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一流居士
-
2 # 火光四濺
正義不是躺在人世間,你彎下腰或跪在地就能拾起來的。正義也不只是政府或官家,甚至青天大老爺的慈悲。正義是需要我們自己爭取和捍衛的。捍衛正義是每個公民的責任,也是義務。
注意!西方社會認為,捍衛自己的正義,第一責任人是自己,而不是近在眼前遠在天邊的政府。你無力捍衛,才需要國家機器的介入。
天賦人權的背後,是天賦懲罰。當一個人傷害了你,你自己有權力阻止,也有責任和義務還擊。
-
3 # 一蝶詠
別人打你不對,別人又為何要打你呢?或者是你說話刺激了他,使他要動手打人。人其實很愚昧,被一句話擊打的痛苦,就不會反唇相譏了。好像用拳頭的暴力,是解決心頭只恨的惟一辦法。
你既被別人打了,就想到“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這是至理名言。還我面子!還我尊嚴!於是也去擊打對方。注意了!先問問你是否有攻擊的長項,倘若你是溫潤如玉的人,怎能對付像魯智深一般的人呢?那就必定要忍了,“小不忍,則亂大謀”啊!
何況呢,人在怒氣中的時候,都是沒有理智的,要不咋說“衝動是魔鬼”,在衝動中打人殺人的還少嗎?生出命案的還不夠多嗎?別人打你,你不還手,不是你軟弱,而是你理智!很多的名人雅士,在他們的牆上都大書特書“制怒”二字,因為他們深知,制服自己怒氣的人,才是真正的英雄!
所以說,別讓他人的野蠻,失了自己的理智;別讓他人的粗野,丟了自己的謙和。真正的強者,是戰勝了自己怒氣的人!這樣的人,前景一片光明,美好而坦蕩。
-
4 # 九月風滿樓
不請自來。
既然是要“客觀理性對待”,咱就逐條捋一捋。
① “別人”是誰?
如果是女孩打男孩,老人打年輕人,甚至是老婆打老公,老爸打兒子,那麼,打是親、罵是愛、愛到深處拿腳踹,你就偷著樂吧,千萬別打回去。
啥?有人身危險?那就逃走,反正不能還手。
② 因為什麼打?
如果因為自己說了什麼欠揍的話,辦了不要臉的事,捱了打。那就受著吧,當頭棒喝,未必是壞事。
但若因為對方得瑟,對方辦了壞事,被你阻止還捱打,那就大膽打回去。
子曰:見義而不為,無勇也。
欠揍的人你不揍他,那也是見義無勇。
如果對方是個大塊頭,鐵定打不過,那就別打了,對也不打。
如果對方無理,又打得過,打回去之後,卻被說“還手就是你的不對”。那你也可以說:“凡事要講理,你不講理是你不對,我就不多說了,不然還嘴又是我的不對了。”
※ ※ ※
總之,名正言順且打得過,就還手。說你不對的,那是他蠢。
-
5 # 祥雲瑞璟166
每個人都會維護自己的利益,都有自己做人、做事的底線,佔著自己強大,一再警告還是要緊緊相逼,跨過人家底線,在各種妥協和方法用盡後,打就是唯一選項。這種被逼無奈的出手打人,雖然有錯,但可以理解。若打就是要讓他人怕自己、屈服於自、臣服於己,以自己的利益為重,不論對錯都不允許違背自己,這樣的出手打人就是徹底的大錯,而且是不可寬恕的。
至於還手,被別人打了左臉,還把右臉也伸過去讓人家打的人不多,沒有誰生來就是給人打的,打回去是要讓打人者知道,被打的人有臉也有手,作用力與反作用力是自然規律;走開是不與打人者一般見識,值不得為打人者費神費力,與其像打人者一樣蠻橫粗俗,還不如早點離開,好好修煉自己,各方面再次的提高自己,讓自己變得更強大,讓打人者抬起的手,只能落在他自己的臉上。
-
6 # Lance課堂
我至今難忘的一件事,是我在鄉鎮讀初二的時候,我們班主任也是這樣教導我們:"別人打你,你不還手,就是他的錯,你若還手就是你的錯",我們都把老師的話記在心裡,時刻提醒自己,要克己自制。
那時我個頭不大,但體力很好,用別人的話說就是吃奶吃到三歲的娃。我前面的兩桌也是我們同一村的同學,經常在班裡欺負同學,班主任也多次將他們叫到辦公室進行教育 。 沒過多久,他們又把老師的話忘得一乾二淨,由於我們是同村人,回家時經常一路,在路上,他們也經常欺負我。我也不敢把這事告訴老師,如果老師知道了,這幾位同學又要受到處罰,在回家的路上,我的日子也不好過。但我也不敢把這件事情告訴家長,我的父母也經常教導我,不要在外面惹是生非,不然回家又要受到家長的處罰。
一天下午放學回家,我加快腳步走在前面,不想和他們一起,在我們讀小學的村小旁,有一塊很大的空地,他們幾個把我叫住,給我取外號,然後編一些難聽的歌來罵我,我沒有理會他們,徑直朝前走,這時一位同學把我書包抓住不讓走,緊接著另外三人也圍了上來,奪取了我的書包,並甩在那空地上,眼看要被捱打,我說明天我要告老師,他們幾個一聽說我要告老師,便把我按在空地上打,此時我死死地抓住一個同學的手,運用了洪荒之力,只聽見"咔"的一聲,這位同學嚎啕大哭起來,其他三位被嚇住了,我撿起書包,迅速的跑回了家,也不敢把這事告訴父母,害怕捱打。 到晚上時,那位同學和家長來到了我家,說我把他的手打斷了,要我付醫藥費,並告訴學校開除我,當時我也被嚇住了,父母雖然對我們要求嚴格,但還是很懂道理,要我們說一說當時的具體情況,我一五一十地還原了當時的情形,同學表示了預設。 父親也算是文化人,並沒有打罵我,馬上找來了村長,幫助處理此事,村長了解情況後,說道:"四個打一個,的確不對,應該好好教育那幾個娃,不然出身社會會吃大虧,但你把他的手打斷了,還是要負責賠償醫藥費,你們的具體情況,我已經記錄在村委會,你們雙方父母在這裡簽好字之後,趕緊送娃兒到醫院去治療"。父親並沒有簽字,然後問我還手了幾次,我說:"只還了一下,就聽到了響聲,我也嚇著了,撿起書包就回了家",那位同學也承認,我只還了一下手,父親不同意賠付醫藥費。村長也做好了記錄,讓我們自己協商解決。
第二天,不但全班同學知道了此事,就連校長也知道了具體情況,校長通知雙方家長到學校進行解決此事,在校長的調解下,我承擔20%的醫藥費,雙方均表示滿意。 在下週的晨會上,校長也專門對此事進行了通報,並把處理結果告訴了全體學生,並在大會上再次強調學生日常行為規範。
此事雖然已過20多年,但它卻深深的埋藏在我心底 ,到現在我都信奉:"我忍,我忍,我再忍,實在忍無可忍就無需再忍"。不知道對不對?請留下您的寶貴意見!
-
7 # 財經耕耘客
這是愚昧,落後,無知的洗腦語言,也是一種讓壞人盛行,讓好人吃虧的表現形式。
尤其是電視劇或者電影中那種主人公被壞人打的口鼻出血了,才開始奮力反擊的狗血情節。
只有合適的,及時的武力才能制止壞人暴力的繼續,才能遏制壞人的暴戾行為,受到攻擊以後,必須第一時間反擊。
忍讓是對壞人的縱容,是讓社會戾氣加重的原因之一,同樣是打架,應該區分誰先動手,而不是是非不分的各打五十大板。
國家之間更是這樣,適當,及時的反擊,才是正當的外交模式,即便是小國,弱國,都必須強硬的對待別國的挑釁行為。
-
8 # 王東京9
說起這種事兒,我在初三還真有一件打架的事情,我們打完就完了,可是有一天,走在上學的路上,那天是剛下過雨,鄉村的路上非常坭擰,走起路來非常吃力,當時我腳上穿的是農村那種(父親是木匠),木高低,當時家裡窮買不起水鞋。下午上學去,走在路上的同學太別多。有個姓候們的同學,來我跟前找事,我說你要幹啥,他不聽死和纏,我倆是一個班的以前有點摩擦,這次他想在坭擰的道路上收失我,我說咱現在路上不好走,回到教室在說吧,可他還是不聽,最後我很生氣,我說這樣你要想打架可以,我同意,但是是我現在躺倒地,你坐我身上任你打,但是你別讓我翻起來,到那時我就不撓你,他說可以,我當時就躺倒在地,他騎在我身上動起手。當年他生活不好,身體單薄,我三下五除就翻起身來,也打了他幾下,同學之間也打不了多重,我又和他說回學校有事在說,一路說到學校,後來我們就成為好同學了,但是當天晚上他奶奶到我家說這事,我把事情說了一下,我說那麼同學看到的,你去問一問他們,老太太走了,我17年元月退休,5月探親回鄉,碰到他還提那件事,我說你想一想,我躺地上讓你你都不幹。後來我村一個班的同學,我在縣大酒店弄了一桌,我們人不多十幾個,有幾個沒有聯絡上,一晃都60多歲,同學生一走回憶當年,也滿高興的,
-
9 # 驟雨瀟湘
我個人而言,還真不相信那句話,憑什麼打不還手,罵不還口,,
現實生活中,我信奉先人們的,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
我小時候特笨,別人打我不會還手,只會哭著告訴媽媽,媽媽氣極了,說道,你也有雙手,為什麼不打回去,後來,別人再欺負我,我奮力反擊,如此幾回,再也沒有人敢在我面前指手劃腳。
人生就是這樣,忍不是解決問題的唯一方法,有時候,兇一點更好。
-
10 # 使用者7083077698567
深受儒家影響。
歷朝歷代多是如此。
單純以德服人只有被動挨打的份兒。
德是禮武是賓。
先禮後兵也沒錯。
但不代表一味的只講德而不動武。
我們經常看到一個人捱打了,總是一味的說“你憑什麼打人,憑什麼打我……”,卻沒有任何肢體反抗的行為。有的人捱打一下兒便問“不要動武,有話好說”,對方如果繼續動手,接下來他便會果斷還手回擊。還有一種人,當你有了動手的動作時,立刻便會二話不說做出反應,將自己可能的危險降到最低。
動手反擊是本能,為何會有很多人面對武力威脅時只是一味的張口而不動手,那就是被從小就潛移默化的思想教育所束縛住或禁錮住了 當然也有的是明知道實力懸殊不敢反擊。
其實我們在很多方面的教材也好、教育也罷,都該修正或摒棄。很多軟弱的東西並非天心閣,而是教化所致。
只要明理、懂禮、佔理,無需動口不動手。
有一點我很佩服一些戰鬥民族或人民。
美國、俄羅斯等。
我說的不是全部,是我所能看到聽到的。
兩個人打架,一方動手立刻就會遭到反擊,兩人進行互毆,最後兩人不論誰勝誰負均會適可而止停手,各走各的,甚至有的還會握手言和。跟沒發生過一樣。
我們的特色是不死不休,一方吃虧了,打電話叫人來又打對方一頓,對方不服打電話叫人又來報復,沒完沒了。也許原因就是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而已。實際上原因已經不重要了,為的只是想強調自己比對方牛逼,比對方有實力,成為了一種很自我的肯定和炫耀。
上至官場下至市井,凡是整人的打人的幾乎都已忽略了原因扭曲了本質。這是一種真正的陋習和粗鄙的觀念。
老祖宗留下來很多很多的東西不都是壞的、沒用的。但這個壓根兒不屬於老祖宗流傳下來的,而屬於一種劣根性,究其原因是社會環境影響、教化根深蒂固的產物。
幾十年來,我們的法律、教育都發生了些許的變化,說好吧也沒錯,說壞呢也很對。
見義勇為,已經從教科書剔除了,原因是避免未成年人在學習實踐見義勇為的過程中受到傷害,所以不提倡不教導。這一代開始的人基本上就沒有了見義勇為的概念和勇氣。對?或錯?
非法同居,也在律法裡消失了二三十年了,原因為什麼我不知道,只知道小從學生大到高官,他睡她、她睡他,結婚年齡大大推遲,離婚率大幅提升,各種性病、艾滋氾濫。
是在學西方的開放嗎?表面好似,實際卻是過之而無不及,已然成為了濫交時代和民族。
從某種意義上連原始社會都不如。
儒家思想作為多個王朝的統治思想有其可取之處,現下也會發現其中的弊病和不合時宜。
東西方各個領域均有不同,站在第三角度看,各有利弊,沒有誰對誰錯之分。
正如家庭與家庭也有區分。
有的家庭認為棍棒之下出孝子。
也有家庭認為以理服人不得動粗。
還有家庭施行的是蜜糖加大棒。
人與人又有不聽我。
如何教化自家子弟,完全取決於你。
同時也取決於法律。
你捱打不還手,不代表就能得到公平的對待。
你還手了又可能會得到法律的懲戒。
不論哪種,必須要佔理。
理,全世界通用。
因為理是人類文明社會的共識和基礎
回覆列表
我覺得這句話是沒有道理的。
對方要是罵娘了,然後還動手打人,那我為什麼不動手?要是都忍著,慣著這種人,他下次還得欺負你。“人善被人欺,馬善被人騎”就是這個道理。從中國歷史上來說,我們那屈辱的百年曆史,不就是我們所謂的求和平造成的嗎?從個人來說,人家都打你了,你不還手,還有什麼血性?
但還手也得有個度。不是說人家打了你一拳,然後你去把人家殺了。那怎麼可以?人家打你一拳,你打回去兩拳,我覺得在他先動手的情況下,是合情合理的。不還手,縱容他,你會持續被他欺負。
當然,如果當時不還手,之後你找到警察或者老師處理這個事兒的時候,他們不可能叫你現場打回去,那就很麻煩了。所以要還手一定在發生這個事兒的時候打回去,那才不會吃虧!有的人會說,打不贏噠。那誰叫你平時就知道窩在家裡,不知道出去鍛練呢?小孩子要應對校園欺凌,更該把自己鍛練好,手上有力,在人家打你時,你打回去才能贏。
最後,記得啥叫亮劍精神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