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印刷、複製、發行非法出版物達到追訴標準的構成非法經營罪。個人非法收入2萬元以上或者售賣5000份非法期刊報紙的已經構成犯罪了。您涉案金額超過50萬,屬於情節特別嚴重,建議積極交罰款,爭取良好的認錯態度,爭取減輕刑罰,您可以委託專業刑事律師幫您為您提供辯護策略。參考:《非法經營出版物的量刑標準》(一)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單處罰金的量刑標準非法經營出版物數額10萬元或者違法所得3萬元或者經營報紙5500份或者期刊5500本或者圖書2500冊或者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物550張(盒)以內的,基準刑為罰金刑;非法經營數額10萬元以上不足12萬元或者違法所得在3萬元以上不足4萬元或者經營報紙5500份以上不足6000份或者期刊5500本以上不足6000本或者圖書2500冊以上不足3000冊或者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物550張(盒)以上不足600張(盒)的,基準刑為拘役刑;非法經營數額達12萬元或者違法所得4萬元或者經營報紙6000份或者期刊6000本或者圖書3000冊或者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物600張(盒)的,基準刑為有期徒刑六個月,每增加犯罪數額3 000元或者違法所得800元或者報刊200份或者圖書20冊或者電子出版物20張(盒)的,刑期增加一個月。(二)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量刑標準非法經營數額25萬元或者違法所得7萬元或者經營報紙1.5萬份或者期刊1.5 萬本或者圖書5000冊或者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物1500張(盒)的,基準刑為有期徒刑五年;每增加犯罪數額1萬元或者違法所得1000元或者報刊300份或者圖書50冊或者電子出版物20張(盒)的,刑期增加一個月。(三)單位犯罪責任人員的量刑標準單位犯罪的,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述量刑格量刑。(四)升格量刑的特別規定慣犯、曾因犯罪被判刑或因非法經營受過兩次以上處罰,擬處罰金刑的,升格為拘役刑;擬處拘役刑的,升格為有期徒刑;基準刑為有期徒刑的,重處10%。
出版、印刷、複製、發行非法出版物達到追訴標準的構成非法經營罪。個人非法收入2萬元以上或者售賣5000份非法期刊報紙的已經構成犯罪了。您涉案金額超過50萬,屬於情節特別嚴重,建議積極交罰款,爭取良好的認錯態度,爭取減輕刑罰,您可以委託專業刑事律師幫您為您提供辯護策略。參考:《非法經營出版物的量刑標準》(一)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單處罰金的量刑標準非法經營出版物數額10萬元或者違法所得3萬元或者經營報紙5500份或者期刊5500本或者圖書2500冊或者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物550張(盒)以內的,基準刑為罰金刑;非法經營數額10萬元以上不足12萬元或者違法所得在3萬元以上不足4萬元或者經營報紙5500份以上不足6000份或者期刊5500本以上不足6000本或者圖書2500冊以上不足3000冊或者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物550張(盒)以上不足600張(盒)的,基準刑為拘役刑;非法經營數額達12萬元或者違法所得4萬元或者經營報紙6000份或者期刊6000本或者圖書3000冊或者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物600張(盒)的,基準刑為有期徒刑六個月,每增加犯罪數額3 000元或者違法所得800元或者報刊200份或者圖書20冊或者電子出版物20張(盒)的,刑期增加一個月。(二)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量刑標準非法經營數額25萬元或者違法所得7萬元或者經營報紙1.5萬份或者期刊1.5 萬本或者圖書5000冊或者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物1500張(盒)的,基準刑為有期徒刑五年;每增加犯罪數額1萬元或者違法所得1000元或者報刊300份或者圖書50冊或者電子出版物20張(盒)的,刑期增加一個月。(三)單位犯罪責任人員的量刑標準單位犯罪的,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述量刑格量刑。(四)升格量刑的特別規定慣犯、曾因犯罪被判刑或因非法經營受過兩次以上處罰,擬處罰金刑的,升格為拘役刑;擬處拘役刑的,升格為有期徒刑;基準刑為有期徒刑的,重處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