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看透人生A

    從對等的廣義來說是對的,但從幾千年來的習俗來說就不對,因為女方在男方這一邊生活,就如要求媳婦照顧婆婆似乎是名正言順,而要求女婿照顧老丈人似乎是底氣不足。另外,糾結對等的男方是窮光蛋

  • 2 # BigBlack63938699

    我有能力給我的兒子買一套兩套都可以,可是對方也必須有這個能力,如果沒有,對不起兒子和他找的另一半趁早自己奮鬥,門當戶對,自己無力承擔的別要求別人,對了,以後娶兒媳婦必須摁盆裡洗幾遍~

  • 3 # 晴1024566137

    先不說他的話是對還是錯吧!就這種態度,還是勸你女兒分手吧!因為給妻兒一個安穩的家是男人的責任,能說出這種話,可以說這男人不僅情商低,也沒有責任感,更談不上愛您的女兒。

    房價高,很多男人都買不起房,這是事實,但如果一個穩重、有責任感的男人,他是不是會先用誠意去打動女方父母,然後努力工作,對老婆好,即使今後也買不起房子,起碼給妻兒三餐無憂?而不是用你沒有房子,所以也不能要求我有房子,這是歪理,也代表一個男人不成熟,嫁不得!

  • 4 # 小糊11

    這是動物本能,看看動物世界吧!連與恐龍血統了最近的鳥類都是,雄鳥搭窩引雌鳥過來組成家庭,現在雖然提倡女權,但是身為男人還是應該有這個主動意識的,不全款也按揭一套,沒二百平也弄個屬於自己的小窩。難道真的女孩嫁給你什麼都不應該想,你就貢獻個鳥就行?她還的想以後萬一有孩子怎麼養活的事呢!要是沒這個誠意,趁早別找女朋友,不負責任……

  • 5 # 水藤樹起啊

    我如果是個女兒,我一定會在婚前給她買一套大房子!我希望她嫁的好,但也不會干涉她的婚戀自由,如果男方沒錢但肯努力,日子總會越來越好!如果男方買了房,我也不要求所謂彩禮和加名字,沒有誰結婚是奔著離婚去的,婚姻失敗有時不單單是簡單對錯的問題!我想我最重要的是給女兒一個溫暖的避難所,咱不欺負人,也不會給別人欺負!不高興了就分手唄!說到底就是我家有錢,任性!愛咋咋地!

  • 6 # 清泉1454033

    讓我說其實小年輕兩個共同奮鬥打拼租房、買房結婚挺好的!只有這樣的婚姻才牢固!而且家庭矛盾要少得多!很多家長光想著讓孩子嫁得好能享福,這種觀念本身就錯了,房車都是男方婚前財產,婚後還得還房貸,一個人還房貸壓力大勢必就摳門了容易為錢吵架,若兩個人還貸女方覺得自己吃虧了,讓男方一次性付清房貸又不可能,若買房婆婆也出錢了很多女方結婚要求加自己名字肯定難度大,家庭矛盾都圍繞著房子,婚姻能長久才怪!過去人都說一根繩上的馬蚱誰也跑不了,沒有雙方父母參夥小夫妻共同努力買的房子就是一根繩上的馬蚱輕易離不了!

  • 7 # 溫暖126221886

    這個不能比的,女人沒有男人也能把孩子從自己肚子裡生出來,男人行麼?如果孩子是男人生,那房子當然可以是女人買,不但買房,還能養家,男人負責生孩子坐月子,伺候老人,做家務,有何不可?

  • 8 # 曖珛

    現在的男的我也是醉了。結婚小孩必須隨男方的姓,因為這就是傳統。。。但是要彩禮,房子就不行,因為這是賣女兒。。。彩禮,房子就不是傳統了,以前女人的嫁妝帶過去也是自己的,男人別想佔有,哪像現在男人還想要女人的嫁妝的。。。現在的女人不像以前那麼顧家了,還要求家務平分。。。以前的女人只要顧家,不需要上班好嗎,現在女人顧家的,天天在家做家務,照顧小孩,還被嫌棄不會掙錢,只會依靠男人。。。呵呵了。。。女人會生小孩,顧家,上班,有錢有車有房,還要男人幹嘛,只需要你出一顆精子嗎!!!

  • 9 # 老唐167538512

    如果沒錢買房或者不想依靠父母,這個完全正常,可以好好跟對方商量,爭取對方的理解,二人共同奮鬥過好自己的日子。如果對方堅持沒房就不結婚,那就分手重新尋找肯和自己同甘共苦的物件,這個沒有毛病。但是以題主提到的這種理由來證明自己不買婚房的正當性,既不會得到對方與大眾的認同,又充分顯示了男方對於金錢看的遠比感情重!

  • 10 # 似癮啊

    在婚姻上計較得失 基本玩兒完 要是這麼計較 家裡家外結婚不出一個月就得離 我這人比較現實 我寧願跟錢過一輩子 不是說沒有好男人 而是碰不碰得上都不一定 不想拿自己下輩子賭在一個人身上 我這人矯情 給我物質我又不要不給我我又覺得不被重視 單身就是很好的狀態 人要有自知之明才是真的 自古從來都是高嫁女低娶媳 到了現在...算了不說了 說多被噴 懶得撕 自知之明望有之

  • 11 # 真水無香237838356

    我是不花男方一文錢嫁人的,我兒子以後娶老婆也得靠他們自己。如果女孩像我當年只為感情只圖人,我就憑自己能力能幫助他們點就盡力幫盡力對女孩好,如果上來就講各種條件的,那就讓兒子自已去解決他自已的事情吧,我就安排好自己的養老生活就好,不管自已有錢沒錢都不會想子孫養老的。

  • 12 # 手機使用者51773134074

    我認為男孩的觀點很合理。我是八十年代中結婚,那時候我們連筷子都沒有,那來的房子?夫妻倆一年搬一次家很正常;生孩子的時候為省幾塊錢的計程車費,半夜三更走了三公里到醫院;孩子上幼兒園的時候,為了能接送孩子我們採用錯時上班,為此,同住一屋簷下的一家三口一年難得幾次同桌吃飯.....

    就這樣,三十幾年過去了,孩子也成家了,我們的義務也完成了。

  • 13 # 風一樣的人49

    說句公道話:如果是女方招女婿,女方應備房,車,因為男方把一個兒子養大也不易,你一句話拉走了,男方父母心裡也不好受;同樣男方娶媳婦,房車是理所當然要備的,為別人種一棵白菜也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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