腳層層包裹,那個過程漫長而有痛苦,等到她們成年後,再放開白綾,那時候她們的腳已經因為長期的禁錮而變形。

    小腳雖然讓男人們欣賞,卻失去了基本功能,三四寸的小腳,站都站不穩,更不用提走路了,而男人們卻認為這回事一種美的象徵,兩朵金蓮像一個咒語,詛咒了歷史上無數的婦女一生都生活在痛苦之中。

  • 8 # 不勝寒秋

    關於纏足最早的記載來源於李煜。而民間傳說李煜為窅娘製作了一個六尺高的蓮花,又用布帶把她的腳纏起來,使得她的尖足彷彿月牙,讓她在蓮花上跳舞。窅娘纏足引起了大家的羨慕,因而爭相效仿。儘管窅娘的故事只是傳說,但文獻和考古的證據都表明:纏足確實起源於五代前後。

    從宋代開始,尖尖小腳成了一個美女必須具備的條件。女人的小腳也開始被視為他們身體最能代表女性、最性感和最隱秘的一部分。宋代及以後的春宮圖經常把女性畫的赤裸裸,連下體都細緻入微,但腳上卻都包裹著布條。女人的小腳是嚴格的禁區,一個男人觸及女人的腳就已是性交的第一步。明代色情小說經常有這樣的情節:男女約會時,男子故意把筷子或手帕掉在地上,以便彎腰去撿時趁機摸女子的腳。這時如果女子不反對,就算求愛成功,可以馬上擁抱、接吻等等。

    而宋代以來的民間禁忌,如果男人碰到女人乳房或臀部還不是很嚴重,會被當作偶然的過失;但如果摸女人的腳,將導致非常嚴重的麻煩,而且任何解釋都是無濟於事的。今天中原官話(河南方言、關中方言)中還有“去你媽的腳”之類的髒話,也與此有關。

  • 9 # 梵隱517

    為什麼古代文人偏愛小腳,纏足的歷史是何時開始的?

    在古代,女人裹腳不僅是一種對美的追求,更是一種規矩。所謂良家女子若是不能從小裹腳,那麼長大後常常不能被人尊重。

    說起纏足的起源,就不得不提到一首詩“金陵佳麗不虛傳,浦浦荷花水上仙。未會與民同樂意,卻於宮裡看金蓮”,描繪的是南唐後主一個叫窅娘的宮嬪用帛纏足,翩翩起舞,而後備受後主寵愛。

    於是,慢慢由宮中傳入樂坊,再由樂坊傳到家妓,在宋朝時,慢慢興盛開來。尤其是是宮人、妾媵,家妓與歌女,以及一些追風趕商,想討文人雅士喜歡的女子。

    纏足之風,漸漸由一種潮流演變成了社會普遍規則,而這種規則更是發端與元代。因為元代的領導者是蒙古人,蠻夷之風甚是彪悍,漢族文人雖說手無縛雞之力,卻也有錚錚鐵骨,朗朗乾坤之正氣,為了體現華夷之別,更是鼓勵漢人女子纏足。

    到了明代,纏足更是演變成社會階層的代表,是否有家教的代表。

    由此觀之,文人偏愛小腳也是循序漸進,順應時代變化的。

  • 10 # Fann的fafa世界

    在他們的禮儀中,覺得女人無才便是德,小腳碎步一生榮。小腳的女人走起路來,會有不平衡感,就會搖搖晃晃,他們覺得這樣很妖嬈,很美麗。

    這樣的事情從根本上證明了女人在那樣的時代是多麼的不被尊重,根本就是世俗男人手上的玩偶。

  • 11 # 神經坦克天為誰春

    千年纏足史的最後句號千年纏足史的最後句號

    金蓮得名自南朝齊東昏侯的潘妃“步步生蓮花”的故事。纏足陋俗在中國始盛於宋代,

    源於弄權男子“意淫”的病態審美觀。其歷史彌久,蔓延極廣,當時不分東西南北,女

    子不分貧富貴賤無處不有。

    金蓮銀蓮鐵蓮居然以小為美

    經過嚴纏密裹折磨得筋攣骨折的畸形小腳被“意淫”的男子病態美化為“三寸金蓮”(

    三寸稱金蓮、四寸稱銀蓮、五寸稱鐵蓮),醜陋不堪的小腳竟成女性美最重要的標誌。

    甚至形成女子纏足為貴,不纏足為賤的迂腐觀念。

    蝴蝶履香屑鞋蓮鞋品種繁多

    纏足習俗延展出相關產業——蓮鞋。北宋時有國營官辦鞋廠生產的蓮鞋品牌名喚“錯到

    底”。蓮鞋品種多樣還分尖口鞋、月亮門、蝴蝶履、香屑鞋、鴛鴦履、坤鞋等20多種,

    其中以尖口鞋和坤鞋銷量最多,建國初亦有上海生產的“小花園”、北京生產的“紅葉

    ”等名牌蓮鞋出售。

    蘇東坡寫了第一闋詠金蓮詞

    文人騷客亦常將小腳歌以誦之,連蘇東坡也未能免俗,還寫了史上第一闋詠纏足小腳的

    《菩薩蠻》:“塗香莫惜蓮承步,長戀羅襪凌波去”,“纖妙說應難,須從掌上看。”

    以後的人文又有“三寸輕雲入手輕,一彎新月凌波淺”,“一彎軟玉凌波小,兩瓣紅蓮

    落地輕”等等。

    康有為梁啟超發動天足運動

    清光緒九年(1883年)康有為創立不纏足會,發動天足運動,國內多有響應。1928年5月

    ,國民政府內政部通令各省禁止纏足。至此,殘害中國婦女數百年的纏足風俗始禁。而

    今天,“三寸金蓮”已成為當代學者研究封建社會民俗、社會、歷史的課題了。

    千年纏足歷史終結於1999年 

    1999年11月16日,哈爾濱最後一家生產“三寸金蓮”鞋的鞋廠,將最後一批“三寸金蓮

    ”鞋楦送進黑龍江省民族博物館,中國千餘年的纏足史由此終結。哈爾濱志強鞋廠生產

    “三寸金蓮”已有9年,最多時年銷量近2000雙。但隨著“三寸金蓮”鞋消費群體——

    —小腳女人的大量減員(放足亦稱解放腳不穿蓮鞋),產品大量積壓,上年秋終於停止

    生產。近一年來,沒有一位顧客登門,工廠遂將鞋楦捐贈給博物館。

  • 12 # 微影悼紅

    乍看這題目,猛然想起《金瓶梅》裡西門慶品宋惠蓮的小腳來。

    西門慶的眾多女人中,孟玉樓高挑端莊,李瓶兒冰肌玉骨,潘金蓮則以一對金蓮最令西門慶神魂顛倒。不想西門慶偷情下人媳婦宋惠蓮後,發現此女子的腳竟比潘金蓮還小,兩人為愛鼓掌前,宋惠蓮還藉此金蓮邀得幾雙鞋襪:

    “看過那小腳兒的來,象我沒雙鞋面兒,那個買與我雙鞋面兒也怎的?看著人家做鞋,不能彀做!”西門慶道:“我兒,不打緊,到明日替你買幾錢的各色鞋面。誰知你比你五娘腳兒還小!

    當然,“戀足”不只是西門慶這等面板淫濫之徒才有的癖好。很多文人墨客也對“金蓮”頗為欣賞,這在很多古詩詞就有體現。

    比如蘇軾的《菩薩蠻》中的“纖妙說應難,須從掌上看”,更有辛棄疾的“淡黃弓樣鞋兒小,腰肢只怕風吹倒”。小腳女人弱柳扶風、嬌花照水的形象躍然紙上。

    裹小腳最早應出現於五代十國與宋朝期間,比較權威的說法是始於南唐,南唐後主李煜不僅是個天才詞人,亦頗通音律,喜愛歌舞。傳聞李煜有個嬪妃不僅生的纖弱,連一雙腳也比她人小上許多,腳的骨肉均勻,表面光滑盈潤,李煜甚為迷戀,因該嬪妃善於作舞,李煜便命人制作一座六尺高的金蓮,將該嬪妃的小腳綁成尖尖的樣子,令其在金蓮上舞蹈。

    這位嬪妃因此深得盛寵,此舉令宮中嬪妃紛紛效仿,大有“楚王好細腰,宮中多餓死”之盛況。上行下效,皇帝的喜好最終變成臣民的喜愛,此風便傳出宮外,裹小腳開始成為世人評判女子美貌的標準,甚至有酸腐文人洋洋灑灑根據小腳的尺寸作出評級:“三寸內者為金蓮,三寸四寸內稱銀蓮,四寸外為鐵腳……”著實令人作嘔。

    所以,偏愛小腳的不僅是文人,而是所有男人,只因女子裹小腳後,搖搖擺擺,弱不禁風的身姿能夠激發其保護欲,滿足男人那點可憐的自尊心罷了,文人們不過是將這種情感表達了出來。

    自宋朝以後,裹小腳一直被漢人所推送,在男性的畸形審美下,女子們不遺餘力地去討好逢迎,妻妾間甚至以此邀寵爭寵司空見慣。直到滿清,雖然很多傳聞政府下了禁止纏足令,但並未有明確的史料記載,所以到了民國,仍有漢族女子在堅守這一陋習。

  • 13 # 史海爛柯人

    在古代殘害女性手段排行榜中,纏足應該可以名列前三了。這一畸形的社會風俗,大約出現於宋代,一直延續到清末,曾令無數女性同胞飽受其苦。

    纏足又稱裹腳、裹小腳,是一種畸形的文化心理和社會風俗。在《歷代筆記小說大觀》中稱講到“女生五六歲,以布纏其足,令小”。纏足在女童五六歲時進行,用布把腳緊緊地纏繞包裹起來,為的就是讓她們的腳看起來小。

    從起源上來看,目前多認為纏足出現於宋代,在唐末五代是否存在,尚不得知。在女性幼年時,用狹長的布帛將雙腳分別包裹、纏繞起來,使其不能正常發育,導致肌肉、骨骼變形,最終將雙腳束縛成纖小彎曲、形如弓月的形狀。

    最初的纏足應該沒有後世那麼殘忍,也不會強制要求。但隨著時間的發展,男權社會中對女性小腳的形成了一種認同,因而成了一種帶有強制性的習慣。

    南宋以後,纏足逐漸演變成了一項女性必須遵守的道德律令,使得社會中的女性不得不屈從。在這一過程中,由於越來越多的女性開始纏足,又促使這一行為的影響力更大。最終,纏足成為了女性之“美”。

    關於纏足興起的原因,有著多種說法,其中比較靠譜的一種是認為源於南唐後主李煜的雅好。

    元代陶宗儀在所著《南村輟耕錄》講到,南唐後主李煜有一位叫做窅【yao,三聲】孃的妃子,她身材纖細,能歌善舞,深受寵幸。當時,李煜為窅娘專門搭建了一座金蓮臺,然後讓其用帛布纏足,成為新月狀,在臺上跳舞。

    南唐後主李煜喜歡小腳女人,因而使得宮中不少妃嬪也紛紛效仿。上行下效,在南唐後主李煜的帶領下,不少權貴人家也開始出現了纏足的做法。只是,此時應該還沒有廣泛流行,更沒有被尋常百姓接受。

    據有學者研究,其實在北宋初年,裹腳這一風尚也不怎麼明顯,其範圍也往往限於後宮和舞女,對腳的包裹也沒有那麼嚴苛。直至南宋時,纏足之風開始流行全國。在這一時期,人們已經開始用“小腳”來指稱女性。

    在此插播一句,明人所著《水滸傳》稱潘金蓮為三寸金蓮,並有西門慶把玩其小腳的描述,當是根據後世風俗演繹而成。

    因此,纏足的陋俗大約形成於宋代,至南宋後開始流行,是一種畸形的文化心理和社會風俗,也使得無數女性飽受荼毒。事實上,畸形的三寸金蓮,哪裡比得上一雙美麗的大腳呢?

    參考文獻:《歷代筆記小說大觀》、《南村輟耕錄》、《水滸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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