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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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不動產登記實務與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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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每天一篇小故事大道理
不屬於共有,交過之後的部分才算你們共有的財產,會有財產公正的,在沒有遇到你之前交過的費用不屬於你,錢這個東西到哪裡都有賬單資訊,該是誰的就是誰的。該屬於你的,就是你的,不該屬於你的,你拿不到。各憑良心吧,小時候大家都學過拾金不昧,公道自在人心。如果非要去爭搶,也正常。但是理不對。不知道你是要講理的說法,還是不講理的呢?講理就不屬於共有,不講理就什麼都是你的。話不好聽。但是話糙理不糙。謝邀,我是解憂小白兔,真誠為您解答情感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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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小混球52965384
嗯,,,倫理上是應該算的,只是看所佔比例的多少!!如果是離婚的時候,房子肯定是他的,但是他也會給你一些經濟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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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會飛的魚177278438
當然不是啦!
你沒有產權的,
你有的僅僅是共同還貸的那一部分錢的所孽生的價值!
如果二婚老公願意給你更多,那是他對你的感情了
不是,房產權屬以不動產登記簿為準,登記申請時有個詢問環節是該房產是單獨所有還是共同共有,你老公當時應該是說了單獨所有,房產證只有他的名字。按照目前法律,你老公是可以直接單獨出售房產不經你同意的,善意買受人可以取得房產權屬。
你可以主張婚後共同還貸部分是共同共有,但那是債權,金錢而不是房產,即使簽訂財產協議約定房產歸雙方共有,也不能對抗善意第三人和登記的法律效力。建議儘快在房產證上加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