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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如夢如煙2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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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留住這片情
如果是我,離婚後就不會去給岳父岳母拜年了
一 離婚以後,前岳父岳母對你的態度肯定是討厭的,有的還有些怨恨,覺得是你把他們的女兒害得那麼慘,所以大過年的,就不去給別人添堵了,噁心了別人,也尷尬了自己。
二 讓孩子也看見岳父岳母對自己不待見的樣子,對自己的形象以及老人的形象都不好,還容易給孩子的心裡蒙上陰影。所以,更不能帶孩子去拜年。
三 誰活著都不容易,就儘量與對自己友好的,和善的人來往吧。別別人使勁不待見你,你還使勁往上貼,除了自己的父母,沒有人值得你玩命卑躬屈膝地去討好。
總之,人活著就要,該走走,該留留,今後一律不強求,該玩玩,該樂樂,怎麼開心怎麼過。
專注寫作情感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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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風一樣飄過13
你是不能了,你已經不是他家的親屬,不用拜年啦!
從你們離婚的那一刻,就跟岳父母沒有關係了。
但你的子女不同,雖然父母離婚了,外孫子女依然是她們最親的人,和你們離婚前一樣,親情關係沒變。
孩子小時可以由母親或外祖父母接走探親。
長大了自己就可以去拜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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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使用者1946463826714
如果前岳父岳母在你離婚前是認可你的,或許可以帶孩子去,但你得有強大的承受力,因為你將面對的是什麼都是未知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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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真事隱911008
絕大多數人認為是不可以的,但有沒有例外?
這個說法大概大家就能夠接受了,不要絕對!
實際上離婚對大多數人說並不是一個好事,離婚的原因也是578門,既然離婚,大家就選擇了分開,既然分開就存在利益兩個字,利益就需要分既得利益和將來利益兩部分,多數人的一談離婚,所分的利益就是家產一人一半,現金一人一半,孩子歸誰扶養,誰拿的多一點?,但這只是即得利益,但將來利益呢,一般來講,女方吃虧的更多,男方相對來說,賺的便宜更多,這個道理,大家可以想象一下!原因傻子都明白!正常情況下,一般聰明點的離婚,作為男士一般主動的選擇是,讓女士先做出選擇,然後自己再少拿一部分。當然這也要分具體的情況,比如這個女生很爛,主動出軌,做了伏弟魔的妻子等,已經引起公憤!那麼說男方肯定不會主動的讓她拿出多少!法律也會給出公正的說法!
至於能不能在離婚之後去看岳父岳母?那就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如果岳父母是那種通情達理,明事理的老人,那麼自己當然有理由去看他們,他們也不會拒絕去看他,如果是那種混蛋,不講理賴皮的老人,你還會去看他嗎?如果要去看你的離婚後的岳父岳母,那就證明一點,他們有值得你尊重的地方!!既然有值得你尊重的地方,那麼這種老人值得你終身去記念他去,看望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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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126126gmf
我覺得可以去,前提是不要給你前妻帶去困擾,要是她再嫁了,怕人家現任老公心裡膈應,不然是可以去,不管如何,曾經也叫過爸媽,還是你孩子的姥姥姥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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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生命之光
離了,就不是你岳父母了,是別人的了。如果前妻又婚,你本人過節最好不去,避免尷尬,可讓別人帶孩子去,不以你的身份,完成這一禮節,若前妻未婚,你去倒也無妨,幸許還能重續前緣,還你一個圓滿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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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燃燒你的夢15359
當然可以
畢竟你和你前妻生的小孩,屬於你們兩人的共同孩子,這個是改變不了的事實。你岳父岳母仍然是你親生孩子的外公外婆,自古以來血濃於水,相信你岳父岳母看到這個小外孫來給自己拜年,心裡肯定會感到說不出的喜悅之情的。
但是你和你前妻畢竟因為種種原因最終離婚了,或許你們兩人現在已有各自的家庭,離婚以後,你們的共同孩子將是你們離婚後唯一分不開的話題。但是作為自己現任妻子的前夫,站在你前妻現任丈夫的立場上來說,自然是不希望自己的妻子和前夫之間有任何的往來,這將觸及所有男人存在心底的自私一面,所有男人也不能坦誠接受的事實。
所以說,你帶著你小孩去看望你的前岳父岳母時,必當考慮你前妻現在的家庭情況,考慮你前妻現任丈夫的感受。
當然,為人父母自然也會考慮,他們也不希望曾經帶給自己女兒傷害過的男人,因某種做法再次傷害自己的女兒。所以說,你最好還是在你前妻現任丈夫不知情的情況下,偷偷地去給你前岳父岳母拜年最佳。
當然,你還要考慮你現任妻子的感受,男人自私,女人同樣也是自私的,每個女人也不會希望自己的丈夫還跟前妻有任何往來的,哪怕是見個面、說句話也是不能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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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使用者5181326352206
這個題目應該是。離婚後。可以帶孩子去他(她)外公外婆家拜年嗎。而不是去岳父岳母家。我答。可以。因為你們離婚了。對孩子來說。他的(她的)外公外婆這個關係永遠不會改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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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峽骨丹心
這個問題,我是感同身受,來回答這個提問,我有一點經歷。在這打字很累,還是說一段我的經歷,供大家點評和參考。我也不知道是對還是錯。
幾年前,前任雖然絕情絕義,自她離開後,每年我帶著兒子也還去一次,吃頓午飯後回來,我當時想,在這個家這些年,二老待我確實不錯,當兒子一樣看待的,同時告訴二老,不要說我爺倆來過,我一不圖名,二不圖利,只為感恩。
直到後來,在一次特殊情況的時候,兒子他小姨夫婦,非常誠懇的要我們去她家住一晚上,在盛情之下,我們一家三代四個人就去了,兒子小姨家住了一晚,不料,第二天,我有事手機兒子拿著玩兒,前任從扣扣陌生人上,發來訊息,兒就把手機遞給我說,爸爸她發訊息來了,我接過一看,訊息說:“你們真是不要臉,憑什麼一窩一坨的去我親戚家” 我一看,不但只是罵我,而是罵的是我老少三代人,立馬回訊息,謝謝,你說的對,我們是不該去,放心吧,我記住了,從此我再也沒有去過。
世間的很多事,是變幻無常,有些事是大同小異,但又不能一概而論。所以題主的問題,只能酌情考慮,去是感恩,不去是本份,沒人指責,人走茶涼就是這個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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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既然離婚了,就不要相互打擾。就算過年,孩子想姥姥了,就讓他自己去,。我相信她老人家也不想看到你,因為看到你堵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