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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沫沫媽咪母嬰保健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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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何敏民
最近,我聽說您相親後第十天,當即正所謂情頭意合訂婚了,我想這門終身大事來得太突然了吧!據說這門親事也要透過雙方父母同意歸一,才正能落實政策同意行駛男女談婚論嫁的姻緣而已。我想,按我理智去分析,這所謂的談情說愛或談婚論嫁方式,那簡直是太過公式化了!那就直白地說,就用一句詞語來形容叫做"閃電式的結婚",為什麼是這樣證論呢,因為您們年輕除開努力工作之外,對於您們的個人立業成家,是一件人生的終身大事,是決不會來得半點兒戲之事!立業成家這個詞語,很深遠務必深思熟慮,只有倆人在長期工作和生活中,慢慢積累感情,互相溶合,奮不顧身地努力付出,有一定的工作和生活經驗,及良好的經濟基礎,才能結婚成家,幸福美滿!
十天交定說起來是有點快。不過,跟人家閃婚的來說,還是比較保守了。
相親能遇到相互喜歡的人,還是有緣分的。
假如你覺得沒有把自己手術過的事情告訴他,藏在心裡不舒服,那就不如乘早坦白。
我相信,如果他也真心喜歡你的話,這些都不是問題。
他也不會介意你是飛機場還是豐滿。
不過,才相處十天,彼此還是有很多的缺點沒有暴露出來的。
多相處,多瞭解,才能知道對方是不是能陪伴自己白頭的那個人。
婚姻大事,還是慎重考慮為好。
可以側面做些瞭解,聽聽他的朋友怎麼評價他。
自己也多留心觀察。
找老公,還是得找貼心的。
有些人婚後才會露出原型,也不好說。
自己要理智考慮好。
祝你們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