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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2440193023370

    一年四季有多種區分方法,有按農曆區分(即武侯季節)、按天文季節、按氣候季節區分等方法。 1、物候季節是以二十四節氣中的四立(立春、立夏、立秋、立冬)作為四季的始點,以二分和二至作為中點的。如:春季立春為始點,太陽黃經為315°,春分為中點,立夏為終點,太陽黃經變為45°,太陽在黃道上運行了90°。這是一種傳統的,常見的方法。 2、天文季節是以地球在黃道上的位置決定的。即以立春至立夏為春,立夏至立秋為夏,立秋至立冬為秋,立冬至立春為冬。春夏秋冬分別為91天、94天、92天、88天。 中國民間習慣採用陰曆,以1、2、3月為春;4、5、6月為夏;7、8、9月為秋;10、11、12月為冬。閏月的年份為例外,基本與前者相似。 3、天文季節反映了一年太陽高度的季節變化。由於到達地面的太陽輻射受地面和海陸的影響,其熱效應比太陽輻射效應落後一個月左右,所以常把陽曆3、4、5月作為春季;6、7、8月作為夏季;9、10、11月作為秋季;12、1、2月作為冬季。 天文季節的日期固定,便於記憶,但不能反映地區特點及差異。 4、氣候季節是一種以候平均氣溫劃分的季節,候平均氣溫<10℃的時期為冬季,>22℃時期為夏,10~22℃期間為春秋季,這種劃分比較符合人們對四季的理解和冷暖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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