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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衣賜履讀通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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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盜帥夜留香YE
如果殺的人少,那自然拿著敵人的頭顱的請功。
虛報的情況肯定是存在的,但肯定是極少數的。
畢竟你既然虛報,你就要拿出相應的頭顱。
你殺了三個人,結果你報四個,那這第四個腦袋,你去哪裡找?
你要是想拿別人的
那對不起,別人也要報功,根本不會借給你,除非你搶!
於是就有些心狠手辣的人,開始把心思打到了手無寸鐵的老百姓身上。屠殺百姓,然後偽裝成敵軍首級,這樣在上面失察的情況下,也是有可能報功成功的。
那麼你殺一個兩個可以,你拿著人頭來報功。
那麼要是勇猛無敵,勇冠三軍,一場戰鬥下來,殺了十多個,乃是上百個敵人呢?
怎麼辦?
難道你還能拿得動上百個頭顱嗎?
於是乎就有了其他方法來代替首級。
比如說,割人左耳。
這樣就算是上百個耳朵,也不會佔多大空間。
當然,我說得是其他朝代。
秦朝以敵首記功是冠於歷代的。
秦人記功,你把人頭拿來之後,還需要向全軍將士展示三日。
在這三日之內,如果沒有人對你的人頭產生異議,那麼這個人頭的功績,才會計到你的頭上。
哪怕你搶了別人的,只要有第三個人提出疑問,那麼好,你就可以等死了。
所以在秦朝之時,想要虛報冒功,你基本上就不用想了。
一旦被發現,以秦法之嚴苛,你就可以等死了。
畢竟秦國統治者也不是傻子,真要是你能隨便冒功,豈不全天下都是關內侯、徹侯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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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東方評史
在戰國時期的秦國士兵是中國歷史上戰鬥力最強大的一支軍隊,其實何嘗試在中國歷史上。
這樣的一支軍隊如果放在世界上,即便是與以勇猛善戰的斯巴達人、亞述帝國的軍隊和亞歷山大率領的軍隊對決也絲毫不落下風。
裝備精良的武器、訓練有素的方陣,成為了這支軍隊攻無不克、戰無不勝的法寶。
其實,你如果僅僅是看到這些層面上的東西的話,這還不是它能夠統一六國的關鍵所在。
最重要的是秦軍士兵那強烈求戰計程車氣,一般來說士兵上了戰場就意味著死亡,死亡基本都會令人產生恐懼。
但秦軍士兵一接到作戰的命令,人人都想吃了興奮劑一樣赤膊上陣,每名士兵的臉上都閃現著難以言表的興奮。
這種強烈求戰計程車氣蓋過了世界各國所有的軍隊,他們一旦上了戰場從來不要自己的命,只要敵人的命。
他們為什麼這麼喜歡拼命?
其實道理很簡單,因為上了戰場一旦能夠殺敵立功就可以改變一生的命運,說白了就是可以改變自己和家人的貧困現狀。
也就是說用短暫的一生來改變自己一生的命運。
秦國自商鞅變法之後,國力開始強盛,有富足的糧食和農田,又實行了軍功制。
軍功制的規定大致如下:斬獲敵人首級一顆可以獲得土地和房屋。
斬獲敵人首級兩顆,可以有人為你免費耕種土地,這樣你可以什麼都不用幹就可以保證全家不挨餓受凍。
斬獲敵人首級三顆可以為你家人配備僕人,為你全家義務服務。
如此的待遇誰不渴望上戰場、誰不渴望殺敵立功、在秦軍眼裡敵人那不叫敵人,而是財富。
士兵到了這種地步,眼睛都紅了。
但也由此造成了濫殺無辜、殺良冒功,更甚至與為了一顆敵人的人頭自相殘殺的事!
為了殺敵立功從而改變自己的生活,秦軍一旦攻下一座城池,都基本是將全城的男女老少等非作戰人員殺光。
但這種行為也引起了秦軍指揮官的注意,為了區別士兵與百姓的辨識,秦軍指揮官又頒佈了新的法令:但凡每顆人頭都必須配上一個男人的生殖器。
婦女們沒有,兒童的也太小比較容易辨認,這樣一來一是避免了過多的濫殺無辜,二是提高了軍功的純潔度。
據說在一次作戰中,有兩名秦軍士兵在追趕一名敵人,跑在前面計程車兵割下了敵人的腦袋,而在後面計程車兵一看自己白跑了一趟什麼也沒得到,於是乾脆把這名秦軍士兵也殺了,一人提著兩顆腦袋去領賞。
很不巧的是他的這種行為被別的士兵看到,軍功沒領上並且按軍法處置被斬首示眾。
一般來說,戰國時代的軍人既沒文化自然更談不上什麼信仰,你如果用統一華夏去建立一個強大的帝國這些說辭,是打動不了這些人的。
唯有給予他們最現實的利益才使他們變得如此的勇敢,如此的瘋狂。
不得不說,商鞅恰恰掌握了人的這種心理,最後秦一統華夏靠的就是這個法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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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鴻哥iouyh福小鋪
在戰場上能斬殺兩三位敵人就很厲害了,沒有什麼所謂的萬人敵,什麼一槍橫掃,數百顆人頭滾滾的事情。
現實一點的證據就是一顆首級獲得獎賞不菲,足以說明戰士斬殺敵軍的不易。
當然有那些善於收割計程車兵,他們大都將敵人的首級拿下,拴在腰間。
團隊作戰,腰間掛不夠,難道不往後退?
整頓一番再接著收割,較容易理解就是回城補血。
這部分指的是順風順水的戰鬥,如果戰事不利,性命要緊,丟盔棄甲都可以,還惦記什麼人頭啊。
還有就是袍澤情義,團隊作戰嘛,合夥幹總比單幹強,畢竟單幹死得快,更容易叫人搶功,後邊就不具體說明了,總之大夥一塊幹,事後好分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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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冷兵器研究所
軍功首級制度是商鞅所創。
軍功爵法規定,無爵計程車伍斬首一級就晉爵一級,想做官的可以做五十石之官(相當於伍長),斬首二級就晉爵二級,有資格做百石之官(相當於什長)。
但之後難度就高了。比如對於伍長,全伍殺敵多過損失才記軍功,首級和損失相當則無功無過,多於殺敵則集體有罪。屯長和百將級別的指揮官,必須擊敗敵軍並斬首三十三以上才能得到獎賞,而得不到敵兵首級就要被斬首。
所以秦人對首級極其狂熱,打起仗來,跟不要命一樣。
但這就有一個問題了
存在不存在殺良冒功呢?肯定是存在的。比如長平之戰,秦軍坑殺趙軍四十多萬。但當時趙國的總兵力也夠嗆有四十萬。很顯然,秦軍一定是把上黨地區的趙國民眾也一起算作軍功首級了。
不過,秦國也意識到了這個問題,對首級考核的還是很嚴格的。
軍人斬首和捕獲俘虜,必須如實上報,如果“一言不相應,文吏以法繩之”,基本上發現了就要被殺頭的。
但這也擋不住士兵爭奪首級和軍功的情況。《雲夢睡虎地秦簡》中的《秦律·封診式》裡有這樣兩個故事:
一個是邢丘戰爭中,丁獲得首級,丙企圖殺死丁,奪取其所得首級,結果為甲所
捕獲。
另一個是士兵甲和丙二人,為丁一具首級相爭不下,告到長官那裡。軍官經過檢查,懷疑這是戰死秦軍的首級,於是叫那些還有士兵尚未完全歸隊的部隊派人來辨認。
由此可見,秦軍為了獲得軍功,不惜自相殘殺,互相爭奪首級,甚至把自己軍隊中戰死計程車兵首級,當作敵人的首級拿來邀功請賞。
其實這很正常,幾十萬人的軍隊,如果一旦充滿了對首級的狂熱追求,虛報和冒領,以及殺良冒功就是肯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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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大秦鐵鷹劍士
秦軍普通士兵都是依靠斬首數量來論功的,因此《秦法》對驗收首級是有嚴格的規定的。秦軍戰鬥力強並不是因為他們野蠻好鬥,而是因為秦軍紀律嚴明、作風嚴謹!斬首、計數、公示、行賞都有嚴格的程式,殺良冒功、搶奪他人首級、奪首級不前進者都有罪無功!
秦國平民百姓都有保甲制度,秦軍的連坐制度更厲害!秦軍五人一伍,十人一夥,百人一隊,千人一將,層層牽制互保!秦軍作戰時並不是散兵遊勇般的亂鬥,而是有嚴密的陣法作戰,前進後退都有號令來約束,士兵並不能隨意脫離自己的組織去殺敵軍斬首!只有戰勝後的追擊戰才會出現秦兵腰懸數顆頭顱追殺敵軍的情景!
依斬首論功的大前提是打了勝仗,如果戰敗了的話,斬首再多都沒有功勞的!士兵提交首級,需要伍長首肯,然後彙總到千夫長手中,公示三日後沒有人提出異議,方可認同士兵的功勞!如果有人指出首級有問題,比如殺良冒功、比如誅殺同袍冒功;另外如果士兵不服從軍令去殺敵,斬首不但無功還有大罪。秦法嚴緊周密,事無大小,皆有法式,因此斬首論功一般不會出錯!
衝鋒陷陣計程車兵容易斬首立功,弓弩營將士遠端攻擊敵軍,無法獲得首級,也不可能戰後去割敵軍首級!這種情況下被箭射殺的敵軍按屍體數量均分給弓弩營將士,傷而被殺者各一半功勞,被俘虜的敵軍算半顆首級!因此秦軍的斬首論功其實是一部嚴謹的軍功法,斬首隻是名字,並不是說只要斬首就有功,也不是說只能斬首才有功!至於證據頭、耳、鼻、手、腳都可以是,當然頭是最重要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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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巴山夜雨涮鍋
首先,一次戰鬥的總斬首數,是可以計算的。透過敵軍屍體,以及士兵上繳的首級就可以精確統計出來。
其次,各個部隊的指揮官,他們的軍功不是以本人斬首數量,而是以所在部隊的斬首數量來評定。所以部下的斬首數量,就由分隊指揮官來進行統計彙總。
第三,在多數戰鬥中,一個人砍下的首級數量不會太多。能有一兩顆就不錯了。而一個小部隊,比如五人或者二十五人的隊伍,他們作戰在一起,斬首的數量同伴彼此都能看的清楚。
第四,戰鬥最後是要上繳首級的,一支小部隊往往有專門負責收集腦袋的成員。到時候,對外就以交上的首級向上級領軍功,而一支小部隊內部則以大家互相看到的來分配斬首數,這樣公平合理又好操作。
當然,冒領首級、爭搶首級都是有案例的。在出土的秦朝法律竹簡中,就記錄過士兵為了腦袋是誰斬而發生爭執的事情。不過整體而言,這種事件還是少數。畢竟秦國嚴刑峻法。冒領軍功也是大罪一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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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HuiNanHistory
古代統計斬殺敵軍數量的這道程式,學名叫做“獻馘”(guó)。
根據《爾雅的記載,馘釋作獲,本義是指戰俘首季。例如,《詩經·大雅·皇矣》稱,“執訊連連,攸馘安安”,不服者殺而獻其左耳為馘。統計的具體方式,就是割下俘虜的左耳,以耳朵的數目來記錄功勳。
以左耳獻馘的操作,其實是始自商朝,等到了春秋戰國時代仍然盛行。例如,《左傳》中就有記載:
(宣公)二年春,鄭公子歸生受命於楚,伐宋。宋華元、樂呂御之。二月壬子,戰於大棘,宋師敗績,囚華元,獲樂呂,及甲車四百六十乘,俘二百五十人,馘百人。割耳記功的弊端在於,戰士們也許會謊報戰國。有時敵軍前來,將士閉門不出,敵軍撤離後,割下己方軍中戰死計程車兵及平民的首級,虛報戰功,獲得賞賜。
當然,隨著軍事文書制度的完善,戰爭情況的記錄也隨之完善,這種情況也能夠得到避免。例如,清初《阿濟格略明事件之滿文木牌》就反映出,當時已經有用dangse(檔子)記錄戰功的制度。
圖片所用的文字既有老滿文。這段話可翻譯為:
至涿州之日,王曾命阿山、圖爾格依、達爾漢額駙、葉臣、葉克舒、譚泰、蘇納額駙,等往偵探涿州城。時諑州兵三百人出城,殺我步兵樵採者四人,取首級前來,遇之及城,獲馬八匹。由此可見,戰功的記錄日趨完善,這早就不是先秦可比的情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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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沈渡的世界
戰場上斬獲首級也不是那麼容易的,做為一名普通士兵應該更不容易。首先,國家或軍隊會有一套嚴密的程式和制度核查計算戰功情況,不是隨便誰拎顆腦袋就能去領功的。例如一名普通士兵戰時一定是隸屬於某個小隊,每名士兵在小隊中都有自己的崗位,大家都在戰陣中隨著號令進退呢,你脫崗去割首級?別說沒那身手就是割來了恐怕也不能算數還得被咔嚓。其次,即使不排戰陣時也會有行動的一定之規。作戰必是隨隊行動,是不是你作戰時割的首級你的戰友和隊長當然會知道,而且割了首級你首先也得先報隊長,再由隊長逐層上報,虛報謊報隊長得先扛雷。而且擅自行動得來的首級恐怕也沒那麼容易報上功,你得有合理的來源,否則朝廷的功賞也不是大風吹來的銀子隨便撒。再者,沒有嚴密的作戰原則、計劃、紀律和賞罰制度的軍隊基本也打不了什麼勝仗,自然也斬獲不了什麼首級,不成為敵方腰帶上的首級就不錯了。而且戰場上斬首得靠真功夫,在一般的作戰單位裡機會也很少,你先得憑本事或豐富的作戰經驗進入易獲戰功的作戰單位,比如有一定自由行動權的偵察、偷襲部隊,憑著騎術精刀法好你大可去收割。當然,情況一定會有例外。歷史上殺良冒功的事層出不窮,再嚴密的制度也是人執行的,弊端難免,不過,到了大量出現濫殺無辜去領賞的情況時,這支軍隊和政府本身也就大限將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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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子屠龍
秦國自商鞅變法後,軍功是一道晉升的硬門檻,無軍功者不得封侯!要想上位,就必須上戰場打仗,皇親國戚不例外……
秦國的爵位,從最初的16個等級,逐漸增加到20個等級,並固定下來。它們從低到高依次為:1、公士;2、上造;3、簪嫋;4、不更;5、大夫;6、官大夫;7、公大夫;8、公乘;9、五大夫;10、左庶長;11、右庶長;12、左更;13、中更;14、右更;15、少上造;16、大上造;17、駟車庶長;18、大庶長;19、關內侯;20、徹侯。公士以下還有軍吏人員校、徒、操三級,他們不是正式的戰鬥人員。
秦國的軍功,乃是國家大事,授爵有勞爵、盈爵、賞爵(《商君書 境內》),或稱之為勞、論、賜(《軍爵律》)。“勞”是立下戰功的意思,“論”是考核的意思,“賜”是賞賜或懲罰的意思。通俗來理解,秦軍士兵在戰場的表現好壞,會透過戰後的考核來評定,表現好有獎勵、表現差有懲罰。戰死沒來得及領賞、戰敗沒有受到懲罰,那麼死者的後人享受該得的獎勵和懲罰。
秦國的戰功其實很多,並不單單是砍下敵人首級,還有斬殺敵將、奪敵軍旗、率先登城、首先破陣等。
那麼,秦軍以斬敵首級多少來評軍功呢?第4爵位“不更”以下,他們的軍功靠斬敵首級來換算,完全是靠個人勇武。從第5爵位“大夫”以上,也靠斬敵首級來換算,但看的是集體勇武,這裡的斬敵首級是你和部下斬敵首級的總數。
“能得爵首一者,賞爵一級,益田一頃,益宅九畝,一除庶子一人,乃得人兵官之吏。”這是對一般士卒斬敵首級的獎賞,賞賜爵位1級,就得田地1頃,得9畝宅居地,可以讓1個兒子當小吏。
按照法家的功利計算,秦兵斬敵首級數必須要先抵扣己方損失。比如一伍5人,若有人戰死,剩餘的人都要受罰,比如你們死3人、敵人死2人;而避免受罰的條件是,敵人死的比你們多,你們死3人、敵人死4人以上就是有軍功。
“得三十三首以上,盈論,百將、屯長賜爵一級。”一般軍官的軍功計算,必須要斬首33以上,才能獲得上一級爵位。而這33個首級必須是純斬首數,排除敵方逃兵、敵方非戰鬥死亡等情況,因此實際的數量會高於33個。
那麼,秦國將軍的軍功怎麼計算呢?“能攻城圍邑斬首八千已上,則盈論;野戰斬首二千,則盈論;吏自操及校以上大將盡賞。”可見,秦法的規定相當明確,攻城戰必須斬首8000人,野戰必須斬首2000人。如此,秦國將軍才會被計算軍功。
另外補充1點,秦國的軍功下的爵位,是“能上能下”而不是“只能上”。一旦爵位持有人犯罪的話,第2級造士以上的爵位都要被貶謫,至於第1級的公士就只能適用刑法。
那麼,秦軍又是怎樣統計首級呢?既然首級都是寶貝,秦軍中有沒有人“違規操作”……
不能說沒有,但是很少見,後果很嚴重。秦法有預防,冒領軍功、偷別人的斬首都要受到嚴厲懲罰,輕者剝奪爵位、重者罰為奴隸。
“以戰故,暴首三,乃校,三日,將軍以不疑致士大夫勞爵。”戰鬥借宿後,秦人要拿著首級去接受考核,敵軍首級會被示眾3天,3天后將軍確認沒錯,就要交給縣官來進行授爵。
而縣裡的官吏必須在3天內落實封賞的事情,否則就要受到秦法的懲處,此所謂“夫勞爵,其縣過三日有不致士大夫勞爵,能。”
由此可見,秦國的軍功制可真不簡單,考核方法簡單、結算方式快捷、一切有法可依。難怪秦軍作戰,人人拼命殺敵,看到敵人就像看到財寶,打仗不贏才怪。
回覆列表
我們看一下秦軍是如何評功評獎的。
商鞅實行耕戰制,有個配套措施叫“首功制”。首功制,不是指誰第一個立功的制度,而是以獲取敵人“首級”多少論功的制度。
秦法規定:士兵能夠獲得敵國甲士一顆首級,就賞賜爵位一級,田地一頃,住宅地九畝,賞一僕人供其使喚;欲為官者,可為五十石之官;奴隸斬獲敵首可以成為自由民(所謂“重賞之下,必有勇夫”,秦軍彪悍,可見一斑。另外,可以看出,秦軍裡可能很有一部分是奴隸)。
這是賞。那麼罰呢?
如果戰場降敵,將誅及其父母妻子;被俘歸來,一律要被沒為公家的奴隸。
由此見得,在打仗方面,賞很重,罰亦很重。我們在《為什麼商鞅身死而其法存?》一文中講到,范雎的救命恩人鄭安平率兩萬人投降趙國,范雎嚇得一身汗。范雎是怕被鄭安平連坐,昭襄王放了范雎一馬,鄭安平的家人肯定是全部被誅,至於那兩萬將士的家人,很可能都淪為奴隸。
負責指揮大兵團作戰的將官又是如何計功的呢?
秦法規定:軍隊攻城圍邑能斬敵首八千,野戰能斬敵首二千,即為全功。獲全功的部隊,從普通士兵以至大將,“盡賞”。賞格是:凡有爵者,自公士至大良造皆賜爵一級;大將、參、御“賜爵三級”。御即車伕。參即參乘(也作驂乘),又名車右。古代車戰,車伕在中,主將在左,參乘在右。御者的職責是駕馭車馬,保證車馬進退有節,安全賓士。車右職在對敵格鬥,保護將帥安全。
達到“大夫”級別的,每晉爵一級,同時享受如下待遇:“稅邑三百家”,賜奴隸六人,銅幣五千六百個。達到“卿”級別的,每晉一級,“賜邑三百家”外,還“賜稅三百家”。賜邑應當是把城邑賞給臣下,作為封邑;賜稅則是把稅收賞給臣下,土地人民仍屬公室。
上面說的似乎也不難,野戰不就砍八千個腦袋嘛,這還不簡單?
且慢!斬首拜爵還有條件誒,那就是斬殺敵人首級的數量必須超過己方死亡的數目,要的不是“毛收入”而是“淨收入”。如果己方戰士的傷亡甚於敵方,非但不能論功行賞,反要依律論罪。如果己方戰士的傷亡人數與敵人的傷亡相等,則功罪相抵,不賞不罰。必須是己方斬殺敵人的數目超過己方的死亡人數,並在其中扣除了己方死亡的人數之後,方能依“斬一首者爵一級”的規定論功行賞。這樣一來,勝與敗很可能只是一個相對的概念,有時打了勝仗而己方傷亡慘重,或者打了敗仗卻極大地殺傷了敵方,就極有可能出現勝而無賞、敗而論功的極富戲劇性的場面。
舉個例子來說明。
始皇帝嬴政準備滅楚,問老將王翦,需要多少軍隊。王翦說,非六十萬不可。嬴政又問少壯派大將李信。李信說,二十萬足矣。嬴政大喜,對王翦說,老王啊,你老啦!膽子也小啦!呵呵呵。之後,派李信、蒙恬統兵二十萬進軍楚國。李信前期很打了幾個勝仗,大破荊軍,而深入楚境之後,楚國派大將項燕(項羽的爺爺)迎戰,結果是大破李信軍。
嬴政大怒!這讓我們為李信捏一把汗。然而,李信慘敗,似乎嬴政並沒有把他怎麼樣,至少沒有跡象表明秦始皇追究了他的責任(副將蒙恬就沒受處理,後來深得嬴政信任),這說明秦軍的“大破荊軍”與楚軍的“大破李信軍”,就首功來看,很可能功過相抵,嬴政雖然惱火,但也沒怎麼難為李信。
還有個關鍵問題,就是怎麼數首級?總不能一車一車往回拉人頭吧?也有辦法,就是割下敵人左耳,用來計數。別小看左耳,割的多了之後,也得一車一車入往回來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