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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8日報道,瑞典檢方已認定警察沒有實施犯罪行為 駐瑞典大使再回應,針對中國遊客在瑞典一家酒店被驅逐,並疑似遭警方粗暴對待扔到墓地一事。瑞典檢方媒體官員表示,瑞典檢查機關對案件進行評估後,認定警察沒有實施任何犯罪行為。對此,駐瑞典大使表示,將繼續要求瑞方徹查此案,依法辦事,儘快對中國遊客的合理訴求作出應有迴應 在國內,這樣玩成本很低,這種人就沒受過應有的懲罰,現在好不容易有人幫著把這種人收拾了,感覺沒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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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在山頂望雲

    提問有問題!

    1、至多隻是理解和同情遊客而已,很少人會支援遊客!

    2、支援的是大使館為了自己國家的公民在異國他鄉遭受暴力而發聲。

    3、譴責的是瑞典警方對待中國公民的粗暴,以及對中國使館關切的傲慢漠視。

  • 2 # 飛鷹42622686

    橋歸橋路歸路,公民外出不懂事,家裡大人當然會管教,如果外人‘’一巴掌‘’打在臉上,也是華人的面子,俗話說打狗還得看主人呢?如今中國在國際地位上日漸提升,維護國家和公民尊嚴是有必要的。縱然曾姓一家三口有不是,也是家裡事,國民還應理性一致對外。其實大使館要求並不過分,也指出曾家三口做得不對,作為國家維護公民權益是好事,國家針對的是中國公民,並不是針對他們的具體錯誤行為。當時出現這個問題時,瑞典警方應該透過外事部門將情況通報給大使館,需要管教我們自己來。瑞典人的行為有蔑視中國公民之嫌。外華人在中國違法犯罪,我們都要及時通知使領館的,這是國際慣例。瑞典對國家的關切採取不理睬的態度是對國家的不尊重。所以國民外出一定別做人家拍子底下的事,給自己和國家會帶來不良影響,從這個角度論,曾家三口的這惹出事確實不該。

  • 3 # 沒有還是有呢

    從這次事件中,我看到華人真的是傳說中的一盤散沙,別管事件人的對錯,這事深層次問題是一個國與民族尊嚴的問題,好多華人批評華人不文明,我想問一下,什麼是文明?個人認為,文明就是自己人對自己人的尊重,或者大家都在一個圈子裡人對人的尊重。那些在國內對自己人橫又指手畫腳的人,感覺是最無能有渣渣的人。想當年八國聯軍殺人放火,日本鬼子南京大屠殺,對我們的親人燒殺搶掠姦淫,他們給我們講道理講文明瞭嗎?現在美華人在你家門口拿著刀,對你說三道四,給你講道理講文明瞭?現在祖國強大了,不用在給外華人點頭哈腰了,祖國強大了,出國你就可以橫一點。

    再退一步說,華人給他們外華人送錢去,是他們的衣食父母,不好好的招待我們也就算了,還敢侮辱我們,送錢的都大爺,到他們哪裡都成孫子啦,真的孃的,是可忍孰不可忍。不教訓一下他們外華人,不知道婆婆也是娘。

  • 4 # 鹿野澗鳴

    兩天的觀閱,不說觀點。只想指出兩處,個人認為相當關鍵,相當多“精神愛國”者選擇不提,而且是“受害人”曾某親述,不知何故!?一是店方在曾某說明下,已經“善意且理解”地同意他們一家三口暫時在大廳休息,為何能這樣判斷?因為曾某說,“吧檯人員甚至特意調低了大廳音樂的音量!”這裡我們並未看到所謂“西方的冷漠與歧視”。既然店方已經同意曾某一家暫時安頓等房間,那麼予盾的地方來了,曾某自述,這時他出門又用手機聯絡其它旅店了,並且轉了一圈還帶回一個“中國年輕女留學生”並要求店方同意收留!自己解釋是“同情此女暫無居處”,你信嗎?說實話,一半人信,一半人可以不信,不必強求!但這是最關鍵的第二點!因此事件轉折了,“冷漠的西方人”開始無情了,商家開始要求此女和曾某一家離開,曾某不同意,雙方爭執,店方報警……。以下發生不再贅述。為什麼此時“冷漠的西方人”開始無情了?因為,瑞典當下治安並不好,難民如潮,已發生多起針對華人的違法案件,瑞典還未妥善處理完畢!僅順此理,是不是覺得瑞典的這個旅店在曾某帶回一個年輕、陌生且與店方無任何契約的“中國女留學生”後,要求其離開,理由正當嗎?僅就安全來說,大家心知肚明!其實整個事件過程,第一重點在此兩處!弄明接受與被拒的理由,我們才能提高。我是愛國的,要加字首,“熱愛”。再加字首,“理性”。當然,有人信,也有人不信,無法強求。

  • 5 # 西部微談

    謝悟空邀!此次事件中,與論有兩種論調,第一種觀點認為,遊客沒有契約精神,不遵守對方的規矩,且胡攪蠻纏,撒潑耍賴,是丟了華人的臉面,必須給予譴責,他們認為瑞典警察的處理方式是正確合理的;第二種觀點則認為,遊客雖然違約,但警察在三名中國遊客沒有違反法律的情況下,卻強行將三人拖出店外深更半夜扔到墳場,這顯然是違背了瑞典作為一個民主國家所倡導的人人所享有的民主、人權自由的平等權力。因此認為瑞典警察的做法是戴著有色眼鏡執法,選擇性執法,粗暴執法,必須要給華人道謙。

    目前事件當事人曾先生已向瑞典方面提出了包括公佈旅店監控影片及上警車後警方的執法影片和一些人身權益方面的訴求,以此討回公道。而瑞典檢方則表示,瑞典檢查機關對事件評估後,認定警察沒有實施任何犯罪行為。對此,我駐瑞大使表示,將繼續要求瑞方徹查此案,依法辦事,儘快對中國遊客合理訴求作出迴應。

    就此次事件發生後網路上一些人的評論來看,有一部分人是根據網上釋出的不利於中國遊客的影片或一些所謂的事件目擊者、當地人提供的素材來對當事人實施網路語言攻擊。做為網民來說,不論什麼事情,我們要以事件本身事實為依據,多思考,多剖析,不主觀臆斷,多設身處地的想一想,多問幾個為什麼?這樣我們才會在評論時不至於跑偏了觀點!做為中國遊客,如果他做錯了,我們有指責、批評促其認識和改進錯誤的權利,但如果是瑞典警方做錯了,我們也有為維護本國同胞自身利益向瑞典警方討個公道的權利。

  • 6 # e享生活

    不支援遊客,也不支援警察。

    遊客有錯,當警察告知不要鬧的時候就不該鬧,遵守他國法律

    警察有錯,錯在執法粗暴。有人鬧事,可以制止,或者帶回警局拘留,不能把人扔到陌生地方,置他人危險於不顧

  • 7 # 314140鉞

    就算曾姓三口有瑕疵,瑞典警察也不能如此粗暴執法。面對的可是生病的老人,把人扔到亂蚊子崗子上。換位思考,三位瑞典人在中國遇上同樣一檔子事,華人應這麼幹嗎?中國警察能這麼幹嗎?答案肯定不是。所以瑞典警察這麼幹,顯然是偏執傲慢歧視。中國這次絕不能輕易放過他們。否則,類似這樣的事只會亦演亦烈.。

  • 8 # 秋秋就是那個秋秋

    瑞典事件是個典型的多答案題目,其實在這其中,站在國家立場和站在民眾立場是完全兩種答案的。其實如果看全了所有方方面面的報道與整個社會對事件的討論,不難發現雙方都沒有犯法,而瑞典警察和曾先生一家都存在不當的行為,這裡面牽涉到的方方面面太多,有國家層面有道德層面。在我看來並不是有沒有立場該聲討誰,不是打一棍子擼一下,而是就各個觀點就事論事。

    其實在國外種種都在聲討瑞典警察的不是,這其實就是道德層面的因素,並且這也是集合了深夜、寒冷、公墓等等外圍情況下的聲討。沒有人會希望去瑞典再遭到同樣的待遇,這個聲討是應該合理的。但是話說回來,就那幾段影片而言,別說是瑞典,即便在中國這一記假摔和一系列的配套演出誰遇到其實都是懵逼的……就像他們調查的一樣,他們警察沒有犯法,而我的理解這或許就是和瑞典人的木訥以及接受了太多難民導致的行為習慣問題。這就是所謂的“行為上正確道德上錯誤,能批判但不能究責”,有一種吃了蒼蠅的感覺,但也沒有辦法。

    而在國內其實大家也能發現,撇開國家層面不談,大部分人都在說曾先生一家的不是。大家喜歡看事情的細節,而他們一家,曾先生所做的一切自己說道出的細節,卻剛好是所有人都討厭的。在“節奏”的帶領下,其實華人更多的是“看不慣”或者說是“看不起”這種撒潑打滾的惡習,即便是稱讚,也都是稱讚警察多於這種惡習打擊,而並非認同瑞典警察的做法本身,這和國外聲討的警察做法本身沒有很大的關係。歪果仁並不瞭解我們這裡的“某些社會風氣”,再加上曾先生很“迷”的行為,酒店同意讓他們休息還出去再帶個人回來,在國內的聲討肯定會劇增,很正常的一件事。說一句我們的古話,“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繩”,瑞典接了這麼多難民,突然來了幾個這麼早來的遊客,道義上已經接受了休息一下的事實,再帶個“非客戶”去取暖,要是我我也可能會怕……人之常情。

    而站在“家長”的立場來講,其實也沒有錯,“護犢子”是不需要理由的。而既然已經在別人面前護犢子了,那就肯定要護到底,即便把犢子牽回家再怎麼教育也是家長的是,和別人無關。其實如果看新聞的話也看的很明白了,駐瑞典大使館的官員沒有對任何曾先生的行為做解答,對於假摔的動作說的是“面對這種情況,你能指望他做出點什麼事來?”話已經說的很明白了不是嗎?

    其實說到底,這事情已經鬧得不算小了,差不多算是地球人都知道的事了。而作為看客的我們,其實把這個事當成是生活的調劑好了,大人的事情讓大人去解決,我們嘛,看看就行了~

  • 9 # 方 遠 . 行遠方通簡

    作為一個法制文明的社會 ,保障老弱病殘合法權益及妥善處理臨時事物是一個成熟社會應該具備的基本規則。將一對凌晨2~3點鐘提前6個多小時到達酒店的老人“清除”出酒店,這是瑞典警察的“法制、自由”。但是在凌晨2~3點將一對老人“拋棄”在遠離城區20多公里之外的“墳場”這就是在世界上常以“文明”自稱的瑞典應該做的嗎?對,這就是瑞典政府及警察對陌生“外國華人”應該做的“自由”!可憐的“瑞典式” 法制、文明、自由 !

  • 10 # 老人148681587

    沒有人真的支援遊客的行為,只是因為他們是華人,所以不得不站在其他角度來談他們的遭遇。試想,如果這幾個人是別國的,比如某華人或某本人,幾乎所有中國網友都會圍觀看熱鬧並且扔磚頭的,或者根本不會關注的可能性更大。所以,焦點集中在他們是華人這個問題上,而忽略問題本身。

  • 11 # 英國標準協會RocMa

    瑞典酒店事件,請進來投一票。

    不要再爭論了!永遠都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因為價值觀與立場的差異。我們來看看究竟哪種觀點佔主流。請從以下描述中選擇一個最貼近您主要感受的(ABC中單選一個,ab中單選一個):

    A 曾先生一家的做法太醜陋,其後的遭遇實屬活該。

    B 曾先生一家並無大錯,警察的做法粗暴傲慢無禮。

    C 曾先生一家和警察都不是什麼好鳥,沒什麼可說的。

    b 這點破事根本沒必要上升為外交事件,大使館用力過猛了。

  • 12 # 小藍圈

    作者也是一個神經病,壓根就是偽命題。無論哪派都不支援曾先生一家丟死個人了。只不過我們支援中國政府!支援外交部!反對瑞典政府和警察!反對瑞典狗趁機搞事

  • 13 # 回眸5522

    是可忍孰不可忍!無恥至極!本人呼籲凡是我華夏子孫,不要再去瑞典旅遊、觀光、從事商業、文化等一切活動!不買瑞典的任何產品、不讓那些自大狂賺我們一分錢!讓他們在天寒地凍中吃屎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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