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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帆94506576

    早些年,這類情況還是很多的,究其原因就是重男輕女的思想作怪。如果是我知道了妹妹早些年被送人了,我會悄悄的去看看,看看妹妹是否過的好,但不會去相認,有句話不是說了嘛,生的親,不如養的親。除非有什麼特殊原因非認不可。過去抱養孩子都是非常隱秘的事情,收養孩子的家庭會千方百計的隱瞞孩子是抱養的事實。而孩子在這種環境里長大,早已經把養父母當成自己的親生父母,如果這個時候貿然相認,對妹妹的打擊是可想而知的,更有的會造成心理上的自卑和陰影,有的更是會恨上自己的親生父母。所以還是讓事情順其自然的發展吧。

  • 2 # 辣媽育子

    不認也罷,除非妹妹生活不幸急需幫助。

    當初是你們要送走,她已經有新的父母,這麼多年建立了深厚的感情;現在又要用親情的名義,把她認回來,這對妹妹和她的父母是莫大的傷害。

    在妹妹這邊,不管當初出於怎樣的原因,妹妹是被拋棄了。不知道自己的身世還好,知道自己的身世就會承受特別大的壓力,特別是在鄰居們和同學都知道她身世的情況下。她們心靈自卑脆弱敏感,沒有安全感和歸屬感,很難和別人建立親密關係。現在認她,兩邊父母她都會有疏離感,對她又加重了傷害。

    在妹妹養父母那邊,含辛茹苦把孩子養大,最怕突然被認回去。從小養到大,養父母耗費了大量的心血和精力,付出的感情已經讓她們是一家人,你們憑什麼要去打破?換位思考一下,如果你們是養父母怎麼想?

    在你們這邊,自責和愧疚可能會伴你們一生。但是每個人都要為自己的行為承擔後果。如果妹妹的養父母對她很好自己也過得幸福,還是不要相認,遠遠看著就好;如果妹妹養父母對她不好自己也過得不好,那就去認親幫幫她。

  • 3 # 馬鞍山王公子

    感覺還是不要相認的比較好,首先對方的父母肯定會隱瞞你妹妹的身世,你貿然相認只會讓你妹妹陷入痛苦之中,再者你父母從小把她送人,這對任何人來說都是難以接受的。他已經在養父母那裡獲得了父愛和母愛。除非到了非認不可的地步否則還是不認的為好,讓這個秘密永遠埋藏。

  • 4 # 銷售狗的茶餘

    這事沒有標準,認不認都得根據雙方意願!我身邊有想生兒子、把女嬰送人的,那時是迫於無奈。後來都得償所願,彼此都過得幸福。曾經的父母心生愧疚、想認女歸宗,以期補償點什麼,但被遺棄都是女孩心中過不去的坎,最終沒有往來!這世人從沒兩全法,沒有從頭再來!人有悲歡離合、此事古難全!可隨緣、莫強求。

  • 5 # 虹靜的靜生活

    之前,曾含著淚看了倪萍老師主持的大型公益節目《等著你》。那些尋親的孩子,歷經艱辛,懷著錯綜複雜的心情,在尋找家人,雖然有人說“怕是當初父母給自己丟棄,不要自己了”,但是他們能衝破重重壓力,尤其是他們自己的心魔,來求助媒體,其實內心就是十分渴望找到自己的父母和家人的。那一聲“兒子或女兒”,那一張張流淚的臉,早就撫平了彼此間的隔閡和猜忌。

    當年因為什麼已經變得不重要了,此時只有親情重要,這是自己的父母,找到了根,找到了自己的家,心才有了依靠。如果你親妹妹知道自己的身世,她一定是想認你們的。親情不可阻擋,至於其他事可以坐下來慢慢談。

    筆者幾年前在獻血車上遭遇的一幕,至今記憶猶新。一位大媽上獻血車來找護士,詢問關於血型的問題,大概意思是想請護士給證明驗錯了血型。護士面露難色,抱歉地拒絕了,血型不能出錯,那究竟是什麼出了錯誤?

    原來,當事人是大媽的兒媳,她是一名志願獻血者,護士告訴了她的血型。她回家發現自己的血型和父母的血型不符,於是就逼問父母:自己是不是他們的親生孩子?沒想到這一問,竟然把一件塵封了多年的往事揭露出來:當事人不是她父母的親生孩子,是被抱養的。當事人一時接受不了,就採取了哭鬧,絕食等手段逼父母說出自己的親生父母在哪裡?

    舉例說這件事,就是想說明:每一個被領養的孩子,長大後無論是幸福與不幸福,都想知道自己來自何方,自己的父母是誰?還有什麼其他的親人?我們不是當事人,不能理解她的這種心情,一個不在自己親生父母身邊的孩子,心情是複雜的,始終會猜疑:為什麼離開父母,來到了養父母身邊?作為家人,你妹妹的哥姐,我覺得你們應該聯絡一下妹妹,情感相連,團圓才是福。父母也老了,相信他們也會在心裡惺惺念念地想起那個不在身邊的孩子。

    至於找到妹妹後,她如何選擇自己的生活,那是她的自由。兄弟姐妹團聚,相互有個照應,這都是緣分啊。這輩子不找,下輩子就不一定找到了,別帶著遺憾走……

    珍惜身邊人,每一個親人,都是我們的最愛。祝福你們一家早日團聚!

  • 6 # 烏蒙野譚

    但是不管是什麼原因,將親生女兒送給人是必須有不得已的原因的,這點我們可以理解當事父母此舉!現在就談談提問的該不該相認這個問題,該不該相認,答案非常肯定,當然相認!

    俗話說血濃於水,你們是親兄妹,血緣關係永遠是拉進親情的重要紐帶。不管妹妹當年離開家庭是什麼原因,我想同胞兄妹這個血緣關係是永遠牽著你們的心的!妹妹如果知道她的真實身份後也一樣希望相認!

    但是這有個問題最不好處理,就是妹妹的養父母的感受,這點非常不好處理適當。想想,多年辛苦將女兒長大,突然知道了她的身世,這個打擊對養父母是有點大,但是你們相認後,要充分照顧養父母的情緒,最大限度地對養父母好!

    如果不能最大程度去考慮養父母的感受,不相認為好!

  • 7 # 凌晨新語

    如果你們貿然和送人的親妹妹相認,必然會對她及她的養父母造成二次傷害!

    不論當年你的父母將親妹妹因為何種理由送人,這都是對妹妹情感上的一種傷害!並且這種傷害從將她送給養父母那一刻開始,一直到她生命終結都無形的存在!

    你們是否考慮過親妹妹這麼多年來為什麼沒來“認祖歸宗”嗎?你們是否考慮過親妹妹的養父母為什麼這麼多年沒帶她來“尋親”嗎?我見過我身邊幾個這樣多年前將孩子送人後又想相認的親生父母,他們的心思無非兩種:一是和你們一樣的情況,如今生活好了,親生父母想用金錢和物資彌補自己當年犯的錯。二是親生父母透過別的途徑瞭解到送人的親生孩子和養父母如今生活過得比自己好,希望自己曾經的“孩子”能幫幫自己,也幫幫自己身邊養的孩子!

    坦白講,我對將孩子送人後又想相認的親生父母沒有任何好感!甚至感到厭惡!他們什麼時候都將自己的利益至在最重要的位置。什麼時候都將自己的感受凌駕於別人的感受之上。他們自做聰明,自以為是!可是他們想過卻不知,別人憑什麼損失自己的利益成全你的利益?別人憑什麼為了照顧你的感受而不顧及自己的感受?如果當年真的有迫不得已的原因,自己也應有一顆感恩的心,感恩孩子的養父母在危難中替自己照顧自己的孩子,對送人的孩子也心存愧疚。這樣的親生父母絕不會找機會去相認,最多隻會站在身後默默地注視著他們。當發現他們生活出現困難時,也會透過別的途徑出手相助。

    因為他們心中有感恩,所以不去打擾!因為他們知道:如果彌補能消除傷害,那麼世上就不存在傷害了!

    這麼多年你的親妹妹沒來“認祖歸宗”只有兩種情況:一是一直不知自己是被養父母領養的。二是和養父母關係處的挺好的,不想讓養父母失望和傷心!

    其實,這兩種情況都是好事。當妹妹這麼多年來並不知道自己是被養父母領養來的孩子時,那麼你父母對她的傷害對她而言就不存在。貿然相認只會破壞她一直以來心中的幸福,這是你和父母願意看到的場景嗎?

    如果你和父母真的愛妹妹,妹妹和養父母關係好,沒有你們在她身邊卻有人替你們愛她,不也是你們祈盼的場面嗎?

    不要將自己自以為是的好強加給別人,也許你們眼裡的好,對別人是打擾。在成年人的世界裡,不打擾別人的幸福就是對別人最大的好!

  • 8 # 安安親子教育

    類似的問題在我身邊也曾發生過。認或不認,最好看情況而定。

    首先說不認的情況。

    如果現在相認是給妹妹徒增煩惱,反倒不認為好。我以前有一個鄰居,因為家裡孩子太多,就把自己剛剛出生的小女兒送人。但等女兒長大嫁人後,父母就想著是多了一門親戚,便與其相認。由於這個女兒並未在父母身邊長大。所以與親生父母及兄弟的關係也不太好。養父母方面,因其與親生父母相認,在關係上也與之有了隔閡。再後來,這個鄰居的女孩子不僅沒有因為認親感受到更多家庭的歡樂,反而因為挖空心思維護雙方關係痛苦不堪。最後竟和親生父母再無往來。

    另外,如果說妹妹現在過的比較好,個人認為還是不要打擾了。說不定養父母方一直隱瞞她的經歷。如果貿然去相認,無疑是揭開一個人身上的傷疤。也許痛苦的感覺遠大於你們意義上的多一份親情。如果想讓她幸福,那麼就默默的祝福她吧!接下來談談認的情況。

    如果妹妹的生活情況不好,剛好你們現在經濟等各方面條件比較優越。那麼還是相認吧。這樣不僅讓妹妹多一份親情,還能儘可能在生活上幫助她。也算是對她的一種補償吧。

    當然了,妹妹是否願意與你們相認或是接受你們的幫助,就是另一回事兒了。畢竟人家與養父母已經有了很深的感情。對於當初被送人這種遭遇可能也難以釋懷。一旦窗戶紙被捅破了,很多意想不到的問題就接踵而至了,所以確定相認之前一定要謹慎。

  • 9 # 兜售回憶哈

    朋友你好,我雖然沒有經歷過這樣的事,但是我家親戚有這樣的事情,在過去沒有實施計劃生育,物質又匱乏的那個年代,父母都會生好幾個,各種原因導致不能全都留下自己養,所以會送給需要的人家或自己的親戚,在這個過程中,有的養父母就需要親生父母守口如瓶,有好多孩子長大了都不知道自己的身世。是親戚撫養還好點,會告訴孩子的身世,來往也比較密切,心裡沒有什麼芥蒂。

    我家遠房大姑的三孩,也是我的大姑姐姐,當年大姑家比較窮,撫養不了我這個姐姐,忍痛送給江邊一大戶人家(這家條件比較好),當天人家來抱的時候,我聽我奶奶說我遠房大姑哭的死去活來,捨不得孩子,這種血濃於水的情感很難割捨,在場的人員都動情地跟著掉淚,最終我這個姐姐去了養父母家。一晃二十年,我的大姑姐到了談婚論嫁的年齡了,我大姑特想念她,於是想參加她的婚禮,於是與她的養父母商量能不能去,養父母也是個通情達理的人,感覺是該告訴孩子真相了,於是答應了我大姑姑,告訴了我大姑姐以及她的身世,想聽聽她的意見,當大姑姐聽了之後,非常的生氣,認為這麼多年來被騙了,心裡很難接受,因為感覺自己的養父母就是親生父母,從來沒有懷疑過,二十年裡也沒有任何風聲說自己是抱養的,堅絕不與我大姑姑來往,我大姑姑很是痛苦傷心,但也尊重孩子的意願,畢竟只生沒養,何必又去打擾她的生活,給她增加煩惱與痛苦,就這樣過了一年多,我大姑姐也當媽媽了,才知父母的不容易,當時送走她也是出於無奈,誰的孩子捨得送人哪,誰願意割捨自己的孩子給別家,於是主動與養父母溝通,養父母聽了非常的高興,通知我大姑姑見面。這份曾經斷了的親情又重新續上了,讓人感動,一大家子其樂融融。現在我大姑姐經常在我們面前炫耀,我有三個媽疼我,我親媽,我母親,我婆婆。弄得我們這些姐妹們羨慕,嫉妒。這是我身邊真實的故事。朋友如果您想去認妹妹,先找個熟悉的中間人溝通一下,看您的妹妹是否願意認這個親,如果有這個意願,還是認了吧,這份血濃於水的親情走哪也是無法割捨掉的。如果您的妹妹不願意,也不用強求,那就祝福她幸福,快樂,生活美滿。

  • 10 # 不一樣的守候

    血濃於水,我認為應該去相認。你父母當時把你妹妹送人了肯定有難言之隱。他們會很掛念自己女兒,可是他們不知道用什麼方式去相認,或者他們沒有勇氣去相認,而你的相認無疑解開父母的心結,所以我認為要相認。但是相認要講究方式方法的,我覺得要做到以下幾點。

    第一,和妹妹相認就是要有對妹妹關心照顧的心態,而你和你家庭的出現會讓她的生活更好。並不是不是打擾她的生活,讓她的生活變得一團糟。

    第二,側面打聽一下你妹妹現在具體情況,比如生活的怎麼樣?她養父母對她好不好之類的問題。

    第三,瞭解一下你妹妹的性格,根據她的性格選擇一個恰當方式。比如她的性格比較開朗,思想很前衛的,你可以直接告訴她。反之要慢慢的讓她接受。

    第四,相認之前還要做好她養父母的工作,凡事多為對方考慮,不要讓你妹妹為難。

    祝福你們早日相認,並生活的很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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