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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動保協會大股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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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幸運女神128543493
看了題主的提問,去查了相關的新聞,看完之後真的很痛心。
劉女士去年結完婚度過蜜月之後,感覺身體不適,去醫院檢查,醫生說她得了中末期尿毒症,在她住院期間,丈夫李某瞞著劉女士分兩次將她卡里用於治療的費用5.8萬轉走,隨後李某和父母滿著劉女士把婚房也賣了,拿著錢消失了,劉女士嘗試著聯絡了幾次丈夫,公婆都沒有聯絡上。
對於劉女士我表示同情,對於她丈夫和公婆,怎麼表示想罵人,也只有沒良心的人才能做出這種傷天害理的事情,自己的媳婦得了重病,難道不應該積極的去配合醫生治療?不應該去各方湊錢去給媳婦治病嘛?非要做的這麼絕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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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樂鬧
一場重病,毀掉了婚姻,也徹底看清了那個男人的本來面目,雖然很痛苦,但也變相的拯救了自己的下半輩子!
不只是苦了女孩,更有她的老父親啊!生兒育女,看著孩子一點點的長大成人,再到她結婚生子,父母沒有多大的奢求,只求兒女可以幸福!然而這個父親看到了美滿的開頭,也見證了悲慘的結尾!
結婚後三個月,女孩被確證為中末期尿毒症。但是這還不算什麼,蜜月期剛結束,女孩的愛人就在她住院治療期間,分兩次將她準備的住院治療費5.8萬元無故轉走。並瞞著女孩偷偷把她們的婚房也賣了!
得知這個情況,女孩幾次都想著輕生,幸好是她的父親把她從死神那裡拉了回來,並且讓她重拾信心!
父親變賣了家中的所有可以賣錢的東西,湊錢給女兒看病,還欠下了數十萬的債務,但即使是如此,這位父親依舊是鼓勵自己的女兒不能放棄,要堅持!
父母永遠是世界上對子女最好的人!男怕入錯行,女怕嫁錯郎,很明顯這個女孩就是選錯了物件,但是如此的遭遇並沒有徹底的打敗她,因為她還有一個好父親!
只有父母才能毫無保留的把他們全部的東西都給我們,只有父母可以同甘也能共苦!
這個世界就是這麼殘酷,有的人就是這麼沒有良知,不祈求女孩的丈夫可以良心發現,只希望這個女孩的病可以徹底痊癒,並且開始全新的生活,好好報答自己的父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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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華髮少年
貧賤所難,不難在砥節,而難在用情。
河南商丘,2017年9月,新婚剛剛3個月,27歲的劉陽持續多天出現乏力、胸悶、憋氣等症狀,隨即被確診為中末期尿毒症。
蜜月期剛結束,愛人李壯(化名)在她住院治療期間,分兩次將她準備的住院治療費5.8萬元無故轉走。並瞞著劉陽偷偷賣了婚房,將所有的財產席捲一空,便消失得無影無蹤。
我們先不要噴人,先來看看度娘怎麼解釋尿毒症!
慢性腎衰竭是指各種腎臟病導致腎臟功能漸進性不可逆性減退,直至功能喪失所出現的一系列症狀和代謝紊亂所組成的臨床綜合徵,簡稱慢性腎衰。慢性腎衰的終末期即為人們常說的尿毒症。
尿毒症患者需要長期維持性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治療,無論血透還是腹透,都只能代替腎臟的清除代謝廢物、維持水、電解質、酸鹼平衡的作用,而無法替代腎臟的另外一個重要功能,即內分泌功能。腎移植是尿毒症病人最合理、最有效的治療方法。
看完度娘解釋這個尿毒症的病理和治療方法大家有什麼感想呢?得了這個病的劉陽可以說她這一生無論能否醫好都是一個半廢人了。特別是這一種病,治療花的錢簡直就是無底洞,可謂一人得病,全家遭殃!
她64歲的父親原來是一名煤礦工人,因六級工傷提前離職。也就是外家也不是一個富裕家庭,在治病的花費上也幫不了多少,重擔可以說是落在新婚的丈夫那頭。
她27歲才結婚,那他的丈夫起碼年紀也是相仿。以她的年齡,她的家庭條件,她的丈夫家庭環境應該也是一般,而且也近中年,從他賣房與父母一同失蹤來看很有可能是家中獨子。
新婚剛剛3個月,就被確診為中末期尿毒症,尿毒症是一個緩慢的過程,劉陽在結婚前知不知道自己已經患病呢?
男方一個人就可以把房子賣掉,這說明什麼?說明這房子與女方沒有關係,購房款肯定都是男方出的,甚至是他父母的。攢了半輩子錢娶個媳婦回來傳宗接代過日子,豈料娶了個病媳婦回來,不單止人財兩空,下半世還要繫結在一起。男方和父母會怎麼想呢?
夫妻本是同林鳥,大難來時各自飛!賣屋攜款失蹤,不顧百夜夫妻萬日恩,還要把救命的5.8萬元轉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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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大河報
俗話說,夫妻本是同林鳥,大難來時各自飛!這句話對於商丘女子劉陽說,或許深有體會。去年,劉陽被確診為尿毒症。在她住院治療期間,她的愛人將她準備的住院治療費5.8萬元轉走,並偷偷賣掉婚房走人。
去年9月,新婚剛3個月的劉陽持續出現乏力、胸悶、憋氣等症狀,隨即被確診為中末期尿毒症。然而,她的噩夢才剛剛開始。蜜月期剛結束,愛人李壯(化名)在她住院治療期間,分兩次將她準備的住院治療費5.8萬元無故轉走。
去年10月份,趁著劉陽在徐州住院時間,愛人與公婆偷偷賣了婚房,將所有的財產席捲一空,然後便消失得無影無蹤。其間,劉陽反覆嘗試聯絡愛人和公公婆婆,均沒有迴應。
面對著突然的變故和痛不欲生的女兒,劉陽的父親欲哭無淚。為給女兒看病,家裡能賣的東西都賣完了,劉陽的父親已拿出了所有積蓄,並欠下十幾萬元的借款。
目前,劉陽還在治療的道路上艱難走著。每週三次的透析令她痛苦不堪,難以忍受時她就會掏出手機給愛人打電話,可電話那頭總會發出“您撥打的電話是空號”的聲音。
有網友質疑劉陽@嘗瑜:這個……不好說,這才結婚幾天啊,都到重症後期了,之前身體一點反應都沒有?還是瞞著沒說,找個長期報銷藥費的?如果有這種情況,男的跑了沒錯。
@芥末嗆死你們:賣自己的房,跑自己的路,確實沒法說啥,關鍵看銀行卡里挪走的錢是誰的?
@玩半模胖:房子能成功賣掉過戶,那必然是自己的房子。
@人生本來就有很多事是徒勞無功:結婚三個月確診中末期....?
@-確認密碼-:如果沒報警的話真實情況估計是這女的隱瞞病情,房子男方全款,五萬八也是彩禮,可能只辦了婚禮,沒領證,男的感覺被騙直接釜底抽薪了。
也有網友譴責劉陽愛人的@iiHallenSmol:再怎麼說,轉走住院錢也過分吧!
@像牛B一樣牛B:尿毒症一般發現就是晚期,早期沒徵兆的!
@Ssl_Try:換做是你,你會砸鍋賣鐵去幫女方拖幾年?而且還可能是在女方隱瞞病情前提?
@羊駝駝plus:婚房上應該沒有女孩兒名字,不然沒到場怎麼變賣,應該是婚前財產。只能說男的一家垃圾,婚姻法瞭解一下。
中立的網友這麼看↓@妳家有熊貓嗎:事情說的不清不楚,剛結婚沒多久就尿毒症晚期,那前期不可能不知道自己身體有問題,如果是故意隱瞞病情然後結婚,說實話確實不怪人家跑路,但是拿走治療費就太過分了!
@LRF3000:這個講的不清不楚。是女孩隱瞞病情還是突然知道病情?醫療費是女的還是大家的??婚房的錢是誰給的?
有網友建議婚檢還是必須的:@深圳打排球的哥哥:支援婚前體檢,避免鑽空子。有個親屬的新媳婦說是有肝炎,不嚴重,結婚10天就昏迷,一個月內去北京治病,花了10萬,還是在15年前,人死了,新媳婦一個月就死了,女方家根本就是欺騙。
@黑鬱金香316:強制婚前體檢很有必要的!
“夫妻本是同林鳥,大難臨頭各自飛”,這句話普遍用於在婚姻生活中遇到重大變故時,其中有一方提出分開。按照道德倫理,人們會同情那位被拋棄的人士,譴責那位在困境面前逃跑的人,在西方婚禮儀式中,一位牧師站在一對新人的中間,分別問“xxx,你是否願意娶xxx為妻,按照聖經的教訓與她同住,在神面前和她結為一體,愛她、安慰她、尊重她、保護她,像你愛自己一樣。不論她生病或是健康、富有或貧窮,始終忠於她,直到離開世界?”“我願意!”多美的一段問話,這簡簡單單的一句“我願意”代表著一輩子的承諾,並非說說而已。
夫妻,是除了父母以外最親近的關係,無論遇到什麼困難,都要同心協力,共患難,共度難關,當然也要看劉陽是否有隱瞞病情的情況。
不管怎麼說,希望有幸成為夫妻的你和我,不管是否遭遇人生變故,都能夠遵守結婚誓詞,風雨同舟、福禍同當、同甘共苦、相互扶持、共度難關、攜手到老,直至生命終結那一刻。夫妻本是同林鳥,大限來時各自飛,而非大難臨頭各自飛。對於商丘女孩患重病,丈夫蜜月後賣房捲款走人你怎麼看呢?一起來說說吧!(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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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惱人梧桐
女孩患重病後,丈夫賣房捲款走人,是一種違背道德、違反法律的行徑。
既然成為夫妻,肯定是經過了雙方的認可,是在心裡對相互之間有了愛意的,最起碼是法律認可了的。即便生活時間不長,但是法律上的夫妻關係已經成立。因此,在妻子患病後,丈夫不聞不問,是一種違背道德的行為。
法律上已經認可兩人是夫妻,那麼在共有財產這一塊,丈夫不應該全部拿走錢款,還有房子。因為這是兩個人的共有財產,或許女孩嫁過去沒有什麼收入,或者說生活時間不長,還沒有形成一定財產積累,錢款和房子或許都是丈夫的,但是這仍不能排除作為妻子享有的那一部分財產,現在丈夫在女孩患病後,轉移錢款,賣了房子,這種行為說好聽一點是秘密的,是揹著女孩在不知道的情況下做出的,不好聽一點就是一種偷竊,所以說是一種違反了法律的行為。
祝福女孩健康起來,讓你認識到一個不該嫁的人,家人可以諮詢律師,按照相關法律途徑維護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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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天空裡的海
每每看到這樣的新聞,總會長嘆一聲,感慨世態的炎涼。
我不想追究到底是女孩兒隱瞞病情,還是男方捲走的到底是彩禮還是治病的錢,就單單從一個人來說,先不說作為新郎了,就是作為鄰居、作為一個有愛心有良知的人來說,也沒必要把事情做的如此的絕吧!?在自己的愛人正在遭受病痛的折磨時,消失地無影無蹤,這無疑是雪上加霜、傷口上撒鹽……俗話說“一日夫妻百日恩”,男方這樣做太昧良心,太沒有人情味兒!
而且,醫療條件差的地區,真的是很難事先發現尿毒症的,一但身體不適去醫院,就已經到中晚期了。所以,姑娘也不會是有意隱瞞病情。
願我們這個社會,越來越有人情味兒,願我們的家庭都能溫馨和諧,願我們都能身體健康、萬事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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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招財大學貓
筆者不禁感嘆,貧賤所難,不難在砥節,而難在用情;富貴所難,不難在推恩,而難在好禮。不過此案應該仔細分析兩點,第一這男的是無情無義,甚至是沒有人性。第二,這女的有甩鍋騙婚的嫌疑,剛結完婚就檢查出中末期的尿毒症,令人難以置信。
事情經過時間2017年9月,地點河南商丘。新婚剛度過蜜月期的劉陽因持續多天出現乏力、胸悶、憋氣等症狀,隨後送往醫院被查出中末期尿毒症。然而讓人更絕望的是她愛人李某在她住院治療期間將她準備的治療費用5.8萬無故轉走,並偷偷賣掉了婚房,捲走所有財產,便消失得無影無蹤。
此事疑雲難消透過對新聞報道上面有限的資訊看,筆者姑且猜測此男子應該是普通家庭之人,甚至是農村人,家庭條件並不富裕。為何這麼說,因為從女子家中可以看出女方家庭條件也不是很好,這破爛的牆壁和傢俱可以得出此結論。由此推測男方家庭條件應該比女方家庭條件好不到哪去。
既然都是不富裕的家庭條件,那就牽扯到一個問題-剛剛結婚。眾所周知河南商丘的彩禮錢相對於大多啊地區來說是隻高不低的,這李某大約是為了這場婚姻把家裡掏空了,而且還在小區買了房,這對一個普通家庭來說已經非常不容易了。還有一個問題就是尿毒症中末期,這個尿毒症筆者百度仔細檢視早期症狀有:面色發黃,乏力睏倦,全身浮腫,尿量改變及胃口變差等。尿毒症主要是腎功能出現了問題,在早期症狀就已經很明顯,為什麼在結婚之後中末期才發現?還有結婚之前是有婚檢的,為何兩人不願意去接受婚前檢查?
綜上所述,筆者猜測李某是覺得妻子欺騙了他,騙了他結婚,買房。這一查還是尿毒症中末期,幾乎無力迴天了。自己也是有一家,那邊也是有一家,但是結婚李某已經掏空了自家,可沒再想把家人以後的生活都搭進去。所以選擇了捲款逃跑。
婚前檢查不可輕視估計啊這兩人也是透過介紹結婚的,感情基礎很是脆弱,這是在社會中很現實很普遍的現象,大家應該合理深層次地看待,不要一開始就定義人誰是壞人,誰是好人。其實不然,有果皆有因。
這兩人如果去做婚前檢查應該也能查出來,不過現在國家並不強制夫妻做婚檢。但是結婚是兩個家庭的大事,雙方身體健康是對雙方家庭負責。婚姻誓言說得好:無論貧窮富貴,還是健康與疾病,都願意相伴一生。但是話又說回來了,如果結婚之前就已經身患重病,何況兩人根本沒有感情基礎,且問誰願意承受?
當然這是筆者根據情況的猜想,如果並不是這樣,雙方是經過“七年之癢”後走向婚姻的,那就另當別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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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感情國際專線
交往需謹慎,歡樂藏風險!
人品雲霧行,春暖乍又寒!
夢裡大俠至,一刀斬混蛋!
試問一下各位律師大人,這個事情,可以介入法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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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幸運無敵
婚姻意味著成立了家庭,應該彼此扶持,相互相愛。做為一個丈夫,本就應該對家庭承當義務。家庭的義務包括對家庭事務的義務,對彼此的義務、對子女的義務、和對雙方父母的義務。然而,河南商丘,27歲的劉陽卻因為自己身患重病住院,丈夫卻偷偷轉走所有積蓄後將所有的財產席捲一空後便消失得無影無蹤。
2017年9月,新婚3個月的劉陽被確診為中末期尿毒症。然而,她的噩夢才剛開始。蜜月期剛結束,在她住院治療期間,新婚的愛人拿走了她的銀行卡,分兩次將卡里的5.8萬元轉走。去年10月份,趁著劉陽在徐州住院時間,愛人與公婆偷偷賣了婚房,將所有的財產席捲一空,然後便消失得無影無蹤。其間,劉陽反覆嘗試聯絡愛人和公公婆婆,均沒有迴應。
面對著突然的變故和痛不欲生的女兒,劉陽的父親劉金領欲哭無淚。64歲的父親原是一名煤礦工人,因六級工傷提前離職。 為了給女兒看病,家裡能賣的東西都賣了,已經拿出了所有的積蓄並欠下十幾萬元的借款。
婚姻法第二十條就有明確規定: 夫妻有互相扶養的義務。 一方不履行扶養義務時,需要扶養的一方,有要求對方付給扶養費的權利。
第二十一條 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 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這件事情無論是講情還是論理,男方和男方的父母的行為都應該受到譴責。他們的行為無論是在道德上還是法律上都應該是站不住腳的。
我們也希望劉陽病情早日康復,透過法律途徑來維護自己的權利。面對這樣無情無義的丈夫和公公婆婆,就應該透過法律來維護好自身權益,不應姑息和縱容。透過這件事也看穿了他們一家人的人品,早日分清了他們的面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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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Aokjtm
結果才三個月。又沒有孩子,有幾個男人會賣房子去救一個活不了多久的人。不要罵人家,人都是自私的,尿毒症晚期根本就是浪費錢而已。認命吧!人家也夠倒黴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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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沒事少給我評論
沒有誰是永遠的依靠,唯獨自己,和充分的經濟保障,所以,在健康年輕的時候做好理財規劃,除了正常開銷之外,一定買好保險,真像文中發生的情況那樣,保險不會背叛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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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借你一個微笑4
因為她們結婚才三個月就是晚期尿毒症,提前難到沒有一點反應嗎?如果你結婚十年,八年了出現這種情況,那應該懲罰男方。
2018-04-09
27歲,正是如花妙齡,然而對於永城市神火醫院婦產科護士劉陽來說,卻猶如噩夢一般。2017年9月,新婚剛剛3個月的劉陽持續多天出現乏力、胸悶、憋氣等症狀,隨即被確診為中末期尿毒症。然而,她的噩夢才剛剛開始。蜜月期剛結束,愛人李壯(化名)在她住院治療期間,分兩次將她準備的住院治療費5.8萬元無故轉走。並瞞著劉陽偷偷賣了婚房,將所有的財產席捲一空,便消失得無影無蹤,留下了無助的劉陽幾次想要輕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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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份,剛剛新婚3個月的商丘女子劉陽確診為中末期尿毒症。
屋漏偏逢連夜雨,蜜月後愛人李壯(化名)在她住院期間不僅偷偷轉走治療費5.8萬元,並且賣了婚房捲款消失不見蹤影。聯絡公公婆婆都沒有迴應,劉陽的父親劉金領,早就因工傷提前退休了,為了給女兒治病,不僅賣了家裡所有能賣的東西,還欠了10萬元債務。以後需要的錢,應該還會更多…社會兔砸觀點:
這個悲傷的故事把“夫妻本是同林鳥,大難臨頭個字飛”詮釋的淋漓盡致。在這裡,我們看到了一個最無情的人:女孩的丈夫。也讓我們看到了一個偉大的人:女孩的父親。
但是,有一個疑問就是:尿毒症是一個緩慢的過程,而女孩已經是中末期了,怎麼會結婚3個月後才確診呢?所以有可能是這個女子瞞病嫁給這個男人。
而轉走的5.8萬元,究竟是治療費,還是男人的彩禮錢,這就難以說清楚了。而房子為什麼可以一個人就賣掉?這不就說明房產證上只有一個名字嗎?當然也有可能是走的非正當渠道賣的房子。
唉!由此看來,各有各的難處。不過,如果真的是夫妻共有的財產,這個男人怎麼可以這麼狠心呢?這算不算“見死不救”罪啊!當然了,現在看病難看病貴,就算他要救,他也沒這個能力,得了這樣的重疾,醫院就好比“無底洞”,可能他把所有的財產都填進去了,還未必救得了這個孩。權宜之後,只好狠下心來,消失的無影無蹤了!
其實我也想問問,什麼時候,窮人才可以看得起病呢
我是社會兔砸,廣東瞎打瞎鬧的自媒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