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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志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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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使用者1192295731284
幾乎每個人都有老師,千百年來就蹦出這麼一個蹦種打老師,作為一個老師故意打學生的稀有,何況是二十年以前的事,這種人必須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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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c1235678
事情到這步了,也不是張老師所能左右了的!請不要再打擾張老師了,張老師心很痛,案子也不是張老師當時報案,張老師當時選擇沉默,原諒,開庭張老師迴避,你還能讓張老師怎樣!還有沒有人性!是你自己傳網上才出的事。看不出來常某,心理陰影難消,失眠、驚悸、做噩夢等,常某也考上了大學本科,也掙了許多錢,感情也沒有什麼障礙,得到村民支援,常某也算是個成功人士,有時沒事,還能開個黑色越野車,和朋友釣釣魚,生活過得有滋有味,很自在,一切都很正常!怎麼看到清貧如洗得,很寒酸,騎箇舊電瓶車,很有點看不起,欲加之罪,何患無詞,於是調戲老師,拍影片上傳網上,真是無法無天,耀武揚威,飛揚跋扈,典型的沒事找抽,是掃黑除惡的物件,不讓常某坐牢天理難容!現在事情搞大了,糾纏著人家張老師幫他擦屁股擺平。可笑!無德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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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shch2252317219
逆來順受,不要反抗,這是封建的衛道士的真正意圖,人人平等只是張口說說,老師打學生和家長打孩子正常合法?當有個"愣頭青"打了老師或者打爹罵娘時,就開始驚呼,"了不得,大逆不道"。三字經首句"人之初,性本善"。"愣頭青"又是誰把一個"性本善"的孩子汙染的變質的呢?不合格(沒水平’的老師和家長打罵催化失去免役力的孩子,當這樣的孩子長大我們會自食其果的。這就是一個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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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F雙月
不管任何人,打人都是錯誤的。難道師生之間的矛盾不能心平氣和的坐下來,用說理的方法去解決矛盾嗎?師生髮生打架事,一方面可能是教師的水平低了,沒有掌握教育方法,平時積累的知識面不寬,沒有比較強的說服能力。另一方面,是學生的強勢思維方式不正確,這與學生家長的教育方式不當,和學生本人平時交往的人群中,不良處事思維有關。學生打老師,應該給予嚴肅的處理。老師打學生,應該除名,不適合當教師,但是,如果教師是在制止學生打架時,發生了拉扯,碰撞,這個可能不能說是教師打學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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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紫煙139277301
不能因為職業是教書而叫做老師。從近幾年媒體爆光的情況看,教師隊伍中還存那麼多流氓,那麼多強姦幼女的,誘姦學生的,那也能算老師嗎?真正的老師,應該是德可垂範,朮有專攻,既能傳術,又可育人。像江某這樣的老師。年輕時虐待學生,暮年又不能以德報怨,原諒自已的學生。這樣的人也能算是老師嗎?任何行業都有好人,也有壞人,我們不能因為他的職業是什麼,幹了壞事就可以不追究。我真誠的希望我們所有的老師都要從這個事情上吸取教訓,做一個有道德,有愛心,有真才實學,毫無保留地為孩子奉獻知識的人民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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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沒有解決不了的問題啊
打學生不應該,但是必要的懲罰還是應該的。有的學生確實很頑劣,不好管理也不服管理,如果一味縱容將來會成一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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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使用者6351435198490
我從教35年,沒碰到過一個老師希望他的學生學壞的。打,是不得而為之。我從未打過我的學生,我對我的學生說,你父母給錢我,我不要錢,也絕不打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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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開心laojiao
這個畢竟極少數,我相信絕大部分老師是好的,有些就是抓住這些人,無限擴大,甚至懷疑所有的老師的道德品質,這樣的人又是什麼心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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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秋楓76689443
總把老師放到道德制高點上就是一個誤解,尊敬是自己爭取來的,不是強制別人的,老師和掃大街的一樣,只是一種職業,各種職業裡都有害群之馬,老師性侵學生沒有嗎?你能認為教師這行就沒好人了嗎?同理,常某毆打這個教師,也是教師界裡的害群之馬,屬於私人恩怨,常某為什麼不打其他教師?他內心沒有否定教師這個行業,只是對教師隊伍裡的害群之馬給予懲戒,淨化了教師隊伍,所以,做為教師,應該感謝常某能清除隊伍中的糟粕,省得將來一顆老鼠屎壞了一鍋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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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水菓蘿蔔
這個事情真是不好定論,老師當年做的可能很差勁,我就知道有老師從窗戶進去不走門,給學生嚇一跳,還有老師打學生也是挺狠的。當然被打的一般是比較淘氣的,可是怎麼說學生過了這麼多年了也不該打老師。可是老師打學生而且還比較重怎麼辦呢?總的說有一些低素質老師和長大了的低素質學生。怎麼辦哪?提高國民素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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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明白,華人為什麼能理解老師打學生,而不理解學生打老師。(我說的“打”不是指一般的敲打,而是暴打,足以造成傷害的故意的打)。大概是中國幾千年來的古訓“師道尊嚴”,老師的地位與學生完全不是一個等級。因而,他能打你,你不能反抗!這就是華人的邏輯。 然而,我們公開宣傳的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從未規定老師可以兇殘地用暴力對待學生。從某種意義上說,老師應當是有文化、有修養、懂法律、講道理的人,學生還是孩子,他們年幼無知,可能不懂事,可能犯錯誤,可能惹你生氣。怎麼辦?你的職責是教育他,引導他。用暴力去摧殘一個孩子,這叫“老師”嗎?這可以原諒理解嗎? 正是在這樣的社會環境下,20年前遭受凌辱的孩子無法維護自己的權利,只好忍氣吞聲,以致出現今天的事件。 我絕不贊成以暴制暴,這個向當年傷害自己的人尋仇報復的做法是錯誤,應當給予適當的處理。但事出有因,不能割斷歷史,片面地就事論事。否則類似這位“老師”的這種“教育”方式就會受到默許,就會後患無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