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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親眼看見禰

    恐龍最大的天敵就是人類!並且大多都是巨人族!

    人與恐龍同時期生存的證據(一)

    ——現代發現的直接證據

    簡述:在1891年前,在英文字典裡找不到“恐龍”的名詞,大部分的人類歷史中都稱之為“龍”。在1946年的英文詞典裡稱恐龍為“現在稀有的動物”。本文將分:現代發現的直接證據;遍佈全球的屠龍文化;大量恐龍與人生活的巖畫與雕飾;人與恐龍在中國同期存在的歷史證據,共四部分對恐龍與人同期存在的事實予以介紹。

    教科書上說,恐龍生存於七千萬年前的白堊紀,後來滅絕了…….這種說法受到了來自各個研究學科的質疑與反駁。現代各方面發現的證據,證明了恐龍與人是同時期生存的動物。

    最大的恐龍蛋,比足球還小,而恐龍的體型巨大;爬行類動物終生都在生長,早期的生物比現在生物的壽命長的多 (有另文詳述),恐龍也不例外。

    2006年3月,發掘出的恐龍骨頭裡還有柔韌的軟組織,甚至還有血細胞在裡面。(否定遠古地層說的證據之一)

    1925年,一頭不明巨獸在加州的海灘擱淺,參與檢驗的人都說那是一頭蛇頸龍。

    1908年,美國德州達拉斯以南45裡的玫瑰谷發大水,河床每裡降低5米,整個河床下降了9米。洪水掀開了河底,剷除了2尺的石灰層,在那裡發現了數百個人與恐龍足跡同時出現的化石。當時的美國波士頓科技電視臺參與了拍攝。

    恐龍的足跡非常大,圖為一個小孩子在裡面洗澡。

    下圖是恐龍腳印傍邊的一連串的人類腳印。

    研究者把化石從中間切開,發現腳印下有壓縮的痕跡,這顯然不是假冒的。腳印的大小是現代人類24號的尺寸。

    這些足跡的間距是1.8米——2米,看來這個人很高大。

    這是一塊人手骨的化石,是和恐龍骨的一個岩層裡發現的。

    1930年,這些化石被切割儲存,並加上了恐龍骨架。

    在非洲剛果地區,一位科考者拿出大量的恐龍復原圖片,讓當地人指認他們相傳的“怪獸”,結果98%的圖片他們都不認識,卻直接指認出了兩種“怪獸”,就是仍現在存活著所謂滅絕了的巨體龍和三角龍。

    當地人很懼怕這種“怪獸”,這種“怪獸”不讓當地人的牲畜靠近它們的河流和領地,經常攻擊河馬、大象、鱷魚。有興趣的可以上網查閱更多關於該證據的相關資料。

    人與恐龍同時期生存的證據(二)

    ——遍佈全球的屠龍文化

    從恐龍的體型就可以看到,恐龍對人類生活的干擾和威脅,遠遠超過如今的狼蟲虎豹,普通人是難以戰勝的。隨著世界文化的交融越來越密切,發現“英雄必屠龍”竟是世界統一的價值觀。下面就簡要介紹一下世界各地的屠龍文化傳承。

    先說中國的:南朝宋劉義慶《世說新語·自新》講述的《周處除三害》,初中課本里就有,大家耳熟能詳。周處確有其人,後三國時期人,祖籍江蘇宜興,鄱陽太守周魴之子。吳亡後周處仕西晉,剛正不阿,得罪權貴,被派往西北討伐氐羌叛亂,遇害於沙場。周處戰死疆場死後,西晉朝廷追贈他為平西將軍。

    還是透過文化傳承的載體,來看看後人對這位英雄的認可程度吧。兩面鑄有周處屠龍的銅鏡

    鑄有周處屠龍的周元通寶鑄幣

    帶有周處屠龍圖案的生活用具

    各個時期周處屠龍的鑄幣

    古巴比倫(今伊拉克)一枚圓筒印章上雕刻的屠龍圖案:一個人拉斷了一隻龍的前臂。

    一枚俄國的大獎章,上面是一個人騎馬斬殺恐龍的圖案

    一張保加利亞的郵票,圖案上是一個人正在射殺一隻恐龍

    立陶宛的飾章,圖案是一名英雄在屠龍

    博物館中7枚1600年前的銀幣,上面鑄的是英雄屠龍的場景

    1527年,一名義大利農夫屠殺了傷害他農場牲畜的恐龍,並製作成標本,存放在博物館裡。

    法國一個城市因為一名英雄,殺死一隻從水中浮上來的恐龍,這個城市被重新命名為尼羅可,意為表揚屠龍者。屠龍者切下恐龍的首級,作為建築裝飾安裝在房角,稱之為“滴水獸”。

    維京人(歐洲)展示公元11世紀的一件木製品,木製品上的圖案是一隻恐龍正在吞吃一個人。

    澳洲的一幅古畫:一隻恐龍的肚子裡有一個被吞吃的人,同族人很悲傷,群起圍殺恐龍的畫面。

    聖喬治於公元275年屠龍,因而聞名於世。

    人與恐龍同時期生存的證據(三)

    ——大量恐龍與人生活的雕刻與雕飾

    古巴比倫(伊拉克)城牆,建於2600年前,原來的城牆上有大量龍和獅子的雕像。薩達姆時期,古城得到重建,但一切都按照原來的樣式重建的。

    古羅馬的雕塑:兩隻打架的長頸龍。

    一個15世紀的墓穴中發現的兩隻長頸龍黃銅雕刻,以及一把羅馬劍上刻有恐龍的圖案

    在德國分別是12世紀和16世紀的兩塊恐龍雕刻。

    美國印第安人在大峽谷巖壁上的恐龍巖畫。

    古羅馬人1000多年前,就開始用龍頭做船的裝飾。

    神廟石柱上的恐龍雕刻

    埃及第一聯合王國的一塊石板,兩隻長頸龍口裡有一隻羊。

    3800年前一個陶罐上面的兩隻長頸龍。

    公元前12世紀,人類使用物品上的恐龍雕飾。

    西班牙征服者於1535年到達秘魯,發現有許多刻有奇怪動物的石頭,今天稱之為秘魯伊卡石埋葬石。一家全美最大的收藏秘魯伊卡石埋葬石的博物館,收集了500多幅擁有恐龍雕像的伊卡石。

    這些伊卡石雕圖顯示:有人騎在恐龍身上的,多為和恐龍搏鬥的情形。

    此外,在墨西哥還發現了56000多個陶瓷恐龍像。

    儘管有如此多的證據展示,但對於進化論來說,恐龍與人同時期生存,依然是無法接受的一個事實。

    人與恐龍同時期生存的證據(四)

    ——人與恐龍在中國同期存在的歷史考證

    拋開龍作為十二生肖,以及龍最為中華民族圖騰等方面不談,龍在中華民族的歷史長河裡亦頗具特色。本文主要就恐龍與人在中國同時期生存過的歷史考證予以介紹。

    一、飼養恐龍始祖“豢龍氏”的歷史考證。舜時有一個叫董父的人,擅養龍,舜聽說此事後,非常高興,當即賜董父姓豢龍,後人稱豢龍氏。自豢龍氏開始,中國也是世界歷史記載上,唯一設有養龍官職的國家,豢龍氏在河南滑縣韋城建的有豢龍井81口。

    史書考證:

    《春秋·昭公二十九年》《左傳》:“蔡墨對魏獻子曰:‘昔叔安,有裔子曰董父,實甚好龍,能求其耆欲以飲食之,龍多歸之,乃擾①畜龍,以事帝舜,帝賜之姓曰董,氏曰豢龍,封諸鬷②川,鬷夷氏其後也。’”

    《路史·後紀》卷十一:“當舜之時,人來效獻(獻也)龍,求能食之。高陽之後,有董父能求其欲,使豢之。賜之氏白豢龍。封於鬷川,於是始有豢龍之官。[1]

    《九州要紀》雲:“董父好龍,舜遣豢龍於陶丘,為豢龍氏。”

    《國名紀》丙卷:“董姓豢龍在滑之韋城。古城內有豢龍井。”又曰:“豢龍井在韋故城內,有古記雲‘左右直殳上日汩木下八十一口’。”

    《寰宇記》雲:“今長葛西四十里,臨穎縣有豢龍城,豢龍氏邑也。而汝之龍興東南五十里,又有豢龍城,長垣東南龍城,靈寶西南七里有豢龍墳。”

    二、飼養恐龍傳承人“御龍氏”的歷史考證。後來夏朝出一個劉累,跟豢龍氏學習養龍,十分賣力地為夏王孔甲養龍,孔甲見其技藝精良,就賜他為御龍氏。有關歷史考證:

    《路史·後紀》:“堯有九子,其封於留者為留氏,字亦作鎦。後有留累,累亦作絫。以豢龍事孔甲,賜之氏曰御龍,以更  董之後,則知留累之前為豢龍氏,豢龍之後為關龍氏。劉絫既遷魯縣,之後,則不名為豢龍,而氏為御龍矣。

    《路史·後紀》雲:“豢龍氏後,有關龍氏,殆聲轉也。”[1]

    曹南的《文獻錄》雲:“範縣南三十里龍王莊相傳為劉累豢龍處。”蓋因劉累遷魯,其後封於範也,故範縣南二十里,亦有故豢龍城。又云:“觀城縣亦有豕韋城。”然韋鄉古國,終以在滑縣者為是,故豢龍氏初封之地,亦當在滑之古豕韋國。

    孔甲好龍在《史記·夏本紀》和《左傳》中都有提及。孔甲是夏王朝少康之後的第八代國君。他的父親當政五十九年,是夏朝歷史上在位時間最長的一位君主。夏朝自啟襲父大禹的王位後,在今天偃師一帶建立了都城。孔甲就傳令把劉累召來飼養恐龍。這劉累果然名不虛傳,真的會餵養龍。孔甲就造了兩個大池,把從黃河、漢水中抓來的兩對龍放在裡面。一天那條雌龍突然死了,劉累就把死龍的肉烹製後讓夏王孔甲品嚐。龍肉實在好吃,沒過幾天,夏王孔甲就讓劉累再烹製食用。劉累一聽嚇壞了,這死了的恐龍敢殺,活著的恐龍那敢靠近殺之!於是就支吾幾句,連夜逃到魯縣去了。劉累逃走後,孔甲大怒,命武士三百人,前去養龍池捉龍,殺而醢之。武士領旨,至養龍池,放乾池水。正欲下手捉龍,龍見水乾涸,翻身一搖,將三百武士,皆捲入池中,死於非命。

    史文如下:“一日,其雌龍忽死,累潛醢此龍,調和烹進。孔甲食之,其味甘美,即封累為御龍侯。一日,孔甲思食前味,命使再著累雌雄龍醢進。累接旨大怖,自思死者可醢,生者何敢近去殺之……”

    三、周處屠龍的歷史考證。周處殺蛟記載於南朝宋劉義慶《世說新語·自新》。又名《周處》、《周處除三害》。周處,字子隱。義興陽羨(今江蘇宜興)人,鄱陽太守周魴之子。說起周魴,凡是讀過《三國演義》的朋友們一定不會忘了“斷髮賺曹休”那一節,周魴矇騙曹軍十萬之眾的故事令人咋舌。然而周處年少時卻並不是一副文質彬彬的書生氣,他縱情肆欲,為禍鄉里,與南山上的白額虎,長橋下的蛟龍,並稱為“三害”,百姓為之苦不堪言。吳亡後周處仕西晉,剛正不阿,得罪權貴,被派往西北討伐氐羌叛亂,遇害於沙場。周處戰死疆場死後,西晉朝廷追贈他為平西將軍。

    有人勸說周處去殺死猛虎和蛟龍,實際上是希望三個禍害相互拼殺後只剩下一個。周處立即殺死了老虎,又下河斬殺蛟龍。蛟龍在水裡有時浮起有時沉沒,漂游了幾十裡遠,周處始終同蛟龍一起搏鬥。經過了三天三夜,當地的百姓們都認為周處已經死了,輪流著對此表示慶賀。

    結果周處殺死了蛟龍從水中出來了。他聽說鄉里人以為自己已死而對此慶賀的事情,才知道大家實際上也把自己當作一大禍害,因此,有了悔改的心意。

    於是便到吳郡去找陸機和陸雲兩位有修養的名人說:“自己想要改正錯誤,可是歲月已經荒廢了,怕終於沒有什麼成就。”陸雲說:“古人珍視道義,認為‘哪怕是早晨明白了道理,晚上就死去也甘心’,況且你的前途還是有希望的。”周處聽後就改過自新,終於成為一名忠臣。

    四、龍骨、龍齒、龍涎在中藥處方里的考證。首先,說一點個人看法:進化論對各種學科的誤導,實在是禍害無窮,數不勝數。進化論毫無根據的地質地層以及生命演化學說,不僅切斷了恐龍與人是同時期生命的事實,使現代人認為史書的記載是神話傳說。一些現代修正的中藥典籍,以進化理論為指導,對原有的中藥典籍胡編亂造。例如,對龍骨和龍齒的藥性解釋,竟然牽強附會地解釋為“龍骨 別名陸虎遺生、那伽骨、五花龍骨、青化龍骨、花龍骨、白龍骨,為古代哺乳動物象類、犀類、三趾馬、牛類、鹿類等的骨骼化石。”

    ——既然是古生的,為何現在這些動物都還有呢?

    再看看一些醫學典籍原著對龍骨、龍齒的解釋:

    1.《本經》:列為上品,附於龍骨項下,雲生川穀及巖水岸土穴中死龍處(據馬繼興輯注本)。

    2.《別錄》:生晉地及太山岩水岸土穴石中死龍處。

    3.《本草圖經》:今河東州郡多有之……齒小強,猶有齒形。

    4.《本經逢原》:形似筆架,重數兩,外光澤如瓷,碎之其理如石,內如龍骨,舐之粘舌者真。亦有微黑,而煅之色如翡翠者為蒼龍齒,較白者更勝。其小如筍尖或如指。

    另:叢生如貫眾根者,海馬齒也,舐之亦能粘舌。世多以等類偽充,不可不祥。”

    注意:以上藥典寫的很清楚,龍骨、龍齒在死龍處,什麼意思呢?去死亡的龍那裡去找龍骨和龍齒!第二,用舌頭去舔會要有粘舌的感覺。

    在農村長大的,也許都有過發現巨大恐龍骨頭的經歷,都喜歡用舌頭去舔一舔。進化論認為恐龍是幾千萬年前的,龍涎就是恐龍的口水是無法想象的,稱鯨魚的嘔吐物為龍涎香,偷換概念替代龍涎。——看來古人早都知道這些了,並特意提醒後人:“世多以等類偽充,不可不祥查!。”

    可以參考本文圖例,再對比在進化論為指導下的荒唐解釋。

    龍骨為古代大型哺乳動物的骨骼化石。生用或煅用。本品味甘澀,性微寒。歸心肝經。具有平肝潛陽,鎮靜安神,收斂固澀的功效。用於陰虛陽亢所致的煩躁易怒,頭暈目眩等症,可與牡蠣白芍等藥同用;用於神志不安,心悸失眠以及驚癇癲狂等症,可與硃砂遠志酸棗仁等藥同用;用於虛汗,遺精,崩漏,帶下等症,治虛汗常與牡蠣五味子等藥配伍,治腎虛遺精,可與牡蠣芡實等藥配伍,治帶下赤白及月經過多,可與牡蠣海螵蛸山藥等藥配伍。

    生龍骨主要用於鎮驚安神,平肝潛陽力勝,多用於失眠,怔忡,驚癇,癲狂,眩暈。

    煅龍骨收斂固澀力強,多用於自汗,盜汗,遺精,帶下,久瀉及瘡瘍不和以及驚癇癲狂等症,可與硃砂遠志酸棗仁等藥同用;用於虛汗,遺精,崩漏,帶下等症,治虛汗常與牡蠣五味子等藥配伍,治腎虛遺精,可與牡蠣芡實等藥配伍,治帶下赤白及月經過多,可與牡蠣海螵蛸山藥等藥配伍。

    恐龍與人同時代生存是真實的

    恐龍被用來向孩童和成人們灌輸地球有數百萬歷史的觀念,幾乎超過其它任何一種東西。然而,聖經給我們提供了一個框架,是根據幾千年歷史來解釋恐龍生活動的奧秘。

    恐龍是一個奧秘嗎?

    許多人認為,恐龍的存在和消亡是一個被隱藏的奧秘,以致我們根本不可能知道它們所從何來,生活的時期以及它們發生了什麼事。可是,如果你接納恐龍的歷史是一個進化過程的話,那麼它們永遠就是一個揭不開的奧秘了。

    進化論者主張:恐龍是在大約2.35億年之前進化成的-遠在人類進化之前。它們的歷史被記錄在數百萬沉積而成的化石層中。這群叫恐龍的動物後來竟成功地“稱霸”陸地上 。可是,一百萬年前,發生了一件巨大事情,改變了這一切-----恐龍失蹤了。許多進化論者認為它是某種天然災害-----譬如一個小行星的影響------毀滅了它們。但是,許多進化論者宣稱,有些恐龍進化成了鳥類,因此它們沒有絕種,今天正飛翔在我們周圍呢!

    如果你接受聖經對恐龍歷史完全不同的記載,那麼圍繞著恐龍的那層神秘的面紗就不復存在了。

    聖經主張:恐龍首先存在於6000年以前。神在創造周的第六日造了恐龍,還有其它陸上的動物(創世記1:20-25,31)。亞當和夏娃也是第六日被造的-----所以恐龍和人生活在同一時期,而不是相隔無數的年代。恐龍是不可能是在人出現之前滅絕的,因為恐龍不是先存在的。所有有氣息的陸生動物之代表,包括恐龍在內,都進了挪亞的方舟。所有那些留在方舟之外的陸生動物都死在洪水的大災難中-----它們的許多遺體變成了化石。

    大洪水以後(大約4500年前),倖存下來的陸生動物,包括恐龍在內,都從方舟裡出來與人類一起生活在現今的世界上。因為罪,咒詛的審判和洪水大大地改變了地球。洪水之後,天氣的改變,食物的缺乏,疾病和人的活動引起了許多種動物的滅絕。恐龍像其它許多別的受造物一樣也滅絕了。為什麼人會認為恐龍身上有很大的奧秘呢?

    為什麼會有如此不同的觀點?

    怎麼會有對恐龍如此完全不同的解釋呢?無論一個進化論者,還是一個接受聖經歷史記錄的人,所面對與恐龍有關的證據都是相同的。所有的科學家都面對相同的事實------他們有相同的世界,相同的化石,相同活生物,相同的宇宙。 如果“事實”是相同的,那麼怎麼會有如此不同的解釋呢?原因是科學家們只是生活在現今的人-- ----恐龍化石也只是在現今存在------科學卻試圖把現今的化石和過去的聯絡到一起。他們問道:“在歷史上,恐龍是如何產生,滅絕和變成化石的?”

    許多人認為,聖經只是一本關於宗教或救恩的書,它遠不止於此。聖經也是宇宙的歷史書, 也告訴我們將來宇宙的命運。它記錄了時間是何時開始的,罪和死亡如何進入世界等歷史上的事件,地球的整個表面是如何被水毀滅的,在巴別塔時是如何變亂言語的,神的兒子是如何成為人的,耶穌的受死和復活以及將要來的新天新地。

    大部分的基督徒都被媒體和教育體系灌輸世俗思維方式。他們傾向用世俗的思想來對待聖經,而不是用聖經去建立他們的思想。(羅馬書12:1-2;以弗所書4:20-24)。

    聖經說:“敬畏神是知識的開端”(箴言1:7);“敬畏神是智慧的開端”(箴言9:10)。

    恐龍的歷史

    現在我們所稱做恐龍的化石在世界各地隨處可見。所發現的許多骨頭只是碎片而已,但也有一些近乎完整的骨骼被發現。基於明顯不同的特徵,譬如頭骨,四肢等結構,科學家可以描繪出許多不同類別的恐龍。

    恐龍是從何而來?

    聖經告訴我們,神在創造周的第六日創造了不同種類的陸生動物(創世記1:24-25)。因為恐龍是陸生動物,所以這次創造一定包括恐龍類。

    進化論者聲稱,恐龍是從一些爬蟲類動物進化而來的,而這些爬蟲動物又是從兩棲類動物進化來的。但是,他們卻不能指出任何一種過渡(中間型)形式來證實他們的論據。在進化論書籍中出現的恐龍家譜裡,存在著許多明顯不同種類的恐龍,可是隻有假設的譜系線能把他們連線到同一位祖先上。這條線被加上點是因為沒有化石證據。進化論者只相信恐龍有一位非恐龍的祖先。

    恐龍看起來像什麼?

    一般說來,科學家是不可能挖出一個皮肉仍然完好無損的恐龍化石的,即便他們能找到所有的骨頭,只不過能得到恐龍原狀不到40%的部分。例如,雖然已經找到了一些有恐龍面板印痕的化石—表明了恐龍面板的構造,然而它們卻不能被用來斷定恐龍的膚色。 有時科學家會在組合恐龍骨骼框架上犯錯誤。當更多的恐龍遺骨被發現的時候,他們的錯誤就需要被糾正,例如,著名的雷龍就不在最新的恐龍詞典中出現。最初的“發現者”把一個錯誤的頭放在了恐龍的骨骼上(這個恐龍已經被命名為迷惑龍)。

    誰發現了恐龍?

    世俗的書籍會告訴你,後來被稱做恐龍的動物,是在1677年被羅伯特·布拉特(Robert Plot)發明的。當時他發現了一顆很大的骨頭,於是就認為那是一頭巨象或一個巨人。

    1822年,瑪麗·安妮·曼特爾(Mary Anne Mantell) 在英國蘇塞克斯郡的一個鄉村公路上漫步。據說,她發現了一個在太Sunny下有個閃閃發光的石頭,於是就把它撿起來給收集化石的丈夫。作為外科醫師的曼特爾博士(DrMantell)注意到,這塊石頭裡含有一顆類似於現代爬行類動物的牙齒,但比現代爬行動物的牙齒大很多。於是他做出一個結論: 它屬於某種已滅絕的巨型食草爬行類動物, 有一顆很像鬣蜥的牙齒。1825年, 他把這個動物命名為禽龍 (iguanodon) (鬣蜥的牙齒) 。 曼特爾博士 (DrMantell)使 “爬行時代”開始受關注起來。 從聖經的立場來看,上述所謂的發現恐龍實際上是恐龍的重新再發現 (rediscover)。亞當發現了恐龍---當時他是第一個看到它們的人。

    恐龍生活在什麼時候?

    有許多的證據是反對恐龍生活在幾百萬年以前的。 神告訴我們他創造暴龍(Tyrannosaurus)的時間了嗎?許多人回答是否定的。但是,聖經說神在六個正常的日子裡創造了萬物?他在第六日創造了陸生動物,包括恐龍在內(創世記1:24-25。)。所以它們能被追溯到大約6000年以前。

    聖經中是否有記載恐龍

    如果有人看到過恐龍,你會認為遠古的歷史文獻定有記載,諸如聖經,英王欽定版聖經(KJV)是在1611年首次翻譯而成的。有些人認為,因為“恐龍”一詞沒有出現在這個聖經譯本和其它聖經譯本中,所以聖經就沒有提到過恐龍。 直到1841年, “恐龍”一詞才被髮明。 裡查德·歐文先生是一位著名的英國解剖學家, 也是不列顛博物館的首任館長(並且是一位堅定的反達爾文主義者)。當他看到禽龍(Iguanodon)和斑龍(Megalosaur)時,就意識到它們代表一組獨特而且沒有被歸類的爬行動物。他借用希臘詞創造了”恐龍”這個詞,意思是”可怕的蜥蜴。

    因此,人不會期望在英王欽定本聖經中找到 “恐龍”這個詞的---當該版本的聖經被翻譯完成之時,這個詞還不存在呢!

    還有其它表示 “恐龍”的詞嗎?全世界範圍內都有龍(dragon)的傳說。許多與 “龍”有關的描述都很符合恐龍的特徵。 這只是一種巧合還是就是對恐龍的記載?

    在KJV聖經,一般翻譯為 “龍”的希伯來字共在舊約中出現了30次左右(希伯來文 :tan,tannin,tanim,tannoth)。在聖經中,有許多關於 “龍”生活在陸地上的經文: “他[尼布甲尼撒]象大魚,把我吞下”(耶51:34); “曠野的野狗”(瑪1:3)。許多聖經創造論者相信聖經中有許多情景都提到過恐龍。斯特朗聖經詞典(Strong’s Concordance)把 “恐龍”列為 tannin/m的意義之一。 大洪水之後不久,神向一個叫約伯的人提到他曾造了這種最大的陸地動物,以此顯明他是一位何等偉大的造物主:

    “你且觀看河馬。我造你也造它,它吃草與牛一樣。他的氣力在腰間,能力在肚腹的筋上。它搖動尾巴如香柏樹,它大腿的筋互相聯絡。它在神所造的物中為首,創造它的給他刀劍”。(約伯記40:15-19)。

    聖經的翻譯者不確實如何翻譯這個動物的希伯來文,於是就把它譯為 “behemoth”(例如KJV-英王欽定版聖經,NKJV—新英王欽定本聖經,NASB—新美國標準版聖經和NIV—新國際版聖經)”。然而,在許多聖經註釋書和腳註中, “behemoth”被認為 “可能是河馬或大象。”有些聖經譯本實際就是這樣翻譯為 “behemoth”。大象和河馬並不是神所造的最大陸地動物(恐龍要比它們大得多)。而且大象和河馬的尾巴和香柏樹相比較也不合理。

    今日,一頭大象的小尾巴(或是河馬那看起來像一副翼皮毛的尾巴!)是與香柏樹極其不同的。很明顯,大象和河馬不可能是 “behemoth”。

    存在其它的遠古化石記錄嗎?

     10世紀時有一位愛爾蘭人寫了一個自己親身遭遇劍龍(stegosaur)的故事。 1500年的歐洲, 在一本名叫<<動物的歷史>>(HistoriaAnimalium)科普圖書裡,列出一多種仍然在存活且被我們稱之為恐龍的動物。當時一位著名的自然學家Ulysses Aldrovandus記述了一位叫Baptista農民和一隻恐龍的故事。他對這個恐龍的描述很符合一個小型的樑龍(tanysropheus)。這個奇遇發生在1572年5月13日,地點靠近義大利的博洛尼亞。這位農民殺死了該恐龍。

    恐龍外形的雕刻也被發現。

    總之,歷代的人們都很熟悉恐龍。對一些動物的描述很符合我們所眾所周知的恐龍。聖經曾提到過這種創造物, 甚至能生活在海中且飛行在空中。有其它大量歷史證據的記錄證明:這種創造物曾經和人們生活在一起。

    恐龍遺骨表明了什麼?

    也有物理學上的證據能證明這些恐龍遺骨還沒有幾百萬年的年齡。蒙大納大學的科學家發現暴龍(T.rex)還沒有完全變成化石。這些遺骨中的一些碎片很像新鮮的骨頭且包含一些看起來像血細胞和血色素的東西。若這些遺骨真有幾百萬年了,那麼血細胞和血色素一定完全分解了。況且,如果他們真有幾百萬年了,就不會是 “新鮮的”的骨頭。這些科學家在報告中陳述如下:

    一小薄片暴龍(T.rex)骨在我的顯微鏡下發出琥珀色的亮光„..實驗室充滿了驚異的低語聲,因為我在專注著容器裡面我們以前所沒有注意到的東西:一個小圓形的物體, 半透明的紅色,中間成黑色„„..紅血細胞?形狀和位置表明它們是紅血細胞,然而血細胞中大部分都是水份,不可能在6500萬歲的暴龍中存留了如此之久„„讓我們如此感到興奮的恐龍遺骨來自一個美麗且近乎完整的暴龍(Tyrannosaurus rex)標本,在1990年出土„„當科學家把恐龍帶進實驗室的時候,我們注意到那些深嵌長腿骨中的部分還沒有完全成為化石. „„到目前為止, 我們認為,該證據完全支援如下的概念---這片暴龍包含存留的亞鐵血紅素和血紅素。但是,在我們站出來有充分地把握說: “是的,這個暴龍有血的化合物留在組織裡”之前,還需要各進一步的研究。

    恐龍的食物是什麼?他們有怎麼樣的行為表現?

    起初,在人犯罪之前,所有的動物,包括恐龍在內,都是吃素食的。創世記1:30說道:

    “至於地上的走獸和空中的飛鳥,並各樣爬在地上有生命的物,我將青草給它們作食物。’事就這樣成了”。

    這意思是說在罪進入世界之前,甚至暴龍也只是素食動物。有些反對上述論點的人說,巨型暴龍有碩大的牙齒,堅持主張這些牙齒一定是用來攻擊其它動物的。然而,只是因為一個動物有大而尖利的牙齒並不意味著它是食肉動物,只是意味著它有一個大而尖的牙齒而已!

    今日,有許多動物都有尖利的牙齒,但基本上是素食動物的。大熊貓像食肉動物一樣有一個尖利的牙齒但它只吃竹筍。可能熊貓的牙齒就是被完美地設計來吃竹筍的。要 “解釋”今日的大熊貓像許多食肉動物一樣有尖利的牙齒卻只吃竹筍的原因,進化論者必須要說:這些大熊貓曾進化成肉食動物,然後又轉變開始吃竹筍了。 不同種類的蝙蝠會吃不一樣的水果, 花蜜,昆蟲,小動物和血,但它們的牙齒卻明顯不能表明他們所吃的是什麼。熊的牙齒有食肉動物的特徵,可是有些熊卻是素食動物。許多的熊---不是大部分的, 主要是吃素食的。

    鳥類是溫血動物,爬蟲類是冷血動物,但相信恐龍進化成鳥類的進化論者卻希望看到恐龍是溫血動物,這樣以便支援他們的學說。然而, 堪薩斯大學拉里·馬丁博士(Dr Larry Martin)卻反對此說: 近來的研究顯示,顯微鏡下的恐龍骨骼構造有 “具有冷血動物的特徵”。馬丁說: “所以我們要回到對冷血恐龍的研究中去。” 不幸的是,世俗媒體變得如此明目張膽地反對基督教,以致他們竟然大膽地做出可笑的宣告: “鸚鵡和蜂雀也是恐龍。” 近來出現的許多報道在進化論者中間激起了鳥/恐龍的爭辯。人若注意鳥和恐龍 “手指”胚胎起源的研究,可以看出鳥類顯然不可能是從恐龍進化而來的!

    對中國發現的所謂有羽毛的恐龍所做的研究顯示,恐龍有一個明顯爬蟲的肺和橫隔膜,是和鳥肺明顯不同的。沒有可信的證據能證明恐龍進化成了鳥類。恐龍一直是恐龍,鳥類一直是鳥類!

    為什麼它那麼重要?

    儘管恐龍是令人著迷的,但是有的讀者可能會說: “恐龍為什麼那麼重要呢?”的確,今日的世界有許多更重要的問題亟待解決,例如:墮胎,家庭破裂,種族歧視,男女亂交,不誠實,同性戀行為, 安樂死,自殺,目無法律,色情等等。事實上,我們應該告訴人們耶穌基督的福音,而不必要擔心恐龍這們的次要問題!”

    實際上,進化論關於恐龍的教導遍及社會肯定會對人們不願聽福音有很大的影響,因此這就是上面所提及的社會問題氾濫的原因。

    含意(Implications)

    如果我們接受進化論者關於恐龍的教導,那麼我們就必須接受聖經的歷史記錄是假的。如果聖經在這個方面是錯誤的,那麼它就不是神的話,於是我們就會忽視聖經其它我們認為難以理解的事情。 如果萬物是藉著自然過程產生的---沒有神----那麼神就不會控制我們,也沒有權利告訴我們如何生活。事實上,神在這種思想方式內不是真正的存在,所以就沒有一個絕對的道德基礎。沒有神,任何事情都可以行---對錯的概念只是觀點的問題。沒有道德的基礎,就沒有罪這樣的東西。沒有罪意味著不必懼怕神對罪的審判,也就不需要救主—耶穌基督了。

    在美國中西部有許多大土堆,1850年被掘開以後,發現裡面有許多遺骸身高都超過2米,而且他們大多數都有兩排牙齒,有些有6根手指和6個腳趾,考古學家奇卓認為這就是傳說的美國巨人。

    聖經幾千年前裡是這麼記載的!

    又在歌伯與非利士人打仗,伯利恆人雅雷俄珥金的兒子伊勒哈難殺了迦特人歌利亞。這人的槍桿粗如織布的機軸。 又在迦特打仗,那裡有一個身量高大的人,手腳都是六指,共有二十四個指頭;他也是偉人的兒子。 這人向以色列人罵陣,大衛的哥哥示米亞的兒子約拿單就殺了他。 這四個人是迦特偉人的兒子,都死在大衛和他僕人的手下。 (撒母耳記下 21:19-22 )

    後來,以色列人在基色與非利士人打仗。戶沙人西比該殺了偉人的一個兒子細派,非利士人就被制伏了。 又與非利士人打仗。睚珥的兒子伊勒哈難殺了迦特人歌利亞的兄弟拉哈米;這人的槍桿粗如織布的機軸。 又在迦特打仗。那裡有一個身量高大的人,手腳都是六指,共有二十四個指頭,他也是偉人的兒子。 這人向以色列人罵陣,大衛的哥哥示米亞的兒子約拿單就殺了他。 這三個人是迦特偉人的兒子,都死在大衛和他僕人的手下。 (歷代志上 20:4-8 )

    這裡的偉人指的就是高度五六米以上的巨人。

    聖經這樣記載

    但那些和他同去的人說:“我們不能上去攻擊那民,因為他們比我們強壯。” 探子中有人論到所窺探之地,向以色列人報惡信,說:“我們所窺探、經過之地是吞吃居民之地,我們在那裡所看見的人民都身量高大。 我們在那裡看見亞衲族人,就是偉人;他們是偉人的後裔。據我們看,自己就如蚱蜢一樣;據他們看,我們也是如此。” (民數記 13:31-33 )

    考古界找不到的答案聖經已經告訴了答案!

    聖經多處記載巨人族的事!

    那時候有偉人在地上,後來 神的兒子們和人的女子們交合生子;那就是上古英武有名的人。 (創世記 6:4 )

    探子中有人論到所窺探之地,向以色列人報惡信,說:“我們所窺探、經過之地是吞吃居民之地,我們在那裡所看見的人民都身量高大。 我們在那裡看見亞衲族人,就是偉人;他們是偉人的後裔。據我們看,自己就如蚱蜢一樣;據他們看,我們也是如此。” (民數記13:32-33 )

    後來,以色列人在歌伯與非利士人打仗,戶沙人西比該殺了偉人的一個兒子撒弗。 又在歌伯與非利士人打仗,伯利恆人雅雷俄珥金的兒子伊勒哈難殺了迦特人歌利亞。這人的槍桿粗如織布的機軸。 又在迦特打仗,那裡有一個身量高大的人,手腳都是六指,共有二十四個指頭;他也是偉人的兒子。 這人向以色列人罵陣,大衛的哥哥示米亞的兒子約拿單就殺了他。 這四個人是迦特偉人的兒子,都死在大衛和他僕人的手下。 (撒母耳記下 21:18-22 )

    那民眾多,身體高大,像亞衲人一樣,但耶和華從亞捫人面前除滅他們,亞捫人就得了他們的地,接著居住。 正如耶和華從前為住西珥的以掃子孫將何利人從他們面前除滅、他們得了何利人的地、接著居住一樣,直到今日。 (申命記 2:21-22 )

    利乏音人所剩下的只有巴珊王噩。他的床是鐵的,長九肘,寬四肘,都是以人肘為度。現今豈不是在亞捫人的拉巴嗎?)” (申命記 3:11 )

    “以色列啊,你當聽!你今日要過約旦河,進去趕出比你強大的國民,得著廣大堅固、高得頂天的城邑。 那民是亞衲族的人,又大又高,是你所知道的;也曾聽見有人指著他們說:‘誰能在亞衲族人面前站立得住呢?’ 你今日當知道,耶和華-你的 神在你前面過去,如同烈火,要滅絕他們,將他們制伏在你面前。這樣,你就要照耶和華所說的趕出他們,使他們速速滅亡。 (申命記9:1-3 )

    當時約書亞來到,將住山地、希伯侖、底璧、亞拿伯、猶大山地、以色列山地所有的亞衲族人剪除了。約書亞將他們和他們的城邑盡都毀滅。 在以色列人的地沒有留下一個亞衲族人,只在迦薩、迦特,和亞實突有留下的。 (約書亞記 11:21-22 )

    又在歌伯與非利士人打仗,伯利恆人雅雷俄珥金的兒子伊勒哈難殺了迦特人歌利亞。這人的槍桿粗如織布的機軸。 又在迦特打仗,那裡有一個身量高大的人,手腳都是六指,共有二十四個指頭;他也是偉人的兒子。 這人向以色列人罵陣,大衛的哥哥示米亞的兒子約拿單就殺了他。 這四個人是迦特偉人的兒子,都死在大衛和他僕人的手下。 (撒母耳記下 21:21-22 )

    不管是在史書中還是在各文明的神話傳說中都有巨人的存在,但由於史書中記錄模糊,再加以近代以來鮮有有關巨人的記錄,所以目前對是否存在巨人族還存有爭議。很多專家都在試圖解釋巨人的存在。而近年來,大量巨人骸骨的發掘照片被流傳於世,又引起了人們對巨人的關注。巨人骸骨到底是不是真的?巨人真的存在嗎?

    巨人的記載古已有之。據《國語·魯語下》記載:“昔禹致群神於會稽之山,防風氏後至,禹殺而戮之,其骨節專車。”司馬遷也認同這個說法,並記錄在《史記》中。

    轉眼間到了春秋時期,吳國攻打越國,佔領了越國的都城會稽,在會稽發現巨人遺骨。因為罕見,便把巨人遺骨運回吳國。巨人遺骨裝了整整一馬車,吳國王不解。吳國軍隊詢問越華人,越華人也不明白。

    吳國國君就派遣使者,帶了些巨大的人骨,來到魯國請教博學多才的孔夫子。使者首先晉見了魯國的高階官員,向魯國有關官員獻上了厚禮,這才打通關節,見到了魯國的國寶級人物孔夫子。

    吳國使者讓幾個人抬來巨骨,恭恭敬敬地問孔夫子。孔子仔細察看巨骨後,略加沉吟,說:“我聽說大禹治水史,號令天下各部落首領到會稽開會,防風氏的首領特別高大,但是他卻遲到了,大禹大怒,下令把防風氏首領處死。這具遺骨就是防風氏首領的。”

    現在現在根據這些考古發現,巨人的數量遠遠不止防風氏。各國各地都有。

    在很多民族的古代神話中都有關於巨人的故事。著名的希臘史詩《ODYSSEY》中也寫到希臘英雄俄底修斯在海島上遇到獨眼巨人的情節。

    十八世紀以來,隨著近代人類學的研究,有關巨人的神話色彩逐濱消退。但仍有某些發現巨人遺蹟的訊息,引起人們的關注。

    美國內華達州垂髮鎮西南35公里處,有一個叫作垂髮洞的山洞。據在這裡生活的源龍特族印第安人的傳說,很久以前,他們曾受到一些紅髮巨人的威脅。這些巨人大,十分兇悍。他們戰鬥了多年,才把巨人趕走。這些傳說一開始並沒有引起人們注意。但1911年,一些礦工來到垂髮洞挖掘鳥糞之後,竟發現了一具巨大的木乃伊,身高達2.2米,頭髮紅色。

    這個發現使人們想起了印第安人的傳說,也引起了學者們的興趣。1912年,加州伯克利大學和內華達州歷史學會派人前往山洞調查。但山洞已受到開礦的破壞,勞德只找到幾件印第安人的遺物。又發現了更多的大型人類骸骨,垂髮鎮的採礦工程師李德和其他人員測量了挖掘出的一些股骨長度,推斷股骨所屬的那些人,身高可達2-3米。在這裡也發現了一些紅髮。不過有人指出,屍體的黑髮從黑暗處移到Sunny下後,往往會變得發紅。

    不知垂髮洞木乃伊的頭髮是否發生過這種變化,一些骸骨被內華達州的亨波特博物館收藏,直到現在還在那裡。

    在馬來西亞的沙勞越一帶,也流傳著巨人的傳說,本世紀初,有人在沙勞越的密林中發現了一些巨大的木棒,這些木棒長達2.5-9米,據說是巨人使用的工具。

    在人類漫長的發展史上,是否有巨人存在過?如果說沒有,那麼在垂髮洞發現的巨大骨骸是怎麼回事?如果有,後來他們又到哪兒去了呢?

    “巨人”,一種普遍流傳於各國傳說故事的角色,究竟是一種幻想?還是曾經存在過的生命事實?本文從各國傳說開始,談到中國古代歷史中關於巨人的記載,再以史前藝術文物的發現推敲巨人的高度。文章也談到了巨型動植物生態圈是維持巨人生存的關鍵。文中舉出長達1.2米的巨型大腿骨考古證據,說明此骨主人身高約為5米。作者並建議可以假設巨人的存在,以作為研究考古學的新起點。

    在世界各個民族的傳說中,巨人幾乎是不可缺少的重要角色。希臘神話提到英雄大戰獨眼巨人的故事,在中國與黃帝大戰的蚩尤身高數丈。印地安人傳說曾與紅髮巨人發生戰爭。聖經舊約全書第5章記載King of Bashan的床鋪長9個cubit(相當於5米),寬4 cubit(相當於2.2米),這麼大的床鋪顯然只有身材高大的巨人才需要。葛列佛遊記的大小人國則是近代西方巨人故事之一。許許多多的故事都描述巨人這樣的生命。十八世紀以後,隨著近代人類學的研究發展,這一類的傳說漸漸的消失,現在大家丁頡虻這些只是故事和傳說,不可盡信。然而,一些關於巨人的考古和化石發現,讓人重新思考,"傳說"是否僅僅是傳說?

    中國的正史記載

    中國古代正史中有巨人的記載。文風嚴謹的《漢書》第二十七卷《五行志》中記載:"秦始皇帝二十六年,有大人長五丈,足履六尺,皆夷狄服,凡十二人,見於監洮。”。《後漢書》第一卷《光武帝紀第一》中記載:”時有長人巨無霸,長一丈,大十圍,以為壘尉;又驅諸猛獸虎豹犀像之屬,以助威武。”,身長一丈,約為3米高。在宋朝沈括寫的《夢溪筆談》第21卷提到有人在一墳墓挖掘出一個巨人骨骸,"脛骨長二尺餘,顱骨大如鬥"。前兩個記載出自正史之中,後一個出自中國古代著名科學家沈括之筆,是編造出來的故事可能性很低。

    古生物除了恐龍類的巨型動物外,還有很多巨大的古代動物與植物,這些巨型動植物維持了巨人的食物及生活所需。

    在恐龍時期曾經有巨大植物的存在。當時的大型羊齒類植物,甚至可長到30米左右的高度。同時期有一種學名為Meganeura monyi的古蜻蜓,生存於三億年前古生代石炭紀(Carboniferous),其雙翼展開寬達70公分,比較起今日的蜻蜓,雙翼展開僅僅為12公分。

    除了巨型的恐龍類動物外,也有巨型的哺乳類動物的存在。2003年的《科學》雜誌刊登了一篇報導,文章介紹了一種比過去發現最大的鼠類體型還要大上10倍以上的超級巨鼠,學名為Phoberomys。據估算,它的體重高達700公斤,大小則與水牛差不多。這種鼠類生活在距今40萬年前。此化石是在委內瑞拉境內Caracas以西400公里的Urumaco地區發現的。巴基斯坦的沙漠也曾發現巨犀化石,高5米,身長7米。澳洲也發現史前巨鵝的化石,重達500公斤。

    被上帝隱藏的歷史:7米高真正巨人骸骨首次公開!

    卡洛斯·瓦卡(Carlos Vaca)是一位天主教神父,他幾十年來一直守護著一具巨人骸骨的骨骼碎片。這些骨骼碎片發現於厄瓜多一個名為“神的公墓”(Changaiminas)的地方。

    7米高完整巨人骨架

    地球是一個充滿著神秘故事的星球,即使到科技如此發達的現在,尚且還有很多秘密沒有被人類文明所探知。

    南美洲厄瓜多這個國家近代史上出現了很多神秘事件,被現代探險家們稱為神秘的國度,然而最近這裡又一次吸引了全世界探險家們的目光,因為一群探險家在厄瓜多叢林裡發現了一個失落的巨人城市遺蹟。

    Ecuador-The lost city of Giants

    巨人骸骨考古發掘現場

    關於巨人的傳說,在全世界範圍已經流傳了幾百年,全世界各地不斷地出現有關巨人骸骨出土的報道,但是卻從未有過完整巨人骸骨出現過。據收藏界人士透露,目前大部分巨人骸骨碎片都被私人收藏家收藏,很難有公之於眾的機會,完整巨人骸骨的展出更是少見。所以,這次高達7米的巨人骸骨的公開展示才引起了人們如此的關注(展覽地點:瑞士-The Mystery Park -En Interlaken )。

    Carlos Vaca and Giant bones

    卡洛斯·米格爾·瓦卡(Carlos Vaca)是一位天主教神父,他幾十年來一直守護著這具巨人骸骨,他在1999年已經去世。

    骸骨是他在厄瓜多的一個名為“Changaiminas”的遺址發現的。神奇的是,“Changaiminas”翻譯過來便是“神的公墓”,讓人不得不好奇這些骸骨到底屬於什麼物種?和我們一樣是人類的嗎?還是神?

    卡洛斯·瓦卡神父出生於1912年,他是厄瓜多GonzanamáLoja省Changaimina教區的牧師。他同時也是音樂家和考古學家,1965年在泰奧斯洞穴探險的時候發現了一個地下世界,發掘出了很多巨人骸骨碎片。神父大部分的考古發現,目前都存放在Changaimina博物館展覽,這裡被當地居然親切地稱為“平民博物館”。

    神父的藏品包括了幾千年前居住在厄瓜多和美洲其他地區的巨人的骨頭,還包括很多奇怪的器具,礦物質和“神奇屬性”的化合物,據考古學家稱這些藏品中還隱藏了許多的考古學奧秘至今尚未得到破解!

    在19世紀考古全盛時期,人們都想用鏟子找到遺蹟,因此挖出了大量的巨大木乃伊化石和骨骸,它們沒有特定的出土地點,在希臘、義大利、中東和美國都曾被人發現過。其中也有假的或被誤認的,但仍有許多證據顯示,地球上確實曾有巨人族存在。

    1912年,牧場工人去內華達州洛弗拉克市的荒涼洞穴挖掘蝙蝠糞當做肥料,當他們挖至3-4米深時發現許多奇特的工藝品,他們還在附近乾涸的湖中找到了漁獵工具。後來更令他們吃驚的是,他們還在那兒發現了紅髮的木乃伊巨人。這些巨人約2米高,他們大多類似埃及木乃伊,有長至肩膀的紅色長髮。牧場工人從未見過這種怪東西,也無法解釋。但附近的派尤特印第安人早已知道他們的存在,早在1883年,派尤特印第安族人的公主沙拉溫尼慕卡寫過一本書《派尤特族的生活》,書中大多描述居住在湖畔洞穴的紅髮巨人,她聲稱他們是食人族,並向我族宣戰。

    在美國中西部有許多大土堆,1850年被掘開以後,發現裡面有許多遺骸身高都超過2米,而且他們大多數都有兩排牙齒,有些有6根手指和6個腳趾,考古學家奇卓認為這就是傳說的美國巨人。

    在加利福尼亞的新娘瀑布一群礦工發現了一個墓穴,他們看到牆上有複雜的象形文字,以為牆後是金子,就把牆敲破,卻發現兩具木乃伊。是一位婦女抱著孩子,身形極其高大,身上覆蓋著毛皮和奇怪的灰塵。其實在其它地區也發現過高大女性的木乃伊。

    俄羅斯的穆爾達舍夫曾率一個考古小組前往敘利亞、黎巴嫩和埃及這3個歷史悠久的國家進行歷史遺蹟考察。在10個多月的時間裡,小組成員們深入這些國家的荒僻山區,後來在敘利亞西北部地區發現了一個巨大的腳印,數月後,又在該國發現了巨大的墳墓,他們想進行挖掘,但遭到當地人的禁止。

    印度洋海嘯時在泰國PP島發現身高3.1米的遠古巨人遺骸,這具真假難辨的遠古巨人遺骸,是一位環保工作者在進行印度洋海嘯環境評估過程中發現的。當時,這具遺骸散落在一個石灰岩山洞裡,發現者認為,是能量巨大的印度洋海嘯把遺骸沖刷出來。

    1950年來,土耳其山谷地區發現了許多巨大骨頭化石,經調查證實與人的骨頭十分相似,只是比例出奇的大,其中的一個大腿骨,長達120釐米。依比例推測,這個“人”的身高有5米,稱其為巨人一點也不為過。

    在爪哇、非洲東部和南部、蒙古、中國南部和印度等地也發現了許多大型的遺骨。進行考察的人類學家認為它們不是人類,而只認為是類人猿的一種,並非是人類的直系祖先。蘇聯的人類學家雅基莫夫博士根據這些骨骼的大小,推算出它們的體重可能在五百公斤以上,大概是由於頭蓋骨和大腦的生長跟不上軀體的發達程度,所以它們的進化停止了。

    近期美國和秘魯考古學家聯合宣佈了一個瑪雅考古史上最重大的發現:他們在位於秘魯北部海岸的一座巨型金字塔內發現了3座充滿大量神秘文物的古墓。讓考古隊員感到震驚的是,他們在3座古墓裡發現了3具非同尋常的骸骨:3具“巨人”的骨架。之所以稱他們是巨人,是因為這些骨架的身長都在2.8米以上,而普通的當地男性身高平均僅為1.49米。再看看南美洲發現的JCA石雕,這些珍藏在博物館裡的石頭上,雕刻著許多難以置信的圖畫。在這些石雕中,人與恐龍的比例差不了多少。以現在發現的暴龍化石為例,暴龍約有3層樓高。在所有的石雕裡,恐龍雖然還是比人大,但比例並不懸殊,三角龍對於人來說,好像是現在人與牛的比例。這說明了什麼?是不是有可能在恐龍時代就生存有巨人?

    在美國最高法院的裁決迫使下,史密森學會發布的機密檔案的歷史可以追溯到1900早期,這些檔案證明,史密森參與了一個重大的歷史案件,為了保護主流人類進化的過程,他們下令由高級別的管理員銷燬成千上萬的已經在美國發現的泰坦巨人遺骸的證據。在法庭上的審理過程中,新的證據的敗露,幾個史密森舉報人證明了數以萬計的人大小在6英尺和12英尺的骨架遭到摧毀,因為現實的主流考古,無法對此做出合理的解釋。

    考古證實的巨人族

    “巨人”,一種普遍流傳於各國傳說故事的角色,究竟是一種幻想?還是曾經存在過的生命事實?在世界各個民族的傳說中,巨人幾乎是不可缺少的重要角色。

    希臘神話提到英雄大戰獨眼巨人的故事,在中國與黃帝大戰的蚩尤身高數丈。印地安人傳說曾與紅髮巨人發生戰爭。聖經舊約全書第5章記載King of Bashan的床鋪長9個cubit(相當於5米),寬4 cubit(相當於2.2米),這麼大的床鋪顯然只有身材高大的巨人才需要。

    十八世紀以後,隨著近代人類學的研究發展,這一類的傳說漸漸的消失。然而,一些關於巨人的考古和化石發現,讓人重新思考,"傳說"是否僅僅是傳說?

    中國的正史記載

    中國古代正史中有巨人的記載。文風嚴謹的《漢書》第二十七卷《五行志》中記載:"秦始皇帝二十六年,有大人長五丈,足履六尺,皆夷狄服,凡十二人,見於監洮。”[1]。

    《後漢書》第一卷《光武帝紀第一》中記載:”時有長人巨無霸,長一丈,大 十圍,以為壘尉;又驅諸猛獸虎豹犀像之屬,以助威武。”,身長一丈,約為3米高[2]。在宋朝沈括寫的《夢溪筆談》第21卷提到有人在一墳墓挖掘出一個巨人骨骸,"脛骨長二尺餘,顱骨大如鬥"[3]。前兩個記載出自正史之中,後一個出自中國古代著名科學家沈括之筆,是編造出來的故事可能性很低。

    古生物除了恐龍類的巨型動物外,還有很多巨大的古代動物與植物,這些巨型動植物維持了巨人的食物及生活所需。

    在恐龍時期曾經有巨大植物的存在。當時的大型羊齒類植物,甚至可長到30米左右的高度。同時期有一種學名為Meganeura monyi的古蜻蜓,生存於三億年前古生代石炭紀(Carboniferous),其雙翼展開寬達70公分,比較起今日的蜻蜓,雙翼展開僅僅為12 公分。

    除了巨型的恐龍類動物外,也有巨型的哺乳類動物的存在。2003年的《科學》雜誌刊登了一篇報導,文章介紹了一種比過去發現最大的鼠類體型還要大上10倍以上的超級巨鼠,學名為Phoberomys[6][7]。據估算,它的體重高達700公斤,大小則與水牛差不多。此化石是在委內瑞拉境內Caracas以西400公里的Urumaco地區發現的。巴基斯坦的沙漠也曾發現巨犀化石,高5米,身長7米。澳洲也發現史前巨鵝的化石,重達500公斤。

    Sereno等人在非洲撒哈拉沙漠發現一種歷來最大的鱷魚化石,身長達12米,僅頭部就有兩米長,約略為一個成年人躺下的身體長度。整隻鱷魚就像一臺公共汽車的大小[8]。考古學家Joe Taylor則發現了巨型蠑螈(Metoposaur)的化石,此蠑螈身長2.4米。比現今在北美洲存在身長約1米左右的的大型蠑螈還大上不少。

    從以上近年來的陸續發現的這麼多的巨型生物,有植物,昆蟲,草食性動物,肉食性動物,已經可將巨型生物的生物圈勾勒出一個藍圖了。因為要維持巨型動物的存在,首先必須要使他們能夠吃飽,那麼就要同樣有巨型的植物。而要使巨型植物能發育完善,也要有巨型昆蟲幫忙傳播種子。單獨的巨型動物是難以維持生命的,整個的生態圈的生物都必需都是巨型的。

    巨型人類的考古證據

    那麼是否有巨型的人類的確實考古證據呢?

    美國加州的H. K.先生則聲稱他曾親眼目擊巨型大腿骨的出土過程[10]。這根大腿骨的主人推測身高應該有4.2~4.8米左右,身寬1.8米。中國大陸也有類似的大型人骨出土報導。

    在美國德州的Pauluxy River也發現了巨大的人類腳印,最大的有65公分長,估計身高為4.8米[11]。 其中兩個挖掘點各發現了長度為1.2米的大腿骨化石,此化石在解剖學上的特徵和比例上都與人類大腿骨相符[9]。

    Joe Taylor本人與他複製的巨人大腿骨合照 長達1.2米的巨型大腿骨考古證據,說明此骨主人身高約為5米。

    此外在1912年,美國內華達州洛弗拉克市的荒涼洞穴挖掘到高約兩米的紅髮巨人化石,形貌類似埃及木乃伊。附近的派尤特印第安人知道他們的存在,早在1883年,派尤特印第安族人的公主沙拉溫尼慕卡寫過一本書《派尤特族的生活》,書中描述一種居住在湖畔洞穴的紅髮巨人,還有派尤特族與其戰爭的故事。

    1921年;北京西城發現8具 3米高的史前人類骨骼。據1921年10月8日《盛京日報》報導,人們在北京西城大名濠挖掘溝渠時,在下風40號地下發現了8具巨型骨架,這些骨骼每具長約8尺,腦袋大如牛,在當時引起了轟動,許多人前往觀看,國內許多報紙作了報導。據專家估計,這些人生前都在3米以上,這種結果讓他們都震驚不已!

    1982年,內蒙古考古出土8具史前人類遺骸,身長均超過4米,體型魁梧,後被秘密運往瀋陽。

    最近,美國和秘魯考古學家聯合宣佈了一個瑪雅考古史上最重大的發現——他們在位於秘魯北部海岸的一座巨型金字塔內發現了3座充滿大量神秘文物的古墓。讓考古隊員感到震驚的是,他們在3座古墓裡發現了3具非同尋常的骸骨———3具“巨人”的骨架。之所以稱他們是巨人,是因為這些骨架的身長都在2.8 米以上,而普通的當地男性身高平均僅為1.49米。

    這一類的發現並不是偶然的。東西方文化中,除了各民族對巨人的傳說外,史書中也有不少記載。今年的考古發現也證實了這一點。據《漢書》記載,曾有人向王莽推薦一名身高三米多的人,名為巨毋霸。《後漢書》中則記載了光武帝劉秀指揮軍隊與巨毋霸的王莽軍作戰並取得勝利的事情。此外在《太平廣記》和《夢溪筆談》等古籍中也有關於巨人的記載。

    重新思考一下巨人存在的可能性,也許科學家對於許多考古證據的解釋會容易得多。 比如,假設曾經有5米高的巨人族的存在,那麼埃及金字塔建造之謎就不難解開了,因為巨人建造巨型建築的困難度顯然比現代人類少很多。

    同樣的,南美那斯卡地區的巨型弧頡顰,復活島的巨型人頭像,英國的巨石圈等遺蹟的建造之謎也就不會那麼令人費解了。

      (209) 爆炸新聞:沙烏地阿拉伯發現巨人骸骨

    ——論美中沙三國發現巨人化石和骸骨

    (1)

    我們要想研究好人類古代歷史,首先就必須研究好“巨人”的歷史問題;而要研究好“巨人”的歷史問題,首先就必須研究好中國古代成千成萬關於“巨人”的文獻史料。

    請大家想一想,如果一個歷史學家不去認真的切實的研究古代佔統治地位的“巨人”的歷史問題,成天只知在矮小人種創造的“細石文物”上打轉,他怎能真正研究好人類的古代歷史呢?

    因為一個好的歷史學家,怎麼也不應該不顧古代的主流問題——成千成萬部歷史文獻記載的“巨人”的歷史問題,怎麼也不應該對“巨人”創造的“金字塔”等“巨石文物”視而不見,怎麼也不應該把人類的上古歷史說成“神話”!我們從古人遺留在這個世界上的文獻文物來看,一個不研究“巨人”和“巨石文物”的學者,可以肯定的說,算不上一個好的學者!

    因為我們必須知道,在中國最早的歷史文獻《山海經》中,在古代政府編修的25部珍貴的正史中,在皇帝命人編撰的《太平御覽》中,在諸子百家和方誌志怪中,有很多很多關於“巨人”的史料啊!同時,我們又看到,在世界上,特別是在非洲和美洲高大如山的金字塔等“巨石文物”就聳立在那裡,我們為什麼不把“巨人”和“金字塔”等“巨石文物”結合起來進行比較研究呢?

    要回答這個問題,說到底是我們受了半對半錯的“生物進化論”、“社會進化論”和“上古落後論”的騙。這種半對半錯的理論把歷史學家、考古學家、人類學家和古人類學家的思想弄得神魂顛倒了。所以學者們對自己未“親眼目睹”過“巨人”就不承認,對成千上萬部關於“巨人”的歷史文獻就說是“神話”,而加以否定。這樣一來,即使高大如山的“金字塔”等“巨石文物”就聳立在我們面前,也不敢承認它是我們偉大的“巨人”祖先創造的文物,而胡說成“外星人”創造的文物。

    事實上,我們只要翻開中國歷史文獻就會知道,“巨人”在古代是客觀存在的人種。因為關於“巨人”的記載在中國古代文獻中比比皆是,不勝列舉,特別是在中國25部嚴肅可靠的正史中也有不少關於“巨人”的記載,甚至中國古代偉大的科學家也專門研究和記載過“巨人”的事蹟。

    例如,《漢書·五行志下》雲:“秦始皇二十六年,有大人長五丈,足履六尺,皆夷狄服,凡十二人,見於臨洮。天戒若曰,勿大為夷狄之行,將受其禍。是歲始皇初並六國,反喜以為瑞,銷天下兵器,作金人十二以象之。”

    《魏志·五行志下》雲:“鹹熙二年,襄武縣言有大人見,長三丈餘,跡長三尺六寸”。

    《晉書·五行志下》雲:“魏元帝鹹熙二年八月,襄武縣有大人見,長三丈餘,足長三尺二寸”。

    《宋書·五行志五》雲:“明帝泰豫元年正月、巨人見太子西池水上,跡長三尺餘。”

    《陳書·高祖本紀下》雲:“(永定三年)仙人見於羅浮山寺小石樓,長三丈,通身潔白,衣服楚麗。

    《隋書·五行志下》雲:“(仁壽四年六月)有人長數丈,見於雁門,其跡長四尺五寸。”

    《新唐書·五行志三》雲:“久視二年正月,成州有大人跡見。(貞元)十年四月,恆州有巨人跡見。”

    《舊唐書·五行志》雲:“十年四月,巨人跡見常州。”

    《新五代史·前蜀世家》雲:“(王建天覆七年)是年正月,巨人見青城山。”

    中國南北朝時代的偉大的數學家和文學家祖沖之在《述異記》中雲:“苻健皇帝四年,有長人見,身長五丈,……是月霖雨,河渭氾濫,蒲坂津監登於河中拾得大屐一隻,是七尺三寸。足跡稱屐,……文深七寸。”

    中國北宋時期的偉大科學家沈括在《夢溪筆談》中雲:“延州天山之巔有奉國佛寺,寺庭中有一墓,世傳屍毗王之墓也。屍毗王出於佛書《大智論》,言嘗割身肉以飼餓鷹,至割肉盡。今天山之下有濯筋河,其縣為膚施縣。詳《膚施》之義,亦與屍毗王說相符。按《漢書》:“膚施縣乃秦縣名”。此時尚未有佛書,是後人傳會縣名為說。雖有唐人一碑,已漫滅斷折不可讀。慶曆中(1041一1048年),施昌言鎮廊延,乃壞奉國寺為倉,發屍毗王墓,得千餘秤炭,其棺槨皆朽,有枯骸尚完,脛骨長二尺餘,髗骨大如鬥,並得玉環玦七十餘件,玉衝牙長僅盈尺,皆為在位者所取。金銀之物,即入於役夫。爭取珍寶,遺骸多為拉碎,但貯一小函中埋之。……”

    很明顯,這些史料中的“大人”、“長人”和“仙人”,就是指“巨人”,即古代身體高大的人種。其實,這些記載“巨人”的史料,沒有什麼值得大驚小怪的神話成份存在,基本上都是屬於嚴肅的紀實性的史料。所以我們應當相信它。尤其是祖沖之和沈括記載“巨人”的史料,我們應當視為至理名言和真理。

    坦率的說,如果我們連許許多多中國正史也不相信,盲目的否定一切歷史文獻,請問:那是有科學頭腦的明智之舉嗎?那不是民族虛無主義嗎?那不是毀滅中華民族歷史嗎?如果我們連祖沖之和沈括,這樣的世界級的偉大科學家的話也否定,那中國古人還有聰明的人物嗎?那中華民族還是智慧的民族嗎?如果我們真的這樣做了的話,那我們才是世界上貨真價實的徹頭徹尾的數典忘祖的不學無術的學術騙子和混蛋呢!

    然而,就有一個剛從瘋人院跑出來的瘋狗,就是這號人物。他自己連一句人話都說不清楚,文章廢話連篇,百孔千瘡,也不去好好研究一下中國歷史文獻文物,卻冒充學富五車的學者,不僅對別人的文章指手畫腳,並且還給別人戴上“胡說八道”、“斷章取義”,“欺師滅祖”、“怪力亂神”、“烏龜王八”、“投敵叛國”的大帽子。還吹噓他到了好多博物館參觀。並以此欺騙視聽,自我感覺良好!就是這樣一個不知羞恥的“六指頭”,彷彿天下就是這個“由自如瘋”行。為了痛打這個無知的學術騙子,我今天就舉幾個“巨人”存在的“物證”讓這條瘋狗看看。

    據1993年6月19日《羊城晚報》報道:“今年6月19日,美國一艘海軍潛水艇在紐芬蘭以東的海上執行任務時,突然發現了一個漂浮在海上的巨大頭骷。這個頭骨長10米,已在北大西洋漂流了100萬年。按測算,長著這個頭顱的人高100米,重4500公斤。一個現場目擊者(據說是科學家)說:‘這也許是本世紀,或有史以來最大的一項考古發現。這個偶然的發現將重寫人類進化史,也是我們發現的第一個比恐龍還大的人。’這個頭骷已被運到華盛頓郊外的政府實驗室,一批科學家正在對它進行研究。一個不願透露姓名的科學家將這一發現過程講了出來,是因為他認為這件事情不該保密,他說:‘這種事情與戰略軍事情報無關,我們是在談論重新編寫人類歷史,這種新聞應當儘早公開使人類共享。’”

    這一科學大發現,有一點對我們來說是很遺憾的。這就是美國佬禁固了訊息,沒有配發照片,甚至沒有官方報道。但我在這裡要指出一點,即美國佬發現的“100米高的巨人”,它與中國歷史文獻記載的事實相吻合。而關於“巨人”的問題,中國學者多不相信,動不動說它是“神話”,整個中國也只有四位學者對它做了專題研究。可以想見,而沒有“巨人”史料的美國佬,如果沒有澇到這一“巨人頭骨”,怎麼也是想想不出這種事情來的。

    我們翻開歷史文獻看到,《列子·湯問》雲:“龍伯國有大人,舉足不盈數步,而暨五山之所,所居之人皆仙聖之種,一日一夕飛相往來者,不可數焉……帝憑怒,侵減龍伯之國使阨,侵小龍伯之民使短。至伏羲、神農時,其國人猶數十丈”。《太平御覽》引《河圖玉版》雲:“從崑崙以北九萬里,得龍伯華人,長三十丈,生萬八千歲而死。從崑崙以東得大秦人,長十丈,皆衣帛。從此以東十萬裡,得佻華人,長三丈五尺。從此以東十萬裡,得中秦華人,長一丈”。《蜀王本紀》雲:“秦襄王時,宕渠郡獻長人二十五丈六尺。”《拾遺記》卷四雲:“始皇好神仙之事,有宛渠之民,乘螺舟而至,舟形似螺,況行海底,而水不浸入,一名‘淪波舟’。其華人長十丈,編鳥獸之毛以蔽形。始皇與之語及天地初開之時,瞭如親睹。曰:‘臣之時躡虛卻行,日遊萬里’”。《涼州異物志》雲:“有大人生於北邊,偃臥於野,其高如山,頓腳成谷,橫身塞川”。

    由於我在《<山海經>的主題是巨人記載埃及金字塔》、《巨人、巨人跡、巨人萬歲中的科學問題》、《關於巨人的歷史、孕期、壽命和生育問題》、《大冰期塑造了巨人、巨果和巨型動物》等很多文章中都對“巨人”做了專題研究,並例舉了很多關於“巨人”的史料,我在這裡就不一一重複了。

    (3)

    下面,我們再來看看在中國發現的“巨人的牙齒化石”問題。據夏樹芳在《人類起源·巨人之謎》一書中說:

    “1935年,荷蘭籍的德國古生物學家孔尼華在香港的中藥店裡偶然發現一顆巨大的靈長類臼齒化石。他面對這顆特殊的牙齒思索良久,想不出應歸於哪一種已知的動物,只好暫時擱下了。過了4年,他到香港和廣州的中藥店裡繼續搜尋,企圖解決這個常繫於心頭的懸案。很幸運,終於又得到了3顆同樣的牙齒化石。經他精心研究以後,確認這是古今最大的靈長類,屬於已經絕滅了的古猿,於是命名為巨猿。

    但在當時,孔尼華的注意力集中在印度尼西亞發掘爪哇猿人,無暇對巨猿作進一步的研究。不久,日本侵略軍佔領爪哇,孔尼華成了日本皇軍的俘虜。他為了儲存巨猿化石,就將這來之不易的4顆牙齒裝到玻璃瓶內,埋在朋友家的後院內。

    幾乎與此同時,由於日本侵略軍佔領北京,原先在北京協和醫院從事研究中國猿人、山頂洞人化石的美國古人類學家魏敦瑞也回到美國,在紐約自然歷史博物館工作,著手針對孔尼華髮現的4顆巨猿牙齒化石,根據其石膏模型重新進行研究。又由於在爪哇發現的直立猿人的個體相當大,以致魏敦瑞的腦子裡浮現著人類在演化過程中,曾經歷過‘巨大期’的看法。他甚至設想,現代人是透過古代人逐漸變小,或者說‘矮化’而來的。他在1946年出版了一本《猿、巨猿和人》的專著,論述了巨猿的牙齒,並認為是人的,不是猿的,於是把孔尼華鑑定為巨猿的名字修訂為巨人,他甚至具體描述巨人的身材:體重270千克,身長2.7米,是人類的直系祖先。更由於魏敦瑞在古人類學研宄領域中的名聲很大,具有權威性,以致他的觀點廣為流傳,聳人聽聞”(1)。

    我們還看到,周國興在《人怎樣認識自己的起源·“巨人”說》一書中認為:

    “1945年,德華人類學家魏敦瑞,根據(孔尼華的)這個發現,以及孔尼華在爪哇所找到的古爪哇魁人和粗壯種爪哇猿人,提出了人類祖先是‘巨人’的假說。

    魏敦瑞就是我們前面提到過的繼步達生之後來中國研究北京人的主要學者。中國抗日戰爭爆發後,他離開北京到美國定居,繼續研究北京猿人的材料,發表了很多專著,成為古人類學方面的權威,對於人類起源問題的研究有一定的貢獻。

    魏敦瑞認為‘步氏巨猿’是人,不是猿,應該叫做‘巨人’。他認為,人類進化過程中,體型是由大逐漸變小的,巨大性和粗壯現象是人類發展原始階段的特點。正是從中國南方的‘巨人’,發展到爪哇的魅人和粗壯種爪哇猿人,然後發展到更小的爪哇直立猿人和北京人,再進一步發展到現代人。

    魏敦瑞提出這個‘巨人’說,還有他的‘理論’根椐,這種‘理論’叫做‘直生論’。直生論認為,生物發展是受某種內在的‘活力’的驅使,它按一定步驟嚴格地朝一定的方向變化,影響到機體的所有結構和所有的器官系統。直生論認為:機體的變化和外界因素如營養方式無關;和器官本身的用或不用無關;和自然選擇,不管是直接的還是間接的影響,也統統無關。魏敦瑞用牙齒做例,堅信牙齒的變化反映整個身體的變化,就正是受內在發展傾向的影響所造成的。他認為人類的進化過程是按直生論發展的最典型的例子,這就是他的‘巨人’說所提出的那條從‘巨人’到猿人到現代人的進化路線……1952年,孔尼華接受了魏敦瑞的看法,放棄了原先把它歸屬猿類的意見,並且認為它是人類進化譜系上的一個特化了的旁枝”(2)。

    解放以後,中國古人類學家在廣東、廣西原產地發現了很多這種巨大的牙齒化石,其一個牙齒化石的齒冠有現代人牙齒齒冠的四五倍大。按照古人類學家兩種截然不同的爭論觀點來看,這些巨大的牙齒化石既有“巨人”的,也有“巨猿”的。我們看到,研究過北京猿人化石的學術權威——魏敦瑞和孔尼華兩人認為:他們研究的那4顆巨大的牙齒化石是“巨人”留下的遺物,而非“巨猿”的牙齒化石。

    我贊成魏敦瑞、孔尼華認為是“巨人”牙齒化石的說法。因為他們的觀點符合成千成萬中國歷史文獻記載之“巨人”的史料,同時,也與“金字塔”等“巨石文物”相一致。特別是與最近在沙烏地阿拉伯發現的“巨人骸骨”完全吻合。因為這具完整的“巨人骸骨”的被發現,關於“巨人”的爭論問題,現在也就可以劃上圓滿的句號了。

    (4)

    “據NewNation網路新聞社近日報導,最近在沙烏地阿拉伯東南部的油田勘探中,一個巨人骸骨被ARAMCO勘探隊發現。它是在一個叫“空域”(EmptyQuarter)的地區被發現的。這一發現似乎證明了‘古蘭經’所提到巨人的存在。

    這些被記載的巨人很高,身體很寬,力氣很大,他們能用一隻手將大樹拔起。考古學家相信這個巨人骸骨屬於‘古蘭經’中記載的AAD華人。

    沙烏地阿拉伯軍方接管了這一地區。除了ARAMCO勘探隊人員外,任何其他人都不準入內。沙烏地阿拉伯政府一直保持著這個秘密,但一些軍方的直升飛機從空中拍下了照片,其中有一張照片在沙特網上流傳。

    如果世界上真有巨人存在,那麼讓考古學家解釋不了的金字塔的建造問題,就很好理解了。巨人造金字塔和我們現在人建造大樓有什麼兩樣呢?

    有一個問題,達爾文的「進化論」說人是從猴子變的,他的理論裡可沒有關於什麼巨人,小人的進化論述,難道達爾文的進化論是瞎掰?”

    總之,由於這具巨人骸骨的被發現,它不僅確鑿的證明了中國發現“巨人牙齒化石”的事實,也證明了美國發現“巨人頭骷”的事實;並且還證明了中國成千成萬關於“巨人”史料的真實性,同時,也證明了《山海經》記載“巨人”建造金字塔的真實性,並且還證明了我寫的《<山海經>的主題是巨人記載埃及金字塔》一文的科學性。可以說,由於這具巨人骸骨的被發現,中國和世界上古歷史必須重寫,進化論也必須修正,達爾文也必須重新評價。

    人和動物的區別很明顯!

    人是創造宇宙萬物獨一的耶和華 神創造的,人是由高智慧的靈(這靈是 神的靈)、魂、體三個位格構成!

    而動物是低智慧的生物只有魂和體,沒有靈!

    有兩個位格—魂、體。

    全人類的始祖原是出於一!是創造宇宙萬物獨一的耶和華 神用塵土造男造女!先是男的,女人是由男人而出!

    為什麼這樣說呢?聖經是這樣告訴我們的。

    時候將到,如今就是了,那真正拜父的,要用心靈和誠實拜他,因為父要這樣的人拜他。”  神是個靈(或無個字),所以拜他的必須用心靈和誠實拜他。 (約翰福音 4:23-24 )

    耶和華 神用地上的塵土造人,將生氣吹在他鼻孔裡,他就成了有靈的活人,名叫亞當。 (創世記 2:7 和合本)

    但在人裡面有靈;全能者的氣使人有聰明。(約伯記 32:8 和合本)

    雖然 神有靈的餘力能造多人,他不是單造一人嗎?為何只造一人呢?乃是他願人得虔誠的後裔。所以當謹守你們的心,誰也不可以詭詐待幼年所娶的妻。 (瑪拉基書 2:15 和合本)

    達爾文要是還活著不得抽自己的嘴巴!

    進化論是變來變去,這進化論就太假了不真實!它不會告訴你靈魂從哪裡來到哪裡去!也不會告訴你人最終的結局是什麼!而聖經在幾千年前早就記載了起初創造宇宙萬物和末後的重要啟示。這些固定而且正確的智慧和道理是耶和華 神默示人寫在聖經上的!事實上,從開始到如今都沒有一樣東西是進化的,而都是有固定的類別!人就是人,動物就是動物,猴子就是猴子,猩猩就是猩猩,猿猴就是猿猴,植物就是植物。並沒有猿人的存在!宇宙萬物每個物體和生物都是按照類別,各從其類,都固定在不變的模式範圍之內!現在和以後也不會有任何一個生物進化,哪怕是細胞!創造宇宙萬物獨一的耶和華 神創造萬物時是各從其類!

    現在所有的物種都在滅絕的路上或者已經滅絕。滅絕一個少一個,並且不可挽救。若是進化應該越來越多,或者有新物種出現,然而從開始到現在任何一個新物種都沒有出現!反而是越來越少了。再來談進化論是不是自欺欺人了!

    1909年在加拿大哥倫比亞省伯基斯頁岩中發現多種海洋動物化石在寒武紀時代突然大量出現。此外,還有20世紀初,在澳洲發現的埃迪卡拉動物化石群,也被證明發生在寒武紀時達爾文進化論者非但不能解釋這突發性的現象,更不能解釋為什麼這些不同“動物門”一次性出現後又有減無增。眾所周知,現存於世界的物種因為人類的行為多珍稀物種的滅絕,為避免動物門類的減少,我們只能將它們置於一些動物保護區內保護起來,以免絕種。而我們並看不到因為進化而增加了新物種。

    上帝說的很清楚,神說:我要照我們的形象造男造女!而不是低智商動物猩猩、猴子還有根本不存在的猿人變的!別跟我提猿人,猿人它根本就不存在!人和猴子猩猩哪裡像了?

  • 2 # 懷疑探索者

    如果恐龍還活著,什麼是它們的天敵?其實這個提問不準確。恐龍一直就活著,而且我們每天都可以看得見。鳥類就是恐龍。按照果殼網主編阿來的說法,鳥類直接等於恐龍,而不是“恐龍的後裔”。如果真是這樣,豈不是世界各地到處都是恐龍?那麼,答案已經呼之而出:恐龍的天敵為亞洲傳統醫學。

    為什麼這樣說呢?讓我們看一組新聞。據澳洲動物保護組織揭露,泰國帕朗塔布寺秘密的殺死數以百計的老虎。很多老虎神秘的在寺廟內部失蹤,據聞它們的身體被肢解,然後被銷售到亞洲東部地區。在亞洲人的傳統理念裡,老虎身上到處都是寶,可以滋陰補腎。一根虎骨都可以價值數千美金。

    泰國警方突襲了帕朗塔布寺,在一個隱蔽的地下室冰櫃發現了讓人震驚的一幕,很多剛剛出生的小虎崽,被浸泡在藥酒裡面。而據說這種泡著虎崽的藥酒在黑市上供不應求。警方指揮官說,這樣的貿易,至少已經進行了六年之久,難以計數的老虎命喪不法僧侶之手。

    亞洲傳統醫學拿珍惜動物入藥,已經有兩千多年傳統。儘管化學合成藥可以提供類似的療效,但是動物器官入藥的陋習依然廣泛存在。而這種舊文化陋習,就是一切動物的天敵。即使侏羅紀時代的大型恐龍依然存在於世,恐怕也難逃被捕獵、屠殺、入藥的命運。

  • 3 # 嘎嘎隊長

    很簡單呀人類人類向消滅那個物種只需要告訴別人,嘿這個東東有營養,好吃,辦了,安排的妥妥的,用不了幾十年就要被保護了

  • 4 # 時間的沙流過

    如果恐龍活到現在它的天敵就是食物,據估計,恐龍時代地球的含氧量達到了百分之四十,氧氣含量越高,地球生物(植物,動物,海洋生物都長的特別大)生物鏈的法則是按照生物的大小比例而定的,現在地球含氧量已經縮小到百分之二十一(不知道什麼原因縮小)所以目前的人類,動物,植物的比例都比較合理。如果恐龍活到現在,他們將會得不到應有的食物,被餓死,或者被人類消滅到只剩有限數量的進入動物園延續物種。野生的估計存活不下來了,即使是植食的長頸龍,每天消耗的植物,是目前地球森林所供養不起的

  • 5 # 連海2020

    人!人類發展到今天,己是物種鏈的最頂級端了。任何物種,都是他的盤中餐。人類若不想和平相處,建立人類命運共同體,那人類只有自已消滅自己了。再無它物。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漢服一定要貴才是正品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