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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1422428539044

     一、待攤費用在新會計準則下的會計處理

      (一)按新準則規定,“待攤費用”科目中一些內容已不在該科目中核算。

      1.經營租入固定資產發生的改良支出。經營租入固定資產發生的改良支出,應透過“長期待攤費用”科目核算,並在剩餘租賃期與租賃資產尚可使用年限兩者中較短的期間內,採用合理的方法進行攤銷。

      2.固定資產修理費。固定資產修理費用等,不再採用待攤或預提方式,應當在發生時計入當期損益。企業生產和行政管理部門等發生的固定資產修理費用,借記“管理費用”等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企業發生的與專設銷售機構相關的固定資產修理費用等,借記“銷售費用”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3.預付經營租入固定資產的租賃費。超過一年以上攤銷的固定資產租賃費用,應在“長期待攤費用”賬戶核算。

      4.低值易耗品攤銷、出租出借包裝物攤銷。採用一次轉銷法的,領用時應按其賬面價值,借記“管理費用”、“生產成本”、“銷售費用”、“工程施工”等科目,貸記“週轉材料”。採用其他攤銷法的,領用時應按其賬面價值,借記“週轉材料(在用)”,貸記“週轉材料(在庫)”;攤銷時應按攤銷額,借記“管理費用”、“生產成本”、“銷售費用”、“工程施工”等科目,貸記“週轉材料(攤銷)”。

      (二)除上述幾項業務外,還有一些需要在“待攤費用”科目中核算的業務。

      比如:預付保險費、預付報刊訂閱費、預付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

      固定資產的租金以及一次購買印花稅票和一次交納印花稅額較大需分攤的數額等。但是新發布的會計科目表中,刪去了“待攤費用”科目,資產負債表中也刪去了“待攤費用”專案。這幾項業務如何處理,有幾種觀點。

      觀點一、一次記入損益

      這種觀點認為,待攤費用是企業已經支付但應由本期和以後各期負擔的攤銷期在一年以內(包括一年)的費用,支出發生時一次計入損益與分期攤銷計入損益對全年的損益影響是一樣的。但這裡認為,這樣處理不符合權責發生制的核算基礎,沒有嚴格劃分費用的受益期間,不能正確計算各個會計期間的成本和盈虧,不能體現“誰受益,誰負擔費用”。比如:2007年12月支付2008年的報刊雜誌費,是不能計入2007年損益的。

      觀點二、設定“待攤費用”科目

      企業會計準則規定,企業可以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自行增設、分拆、合併會計科目。因此,企業如有預付保險費、預付報刊訂閱費、預付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固定資產的租金以及一次購買印花稅票等業務,可以增設“待攤費用”科目。期末餘額在資產負債表中的“其他流動資產”中反映。

      【例1】假定某企業10月份透過銀行預付第4季度保險費12600元。其中基本生產車間6900元,輔助生產車間1800元,企業行政管理部門2700元,專設的銷售機構1200元。

      支付時的會計分錄為:

      借:待攤費用—預付保險費12600

      貸:銀行存款12600

      10月份該企業要編制待攤費用分配表(略),然後,根據待攤費用分配表編制會計分錄如下:

      借:製造費用—保險費2900

      管理費用—保險費900

      營業費用—保險費400

      貸:待攤費用—待攤保險費4200

      該企業11、12月份再做與10月份相同的會計分錄即可。 觀點三、不增設“待攤費用”科目

      企業預付保險費、預付報刊訂閱費、預付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固定資產的租金以及一次購買印花稅票時,在“預付賬款”科目核算,期末餘額在資產負債表中的“預付款項”專案中反映。

      二、預提費用在新會計準則下的會計處理

      (一)按照新準則,預提的租金和短期借款利息已不在本科目核算。

      1.預提短期借款利息。按照新準則,企業預提的短期借款利息在“應付利息”科目中核算。預提利息時,借記“財務費用”,貸記“應付利息”;支付利息時,借記“應付利息”,貸記“銀行存款”。

      2.預付固定資產租金。按照新準則,企業應付租入固定資產租金在“其他應付款”科目核算。

      【例2】 甲公司從2007年1月1日起,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管理用辦公裝置一批,每月租金8000元,按季支付。3月31日,甲公司以銀行存款支付應付租金。甲公司的有關會計處理如下:

      (1)1月31日計提應付經營租入固定資產租金:

      借:管理費用8000

      貸:其他應付款8000

      2月底會計處理同上。

      (2)3月31日支付租金:

      借:管理費用8000

      其他應付款16000

      貸:銀行存款24000

      (二)除上述兩項業務外,還有一些業務需要在“預提費用”科目核算。

      比如:預提保險費等。但是新發布的會計科目表中,刪去了“預提費用”科目,資產負債表中也刪去了“預提費用”專案。這幾項業務如何處理,也有幾種觀點。

      觀點一、一次記入損益

      比如:6月末支付前半年的保險費,全部計入6月份的成本費用中。筆者認為,這樣處理不符合權責發生制的核算基礎。

      觀點二、設定“預提費用”科目

      核算時,期末餘額在資產負債表中的“其他流動負債”中反映。

      觀點三、不增設“預提費用”科目

      企業預提保險費等時,在“其他應付款”科目核算,期末餘額在資產負債表中的“其他應付款”專案中反映。

      新會計準則取消了待攤費用和預提費用科目,資產負債表中取消了待攤費用和預提費用專案,這裡傾向於第三種觀點,即不增設“待攤費用”和“預提費用”科目。企業預提保險費等時,在“其他應付款”科目核算,期末餘額在資產負債表中的“其他應付款”專案中列示。企業預付保險費、預付報刊訂閱費、預付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固定資產的租金以及一次購買印花稅票時,在“預付賬款”科目核算,期末餘額在資產負債表中的“預付款項”專案中列示。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胡適說講究制度和法律,社會的道德會慢慢迴歸,如果一味的講道德,社會會充滿偽君子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