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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公司法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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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法海一粟
(1)彭大遷的行為應當不構成犯罪。主要理由是,彭大遷的行為不具有社會危害性,不僅如此,彭大遷的行為反而有功於社會,有功於他人。生命是無價的。
上世紀八十年代,在比利時的布魯塞爾,一名女子半夜裡不慎掉下露臺受了重傷。一名男子路過時發現了傷者,便乘機洗劫了毫無反抗能力的受傷女子。然後,該男子又不忍女子傷重而亡,於是在報警後離開。但是,事件的經過被附近的監控攝像頭拍攝下來,於是警察成功地抓獲了這名男子,並予以起訴。在經過長達四周的激烈辯論和商討後,法庭做出該男子無罪釋放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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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手機攝影藝術
泰國是一個小國。
緊挨著中國。
泰國除了離中國很近外,
感覺從來沒有和我們怎麼近過。
然而,我們對泰國卻一直耳熟能詳。
一是新馬泰旅遊套餐,
再一個就是,泰華人妖。
去年,我們還拍了一個片子,
叫《泰囧》。
這一次,輪到我們真的囧了。
最近幾天,
泰國的名字頻繁出現在我們的新聞裡。
一是中國民間救援隊參與了泰國少年被困山洞的救援,
再就是中國遊客命喪普吉島。
把所有的責任都推給了華人。
也等於都推給了中國。
他的臉上,充滿鄙夷和不屑。
似乎對中國幾十年如一日的赴泰旅遊,完全視而不見。
這就是我們的鄰居。
這就是鄰國。
更讓人震驚的是,
泰方政府還逮捕了海難中的救人英雄。
僅僅因為簽證的原因。
認識一個人,要經過事情。
認識一個國家,也同樣如此。
對於泰國而言,僅僅不去旅遊,
還只是不至於丟命。
認識到一個人不夠朋友,
我們一般的做法是,
能不理他就不理他。
或者,最起碼減少來往,
審慎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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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霍小姐的八卦爐
在意外突發的大災大難面前,普吉島某合資公司中方工作人員彭大遷,奮不顧身指揮組織搶救生命的無私大愛、英雄壯舉,理應廣受褒獎和弘揚!
可是匪夷所思、不可理喻的是,泰國警方竟然無視其挺身救人的“光彩事蹟”,以其“工作簽證範圍不允許指揮船隻出海”為由,將其逮捕羈押。這不僅讓眾多華人陪感心涼,而且也不符合生命至上的人道主義國際慣例。
下面,謹以“馬裡黑人小夥Gassama在巴黎勇救高樓遇險小男孩”的一系列事蹟和境遇為例來說明。
半年前,沒有合法簽證,沒有居留證,屬於非法移民的馬裡小夥Gassama來到巴黎,2018年5月份的一天,他正在巴黎第18街區閒逛,突然發現不少人圍觀大樓發出陣陣驚呼,原來一棟公寓4樓的小孩在圍欄外搖搖欲墜,隨時有生命危險。這位黑人小哥毫不猶豫,拔開人群,奮不顧身徒手就開始攀爬樓層。
在他挺身而出的熱情和無畏及時援救下,半分鐘後小孩兒被毫髮無損的救了下來,圍觀的巴黎群眾無不為其表現出的英雄壯舉鼓掌吶喊。
事後,馬裡黑人小夥Gassama不僅絲毫沒有因為簽證等不合法問題,受到警方的關押和責難,而且居然做為捨身救人的“英雄”,意外受到了法國總統馬克龍的親切邀請和接見,在c-Elysee宮馬克龍當面感謝了他,授予了他一枚獎章,還場宣佈:他將獲得法國公民的身份,並且可以加入法國消防隊效力。
相比他國對“舍已救人英雄”判若雲泥、天壤之別的迥異待遇,有人是不是需要反省和汗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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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老黃帶你去旅遊
對於這個新聞,我的看法是一事歸一事。每個國家的法律,不管你是外華人還是本華人,都應該遵守並敬畏,不然國將不國!所以從事件的本身來看,如果這位救人英雄犯法,泰國警方的做法沒有一點問題!具體的法律問題,我這裡就不多做解釋,因為我們對泰國的法律也不勝瞭解,只要泰方秉公辦理,我覺得從事件立場來看,泰方沒有錯!我們有句成語叫賞罰分明,這就是告訴我們功不可抵過。如果功過混淆,像清朝可以用議罪銀模式,那法律就是一紙空談!
但從國內來看,這位奶爸無疑是當代英雄,他挽救了許多沉船事件的溺水者!從感情的角度,他是高大威武的!但我個人的看法,我覺得中國大使館可以為這位英雄做下週旋,儘量把過錯減小,懲罰降低!這也是對這位英雄最大的回報!有錯要罰的原則,我覺得還是要遵循的,但法外有情也不是空談,人不是機器,人是有感情的。就看我們的大使館怎麼和泰方談判了,我覺得在當下這個敏感時期,泰方也不會得理不饒人!大家和解,或者輕罰是最好的處理方式!這個時間是中國展示國際影響力,彰顯國力的時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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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蘇丹卿
關於這件事,我們要理智分析(個人已憤怒至極),泰國警察這樣行為是否合法?90後奶爸是否觸及了泰國法律。
這段時間因為普吉島沉船事件令華人痛心,並持續關注。對於事件中,那些挺身而出的英雄們讓華人感到驕傲。但就題目中所提及到90後奶爸的行為,從救人方面,他是個英雄,值得我們所有人去學習,應該褒獎。但其行為是否觸及了泰國法律,泰國警察逮捕關押又是否合法,這不能光以英雄行為就能蓋過的。面對事實,我們有一說一,有二說二。
泰國警察逮捕的理由是“該華人的工作簽證範圍不允許指揮船隻出海”,從這裡面透露了兩個資訊,一工作簽證,二指揮船隻出海。
但是泰國法律是什麼樣子的,又如何規定的,我們並不瞭解。但是一般情況下,我們都瞭解逮捕屬於刑事強制措施,泰國警方作為逮捕行為,說明90後奶爸的行為肯定是觸犯了泰國法律,涉嫌犯罪。在普吉島沉船事件中,泰國在這個節骨眼兒肯定不敢胡來,沒有確鑿證據就隨便逮捕抓人。
那麼90後奶爸的行為是否被泰國警察放大了呢?也就是指揮船隻出海。90後奶爸之所以要指揮船隻出海,是因為得到艾莎公主號出事的訊息後,出於救助他人生命與財產的目的,冒險出海,對艾莎公主號進行緊急搜救的。 在整個救援過程,90後奶爸等人指揮的救援小分隊成功救助了20個遊客後,海警救援船才趕到了事發海域。然後,90後奶爸帶著被救遊客和工作人員才離開,將這裡交給專業海警船救援。
這樣的英雄壯舉按理說應該是“情大於法”,不該被逮捕,但國情不同,一切得依照泰國法律規定。但如果因此就給90後奶爸定罪的話,恐怕會引起巨大爭議和反響。首先,他的行為並不構成社會危害性,相反他救助了20條性命,這是完全的有功於社會的。因此,免於懲罰,才是符合民意。但最終法院如何判定,只能等結果。
還記得前段時間的一個新聞,發生在法國。一個沒有合法簽證,沒有居留證,屬於非法移民的馬裡小夥在巴黎“苟且偷生”。但在2018年5月,他巴黎第18街區閒逛的時候,突然發現一棟公寓4樓的小孩在圍欄外搖搖欲墜,隨時有生命危險。這位小夥子毫不猶豫,拔開圍觀人群,奮不顧身徒手就開始攀爬樓層,併成功救下小孩。
事後, 小夥不僅絲毫沒有因為簽證等不合法問題,受到警方的關押和責難,且成為了捨身救人的英雄,意外受到了法國總統馬克龍的親切邀請和接見,在c-Elysee宮馬克龍當面感謝了他,授予了他一枚獎章,還場宣佈:他將獲得法國公民的身份,並且可以加入法國消防隊效力。
這一新聞,讓人不禁驚呼“萬惡的資本主義”,但生命大於一切,且有功於社會,如果90後奶爸因此得到法律制裁的話,那就人心徹涼,引起公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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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揹著女兒去旅行
1:國情不同,法律規定不同。
老實說,在我們看來,彭大遷在這一次突發事件之中的所作所為,完全是標準的“見義勇為”,完全有機會入選“感動中國10大人物”。然而我們卻忽略了一個事實:事發地在泰國,而不是中國!國與國之間的國情、法律、制度不同,對一些事情的處理方法也就截然不同。
2:逮捕行為符合當地法律。
不管怎樣,既然彭大遷被泰國方面以“工作簽證範圍不允許指揮船隻出海”為理由批准逮捕關押,就證明這個逮捕行為是符合泰國的相關法律規定的。不然,泰國警方也不會在這個關鍵時期,貿然採取司法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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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福大人愛旅行
福大人為你解答。相信看過題主給出的背景介紹的朋友已經看明白這件事了吧?實時很清楚,事情的緣起正是中國籍熱心旅行社同胞彭大遷,見義勇為搭救海上遇風暴災難落水的遊客,一己之力第一時間自發組織救援落難遊客,並在普吉島方面海警救援船隻趕到事發地點之前,先行救起了20位被困遊客。之後泰方救援船隻趕到接手。中國好心人彭大遷,因為掛念海上其他落難的遊客,又以“民間”的方式聯合其他13艘非官方的志願船隻參與普吉島船難的遊客救援行動,力圖在救援黃金72小時中救起更多的落水和失蹤遊客。
據悉,好心人彭大遷在救援普吉島事故遊客期間,已經幾天幾夜不眠不休,每天奔走在碼頭、醫院、中國領事館,並全力協助中泰兩方人員進行翻譯,安撫被救的中國遊客,並籌集資金現行給遇事的中國同胞遊客們分發基本的應急錢糧,以及幫助登記補辦在水上丟失的護照等等,可以說彭在普吉島船難救援這件事上,真的是舍小顧大,具備優秀的人道主義精神,是值得所有人來尊重和效仿的榜樣!然而,就在彭及其他熱心人士在緊張救助當事遊客和安撫遇難者家屬的同時,萬萬沒想到,泰國警方的態度卻來了一個一百八十度的大轉變——彭大遷由於簽證問題被泰國警察逮捕了!
這簡直是個笑話,是滑天下之大稽!難道真的是因為彭大遷的簽證問題(泰國警方職責彭大遷的罪名是“該華人的工作簽證範圍不允許指揮船隻出海”)?或者還是因為彭的手“伸得太長了”,暴露了泰國警方因為救援動作緩慢造成進一步的遇事遊客失蹤和遇難?還是因為彭組織13條民間救援船妨礙了泰國旅遊警察的救援工作?導致泰方救援工作不利?或者就是單純像此次負責救援指揮工作的那個肥肥的副總理巴逸一樣,對中國遊客有所芥蒂,甚至是反感華人、中方參與此次事件?真正的原因,實在耐人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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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秋秋就是那個秋秋
拋開一切情感因素看待這個問題,其實這裡面有好幾個點需要討論:懶貓是否參與鳳凰號銷售?彭大遷是否有救援資質?他們團隊是否有救援能力?泰方在拘捕後是警告批判還是量刑?觸犯的是當地的刑法還是勞動法等等。報道永遠不可能完全的全面,而我們的思想卻需要想到許多。
首先,彭大遷的救人之舉是值得表揚的,這無可厚非。但其實如此危險的救援活動的確需要資質,並且此類救援不是個人英雄主義能完成的,需要的是團隊配合。雖說就現在得到的結果是好的結果,但是一但沒有資質卻又導致二次嚴重事故的話,那真的就會非常難說。
可能很多人會把前段時間法國的黑人小哥時間做對比,其實還是有本質的區別的。一個人救人只需要對自己負責,指揮團隊救援則需要對團隊負責。事情發生後碼頭一定是紅旗了,救援團隊沒有任何救援知識,組織大量人員出海一旦再發生意外,增加救援難度就一定是組織者的責任了。當然,這其中也確實發生了救援者被一起捲走的事實,所幸沒有太大的意外發生。
泰方的拘捕是實施了,拘捕的原因也說了,但拘捕後的結果還沒說。而這種事情的結果如果是警告告誡無資質者不要盲目施救導致增加救援困難,那其實也是一個好的結果。如若責任追究到底量刑的話,就的確有失人道主義精神了。當然了,相信最後的結果應該是以警告為主,畢竟工作簽證只是一個由頭而已,也不至於量刑。
最後,其實還有一個非常難說的點,懶貓是否參與銷售。作為旅行社出身的我很清楚倒手這回事,如果的確是參與了銷售,銷售方冒險出海救援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但是可以肯定的是,救援的精神是一定值得讚賞的。
當然還有一句要說的,即便是重大事故,沒有任何經驗的救援都是在冒險。即便是在國內,落水者被救救援者溺水的事情也是屢見不鮮了。如果真的有心,平時學點救援知識可能在突發情況下能幫得上忙也說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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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剛行路上
關於泰國普吉島沉船事件,在發生了各種後續問題之後,讓人在很多方面都感到憤怒異常,一點毋庸置疑,但是就這位90後奶爸翻船中救出20多人後泰方逮捕關押問題我們需要客觀的看待。
首先,按照泰方的簽證法規來看,是否真的違反了相關法律,既然是違反的話,那應該是早該發現的,為何要在這件事發生以後才去逮捕,這裡面是否有泰方在逃避責任,推卸責任方面的考慮呢?
其次,在泰國工作的華人有很多,這些華人,華裔為泰國的經濟發展,社會穩定發揮了巨大作用,不可否認也有部分人滯留的問題,但是畢竟是少數,因為現在簽證還是相對容易簡單的,只是在工作簽證方面,泰方是否更具有說服力和合法的規定呢?
再次,法律之外也不在乎於人情,泰國作為一個佛教國家,普度眾生更是一種信仰。就算是90後奶爸簽證有問題,其實從人道主義的另外一個高度上來說,這似乎應該值得首先被肯定和弘揚,否則災難來臨時,各自安好,那麼弱勢群體誰來管?
總而言之,我們希望全世界都平安,但是災難隨時來臨誰也沒辦法,不過任何時候都不要像泰國某副總理的言論,把傷害兩國感情,傷害兩華人民的交往作為兒戲,我們希望泰方從各方面考慮,給予這位90後奶爸一個合情合理的處理方案。
近日普吉島船難事故第一時間冒險搜救的民間救援力量帶頭者彭大遷,被泰國警方逮捕關押,理由是“該中國人的工作簽證範圍不允許指揮船隻出海”
出生於1992年的彭大遷是湖南懶貓國際旅行社在普吉島設立的合資旅行社公司lazycattravel的一名工作人員,持正規泰國工作簽證在普吉島從事旅遊工作,服務中國客人。同時他也是一名新晉奶爸,家裡有尚在坐月子的妻子和未滿月的孩子,他是這一家人的頂樑柱,尚在初為人父的喜悅中。
接到艾莎公主號出事的通知,懶貓旅行泰國合資公司中籍員工彭大遷立即組織了多名泰籍懶貓員工,冒著風浪出海,對艾莎公主號進行緊急搜救。
搜救快艇在蜜月島側面找到艾莎公主號,發現有10位左右遊客已在水中,被同樣在水中的艾莎公主號船員緊緊組織在一起等待救援,救援船員隨即跳下海協助落水人員一一登上救援船。當晚有一名懶貓船員為救遊客,和另一名遊客一併被海浪捲走,兩人於次日一起獲救。在彭大遷等人指揮的救援小分隊成功救助了13大7小遊客後,此時海警救援船也趕到了,所以讓位給專業海警船救援。彭大遷則帶著20多名成功轉移的遊客和工作人員回赴碼頭。7月6日、7日、8日,彭大遷帶領懶貓當地供應商組織的民間搜救船隊共計13艘,多次帶船前往鳳凰號有可能的搜救區域,協助泰國海警船對鳳凰號進行緊急搜救。
大家如何看待此事?你認為泰方對此事的處理合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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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說個人看法就是泰國此舉無異於將本就剋制的情緒再度點燃
目前已知的事實是:7.5普吉島船難事故中涉事的兩條船,一條為鳳凰號,所屬公司為TC Blue Dream,中國遊客死亡人數上升至42人,仍在搜救中;另一條為艾莎公主號,所屬公司為TCG Yacht Similan,船上35名中國遊客全員獲救。
而獲救的艾莎公主號的最大功臣可以說就是彭先生,根據新聞可以知曉:
接到艾莎公主號出事的通知,中籍員工彭大遷立即組織了多名泰籍懶貓員工,冒著風浪出海,對艾莎公主號進行緊急搜救。搜救快艇在蜜月島側面找到艾莎公主號,發現有10位左右遊客已在水中,被同樣在水中的艾莎公主號船員緊緊組織在一起等待救援,救援船員隨即跳下海協助落水人員一一登上救援船。
在彭大遷等人指揮的救援小分隊成功救助了13大7小遊客後,此時海警救援船也趕到了,所以讓位給專業海警船救援。彭大遷則帶著20多名成功轉移的遊客和工作人員回赴碼頭。
可以說彭先生幾乎是將艾莎號船隻上大部分人救起,但是目前泰國警方因為其工作簽證範圍不允許指揮船隻出海為由,對其進行逮捕並且關押兩天兩夜仍然未予釋放的情況下來看,顯然泰國方面沒有拎清楚當下的工作重點是什麼。
個人認為當下的工作重點是繼續搜救或是尋找遇難者的遺體,其次是安撫家屬的情緒,對遇難者家屬進行必要的賠償,至於彭先生工作簽證問題顯然並不是當下最重要的事情。即使確實有問題完全可以在事後在進行追究,而且考慮到其救人的義舉,我認為也應當從輕甚至免於處罰才是符合民意的。
但結合目前泰國的安撫力度不夠、副總理大放厥詞華人自己害自己的言論來看,至少從我個人角度出發,短時間內即使出遊,我想也不會考慮泰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