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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詭之天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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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流量不夠了
孫楊第一次穿錯服裝,穿帶有361,華為榮耀和吉利汽車商標的服裝上臺領獎,有沒有損害贊助商的利益。個人認為,很明顯的確損害了贊助商的利益。是有心穿錯還是無意穿錯的。個人認為是故意的,上臺領獎那麼關鍵的時候,怎麼可能穿錯衣服。第二次,披著國旗上臺領獎,更加可笑。國旗是神聖的,不是你的道具,讓你耍小聰明的。展示國旗,為什麼第一次上臺不披著國旗啊。是不是害怕擋住了金主的商標啊。大家都是傻子,你一個人怎麼那麼聰明啊。孫楊有沒有從中獲取利益,也就是說有沒有收這三家的錢。收或者沒有收是兩個性質。收了錢,那就是為了個人小利,損害集體利益,是個什麼行為我就不多說了。然後,在說說孫楊的這個行為,有沒有得到團隊或者領導,教練們的同意。這一點我無法確認。贊助商應該直接起訴國家隊。因為必定國家隊是合同方。至於國家隊,喜歡給孫楊買單,或者是在誇獎孫楊幾句,那都是國家隊的事情。當然,贊助商的利益受了損失,那在以後的贊助費很可能減少。孫楊反正有自己的贊助商無所謂。二線隊員和小隊員,教練們餓死活該。因為贊助費減少,訓練和生活質量也會下降。那以後的成績肯定就無法得到提升。這個是不是國家的利益。合同無法執行,可以單方面違約。以後誰還敢贊助啊。這個是不是國家的利益。孫楊是大明星,明星效應會造成粉絲們的學習。如果大家都學習孫楊這樣,為了利益,放棄誠信,真不敢想象社會會怎麼樣。在說說,喜歡孫楊的粉絲們。你們覺得這樣是在幫孫楊嗎?他做錯了事,不批評,不懲罰就是在幫助他嗎?那是在害他,不是在幫他,認識不是自己的錯誤,以後只會犯更大的錯誤。就像現在一樣,孫楊自己就覺得,違反合同,失去誠信,是小事情,無所謂的。各位粉絲們,你們是不是也覺得失去誠信無所謂的啊。幫助一個人,是應該在他犯了錯的時候,指出來,告訴他,懲罰他。這樣以後才不會犯錯誤。順便在罵罵那三家企業,利用利益,讓運動員犯錯,透支運動生涯,也是個垃圾企業。這件事肯定會對運動員造成影響。想自己的商標出現在領獎臺,競爭啊,多出錢啊。又想節約,又想利潤最大化。那只有違規操作了。在說一句,我不是什麼水軍。我有361的衣服和鞋子。安踏的我一樣都沒有。當然以後肯定不會在買361,華為和吉利汽車的任何產品了。因為無法認同他們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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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羅掌櫃體育
近日,孫楊在雅加達亞運會領獎臺穿何種頒獎服引起了極大的爭議。按照規定,中國代表團的運動員要在領獎臺身穿安踏的服裝,但是孫楊在第一次領獎時卻身穿了361°的服裝,此舉也是引起了安踏的極度不滿,釋出宣告稱:孫楊踐踏了國家利益!那麼此事件中的安踏利益可以說是國家利益麼?
首先我們先來簡單回顧下事情的發展。孫楊第一次登上領獎臺:違規身穿了361°領獎服,與隊友格格不入。
隨後安踏釋出宣告,怒斥孫楊不遵守契約,損害國家利益。
孫楊第二次領獎,身穿了安踏的領獎服,但是用大小國旗將LOGO遮擋。
孫楊第三次領獎,身穿了帶有安踏LOGO的領獎服。
首先這件事孫楊方絕對是違規的。361°作為孫楊和中國游泳隊的指定贊助商,只是在其運動裝備上帶有效力,按照規定,中國代表團的領獎服只能身穿安踏的服裝,也就是說不管是游泳隊還是乒乓球、羽毛球隊,都不能例外。
那麼安踏提到的國家利益說的通麼?當然,這是毫無疑問的。安踏作為國家隊的指定贊助商,付出了大價錢,但是並沒有取得應該收到的回報。這無疑是損害安踏的利益,但是不要忘了,和國家隊的契約是雙方的,既然和國家隊形成了契約,孫楊的違規自然也傷害了國家利益,這是契約精神最簡單的體現。
換而言之,作為國家隊指定贊助商出了這樣的事,特權運動員可以違反兩者的契約,以後對國家隊的贊助要不要三思而後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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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不拿情商說事
個人以為,這個說法不妥。
因為安踏與中國體育總局簽約,作為一名中國體育運動員,理應遵守體育總局規定,不管是誰,遵守規則都是最起碼的為人處事的要求。所以,個人以為是孫揚違背的是集體主義精神。
國家利益高於集體利益,這是不必多說的。說孫揚把個人利益置於集體利益之上,沒有團隊精神,這一點可以接受。但說他將個人利益置於國家利益之上就有點扣帽子,不實事求是之嫌!
安踏維護自身權益沒錯,我們應支援,但不能借題發揮,混淆視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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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門神啊門神
一切以國家利益為主,所以安踏就是不識大體扯國家後腿影響運動員狀態,商業的事情用商業來說話還tmd扣帽子溜的一逼都沒意識到自己在損害國家利益咯,現實版岳飛與什麼來著的?感覺帶入進去還挺那麼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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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食人花爸爸
有沒有合同,有合同就按合同來。該怎麼罰就怎麼罰,該怎麼賠就怎麼賠。
損不損害國家利益不是你一個企業能說的,要說也是國家體育部門。
雙方的利益糾紛上升到國家高度,一個企業把自己捧得這麼高也不怕摔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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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您看您合適麼
為什麼有蠢逼認為孫楊不穿安踏沒有影響國家利益?
一個國家的運動員同時在領獎臺上,但是卻有兩套領獎服。你猜對國家形象有沒有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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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命苦93734344
孫與安踏是沒有直接的契約關係,但他是中國代表團一員,是以中國隊隊員的名義參賽,而不是以個人名義參賽。中國代表團與安踏是有契約的,除非孫與中國隊簽了特例條款,否則他對中國隊形成違約,也使中國代表團形成對安踏的違約。從一定意義上說,孫是在用金牌挾持綁架和羞辱中國代表團。其實,與中國代表團的契約精神和尊嚴相比,孫的金牌一文不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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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騎馬戴眼鏡
跟國家利益無關,但跟企業利益有關,跟社會風氣有關,跟對待契約的態度有關。安踏已經付出,也簽訂有合約,但個別人無視和任意踐踏,說明給別人的誠信意識淡漠。個別人耍大牌,任意侵害別人的利益其實就是無恥。有本事你不要參加國家隊,既然你參加了國家隊就要遵守國家隊確立的規則。即想依託國家隊實現自己的夢想,又不想執行國家隊的規則那就是耍流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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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使用者381023176697
安踏的SB太多了,還口口聲聲說什麼沒有誠信,沒有規則。先不談游泳隊早就和361有合同。就算是國家隊和安踏有合同,我想合同當中,早就有違約是怎麼處理的條款,安踏應該與體育總局交涉,且孫楊本人沒有與安踏簽約。那麼,安踏有什麼資格指名道姓刁難孫楊,有什麼權利指責一個為國爭光的運動員,且在比賽還未完成,干擾運動員比賽,安踏有什麼權利越過體育總局,越過游泳隊刁難孫楊,這是什麼狗屁邏輯。安踏置民族大義不顧,干擾運動員比賽,影響國家聲譽,就為了自己的蠅頭小利,這種不識大體,上不了桌面,品牌公關一塌糊塗的大作坊怎麼能代言中國體育,在國內社會上及國際上造成惡劣影響,簡直就是給國家抹黑,要求全面解除安踏的合同,全面封殺安踏。
安官方發出宣告稱:
統一領獎服是契約和運動員形象統一要求。是一個國家的聲譽、形象和公信力的代表。孫楊的行為是個人利益凌駕於國家利益之上,在世界體育史上史無前例,對於中國的國家形象有重大影響。底線不容辱沒,相信中國代表團將會有公正的嚴肅的處理。
回覆列表
安踏沒資格代表國家!我有三個疑問想請教你:問題一、孫楊第一次領獎穿的衣服雖不是安踏贊助的領獎服,安踏就發表宣告說孫楊個人利益凌駕於國家利益之上……我要問的就是第一,安踏和誰籤的合約?是泳聯,國家隊,還是孫楊個人!?第二,你憑什麼說他個人利益凌駕於國家利益之上!?我是不是可以理解為孫楊穿不是安踏的衣服去領獎就是個人利益,穿了就是國家利益!?你憑什麼代表國家!?理由又是什麼!? 問題二,第一次孫楊穿的不是安踏的的領獎服,第二次穿了披著國旗又有人說說是故意遮擋安踏的logo………,那麼我要問的就是,誰能證明第一次和第二次孫楊都是故意的!?有沒有主觀臆斷情緒在裡面!?如果不能證明故意,那我也可以這樣理解,第一次上臺領獎沒想那麼多很平常心的穿了一套衣服,第二次上臺因為安踏不樂意了,我知道了趕緊穿上,但我贏了又是華人所以我要披著國旗,至於國旗大小遮擋什麼壓根就沒想到那一層!你能說我這樣說不對嗎?!理由又是什麼!?
問題三,安踏的宣告是否弄了清契約的雙方主體!?如果你弄錯了主體,有沒有想過一個正在代表國家參賽的運動員的處境、心態和聲譽!?說沒有影響那是假的,試問出了狀況問題你會不會負責!?在這個問題上的當事主體安踏應該能確定就是你和孫楊吧!?你打算怎麼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