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使用者2458114238191884

    根據您的描述,賠償標準依據:《居民使用者家用電器損壞處理辦法》

    第八條 損壞的家用電器經供電企業指定的或雙方認可的檢修單位檢定,認為可以修復的,按本辦法第九條規定處理;認為不可修復的,按本辦法第十條規定處理。

    第九條 對損壞家用電器的修復,供電企業承擔被損壞元件的修復責任。修復時應儘可能以原型號、規格的新元件修復;無原型號規格的新元件可供修復時,可採用相同功能的新元件替代。修復所發生的元件購置費、檢測費、修理費均由供電企業負擔。不屬於責任損壞或未損壞的元件,受害居民使用者也要求更換時,所發生的元件購置費與修理費應由提出要求者負擔。

    第十條 對不可修復的家用電器,其購買時間在六個月及以內的,按原購貨發票價,供電企業全額予以賠償;購置時間在六個月以上的,按原購貨發票價,並按本規定第十二條規定的使用壽命折舊後的餘額,予以賠償。使用年限已超過本規定第十二條規定仍在使用的,或者折舊後的差額低於原價10%的,按原價的10%予以 賠償。使用時間以發貨票開具的日期為準開始計算。對無法提供購貨發票的,應由受害居民使用者負責舉證,經供電企業核查無誤後,以證明出具的購置日期時的國家定價為準,按前款規定清償。 以外幣購置的家用電器,按購置時國家外匯牌價折人民幣計算其購置價,以人民幣進行清償。 清償後,損壞的家用電器歸屬供電企業所有。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如何月入三萬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