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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真我85918

    家屬接回家去 只要認為不會再有能力妨害社會安全的人 都可以出來 監視居住 監獄是改造人的地方 不是伺候人的地方 要是都管到底 老老齡化犯罪得井噴 都進來養老送終了 讓年輕的犯人住哪

  • 2 # 一週之城

    所謂的老了不能動了,肯定身體出現問題了,符合保外就醫的就會裁定暫予監外執行。目前監獄要想提前出來兩種方式,假釋,就是表現較好,符合假釋條件的。保外就醫,就是暫予監外執行。或者就是入獄前懷孕的也不用坐牢,但是過了哺乳期還沒到刑期結束的還要坐牢,所以有些女的為了逃避處罰就兩年生一個一年懷孕一年哺乳。

  • 3 # 盛開在高牆

    問題的大概意思可能是指無期徒刑不能減刑,老了以後怎麼辦?其實無期徒刑是可以減刑的,在現行政策下,大概需要服刑十八年左右。但是,即使無期徒刑十八年可以刑滿,仍然不得不面對一個現實的問題:有些犯人在有限的生命之內都不可能刑滿。

    筆者所帶的犯人中,其中一名犯人就是55歲,死緩限減,保守估計,他刑滿的時候得83歲;還有一名犯人今年入獄的犯人,無期徒刑,66歲,刑滿的時候大概得84歲。

    當罪犯慢慢老去,隨著年齡的增長,人體的機能都會退化,當達到一定的年齡的時候,我們稱之為“老犯”,大概在65歲左右的樣子,這個標準可能每個省份不一樣,10年前只要60歲。當達到“老犯”後,就可以不用參加勞動了,會被安排到一個專門監區,集中管理。因為不用參加勞動,每天就是看看電視下下棋什麼的。

    而且這也有政策支援,司法部《關於計分考核罪犯的規定》 第八條規定對老年、身體殘疾(不含自傷致殘)、患嚴重疾病等經鑑定沒有勞動能力的罪犯,只考核其教育改造的表現,每月基礎分為100分,也就是說,他們不參加勞動改造同樣能夠獲得和別人一樣的考核,正常減刑。

    不過很多“老犯”還是願意幹些力所能及的勞動,年紀大了,多活動活動對身體有好處,一天到晚看電視反而對身體不好。

    當真的出現老了不能動了的時候,是可以申請保外就醫的。監獄會通知家屬是否願意保外就醫,如果願意,經過一系列的手續之後就可以回家善終了,這也是一種比較人性化的管理,而且運氣好的話還有可能多活幾年。

    當然,家屬也可以不同意保外就醫,當罪犯自然死亡後,會通知家屬死亡的資訊以及在哪裡火化,哪裡領取骨灰的,如果不願意來領骨灰,會被放在指定的地方存放。

  • 4 # 西門白甫話三農

    西門觀點:老得不能動,至少也應該是80歲以上了,讓他(她)犯罪,估計有賊心也沒那賊力了。除了沒有一個親人無家可歸者,都可以保外就醫,或假釋。

    如果犯罪被判無期,如果改造的好,都可以得到減刑。如果40多歲以前犯罪,無期減刑為20年,出來才60多歲,不存在老得不能動。

    只有50多歲以上犯罪被判無期,即便減刑,也可能到七八十歲才能出獄,如果60歲以上被判無期,很可能會老死在監獄,至少可能會老得不能動。

    如果即使減刑也會達到80多歲以上才能出獄,即便有再犯罪的心,也沒有再犯罪的力了,從人道主義出發,可以保外就醫,或者假釋。

    不然,監獄就會成為這些犯罪分子的‘’安樂窩‘’,不僅什麼也不用幹,還得有人伺候著,比外面那些自由自在但可能無人贍養的老人幸福多了。

    如果有一天,監獄成為最適合養老的地方,恐怕每天都會有60多歲以上的老人爭著犯罪,殺人、盜竊、搶銀行了。

    因此,絕不能讓那些老得不能動的無期罪犯賴在監獄‘’享清福‘’,有病的讓他們的家人接回去保外就醫,沒病的假釋,也讓家人接回去看管。這樣,既體現了人道主義精神,也讓他們家人團聚,兩全其美。

  • 5 # 429方寸世界

    國家政策儘量不關押高齡老年犯服刑。無期徒刑的犯人老了不能動,司法機關認為能依法決定監外服刑或者假釋的,基本都同意,能否執行看犯人家屬配合。

    從監獄的角度,他們希望老年犯人儘快出獄,不是老年犯無勞動能力,而且監押風險太大,成本高。我有一個熟人因為經濟案件被判刑,他是人大碩士生精通計算機,監獄指派他照顧幾名七十多歲的老年犯起居,每天他挺輕鬆,但是監獄卻擔心這些老年犯犯病,一次大病就花費不菲,如果突然病故,就得折騰挺長時間。

    法律對老年犯還是照顧的但不會輕易釋放老年犯,監外執行還必須符合一定條件。職務犯罪家人願意接納服刑犯人監外執行,甚至違法辦理。暴力犯罪的或者家庭條件不好的,都不願接納他們。四川曾經計劃假釋一批七十多歲的老年人,結果他們的親屬都拒絕了配合,認為他們年老體弱,沒有經濟來源,自己無法照顧他們。

    十八大後,國家對職務犯罪量刑作了重大調整,就是因為職務犯罪案發時,這些人都五十歲左右,依據原來法律規定,他們可能被判無期徒刑,需要在監獄服刑至少十幾年才能出獄,這些人社會危害性小,在監獄服刑加重國家改造成本。透過新的法律規定,原來多數符合無期徒刑或死緩的,基本在十年左右,在監獄表現好的,透過減刑,基本上七八年了就服刑完畢,出獄時就是60多歲。

  • 6 # 棟哥遊新疆

    監獄中不乏老、病、殘犯人,許多人都是中年時犯重罪入獄,有的刑期較長,有的限制減刑,為此每個監獄都會設立老殘隊,將這些犯人集中關押在一個監區,考核與評定的標準自然也就寬泛不少。年齡太大或常年患病的犯人,監區還會指派專人負責照顧,通常大家都願意去照顧老殘病犯人,因為既不用參加勞動,減刑的幅度還比較大。

    實話實說,一般老病殘犯人很少有家人探視,估計年輕時傷透了家人的心,或者是遇到不肖子孫。對於這類犯人群體,一般監獄還是十分照顧的,平日裡院子裡曬曬太陽,醫院裡住一住,若是病情嚴重監獄還會委派幹警押解監外看病,平日裡基本上沒有勞動任務。若是年齡太大或久病臥床的犯人,監獄會聯絡家屬、當地司法所和當地派出所,商議辦理保外就醫(大部分是患有嚴重的頑疾),要是家人不管就只有放在監獄醫院。小時候在監獄家屬院(與監獄僅一道高牆之隔),看著勞改犯日出扛著鐵鍁而出,日落整齊劃一而歸。年幼的心靈總是覺得他們有點可憐,當懂事上學了以後才知道: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所以也就習以為常了。十幾年前,為了順應城市發展的需要,監獄搬到了更加偏遠的城郊。我們家除了我以外基本上都是監獄幹警,所以對於監獄的事情,我還是比一般人知道的多!最後敬告大家:監獄是國家去的強制機關,雖然監獄可以透過教育改造和勞動改造,改掉你身上的惡習,但是失去自由的境遇讓你永生難忘。遵紀守法從你我做起!

  • 7 # 咱誰的都不欠

    老到不能動出獄沒人給做飯,還不如死在監獄裡。比低檔養老院差不多。頭幾天看日本老人沒自理能力,犯偷竊罪可坐監,於是有的老人,偷竊商店的便宜商品,等著警察來抓,抓住就有吃的,有床鋪。不希望釋放,免得兒女操心費力。

  • 8 # 情感公寓

    老了實在不能動的是人,在監獄活的都不如外邊的一條流浪狗。監獄是懲罰罪犯的地方,不是讓你養老的地方。當然,那種實在是老的不能動的,監獄會為你辦理監外執行。起碼家人還能在床前伺候你,你要是在監獄躺床上,指望有人照顧你伺候你?那你可真是痴人說夢了,除非你家裡有錢,也許可以實現,可你家裡要是有錢,又何必住在監獄裡讓人伺候?保外就醫,監外執行讓家人伺候不是更好?

    那些個歲數大的罪犯,監獄也不會讓你天天躺在床上看電視,下象棋玩撲克牌的,勞動改造懂吧?掃地,擦桌子等等,掃了又掃,擦了又擦,反正不會讓你閒的沒事幹,沒事也會給你找點事幹。你說你幹累了想休息會,對不起,不行,你要一定要休息,那指著你鼻子謾罵那也算是輕的,你想想,你都六七十歲的人了,天天被一個毛頭小子犯人罵,你這老臉還要不要?你能受得了?因此別再說什麼歲數大的犯人在監獄裡享福了。

  • 9 # 王海艦律師

    監獄裡面的老人分為兩種,一種是在監獄裡面多年變老的,這樣的人符合法律規定除了可以減刑外,符合法律規定的也可以保外就醫,不過有的犯人還真不一定願意出去,畢竟在監獄裡面吃喝不愁,到外面說不定連生活都成問題。

    另外一種人是老人犯罪,在中國刑事訴訟法裡面對年滿75週歲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過失犯罪的應當從輕或減輕處罰。

    審判的時候年滿75週歲的人不適用死刑,但是特別殘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也就是說年滿75歲犯罪的還是有可能進去監獄的。這樣的人在監獄如果實在是生活無法自理一樣可以申請保外就醫。

    不過年年都應該有死到監獄的犯人,有各種原因死的,病死老死的都可能有。

    把監獄當成養老院肯定不合適。

  • 10 # 巧回答

    感謝邀請回答,在我看來要是被判無期徒刑的人在監獄裡表現良好可以的減刑的,一般無期會判到20年左右,如果因為年齡大身體有病還在服刑者,可以申請保外就醫。當保外就醫不滿足時,由監獄看管直至死亡。死亡後監獄聯絡家人領走骨灰,死亡費用由家人承擔。如果聯絡不上家人則把骨灰寄到原戶籍處費用應該由當地政府機構承擔。感謝邀請回答問題 以上是個人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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