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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是不是可以那麼說:儒家認為對的……,就可以強加給人了? (2)你如何看儒家的道德綁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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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勇行萬里路

    這種就是典型的非白即黑。提問者還是一個老師,估計平時也是誤人子弟的料。

    你這樣的比喻好比。我相信你肯定不是狗,因為狗不是豬。所以你一定就是豬。

  • 2 # 六仔說懵話

    本來就一句話,但經過口口相傳,經過若干人後,就不是原話的原意了。

    例如這裡的原話是,已所不欲,勿施於人。

    但延伸的是,已若所欲,便施於人。

    其實,這是兩句話的,不能一概而論,因為孔子沒說,已若所欲,便施於人。

    例如,自己很喜歡吃辣,總不能餐餐做辣菜給南方人,人家不吃辣呢。

    例如,西方式的民主人權強加於他人,人家信的又不是耶穌。

    所以,儒家應該講中庸之道吧?行事不會那麼的不符實情天理。

  • 3 # 塵飛揚007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這一句話的意思是讓你去學會換位思考,站在別人的角度上去看事物,看問題。怎麼就成了把自己喜歡的東西給別人了呢?再說這也不是你想給別人就會要的,不是還有這麼一句話嗎?君子不奪人所愛。不要去從字面上淺顯的去理解事物,要學會向事物的縱深進入去看事物。這句話的意思是讓你在看待一件事物的時候不要從一個角度去看問題。多用幾個角度去看你會看到不同的東西,不同的觀點。教人換位思考問題的意思。

  • 4 # 風聲浪子84

    ‘’已所不欲,忽施於人‘’,是合情合理的。而‘’已所之慾,必施於人‘’是錯誤邏輯,概念被偷換了!兩者之間最大差別,前者給人以自由與選擇,而後者是綁架人意。以已為標範,是霸氣的反映。

  • 5 # 感照

    廉恥是立國之本。男人不懂廉恥為盜。女人不講廉恥是娼!

    禮義廉恥,國之四維,四維不張,國乃滅亡。

    禮是相處之道,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克己以復禮。若不克己,子弒其父者,有之,母殺其子者,有之;夫婦互殺者,有之……

    義是行為底線。忽見孺子墜井,見之者必發乎怵惕惻隱之心。發乎心,踐乎行,義也。若不信乎義,社會冷漠,世態炎涼,重慶公交之事,可怖也!國家未嘗不似一輛行駛中的列車。天下興亡匹夫有責,即是義之義!

    廉不是清廉正直的意思!廉是自知之明!儒家一日三省吾身!自省以養廉!若不知廉,婦叛其夫,夫叛其婦,官叛其位,國叛其家,家庭之道絕矣!

    恥是羞恥之心!書曰“一夫不獲,是餘之辜;百姓有過,罪之在我”。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羞恥是人性最後一道防線。不自知,不知恥,何為人!

    育民不以廉恥,是為育畜!畜類只有被食用的價值!死不足惜!

  • 6 # SundaySeventeen

    你見著過孔子拿著刀對百姓對君主講儒家思想嗎?你見過耶穌拿著刀宣揚上帝的嗎?你不相信你愛幹嘛幹嘛,時間證明他們的理論對你有好處。當然這個世界就是有奸詐之人,表面上他說的是別人的東西,其實自己在裡面下了套,誰讓你傻呢。孔子和基督都是從整個社會角度客觀規律角度的人類群體最大的利益,而某些人某些思想都是從他個人利益角度出發,他說對你好其實是忽悠你,他根本就是犧牲你為了他自己,所以要看清本質。

  • 7 # 崑崙奴王富貴

    談到儒家的“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就不得不聯絡到另一句話理解~“隨心所欲而不越矩”。

    我們都知道,蘇格拉底是被奴隸社會的民主制古希臘民主投票決定處死的,於是,後世(也就近百來年的事)有了憲法。憲法的其中一個作用是,規定了一些人的基本權利,是即使再民主投票,也不能剝奪的。而這個,就是儒家的所說的“矩”。

    同時,現代真正的自由,是“自由是有邊界的”,這邊界如何界定?你願意他人隨意干涉你的私生活嗎?同時,你會干涉他人這些你所不願意他人干涉你的私生活嗎?所以,其實“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就是發自內心的尊重他人的邊界~因為我不喜歡別人這樣侵犯我,於是我也不這樣去侵犯人。

    作為“道德綁架”,在今天我們常見的案例是“民主的陣痛”,有很多民粹主義者(提問者就是一個)認為,為了實現普世價值(其實是民粹主義),犧牲幾代人的幸福,以死幾千萬幾億人為代價,讓國家陷入內戰也沒所謂,只要最終能實現普世價值就是值得的。利比亞、伊拉克、敘利亞國內的恐怖主義橫行,僅是民主的陣痛,是有價值有意義的,能讓該華人民最終走向民主,那這一切都是值得的。

    沒有比這更大的道德綁架了。儒家的道德綁架僅是要你守公共秩序,而民粹主義的道德綁架,是認為死人是“民主的陣痛”,是值得的。

    其實,很多像提問者這樣的民粹主義者,一直在做著他們自己在努力否定著的事而不自覺。這很正常,人皆自我。

  • 8 # HT大紳士

    逆否命題為正確的,小老弟你邏輯學沒過關哈,正確的命題應該是施加給別人的一定是自己所樂意做的。而不是自己可以做的必施加給別人。

  • 9 # 文化科學宗教探索者

    搞藝術的,何必糾纏於理學。

    不欲,勿施≠欲,施。

    施,是強加的意思。

    從邏輯學而言,原命題與逆否命題是同時成立的,因此,必須是自願接受於人;

    “欲,施”只是“不欲,勿施”的否命題,不必然成立。

    這樣,聽懂了嗎!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其字面涵義是:自己不喜歡,就不要強迫別人(也不喜歡);

    其引申涵義是:自己不願承受的,不要強加在別人身上。

    引申涵義包含了:你自己願意做,並能做到,才能心安理得讓別人去做。而這一點,就給了好事者以可乘之機,即所謂“己所欲,施於人”。

    總之,不論“己所不欲”,還是“己所欲”,都是不能“施”於人的。

  • 10 # 陽光雨露85068379

    這句話所代表的思想正是人類的共性祈求和期望!不要總是把人們美好的期盼和德行都歸功於"儒家思想",″耶酥基督"!倒顯其地球人類都是愚昧野蠻的傻光。地球人類之所以爭來搶去,言行兩樣。一方面出於貪婪向上的天性,另一方面出於智商和力量的使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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