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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6520569833600

    小學一年級,醫院派醫生來學校打預防針,每個學生坐自己的座位上,把手放課桌上,醫生挨個給打針。第二天,午睡班,老師有事出教窒,我拿著鋁筆,學醫生打針,在同學手上輕輕點一下,嘴,裡數著一,二,三,到一個姓張的女同學時,我的鉛筆還沒有碰到她,她的手往上一甩,鉛筆真的扎到了她的手,還好,只是破了一點表皮。當然,我也受到了老師的懲罰,被老師打了手心。媽媽煮了兩個雞蛋,讓我拿了去賠禮。我覺得是調皮,淘氣,現在我還是認為,我不是校園暴力。

  • 2 # 歲歲平安喜樂無憂

    沒有

    見過打架,一般是不同班級,或者不同學校之間打

    唯一一次見過班裡同學打架是大多數人都幾乎去過旱冰場,被告密了,被老師以安全為由禁止,告密那個學生從來沒參加過,後來被三個經常去的堵在教室打了一頓

  • 3 # 奶牛49

    校園霸凌在哪個學校都是存在的,因為我們也曾是在校學生。

    某某同學混的好,某某同學是有人罩著的,某某同學你別沾,是誰誰看上的,某某同學又被他打了…… 這些話語是否還耳熟能詳,這樣的社會,這樣大體的全民素質,有這樣階級層次的國民們存在,霸凌是無法杜絕的。

    也許從一零後這代人提高素質教育,在將來的幾十年後能解決一些問題,但我是信心不足。本來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更何況大國的素質教育還未真正起步,大國的教育目前還停留在教書寫字,考試升學的境界。

    還是那句話,也許再經過兩代或三代人的過渡洗禮,會有所改變。

  • 4 # 老馬閒評

    打過。

    同學之間打打鬧鬧很正常,但是,要看打鬧的理由、程度和頻率,如果一個人或者一些人,針對另外一個人或一些人,沒有理由的打,經常的打,沒輕沒重的打,侮辱人的打,就有校園欺凌之嫌。

    我上小學的時候,有個人比我個高,比我塊大,經常有事沒事拿我練手找樂欺負我。有一次,他又欺負我,我一頭撞在他小肚子上,當時就把他撞到在地,他捂著肚子躺在地上老長時間。

    從此以後,他見我都離得遠遠的,再也沒欺負過我。

  • 5 # 多麼脆弱的幸福

    首先你這提問不夠嚴謹,校園暴力並不是單純的打架鬥毆而已,很多冷暴力其實更容易傷害一顆成長的心。報團排斥,冷言嘲諷常常使人無形中遠離集體,害怕交際。

  • 6 # 雲海松石

    學校打架,未必是暴力,有的是同學間嬉鬧過分引起,有的是矛盾引起,有的是熊孩子仗勢欺人,但校園暴力或黑勢力在現在學校應極少。

    我在學校未打過架,但被同學欺侮過。那還是在小學,時間好象是上世紀六十年代,好像是三年級,課餘時,幾個比我高比我大的男同學,把我手腳拉起甩來甩去,我反抗,他們也不聽。我氣急了,當他們甩完,我從地上爬起來,抓起旁邊一鵝卵石朝其中一人奮力砸去,他大叫一聲,我嚇得一下跑回了家,當天班主任來我家,找到我媽媽,說我在學校砸傷了同學,要賠四元錢醫藥費,媽給了老師錢,老師走後,我被媽打了一頓,這事幾十年過去了,至今記憶猶新。

    後來,上世紀八十年代,我大學畢業分在一所中學任教,任班主任,一天中午,一學生跑來告訴我,說幾個男同學在欺負同班一個很懦弱的女同學,用衣矇住她的頭,打她,我一聽,欺侮弱者,實在可惡,同時又勾起了我幼時被人欺凌的恥辱,於是把那幾個男生狠狠訓了一頓,又通知他們家長到校開了一個會,要他們管嚴孩子,並當面向女同學家長道歉,取得了女生家生的諒解,其實女生的父親並不弱,他是公安局刑警隊長,但他很大度,原諒了那些同學,並教育他們要文明守法。這事過事,我在班上班會專門講了同學間要友愛,文明,有禮,遵紀守法等道理,以及這件事引起的教訓,告誡他們,絕不容許任何人在班上欺侮同學,否則給予處分!從此,這再也未發生過任何欺負同學的事件。

    所以,我認為,學校班主任及老師要細心觀察學生動向,發現同學間有矛盾應及時解決,消除矛盾於萌芽中,若出時糾紛要迅速制止,學校保安要在校園巡查,學校制定並告示出安全公約及違紀處理條款,並對家長,學生,老師,職員,保安都作出具體安全要求,嚴格執行,還要有緊急預案,應對突發的安全事故,如果這樣做了,則會大大減少安全方面的事件。可保全校平安。

  • 7 # 使用者63468668682

    偶爾打鬧很正常。可是呢,如果幾個人老打一個人,那隻能叫欺負人!這事吧,報警,沒用。太小。找家人,也沒用啊,不信。找老師,更沒用啊!所以說,除了家人介入,還可以以暴制暴!雖然說大家都不想!

  • 8 # zjiam

    每個地方的重點中學裡“校園霸凌”“校園暴力”會少一些,而非重點學校裡,霸凌、暴力相應多一些。小學不分重點不重點。要用心培育好祖國的花朵,不要讓他們歪著生長!

  • 9 # 凡人AA

    同學之間打打鬧鬧是很正常的事,但都是適可而止,一有勸架的就分開了。要是一個人經常去打別人,或經常去欺負某一個人,讓別人怕你,那就不正常了。

  • 10 # 生活就是一路風景

    本人唸書的時候就打過架!因為本人是體育生,所以好像沒輸過!我個人認為檢定是不是校園霸凌首先要看打架的目的是什麼,如果就是看你不順眼或者為了要一些財物應該算校園暴力!如果是為了一些口頭的誤會和某些感情(不一定是早戀)糾紛,那麼檢定為互毆更合適。我這裡說的是單次事件。那時候我們打架之後。不管對錯回家總要挨父母親的一頓揍。區別就是你錯誤的時候父母親打的嚴重一點。你有理的時候打了輕一點。那時候雖然不理解父母親那樣做的道理。是讓我知道每個人做事之後是要付出代價的。這個代價是不是你能承受的?另外再說一句。前幾年同學聚會,和那一幫曾經打過架的同學喝酒吹牛逼回憶過去打架誰打的輕誰打的重。一笑泯恩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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