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青衣撩生活
-
2 # 曉小飛
一、女性的描繪
拿潘金蓮來說吧,這個婦人不知道該算是有幸抑或不幸,她由於在《水滸傳》中演出精彩,給日後的《金瓶梅》收納為主角,終於成了華人心目中的天下第一淫婦。她與西門慶在《水滸》第廿四回的姦情是中國文學史上最膾炙人口的歡好——不如《西廂》、《還魂》那兩場那麼得人豔羨稱道,但更是家喻戶蟯。其實,她未遇西門之前引誘小叔武松的一場寫得更好。要論《水滸傳》的藝術成就,不能略去那一段的。
那段故事相當長。開始之時武松在景陽岡打死了老虎,在陽穀縣新參了都頭,給大哥武植在街上遇見了,拉著回家。金蓮一見到這個小叔,心中便湧出一股驚喜。她說:
“奴家也聽得說道,有個打虎的好漢,迎到縣前來。奴家也正待要去看一看,不想去得遲了,趕不上,不曾看見。原來卻是叔叔。”
她馬上控制了場面,叫了武大去安排酒食,讓自己陪武松坐地。甚至後來武大買了菜回來叫她燒煮,她也不肯去,而央隔壁王婆來煮。她對武松是這樣說話的:
那婦人臉上堆下笑來,問武松道:“叔叔來這裡幾日了?”武松答道:“到此間十數日了。”婦人道:“叔叔在那裡安歇?”武松道:“胡亂權在縣衙裡安歇。”那婦人道:“叔叔,恁地時,卻不便當。”武松道:“獨自一身,容易料理。早晚自有土兵伏侍。”婦人道:“那等人伏侍叔叔,怎地顧管得到。何不搬來一農裡住?早晚要些湯水吃時,奴家親自安排與叔叔吃,不強似這夥腌臢人安排飲食,叔敊便吃口清湯,也放心得下。”武松道:“深謝嫂嫂。”那婦人道:“莫不別處有嬸嬸?”武松道:“武二並不曾婚娶。”婦人又問道:“叔叔青春多少?”武松道:“虛度二十五歲。”那婦人道:“長奴三歲。叔叔,今番從那裡來?”武松道:“在滄州住了一年有餘,只想哥哥在清河縣住,不想卻搬在這裡。”那婦人道:“一言難盡!自從嫁得你哥哥,吃他忒善了,被人欺負,清河縣裡住不得,搬來這裡。若得叔敊這般雄壯,誰敢道個不字。”
酒食齊備了,她伏侍武松殷勤得很。(“‘叔叔,怎地魚和肉也不吃一塊兒?’揀好的遞將過來。”)酒後,就叫武松搬來一同住。
“叔叔是必搬來家裡住。若是叔叔不搬來時,教我兩口兒也吃別人笑話。親兄弟難比別人。大哥,你便打點一間房屋,請叔叔來家裡過活,休教鄰舍街坊道個不是。”
這是她頭一場小小的戲,但演到這裡,已給讀者留下印象。《水滸》寫人物的容貌方法與一般長篇舊小說無異,算不上高明,但作者在這裡改用聲音來製造效果。潘金蓮的話一句句有不同的聲調與表情,清晰得很,她的妖嬈,她那些由情慾而生的氣力與黠慧,都表現出來了。說起來,梁山的大英雄說話之時倒很少能給人這樣深的印象。
武松搬來之後,金蓮就發動攻勢。她在一個下雪天,先把丈夫趕了出去做買賣,備下酒肉,拌住武松喝酒,實行色誘:
“那婦人酥胸微露,雲鬢半軃,臉上堆著笑容,說道:“我聽得一個閒人說道,叔叔在縣前東街上,養著一個唱的。敢端有這話麼?”武松道:“嫂嫂休聽外人胡說。武二從來不是這等人!”婦人道:“我不信!只怕叔叔口頭不似心頭。”……
這聲音裡的狐媚,以及這裡沒有明寫出來的眼波等等,什麼漢子在大雪天裡抵擋得住?可是武都頭不是我輩,他是個真“好漢”,不吃這一套,反而睜起怪眼罵人,又說要打,場面沒法收拾了:
那婦人通紅了臉,便收拾了杯盤盞楪,口裡說道:“我自作樂耍子,不值得便當真起來!好不識人敬重!”
等到武大回家,她雙眼哭得紅紅的,誣說武松調戲她來。武大不相信,還要留武松在家住下去,以免人家笑話,她便罵道:
“混沌魍魎!他來調戲我,到不吃別人笑!你要便自和他道話,我卻做不的這樣的人,你還了我一紙休書來,你自留他便了。”
武松終於搬了,她還在喃喃吶吶地罵:
“卻也好!只道說是‘親難轉債’。人只道一個親兄弟做都頭,怎地養活了哥嫂,卻不知反來嚼咬人!正是‘花木瓜,空好看’。你搬了去,倒謝天地,且得冤家離眼前。”
及至武松有公幹到別處去,怕大哥受人欺負,放心不下,帶了酒肉上門來辭行,並與兄嫂談談。金蓮誤會了:“心中自想道,‘莫不這廝思量我了,卻又回來?那廝以定強不過我。且慢慢地相問他。’”她打扮好了出來迎接,又換了一種聲調:
“叔叔不知怎地錯見了,好幾日並不上門,教奴心裡沒理會處。每日叫你哥哥來縣裡尋叔叔陪話,歸來只說道沒尋處。今日且喜得叔叔家來。沒事壞錢做甚麼?”
可是武松心裡想著別的事。他先敬酒給大哥,教武大小心避免給人欺負;繼而敬金蓮,請她規規矩矩持家。失望的金蓮受不了話裡的刺:
一點紅從耳邊起,紫漒了麵皮,指著武大便罵道:“你這個腌臢混沌,有甚麼言話在外人處,說來欺負老孃!我是一個不帶頭巾的男子漢,叮叮噹噹響的婆娘,拳頭上立得人,肐膊上走得馬,人面上行的人!不是那等搠不出的鱉老婆!自從嫁了武大,真個螻蟻也不敢入屋裡來。有甚麼籬笆不牢,犬兒鑽入得來?你胡言亂語,一句句都要下落,丟下塼頭瓦兒,一個也要著地。”武松笑道:“若得嫂嫂這般做主最好。只要心口相應,卻不要心頭不似口頭。既然如此,武二都記得嫂嫂說的話了。請飲過此杯。”那婦人推開酒盞,一直跑下樓來。走到半胡梯上,發話道:“你既是聰明伶俐,恰不道長嫂為母?我當初嫁武大時,曾不聽得說有甚麼阿叔,那裡走得來,‘是親不是親,便要做喬家公’。自是老孃晦氣了,鳥撞著許多事!”哭下樓去了。
這個人物寫得好不好,有目共睹,不待多言。試看最末這段中,潘金蓮給武松刺得惱羞成怒了,但發作時卻先針對自己平日欺負慣了的武大,後來才漸漸轉向武松,而且又沒有直叫他的名字,心理描寫之精微,今天還值得我們喝彩。還有,她不是罵完就跑掉,而是罵了一陣,氣沖沖地奔下樓,跑到一半,想到還有話可說,就在半胡梯上站住,再罵一陣。《水滸》有些特別生動的場面,其中主角的一舉手一投足,都敘得活龍活見的。武松的鴛鴦樓那一段是個有名的例,他如何進樓去,如何把十多人逐個殺了,朴刀每一回是放在什麼地方的,等等等等,全講得清清楚楚。要能令讀者有這種歷歷在目(所謂visualized)之感,作者須有很清晰的心象。他須對所寫人物很感興趣,很專注,把想象力充分發揮,方能臻此。潘金蓮的描寫,明白是達到這個水準的。她的細膩生動,絕不遜於武松,只會過之。
觀察至此,我們產生疑問了。《水滸傳》對女性敵視得很,書中的女人除了幾位梁山女英雄不算,其餘全是道德敗壞的,她們年少的縱慾(書裡叫她們做“淫婦”),年老的貪財(叫做“虔婆”),而兩者之忘恩負義則如出一轍。沒有讀過《水滸》的人會以為這小說所講的既然以男子漢的豪傑事務為主,作者大概不瞭解女性,於是只會帶著無知男人的偏見來寫一番淫婦啦虔婆啦的蠢話;可是我們已用引文證明作者能寫女性,能在女性身上運用想象力。我們看得出,寫水滸故事的人儘管在道德上不欣賞女性,在藝術上卻欣賞得很。那麼,為什麼水滸世界裡有那麼多的壞女人呢?
二、禍 水
這問題是前頭的《〈水滸傳〉:強人說給強人聽的故事?》篇討論過的。《水滸》對女性的觀感,過去並無很好的解釋,因為大家都不小心察看事實與仔細分析,只籠統稱之為歧視與偏見,繼而便作出頗不審慎的社會學與文學解釋。社會學的解釋認為這種偏見的成因,是由於中國往日的社會以男性為主,對女性並不敬重;文學的解釋則以為中國文學有鄙視和憎厭婦女的傳統。這兩種解釋實在都沒有什麼道理。首先,我們沒有什麼理由要去相信以男性為中心的社會必會自然而然地像《水滸傳》那樣詬罵婦女。一個男性中心的社會也一定希望自己的婦女不要搗亂破壞,希望大家同心合力使社會能維持下去,因此必定會設法導誘她們遵守秩序,所以過去中國與歐洲的社會都給予婦女相當的地位(大致上是與丈夫的社會地位相應的),並且大力褒揚她們貞節服從之德,而從來沒有聽見像《水滸》這樣對她們橫加汙衊的。至於中國文學,我們遍查史籍,發現遠溯《詩經》、《楚辭》,在這廣闊的源流中,除了水滸文學這小小的一支外,都沒有敵視婦女。我們的詩人有各種以女性喻言男子的習慣,而“逐臣”之情抒呀抒的,就變成對“棄婦”的欣賞了。把美女捧到半天高的《紅樓夢》,倒是繼承文學傳統的,因為那種把女子美化了來讚歎的態度,在《西廂》、《還魂》等名劇中都已見得到;《水滸傳》敵視婦女,繼承什麼傳統?《水滸》以前有哪些文學作品是敵視婦女的?
還有些人半認真地把這種態度歸諉於作者的個人際遇,猜想他也許吃過女人的虧(那女人想必是姓潘的了?),也許是性無能,有不正常的心理。這樣去猜想是不會有什麼結果的。在水滸文學中,除了《水滸傳》之外,現存的幾本元代水滸雜劇,對女性也很不信任:六本劇中,有四本演淫婦勾結姦夫構陷本夫,在其餘的兩本里,男人也因女人而吃苦頭。我們總不便說這四位或六位作者都有變態心理。
依我們看,像水滸文學所表現的對於女性的猜疑,用法外強徒的亡命心態來解釋最妥當。厭棄女色的傾向,在為了一己生命而焦慮的人當中是很常見的,渴望永生的僧侶修士如此,與死亡為鄰的草澤苻亦如此。過去的強盜有“陰人不吉”的迷信,又有“劫財不劫色”的道德戒條,並不是沒來由的。(當然,盜匪與士兵都會強暴婦女,但那種事情總是發生在他們的安全得到保障之後。)我們相信水滸故事是法外強徒所作,他們的創作目的,既為娛樂,也為教育。任何戰鬥隊伍都希望成員遠離婦女的,因為婦女會銷蝕他們的作戰意志,延誤行動,增加洩漏機密的危險;反之,不接近婦女的隊伍,作戰效率高,與地方民眾的關係也容易好。因此,《水滸》對於女性不僅流露出厭惡之情,而且著意攻擊。聽故事的人會覺得女人危險得很,避之則吉。從前中國的社會鄙視女性,認為女人既無見識,又無能力,又無膽量;《水滸》倒並不這樣鄙視她們,小說中的女人在心計與行事的膽量方面全是男子漢的匹敵,甚至梁山上的大英雄,只要稍不留神,就栽在她們手裡。
《水滸》中的女人的故事,差不多必定講到男人吃虧。宋江名滿天下,江湖拜服,但除了吃閻婆母女的虧,又曾被劉高的老婆恩將仇報而陷身縲紲。第二好漢盧俊義,差些兒讓妻子賈氏害死。史進與安道全被娼妓出賣;雷橫被歌女白秀英害苦。潘金蓮鴆了武大,武機若德行與武功稍差,就會毀在她手裡;同樣,若不是石秀機警,潘巧雲送楊雄一頂綠帽,還會害了他命。孫二孃是梁山的人馬,但手上也不知沾了多少英雄好漢的血;武松沒有吃虧,只是由於他天生神勇,而且謹慎得出奇;魯智深撿回一條命,是因為張青及時回到家裡。甚至林沖,一身本事,娶到的妻子又賢良,卻也因她而弄得流離失所,三番幾次差點兒送了命。作者很努力製造女人禍水的印象,防閒女性的動機清楚得很。
三、新的英雄
鄭振鐸曾說:“中國英雄是婦女憎厭者。”這句話說得不夠小心了,我們分析過,在中國文學廣闊的領域內,除了以《水滸》為首的那些由強人創作傳講的少數作品以外,並沒有憎惡婦女的突出表現。在水滸故事出現之前,中國也不聞英雄有不好色之說。換言之,強人宣傳家並沒有繼承一個憎恨婦女的傳統,而是在努力創造出一種防閒女性的態度來。
照理這工作會遇上不少困難。飲食男女,人之大欲,當一些身強力壯的青年漢子不再凍餒之時,只要危險不在眼前,叫他們禁制性慾恐怕不容易。“英雄”不同“聖賢”,要做“聖賢”,當然得要打算有所不為;反之,“英雄”之所以引人豔羨,正在於他可以滿足各種恣縱的慾望,可以滿足他的自我。倘若要禁戒女色,那就少了很多滿足了。歷來美色都是大丈夫的一項重要報酬,皇帝有三宮六院,達官貴人有姬妾,歷史上的名人有名女人為伴,漢高祖有他的戚夫人,項羽有他的虞姬,孫策有大喬,周瑜有小喬。就在這些三十六人故事開始流傳之際,韓世忠截擊金人於黃天蕩,在戰船上把鼓敲得咚咚響的便是他的夫人梁紅玉,她原是京口的名妓。這時說英雄不要美人,大家就肯相信?
可是宣傳家接受了任務,就一住無前地編造故事,描繪出一個新的英雄世界來。在這個新世界裡,做英雄的必要條件之一,就是“不好色”。不能作戰取勝,或者不講義氣,固然不是英雄;若是“貪女色”,也“不是不是好漢的勾當”(宋江評王英之語,在卅二回,五〇四頁)。忠義堂上的好漢十九都夠得上這個條件。為首的天王晁蓋,除了“平生仗義疏財,專愛結識天下好漢”之外,又“最愛刺槍使棒,亦自身強力壯,不娶妻室,終日只是打熬筋骨”(二〇〇頁),這樣理想的亡命漢子,難怪弟兄們都尊他為老大哥。晁蓋下面的宋江,依小說的解釋,也是個不好女色的人。再下來,盧俊義雖有妻子,但那個賈氏出牆,正因為盧先鋒只愛槍棒,於女色上頭並不著緊。公孫勝是個乾乾淨淨的道士,持戒謹嚴,否則法力不會那麼好;吳用心計最多,不過只用在亡命行動上,從不向情色那邊動念頭。再下來是那一大群獅虎貔貅,個個都有一身墳起的筋肉和水牛大小的力氣,然而他們要縱慾,也只限於大吃大喝而已。武松初到哥哥家中,嫂子潘金蓮一見便動了情,心想“大蟲也吃他打了,必然好氣力”:這愚昧的女人不知道大英雄的氣力只用來打老虎和殺人的。武松和李逵這些莽漢似乎對男女之事特別厭惡,不僅自己不屑為之,甚至在山間野外路見苟且之行,也會嫉惡如仇,把“狗男女”拿來開刀。李逵那回跟隨戴宗去取公孫勝來破高廉,得罪了羅真人,戴宗為他求情,對羅真人說,這個鐵牛雖滷,但也有好處,其一便是“並無淫慾邪心”。的確如此,這個黑旋風雖然兇猛異常,但在性生理方面卻像個尚未發育的小孩。別的好漢也差不多。
宣傳家還收拾了不少前人的“後遺”。宋江三十六人的故事一開頭在各處傳講,內中有些並不那麼潔淨,現在宣傳家想要加一種清教徒精神於其上,便須把那些不潔的故事處理一下。比方那位“風月叢中第一名”的浪子燕青,從前一定有比較香豔的故事吧?宣傳家大刀闊斧把它們刪去了,現在在書中只見他品行端方,連傾國傾城的李師師也勾引不來。宋江與婦人姘居之事,於他的英雄首領形象有損,本應刪掉才是,但大概閻婆惜的故事傳得太廣了,誰來講宋江都不能不提這一筆,宣傳家於是修改故事的細節來替宋江洗脫。我們今天讀《水滸》,看見宋江原來並不好色,他與婆惜發生關係,皆因他樂善好施,看見婆惜父親閻公客死他鄉,憐而舍給一具棺材,而那寡婦閻婆一方面是感激,一方面又冀望得到贍養,便硬把女兒給了他。這故事在《宣和遺事》裡並不是這樣的。《遺事》並無閻家受宋江厚恩之說,只謂閻婆惜是個娼妓,宋江當然是個嫖客,後來婆惜“與吳偉(相當於《水滸》中的張文遠)打暖”,原因恐亦不外是“鴇兒愛鈔”或“姐兒愛俏”。而宋江吃醋得很厲害,“一條岔氣,怒髮衝冠,將起一柄刀”,把兩人一起殺了(《遺事》元集末尾)。再如今本《水滸傳》中的魯智深是沒有破色戒的,他的“花和尚”綽號中的“花”字據說是來自身上的花繡,而非因為他“採花”;但宋時龔開在《宋江三十六贊》中說他“酒色財氣,更要殺人”,表示他沒有守這條戒。
愛美是人的天性,人會自自然然地把美的東西視為好的東西。在兒童故事裡,善良的仙子長得美,邪惡的巫婆長得醜。水滸故事所要灌輸的“紅顏禍水”和“英雄不好色”,都是不自然的觀念。我們的宣傳家對此一定很瞭解,很知道事不易為,於是他們加倍用力。他們拿出很有效的宣傳方法,一而再,再而三講述同樣性質的事件。他們的語氣始終是據事直陳而且斬釘截鐵的,從不說些求諒解的話,從不容許懷疑故事的真實性,事實上,他們不讓人家用比較客觀的標準來衡量,強迫人家用他們的標準。小說講到,英雄就是這樣的,李逵沒有欲心,魯智深不近婦女,武松不怕色誘。“英雄不好色”的命題不但出現在敘事的層次,而且成為理由與前提,是創作故事的材料。林沖之上梁山,起自他不愛與女人作伴,他自己跑去欣賞魯智深耍禪仗,欣賞得高興時便與那花和尚在菜園裡結拜起來,一直丟下妻子不顧,由她獨自在廟裡進香,所以高衙內才有機會去調戲。楊雄與盧俊義上山,都是給不貞妻子迫成,而妻子出牆,卻又正是由於這兩條好漢只愛武藝而不愛女色。宋江姘居之事也關連著不好色來敘述:宋江殺惜是由於婆惜別戀而威脅他,婆惜別戀則又是宋江不近婦女的結果,這些故事前後相接,滔滔不絕,把任何抗議的聲音都淹沒掉。講者在“丐詞”嗎?當然是的,那正是宣傳的要決。據說納粹德國的戈培爾部長——還是斯大林呢?——有一句名言是“不斷的謊言造成真理”,那真是一語道破《水滸》的宣傳三昧。
聽眾怎樣接受這些故事呢?一般來說,非常的好。我們看見名學者鄭振鐸真以為“中國英雄是婦女憎厭者”,可知宣傳成功了。幾百年來,沒有什麼人疑心《水滸傳》與亡命漢的教育有關。這裡頭有個原因:從前人聽英雄故事,比我們今天要老實得多。他們用一種虔敬之心去聽,不會隨便囉嗦打岔。我們今天動不動就嫌故事不真實,而所謂“不真實”有時是指違反科學定律,有時卻只是說不常見或者不正常,換言之,是不合我們常人的尺度。從前的人不會這樣來反對的,他們會覺得英雄當然超逾我們常人的尺度,否則還算什麼英雄?英雄故事裡的事,不必是聽眾見過的。誰曾見過山中殺虎與長堤斬蛟?誰見過倒拔垂楊柳?但幾百年來水滸聽眾都像魯智深身旁那群潑皮一樣,敬佩得目瞪口呆地看著這個花和尚把一株大楊樹——樹大得上頭的烏鴉巢須用梯子才能除去——連根拔起。現在的水滸宣傳家要求聽眾再去相信英雄有逾常的精神力量,能守常人難守的道德,聽眾當然也可以相信,如果武松在景陽岡酒店中喝下數倍常人之量的烈酒“透瓶香”可信,如果他在岡上赤手捶死一隻吊晴白額虎可信,難道他抵擋住潘金蓮和孫二孃的誘惑就不可信?水滸聽眾不會覺得這種要求過分的。他們聽這些新英雄故事時,還得到道德感的滿足。
四、梁山上的性生活
《水滸傳》替亡命漢的性生活作了幾種安排。色是要謹戒的,尋花問柳絕不可為。在書中犯了這條的人都要付出代價,永無僥倖,讀者記得王英如何垂涎劉高的妻,於是給宋江、燕順諸人評譏了一番;其後他色迷迷地上陣鬥扈三娘,竟被生擒。雷橫更丟臉,他去流連風月場所,聽白秀英唱曲子,終弄得戴枷號令在勾欄門首,且連累母親受辱。史進是個天罡好漢,卻因為戀個妓女,被她出賣,讓官府逮捕下獄,若非弟兄們來攻城搭救,命便送了。宋給這些事情作了個總結,他說,“但凡好漢犯了‘溜骨髓’三個字的,好生惹人恥笑”(第卅二回)。他臫的閻婆惜事件也是個教訓,讓大家好知道,即使是名滿天下江湖景仰的大英雄,即使本人並不好色,稍一不慎,便會弄得何等的狼狽!
好漢不但不可尋花問柳,最好根本不與女性沾上任何關係。對於亡命行動而言,色慾固然有害,家庭也有妨礙。因此,水滸宣傳家大力宣場獨身的好處。梁山英雄中最多姿采的都是獨身漢子,像魯智深、武松、李逵、石秀、楊志、燕青等等,他們闖蕩江湖之時無牽無掛,教人羨慕。他們之所以能如此,是因為沒有給家庭負累著。比方這魯智深,他若有家室,怎敢這樣打鄭屠,又怎能這樣護送林沖兄弟?《水滸》雖沒有明言,但讓讀者覺得,忠義堂上的好漢多半是獨身的。有幾個英雄喪妻——盧俊義和楊雄殺了妻子,林沖的妻守節自經——其意義想必也是為了讓英雄在梁山上恢復獨身的理想境界。
宣傳家並不是絕對反對家室。家室是不能毫無保留地反對的,因為有些人在這方面的需要大得不能抗拒;而且,傳宗接代是華人心目中的大事,是生活的目的。強人雖然著緊求生存,可是為了求生存而弄得不能生活,弄得生活既沒有了樂趣又沒有了目的,又何苦來由呢?所以《水滸》裡有家室的好漢也不少,除了忠義堂上的三英雌分別嫁給孫新、張青與王英之外,讀者尚見到李應、朱仝、孫立、徐寧等人都有妻小。宋江自己雖不娶,卻好與人作媒主婚,撮合了王英與扈三娘,又教花榮把妹妹嫁給秦明,算是對他的賠償,因為早時用計把他一家都殺了。再如那“英雄雙槍將風流萬戶侯”董平也有好色之嫌,但他娶了所戀女子為妻,也不必多遣責了。使徒保羅教人如果不能禁慾便去結婚,《水滸》的態度大致亦如此。妻子如果肯任由丈夫把精力、時間主要用來與好漢來往,用來打熬氣力與較量槍法,便不是亡命活動的大害。梁山婦道的第一規第一條一定是不得妨礙丈夫的大事,包括服從丈夫,以及節制各種慾望。英雄們的妻子諒必能做到的。她們在小說中差不多看不見,她們的作用約略等於戰鬥團體的軍需勤務人員吧。
能夠積極相夫做大事的當然就是更理想的妻子,如忠義堂上的三女性便是。這三姐妹好處甚多,尤其是大姐顧大嫂。不懂得看《水滸》的人會最受扈三娘吸引,因為她最美,武藝似亦數她最好;不過,她給宋配予那矮腳虎王英為妻,而且在書中未嘗主動做過任何的事,甚至幾乎沒有開過腔說話,可知並不重要。孫二孃以色相誘人,受武松折辱,也不甚可敬。顧大嫂可不同,她是第四十九回的主角,解珍、解寶雙越獄是她策劃的,大伯孫立提轄被她脅迫參加行動,一大群好漢等於是她推上梁山的。這位大姐是怎樣的呢?解珍在第四十九回中說她“開張酒店。家裡又殺牛開賭……有三二十人近他不得。姐夫孫新,這等本事,也輸與他”。
她能夠開酒店,表示有辦事能力;有勇力,比孫新尤勝一籌,於是有條件與丈夫並肩作戰。她殺牛開賭,即是有犯法的膽量,這樣的膽量叫做“義膽”,在水滸天地間算是一種高貴品質。所有這些條件與品質,在四十九回裡都起了作用,做出一件梁山事業來。她還有一樣好處,那就是外貌絲毫不嫵媚動人,“眉粗眼大,胖麵肥腰。……有時怒起,提井欄便打老公頭。忽地心焦,拿石碓敲翻莊客腿。生來不會拈針線,正是山中母大蟲”(八〇一頁)。
貌寢是女人的盛德,因為醜女人不會損耗男人精力,不會把他們引離了好漢的正途。《水滸》說顧大嫂這樣的妻室是非賞可羨的,她丈夫孫新的贊詩下半首是:
胸藏鴻鵠志,家有虎狼妻。到處人欽敬,孫新小尉遲。(八一一頁)
孫新得人欽敬,除了有大志,還因為他有這位十全的虎狼妻。她的醜陋是十全之一——假使醜陋不是一德,小說大可以把她寫成一個美女。
俗語說,“女子無才便是德”,水滸故事努力製造的印象,是“女子無容便是德”。《水滸》中的壞女人,潘金蓮、潘巧雲、閻婆惜、白秀英、劉高妻子等等,無一不美;好女人呢,像這位顧大嫂,醜得很。孫二孃也醜。我們會以為“母夜叉”的渾名指向她兇狠的內心,她為了誘人上釣,總得幻化一個美女相;原先的孫二孃故事也許的確是那樣的,但在今本《水滸傳》裡,“母夜叉”就是她的外貌,至於她謀財害命的內心,以梁山標準衡量倒不算太恐怖。美色與邪惡,在水滸天地間是相連的。壞女人出場時照例有一篇詩詞或駢文描畫她的妍麗,連那兩個幾乎沒有故事的娼妓李瑞蘭和李巧奴亦如此;好女人則往往很難看,而即使有美姿,小說也不多講。扈三娘是美人,但是她出場時的贊詩(七九七頁)除了很籠統的一句“天然貌美海棠花”之外,只描述她在馬上的英風豪氣。林沖的娘子則連贊詩也根本沒有,大概是不希望讀者聽眾太注意不邪惡的美色。
文學上常見“兩性之爭”,《水滸傳就是這樣解決》。兩性的相對地位,《水滸》肯定以男為主,以女為從。從忠義堂三姐妹的情形看,似乎女子亦可與男子平等;不過這時她們做的是男人的事,在樣貌各方面也漸趨男性化,失卻原來的女性了。如果我們可以稍為離題來放縱一下東南西北比較之慾,我們可以提一下,英人彌爾頓在史詩《失樂園》中說,伊甸園之失去皆因那男人聽從那女人的話而違了神旨。與神保持良好關係是亞當生命中的第一要務,梁山好漢會稱之為亞當的“豪傑事務”,也會同意彌而頓的看法,認為亞當讓女人干預而壞了豪傑事務,是他的大罪。水滸宣傳家強調“英雄不好色”與“女人無容便是德”,是雙管齊下來指導亡命弟兄千萬不要犯亞當的錯,不要把梁山樂園喪失在女人手裡。
五、為亡命行動服務的藝術
不好色的大英雄與貌寢的賢良婦女都是勉強創造出來的觀念,亡命宣傳家只是不得已而為之。自然的觀念,我們說過了,是以為英雄應當與美人匹配,並以為美貌婦人比醜陋婦人賢良。北宋時大文豪蘇軾在赤壁懷古,“遙想公瑾當年,小喬初嫁了,雄姿英發”,這種感覺倒是非常自然:周瑜的雄風英氣,由美人小喬——在“初嫁了”的時候——襯托出來。但是這樣顧曲周郎不是聽水滸故事的亡命漢子。他是個貴族,有學問與見識,能夠組織與指揮,還有家財和社會關係可動用,換言之,有做事業的各種條件。他是個領導人,稍為縱慾還可以。項羽與虞姬的情形亦差不多:虞姬是項羽做了一番事業後得到的報酬,是他英雄形象的採飾,不是幫助他掙扎做事的伴侶。水滸故事中的新英雄,是宣傳家給未曾成功的亡命徒眾作榜樣的。這些徒眾也許是南宋初年那些稱為“忠義人”的華北民軍,但更可能是這些人蛻變了的後繼者,他們也許對趙宋皇朝的感情已經漸漸淡忘,只是受不了金人或元人人的壓迫而嘯聚山林,在很艱難的情況下奮鬥求存。他們沒有智識與經驗,兩手空空,除掉一身氣力和一股決心,可說是一無所有,他們須把一切都投進鬥爭之中,才有成功之望。宣傳家對這些人說,最好是不要娶親,否則也要娶個“虎狼妻”,娶個粗粗醜醜、能幹活、敢犯法、肯殺人的女同志。
現代的革命家常常說“一切為了革命”,水滸宣傳家的格言是“一切為了亡命行動”。男子漢為了亡命行動,徹底的便犧牲家庭;即使不那麼徹底,也須準備拋棄男女之樂,不求女性溫柔體貼的慰藉。婦女為了亡命行動,或是要犧牲名譽,揹負淫蕩寡德種種惡名;或是犧牲性別,像顧大嫂那條母大蟲那樣,變成與男子無別。
編造故事的宣傳家自己也犧牲,犧牲的是他們的藝術。也許比較少人注意到這一點,因為大家以為通俗小說的水準不外如是,《水滸傳》已經比別的作品高了;但依我們分析,水滸故事的作者中有很有才能的,而且還是在有意識地運用藝術手段,這些故事沒有能夠寫得更好些,實在可惜得很。在現在的小說裡,好漢們刻劃得很膚淺,他們有氣力和武藝,很勇敢,很夠朋友,但此外便沒有多少人性內容了。他們結義結得很急,講究同志之愛,於是拋掉了家庭倫理;他們很少反省,從不後悔,連恐懼與顧慮幾乎都不會——所以出一個會恐懼會顧慮的林沖,便顯得很不正常,很奇怪似的。林沖常常心存疑懼,那是由於他的故事著重寫迫害。(他若是武松那樣的鐵漢便無從受迫害。)梁山上一群彪形大漢,個個力大如牛,然而在性生理與性心理上卻是未曾發育過的。小說中的婦女也令人惋惜,她們的人性與女性從沒有比較完整的描寫。我們在本文一開頭就分析過,作者原是很會寫女性的。清初的金聖嘆曾叫讀者注意潘金蓮怎樣一聲一聲叫著“叔叔”,那的確是很動人心魄的呼喚,潘金蓮會這樣呼喚,表示作者深知男子漢心裡有怎樣的寂寞,這種寂寞又是如何的除卻經過兩性關係便難以消除。但是作者只寫到此,不再寫下去。
-
3 # 1553238402
只有不懂歷史,才敢輕言《水滸傳》“歧視”婦女
第一,不懂歷史其實有很多好處。
第一,是能用心靈雞湯打敗千古文章;
無論看歷史還是讀名著,只停留在做道德判斷的層面,把世俗利益、得失當作人所有行為的唯一動機和目的——萬物皆雞湯。
比如,怎樣去解釋《水滸傳》裡,林沖在發配前休妻這個情節呢?
爆款文中描述的“林娘子找到一個比林沖更予她周全的男人”,這種行為在《水滸傳》故事發生的年代,叫做“再嫁”。
如果作者稍微懂點歷史,或者讀完《水滸傳》原著,就知道對林娘子來說,一紙休書不是“深情”,而是「要命」。
“再嫁”在《水滸傳》構建的世界裡,是什麼概念呢?
《水滸傳》第61回,吳用扮成算命先生,讓帝都首富“玉麒麟”盧俊義感受了一次“上門忽悠”的梁山特色服務。
吳用裝神弄鬼,一開始盧俊義是拒絕的。
因為盧俊義是個很驕傲的人,他自信的源頭——“家風”清白。
也就是說,林娘子如果“再嫁”,對她的家族來說就是“家風不正”,帶來類似血光之災這種惡果。
即是到了近代,被譽為“反封建鬥士”的魯迅,他也不敢用一紙休書,結束與母親幫他娶的妻子朱安的“假”婚姻。
他會顧慮到如果休了朱安:
“僥倖朱安沒有自盡,她也會被唾沫淹死。後來到了民國時期,朱安孃家人皆已離散,休妻更是會要了她的命。”(自《魯迅回憶錄》許廣平,周海嬰)
第二,能夠達到“人人都是施耐庵”的境界。
他們覺得,《水滸傳》是孤立的,和外界沒有任何關係,只會在小說的內部翻來倒去,再聯絡一些自己熟悉的事情來解讀。
隨時都能搶過施耐庵的筆,把《水滸傳》解釋成他們想要的樣子。
比如說,怎樣解釋《水滸傳》裡梁山好漢的“厭女症”呢?
他們的最愛用的答案:梁山上的男人們都是gay。
《水滸傳》中從來沒有明寫或者暗示過樑山好漢是gay或者有gay傾向。
在同時代的小說、傳記裡,一個男人是gay是不需要隱瞞的,同性之間的情感和性行為是可以直接寫出來,而不會有損人物形象的。
好漢們對男歡女愛不感興趣,書中給出很明確的解釋。
1,為了練武功;
古人,尤其是練武之人,對童子身有一種近乎迷信的崇拜。
宋江是“只愛學使槍棒,於女色上不十分要緊”;盧俊義“平昔只顧打熬氣力,不親女色”...
書中寫一些反面人物時,如蔣門神,“近因酒色所迷,淘虛了身子。”所以打不過“純陽之身”,即處男的武松;
在現代金庸武俠小說中,張三丰的最強武學“純陽無極功”,對修煉之人的要求就是“童子之身”;
2,偶像效應。
宋江說王英“要貪女色,不是好漢的勾當。”
書中的“好漢”的行為標準來自於兩個人的傳說:趙匡胤(詳見趙匡胤一個人的江湖)、關羽。
他們在民間傳說中的代表作都是“千里走單騎”,趙匡胤是護送“義妹”趙京娘,關羽是護送“義兄”劉備的2位夫人。
在這兩段故事中,趙匡胤是拒絕京孃的以身相許,關羽是站在門外讀《春秋》,以示自己絕無邪念,被後世廣為傳頌。
3,可以隨時佔據道德制高點,去經典留糟粕、化神奇為腐朽。
在眾多曲解《水滸傳》的觀點中,以“《水滸傳》歧視婦女,醜化女性”最有說服力。
——這就是不懂歷史造成的視野狹窄、低層次的認知。
何謂“經典名著”,就是要超出善惡,展示一個世界,只做敘訴不做評判。
以《水滸傳》為代表的古代名著,它們的重要價值,除了作品的文筆、塑造人物的手法等等,還在於它體現的特殊時代的文化背景。
要回答這兩個問題,就不能離開當時的歷史語境,更不能用現代人的道德觀念代替審美評價。
書中,“淫婦”最典型、最有影響力的是潘金蓮。
潘金蓮不肯依從主人的侵犯,“大戶以此記恨於心”,“卻倒賠些房奩,不要武大一文錢,白白地嫁與他”。
大戶把潘金蓮嫁給武大,目的是:
(1)羞辱潘金蓮;
(2)最根本的原因,社會絕對不會允許這樁婚姻的存在,大戶在動員社會的力量傷害潘金蓮。
武大兩口子從清河縣搬到陽穀縣,是因為受不了輿論的壓力——輿論本身就代表了民意,輿論的壓力代表社會排斥,不是壞人做惡,而是好人的排斥。
社會根本就不接受這樁婚姻。
古代沒有網路、報紙、收音機、電視機,所以輿論就體現在茶館——《水滸傳》本身能廣為流傳,就得益於茶館(說書人大多在茶館);
王婆是茶館的老闆,對於潘金蓮婚姻,王婆覺得說出來後:“好教大官人得知了笑一聲。”
這就是西門慶能偷到潘金蓮的社會基礎。
書中花費大量的筆墨,講述潘金蓮是如何掉入王婆和西門慶設定的pua陷阱中,書中稱為“十面捱光計”:
在與《水滸傳》同時代的話本小說《三言二拍》中,有很多類似的情節。
《蔣興哥重會珍珠衫》:薛婆子以賣首飾為由接近王三巧,在她生日那天將她灌醉,放陳大郎進屋,迷姦了王三巧;
《酒下酒趙尼媼迷花,機中機賈秀才報怨》:趙尼姑把藥酒摻進糕點裡,騙巫娘子吃下,讓她的相好卜良去姦汙巫娘子;
《況太守斷死孩兒》:小廝得貴在流氓支助的教唆指導下,誘姦寡居的主母。
在這類故事中,像潘金蓮這樣“有夫之婦”,其美麗就是原罪。
《水滸傳》中,得到梁山好漢認可的“女漢子”,她們的關鍵詞是“醜”。
用《紅樓夢》中,賈寶玉的話來說,就是:“一嫁了漢子,染了男人的氣味,就這樣混賬起來,比男人更可殺了!”
顧大嫂是“眉粗眼大,胖麵肥腰”;孫二孃是“眉橫殺氣,眼露兇光”。
“天然美貌海棠花”的扈三娘,她透過對“美”的否定來表現“醜”。
當她遇到另一個自己,美貌又能打的女將瓊英時,大罵:“賊潑賤小淫婦兒,焉敢無禮!”
——這是她在小說中唯一一次開口說話。
4,《水滸傳》的女性角色從多種角度,體現了“萬惡淫為首”。(
為什麼要這樣寫?這就涉及到文藝作品中的歷史細節和歷史精神的關係。
在品論與歷史相關的文藝作品時,關於“還原度”的爭論最常見:這部作品,究竟還原了多少歷史真相?
造成的後果是,很大一部分受眾默認了歷史還原度高即等於藝術水平高——這一點恰恰是經不起推敲的。
即便是最高明的歷史學家,也只能根據當下的史料和視角,最大程度地接近歷史,永遠無法還原歷史的本來面貌。
一部合格、優秀的歷史題材文藝作品,需要承載兩個社會功能:
(1)傳播歷史知識;
(2)鑑古知今。
《水滸傳》對女性的“歧視”和“醜化”,正是為了服務於這兩點。
在《水滸傳》成書以及流傳的時代,社會主流思想是由朱熹、程顥和程頤改造的儒學,程頤強調“餓死事小,失節事大”、朱熹提倡“存天理,滅人慾”。
能載入史冊的女人,她們的事蹟,丁璇聽了會流淚,楊永信聽了想電人!(詳見女德時代)
或許是觸痛了傳統文化最無法忍受的那根神經,以至於幾百年來,我們看到《水滸傳》的命運不是被禁、被刪,就是經常被排斥。
《水滸傳》作者顯然不認同筆下這些女性角色是“男女平等”的終極出路。
但在撕開了“道德”的假面具,又否定了世俗慾望之後,她們將何去何從?
這個幾百年前《水滸傳》提過的問題,不但沒有因為時代進步而消失,反而變得更加危險、尖銳,甚至充滿迫切。
當我因為是個女作者所以經常被認為沒有資格寫解讀《水滸傳》文章時......
就又到了大郎們最愉快的環節——起來喝藥了!
-
4 # 同心結寶寶寶
對女性有一種特殊的仇視。
說“特殊”,是因為中國古代社會雖然是個男權社會,在現
實的倫常生活中,婦女的地位的確是很低,但在文學作品中,又
是另外一種情形。實際上中國文學從《詩經》、《楚辭》起,就
一直待女性不薄,在文學世界裡出現了許多可敬、可愛甚至可崇拜的女性,如《西廂記》,如《牡丹亭》,如《桃花扇》,如才子佳人小說,如《紅樓夢》,尤其是《紅樓夢》中的釵、黛、湘雲等更是不知顛倒了多少男性。即使是文學作品中金戈鐵馬的尚武的世界,仍可以有女性大顯身手,例如代父從軍的花木蘭,例如楊家將系列故事裡的楊門女將,可說佔盡了鏡頭,無限風光。
也有確實不怎麼提女性的,如《說岳》、《說唐》,如《三國國義》,但也僅僅是不怎麼提而已,對提到的不多的幾位女性,如岳母,如徐庶的母親,如貂蟬,如二喬,還可能多少有些敬意。
而象《水滸》這樣專門提了又費大力氣去醜化的,可說是極少。
在下以為,水滸世界裡的女性,大體可分為三類,一類是妖女,一類是魔女,一類是無面目女性。
妖女是那些美而不好的女性,如毒死武大郎的潘金蓮,如私通裴如海的潘巧雲,如私通管家並陷害盧俊義的賈氏,如給宋江帶綠頭巾的閻婆惜,如賣俏行兇的白秀英,如陷害史進的妓女李瑞蘭,等等,等等,這些女人大都薄有姿色,但一個個全都是桃紅陷阱,不知陷翻了多少好漢;
魔女是“好”而不美的女性。說“好”,是指可以進入好漢級別,能在水泊梁山大寨中坐一把交椅,說“不美”,那就很簡單了,是指如注射了極大量的雄性激素,女性的生理特徵和心理特徵一概全無。水滸世界裡就出現了兩個此方面的“光輝”典範:一個是母夜叉孫二孃,一個是母大蟲顧大嫂。只見那孫二孃:眉橫殺氣,眼露兇光,轆軸般坌(按:通‘笨’)腰肢,棒槌似桑皮手腳。厚鋪著一層膩粉,遮掩頑皮;濃搽就兩暈胭脂,直侵亂髮。紅裙內斑斕裹肚,黃髮邊皎潔金釵。釧鐲牢籠魔女臂,紅衫照映夜叉精。真是一時瑜亮。有人說《水滸傳》讓婦女成了跟男子一樣英雄好漢,所以它的婦女觀是進步的,不知列位看官是如何看待這種說法,在下是一看這話就想笑:那麼,就請發明此高論者將孫二孃、顧大嫂這種規格的女英雄娶進家門何如?他肯幹嗎?這
不是抬槓,因為如果說是要娶穆桂英、樊梨花式的女英雄,大概沒有哪位會有意見,但要說到孫、顧這種女英雄,那還是離遠點兒好。如果婦女觀的進步要透過這種把女性異化成魔女的方式來實現,那也還是不進步的好。再則說,“讓婦女成了跟男子一樣的英雄好漢”這話也要看怎麼說,孫二孃這樣的人物能否算英雄也是要打個問號的,從現代的法律觀念來看,潘巧雲罪不至死,倒是孫二孃不知麻翻了多少客商做成人肉包子,這樣的人才應該送上刑場,只不過水滸世界裡奉行的江湖道德而不是法制觀念,二人的命運才完全顛倒了過來。
除此以外,還有一大批無面目女性。如為賠償損失而嫁給霹靂火秦明的花榮的妹子,人們或許可以從她的文秀的哥哥花榮來推斷,她大概容貌和品德都不錯,說不定還是上選,但這也僅僅是推測而已,實情如何,不得而知。此外立地太歲阮小二、撲天雕李應、金槍手徐寧有家小是可以肯定的,因為書中明確寫到了她們,梁山好漢中雖然光棍居多,但也還有些人尤其那些原官軍將領是有家眷的,她們被搬上山後,從不露面,《水滸》也無興趣講述她們和丈夫的卿卿我我,這些女性所起的作用,大概就相當於後勤人員吧?
-
5 # 差不多就ok
《水滸傳》著力刻畫了男性的英雄形象,對女性有一種特殊的仇視,對女性的生命權利漠視,有關的情況何原因解釋如下:
《水滸傳》對女性生命的漠視的現象和深層次原因探討
摘 要:《水滸傳》中塑造了不少引人諸多爭議的女性形象,這些女性形象有著特殊的社會文化意義,同時也是反映作者婦女觀的重要資料。《水滸傳》塑造的英雄女性形象、禍水女人形象既是美的又是醜的,透過思考品評一系列的女性形象和探究其人物塑造原因,我們發現《水滸傳》的婦女觀是如此的腐朽、落後。
以儒家思想為代表的中國傳統婦女觀是維護以男性為中心的封建宗法制度的,它的核心文化觀念中關於善惡向背取捨的標準總是同男性和男性氣質理想聯絡在一起的。據學者統計,《水滸傳》全書一百二十回共寫了76個婦女,其中略微提及但不作具體描寫折有29人,具體展開描寫的有47人,這些女性形象卻有著特殊的社會文化意義,她們是研究《水滸傳》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也是窺探作者婦女觀,反映當時社會歷史文化的重要資料。
一、對女性生命的漠視
《水滸傳》中的女性生活在中國封建社會的宋代——封建統治階級集腐朽反動的婦女觀之大成的時代。皇權、神權、族權、夫權四條繩索緊緊地套在中國女性的脖子上,婦女的命運已經降到了前所未有的低度,社會不能她們出路,作者同樣也沒有給她們出路,作者對女性、對女性生命是極度漠視的,視女性生命如草芥蟲蟻。
《水滸傳》第四十二回寫李逵下山接老母上梁山“快活”,誰知半路母親被老虎吃掉,李逵悲憤交加,深入虎穴殺四虎,回山寨後,“訴說假李逵剪徑事,眾人大笑,又訴說殺虎一事,為取娘到沂嶺,被虎吃了,說罷流下淚來”。此時眾人不僅沒有陪同李逵流淚,沒有對他安慰。相反,“眾多好漢大喜”,尤其讓有不可思議的是因孝而享譽天下的宋江竟也“大笑了之”。在他們看來,李逵老母的命和一隻虎沒有多少區別。虎傷人,人殺虎,二者扯平了,所以大蟲吃人的悲慘故事就被他們過濾成了侑酒助興的笑料與談資了。這裡體現了近乎喪失人倫、人性的對人體生命的漠視。
同時作者這種對人的生命的漠視也體現為好漢們殺戮婦女時所採取的欣賞態度。武松殺嫂、楊雄殺妻都是剖胸挖腹,令人不忍卒看。燕順殺劉高夫人時是“一刀揮為兩段”盧俊義殺賈氏是“割腹剜心,凌遲處死,拋棄屍首”,令人毛髮倒豎。史進殺妓女要睡蘭一家時,更是“把虔婆老幼一門大小碎屍萬段”。如果說上述女子被殺事出有因,那麼武松在鴛鴦樓上大開殺戒,濫殺無辜,把使女、丫環、夫人、唱曲兒的不分青紅皂白,一刀一個,則完全是赤裸裸的強盜行為。此時武松簡直幾近惡魔。即使是人人稱讚追隨的宋江,對女性也是極不尊重的。為逼秦明入夥落草,宋江居然令小卒扮秦明模樣引人馬打城子,不僅把許多好百姓殺了,把許多房屋燒了,還斷送了秦明一家妻小人口,在被問及此事時答道:“不恁地時,兄長如何肯死心塌地?若是沒了嫂夫人,花知寨自說有一令妹,甚是賢慧,他情願賠出,立辦裝奩”。這裡,宋江不把秦明妻小人口當回事,還讓花榮的妹妹做了他的棋子,以仁義著稱的宋江居然能如此作為,女性地位可見一斑。
尤為可怕的是,作者在敘述婦女被殺戮的場面時,幾乎是帶著欣賞的眼光,作為一個興高采烈的旁觀者在津津有味地品咂著。武松殺嫂“見勢頭不好,卻待要叫,被武松腦揪倒來,兩隻腳踏住他兩隻胳膊,扯開胸脯衣裳,說時遲,那時快,把尖刀去胸前只一剜,口裡銜著刀,雙手去挖開胸脯,摳出心肝五臟,供養在靈前。喀嚓一刀,便割下那婦人頭來,血流滿地。”這裡武松動作流暢嫻熟,姿態瀟灑自然。作者不讓潘金蓮痛快死去,卻讓她屍首分離,既是因為對淫蕩女性的深惡痛絕,也表明了作者對女性生命的漠視。寫王婆被剮“上坐,下抬;破鼓響,碎鑼鳴;犯由前引,混棍後催,兩把尖刀舉,一朵紙花搖。”從句式的有序變化上可以看出同樣明顯的觀賞神色。所以張青夫婦聽了武松殺嫂的故事以後,“夫妻兩個,歡喜不盡”,盧俊義殺賈氏“眾頭領皆作賀,稱讚不已”。他們“歡”,“稱”既是因為“淫婦”受到了懲罰,更是對她們臨死前所承受的萬般苦楚的欣賞。這正如李達在《女子解放論》中說的“世界女子過去一大部分的歷史,是被男子征服的歷史,在這時期,道德上、習慣上、風俗上、法律上、政治上、經濟上,一切種種,凡是女子所處的地位,無一不在男子的下層。男子好像天神,是主人。”①
二、探究作者對女性如此態度的原因
“作者筆下的兩類婦女形象,一是幾位不受丈夫羈縻的女英雄,她們的粗豪性格里,實際上已經失去了屬於女性本身的特質,另一類淫婦的形象,她們則被視為‘孽根禍水’,這兩類婦女形象,雖然也有真實性,卻都缺少美感。”②作者為什麼在《水滸傳》中如此塑造安排這些女性形象呢?
首先,傳統文化中占主導地位的男權文化和“女人禍水論”對女性有一種本能的歧視。在潘金蓮沒有表現出越軌行為時,作者就以鄙視的基調來敘述,書中寫“為婆娘倒諸般好,為頭的愛偷漢子”,並題詩一首“金蓮容貌更堪題,笑蹙青山八字眉。若是風流清子弟,等閒雲雨便偷期”,與她不從張大戶時表現出來的性格有著矛盾之處。後來,潘金蓮向武松示愛,作者又題詩罵到“潑賤操心臺不良,貪淫無恥壞綱常,席間尚且球雲雨,反被都頭罵一場”。這裡可以說是作者用主觀的想法對潘金蓮作了定性,把她作為淫惡的化身,不管開始的時候有沒有做違背“三從四德”的出牆之事,這裡可見作者深受宋儒理學的婦女觀的影響,這些觀點散發著陳腐、發黴的封建秘氣息。
其次,錯誤的“養生”觀念作祟。宋江就曾說過:“但只好漢犯了‘溜骨髓’三個字的好生惹人恥笑。所謂‘溜骨髓’,也就是‘好色’,在江湖中人看來,一個英雄好漢,可以不守王法,可以殺人越貨,可以佔山為王,可以轉變立場、受招安投降、另攀高枝,但有兩條規矩卻不可逾越,一是不可出賣朋友,二是不能貪好女色”③比如說晁蓋,他是個財主,有錢,東溪村保正,仗義疏財,結交天下好漢,不娶妻子,只愛使槍弄棒,整日打熬筋骨。
另外,《水滸傳》集體創作的性質決定了書中帶有濃厚了傳統的世俗的婦女觀,施耐庵是在《宣和遺事》一書及民間口頭傳說、話本、雜劇中水滸故事的基礎上加工創作《水滸傳》的,所以群眾的、劇作家的、說書藝人的世俗觀念、傳統觀念和封建思想必然滲透其中。
縱觀《水滸傳》全文,女性形象只是男人世界的陪襯,即使書中有描寫的英雄女性形象,她們給讀者感受到的實際形象或客觀效果都是醜陋的,結局大都是悲慘的。這些女人在作品中的所作所為和人生悲劇。這是極違背生活真實的,也是極不公正的。如魯迅所說“歷史上亡國敗家的原因,每每歸咎女子,糊糊塗塗地代擔全體的罪惡,已經三千多年了”
-
6 # 25K陳大仙
《水滸傳》的年代是封建男權社會,而所描述的英雄好漢對女性沒有半點尊重。在《水滸傳》中女人是禍水,漂亮女人更是禍水。這其中的潘金蓮、潘巧雲……等等。她們都為梁山好漢帶來麻煩,最後的下場都很慘。 特定生活環境的觀念。水滸中的故事讀後覺得很生動、也很感人、很暢快,這些故事來源於市井講唱,當時面對的觀眾也是北宋的市民。因此,水滸故事從一開始到最後體現的是北宋的一種社會觀念,當你讀完水滸傳,發現裡面的女人,如果失去女人味,就會醜陋不堪;如果如花似玉,就多半非淫即潑。難道這就是男人眼中的女人世界?非也!
仇視婦女,著意宣揚一種女人禍水的觀念,是書中描寫的主要觀念,再假設一下,如果書中被稱為“蕩婦”的女人活在現在,也許是不需要賠掉性命的。潘金蓮或許就心甘情願當了張大戶的“二奶”;男才女貌的閻婆惜與張三私奔弄不好生出一段感人肺腑的愛情來;潘巧雲嫁了個“疑似同性戀”的楊雄,註定要紅杏出牆,可以找到新的幸福;而賈氏與管家的苟合則見怪不怪了,女權主義者認為性壓抑是“死要面子活受罪”,很不人道的,大不了與丈夫離婚就是。說到底,水滸中女人經常處於性飢渴狀態,得不到滿足,註定要成為時代的犧牲品與男權的祭品。
-
7 # 萊東
對女性有一種特殊的仇視。
說“特殊”,是因為中國古代社會雖然是個男權社會,在現
實的倫常生活中,婦女的地位的確是很低,但在文學作品中,又
是另外一種情形。實際上中國文學從《詩經》、《楚辭》起,就
一直待女性不薄,在文學世界裡出現了許多可敬、可愛甚至可崇拜的女性,如《西廂記》,如《牡丹亭》,如《桃花扇》,如才子佳人小說,如《紅樓夢》,尤其是《紅樓夢》中的釵、黛、湘雲等更是不知顛倒了多少男性。即使是文學作品中金戈鐵馬的尚武的世界,仍可以有女性大顯身手,例如代父從軍的花木蘭,例如楊家將系列故事裡的楊門女將,可說佔盡了鏡頭,無限風光。
也有確實不怎麼提女性的,如《說岳》、《說唐》,如《三國國義》,但也僅僅是不怎麼提而已,對提到的不多的幾位女性,如岳母,如徐庶的母親,如貂蟬,如二喬,還可能多少有些敬意。
而象《水滸》這樣專門提了又費大力氣去醜化的,可說是極少。
在下以為,水滸世界裡的女性,大體可分為三類,一類是妖女,一類是魔女,一類是無面目女性。
妖女是那些美而不好的女性,如毒死武大郎的潘金蓮,如私通裴如海的潘巧雲,如私通管家並陷害盧俊義的賈氏,如給宋江帶綠頭巾的閻婆惜,如賣俏行兇的白秀英,如陷害史進的妓女李瑞蘭,等等,等等,這些女人大都薄有姿色,但一個個全都是桃紅陷阱,不知陷翻了多少好漢;
魔女是“好”而不美的女性。說“好”,是指可以進入好漢級別,能在水泊梁山大寨中坐一把交椅,說“不美”,那就很簡單了,是指如注射了極大量的雄性激素,女性的生理特徵和心理特徵一概全無。水滸世界裡就出現了兩個此方面的“光輝”典範:一個是母夜叉孫二孃,一個是母大蟲顧大嫂。只見那孫二孃:眉橫殺氣,眼露兇光,轆軸般坌(按:通‘笨’)腰肢,棒槌似桑皮手腳。厚鋪著一層膩粉,遮掩頑皮;濃搽就兩暈胭脂,直侵亂髮。紅裙內斑斕裹肚,黃髮邊皎潔金釵。釧鐲牢籠魔女臂,紅衫照映夜叉精。真是一時瑜亮。有人說《水滸傳》讓婦女成了跟男子一樣英雄好漢,所以它的婦女觀是進步的,不知列位看官是如何看待這種說法,在下是一看這話就想笑:那麼,就請發明此高論者將孫二孃、顧大嫂這種規格的女英雄娶進家門何如?他肯幹嗎?這
不是抬槓,因為如果說是要娶穆桂英、樊梨花式的女英雄,大概沒有哪位會有意見,但要說到孫、顧這種女英雄,那還是離遠點兒好。如果婦女觀的進步要透過這種把女性異化成魔女的方式來實現,那也還是不進步的好。再則說,“讓婦女成了跟男子一樣的英雄好漢”這話也要看怎麼說,孫二孃這樣的人物能否算英雄也是要打個問號的,從現代的法律觀念來看,潘巧雲罪不至死,倒是孫二孃不知麻翻了多少客商做成人肉包子,這樣的人才應該送上刑場,只不過水滸世界裡奉行的江湖道德而不是法制觀念,二人的命運才完全顛倒了過來。
除此以外,還有一大批無面目女性。如為賠償損失而嫁給霹靂火秦明的花榮的妹子,人們或許可以從她的文秀的哥哥花榮來推斷,她大概容貌和品德都不錯,說不定還是上選,但這也僅僅是推測而已,實情如何,不得而知。此外立地太歲阮小二、撲天雕李應、金槍手徐寧有家小是可以肯定的,因為書中明確寫到了她們,梁山好漢中雖然光棍居多,但也還有些人尤其那些原官軍將領是有家眷的,她們被搬上山後,從不露面,《水滸》也無興趣講述她們和丈夫的卿卿我我,這些女性所起的作用,大概就相當於後勤人員吧?
-
8 # 明揚四海
怎樣描繪女性。而一加檢視,我們對作者的藝術便禁不住要讚美一番。
拿潘金蓮來說吧,這個婦人不知道該算是有幸抑或不幸,她由於在《水滸傳》中演出精彩,給日後的《金瓶梅》收納為主角,終於成了華人心目中的天下第一淫婦。她與西門慶在《水滸》第廿四回的姦情是中國文學史上最膾炙人口的歡好——不如《西廂》、《還魂》那兩場那麼得人豔羨稱道,但更是家喻戶蟯。其實,她未遇西門之前引誘小叔武松的一場寫得更好。要論《水滸傳》的藝術成就,不能略去那一段的。
那段故事相當長。開始之時武松在景陽岡打死了老虎,在陽穀縣新參了都頭,給大哥武植在街上遇見了,拉著回家。金蓮一見到這個小叔,心中便湧出一股驚喜。她說:
“奴家也聽得說道,有個打虎的好漢,迎到縣前來。奴家也正待要去看一看,不想去得遲了,趕不上,不曾看見。原來卻是叔叔。”
她馬上控制了場面,叫了武大去安排酒食,讓自己陪武松坐地。甚至後來武大買了菜回來叫她燒煮,她也不肯去,而央隔壁王婆來煮。她對武松是這樣說話的:
那婦人臉上堆下笑來,問武松道:“叔叔來這裡幾日了?”武松答道:“到此間十數日了。”婦人道:“叔叔在那裡安歇?”武松道:“胡亂權在縣衙裡安歇。”那婦人道:“叔叔,恁地時,卻不便當。”武松道:“獨自一身,容易料理。早晚自有土兵伏侍。”婦人道:“那等人伏侍叔叔,怎地顧管得到。何不搬來一農裡住?早晚要些湯水吃時,奴家親自安排與叔叔吃,不強似這夥腌臢人安排飲食,叔敊便吃口清湯,也放心得下。”武松道:“深謝嫂嫂。”那婦人道:“莫不別處有嬸嬸?”武松道:“武二並不曾婚娶。”婦人又問道:“叔叔青春多少?”武松道:“虛度二十五歲。”那婦人道:“長奴三歲。叔叔,今番從那裡來?”武松道:“在滄州住了一年有餘,只想哥哥在清河縣住,不想卻搬在這裡。”那婦人道:“一言難盡!自從嫁得你哥哥,吃他忒善了,被人欺負,清河縣裡住不得,搬來這裡。若得叔敊這般雄壯,誰敢道個不字。”
酒食齊備了,她伏侍武松殷勤得很。(“‘叔叔,怎地魚和肉也不吃一塊兒?’揀好的遞將過來。”)酒後,就叫武松搬來一同住。
“叔叔是必搬來家裡住。若是叔叔不搬來時,教我兩口兒也吃別人笑話。親兄弟難比別人。大哥,你便打點一間房屋,請叔叔來家裡過活,休教鄰舍街坊道個不是。”
這是她頭一場小小的戲,但演到這裡,已給讀者留下印象。《水滸》寫人物的容貌方法與一般長篇舊小說無異,算不上高明,但作者在這裡改用聲音來製造效果。潘金蓮的話一句句有不同的聲調與表情,清晰得很,她的妖嬈,她那些由情慾而生的氣力與黠慧,都表現出來了。說起來,梁山的大英雄說話之時倒很少能給人這樣深的印象。
武松搬來之後,金蓮就發動攻勢。她在一個下雪天,先把丈夫趕了出去做買賣,備下酒肉,拌住武松喝酒,實行色誘:
“那婦人酥胸微露,雲鬢半軃,臉上堆著笑容,說道:“我聽得一個閒人說道,叔叔在縣前東街上,養著一個唱的。敢端有這話麼?”武松道:“嫂嫂休聽外人胡說。武二從來不是這等人!”婦人道:“我不信!只怕叔叔口頭不似心頭。”……
這聲音裡的狐媚,以及這裡沒有明寫出來的眼波等等,什麼漢子在大雪天裡抵擋得住?可是武都頭不是我輩,他是個真“好漢”,不吃這一套,反而睜起怪眼罵人,又說要打,場面沒法收拾了:
那婦人通紅了臉,便收拾了杯盤盞楪,口裡說道:“我自作樂耍子,不值得便當真起來!好不識人敬重!”
等到武大回家,她雙眼哭得紅紅的,誣說武松調戲她來。武大不相信,還要留武松在家住下去,以免人家笑話,她便罵道:
“混沌魍魎!他來調戲我,到不吃別人笑!你要便自和他道話,我卻做不的這樣的人,你還了我一紙休書來,你自留他便了。”
武松終於搬了,她還在喃喃吶吶地罵:
“卻也好!只道說是‘親難轉債’。人只道一個親兄弟做都頭,怎地養活了哥嫂,卻不知反來嚼咬人!正是‘花木瓜,空好看’。你搬了去,倒謝天地,且得冤家離眼前。”
及至武松有公幹到別處去,怕大哥受人欺負,放心不下,帶了酒肉上門來辭行,並與兄嫂談談。金蓮誤會了:“心中自想道,‘莫不這廝思量我了,卻又回來?那廝以定強不過我。且慢慢地相問他。’”她打扮好了出來迎接,又換了一種聲調:
“叔叔不知怎地錯見了,好幾日並不上門,教奴心裡沒理會處。每日叫你哥哥來縣裡尋叔叔陪話,歸來只說道沒尋處。今日且喜得叔叔家來。沒事壞錢做甚麼?”
可是武松心裡想著別的事。他先敬酒給大哥,教武大小心避免給人欺負;繼而敬金蓮,請她規規矩矩持家。失望的金蓮受不了話裡的刺:
一點紅從耳邊起,紫漒了麵皮,指著武大便罵道:“你這個腌臢混沌,有甚麼言話在外人處,說來欺負老孃!我是一個不帶頭巾的男子漢,叮叮噹噹響的婆娘,拳頭上立得人,肐膊上走得馬,人面上行的人!不是那等搠不出的鱉老婆!自從嫁了武大,真個螻蟻也不敢入屋裡來。有甚麼籬笆不牢,犬兒鑽入得來?你胡言亂語,一句句都要下落,丟下塼頭瓦兒,一個也要著地。”武松笑道:“若得嫂嫂這般做主最好。只要心口相應,卻不要心頭不似口頭。既然如此,武二都記得嫂嫂說的話了。請飲過此杯。”那婦人推開酒盞,一直跑下樓來。走到半胡梯上,發話道:“你既是聰明伶俐,恰不道長嫂為母?我當初嫁武大時,曾不聽得說有甚麼阿叔,那裡走得來,‘是親不是親,便要做喬家公’。自是老孃晦氣了,鳥撞著許多事!”哭下樓去了。
這個人物寫得好不好,有目共睹,不待多言。試看最末這段中,潘金蓮給武松刺得惱羞成怒了,但發作時卻先針對自己平日欺負慣了的武大,後來才漸漸轉向武松,而且又沒有直叫他的名字,心理描寫之精微,今天還值得我們喝彩。還有,她不是罵完就跑掉,而是罵了一陣,氣沖沖地奔下樓,跑到一半,想到還有話可說,就在半胡梯上站住,再罵一陣。《水滸》有些特別生動的場面,其中主角的一舉手一投足,都敘得活龍活見的。武松的鴛鴦樓那一段是個有名的例,他如何進樓去,如何把十多人逐個殺了,朴刀每一回是放在什麼地方的,等等等等,全講得清清楚楚。要能令讀者有這種歷歷在目(所謂visualized)之感,作者須有很清晰的心象。他須對所寫人物很感興趣,很專注,把想象力充分發揮,方能臻此。潘金蓮的描寫,明白是達到這個水準的。她的細膩生動,絕不遜於武松,只會過之。
觀察至此,我們產生疑問了。《水滸傳》對女性敵視得很,書中的女人除了幾位梁山女英雄不算,其餘全是道德敗壞的,她們年少的縱慾(書裡叫她們做“淫婦”),年老的貪財(叫做“虔婆”),而兩者之忘恩負義則如出一轍。沒有讀過《水滸》的人會以為這小說所講的既然以男子漢的豪傑事務為主,作者大概不瞭解女性,於是只會帶著無知男人的偏見來寫一番淫婦啦虔婆啦的蠢話;可是我們已用引文證明作者能寫女性,能在女性身上運用想象力。我們看得出,寫水滸故事的人儘管在道德上不欣賞女性,在藝術上卻欣賞得很。那麼,為什麼水滸世界裡有那麼多的壞女人呢?
二、禍 水
這問題是前頭的《〈水滸傳〉:強人說給強人聽的故事?》篇討論過的。《水滸》對女性的觀感,過去並無很好的解釋,因為大家都不小心察看事實與仔細分析,只籠統稱之為歧視與偏見,繼而便作出頗不審慎的社會學與文學解釋。社會學的解釋認為這種偏見的成因,是由於中國往日的社會以男性為主,對女性並不敬重;文學的解釋則以為中國文學有鄙視和憎厭婦女的傳統。這兩種解釋實在都沒有什麼道理。首先,我們沒有什麼理由要去相信以男性為中心的社會必會自然而然地像《水滸傳》那樣詬罵婦女。一個男性中心的社會也一定希望自己的婦女不要搗亂破壞,希望大家同心合力使社會能維持下去,因此必定會設法導誘她們遵守秩序,所以過去中國與歐洲的社會都給予婦女相當的地位(大致上是與丈夫的社會地位相應的),並且大力褒揚她們貞節服從之德,而從來沒有聽見像《水滸》這樣對她們橫加汙衊的。至於中國文學,我們遍查史籍,發現遠溯《詩經》、《楚辭》,在這廣闊的源流中,除了水滸文學這小小的一支外,都沒有敵視婦女。我們的詩人有各種以女性喻言男子的習慣,而“逐臣”之情抒呀抒的,就變成對“棄婦”的欣賞了。把美女捧到半天高的《紅樓夢》,倒是繼承文學傳統的,因為那種把女子美化了來讚歎的態度,在《西廂》、《還魂》等名劇中都已見得到;《水滸傳》敵視婦女,繼承什麼傳統?《水滸》以前有哪些文學作品是敵視婦女的?
還有些人半認真地把這種態度歸諉於作者的個人際遇,猜想他也許吃過女人的虧(那女人想必是姓潘的了?),也許是性無能,有不正常的心理。這樣去猜想是不會有什麼結果的。在水滸文學中,除了《水滸傳》之外,現存的幾本元代水滸雜劇,對女性也很不信任:六本劇中,有四本演淫婦勾結姦夫構陷本夫,在其餘的兩本里,男人也因女人而吃苦頭。我們總不便說這四位或六位作者都有變態心理。
依我們看,像水滸文學所表現的對於女性的猜疑,用法外強徒的亡命心態來解釋最妥當。厭棄女色的傾向,在為了一己生命而焦慮的人當中是很常見的,渴望永生的僧侶修士如此,與死亡為鄰的草澤苻亦如此。過去的強盜有“陰人不吉”的迷信,又有“劫財不劫色”的道德戒條,並不是沒來由的。(當然,盜匪與士兵都會強暴婦女,但那種事情總是發生在他們的安全得到保障之後。)我們相信水滸故事是法外強徒所作,他們的創作目的,既為娛樂,也為教育。任何戰鬥隊伍都希望成員遠離婦女的,因為婦女會銷蝕他們的作戰意志,延誤行動,增加洩漏機密的危險;反之,不接近婦女的隊伍,作戰效率高,與地方民眾的關係也容易好。因此,《水滸》對於女性不僅流露出厭惡之情,而且著意攻擊。聽故事的人會覺得女人危險得很,避之則吉。從前中國的社會鄙視女性,認為女人既無見識,又無能力,又無膽量;《水滸》倒並不這樣鄙視她們,小說中的女人在心計與行事的膽量方面全是男子漢的匹敵,甚至梁山上的大英雄,只要稍不留神,就栽在她們手裡。
《水滸》中的女人的故事,差不多必定講到男人吃虧。宋江名滿天下,江湖拜服,但除了吃閻婆母女的虧,又曾被劉高的老婆恩將仇報而陷身縲紲。第二好漢盧俊義,差些兒讓妻子賈氏害死。史進與安道全被娼妓出賣;雷橫被歌女白秀英害苦。潘金蓮鴆了武大,武機若德行與武功稍差,就會毀在她手裡;同樣,若不是石秀機警,潘巧雲送楊雄一頂綠帽,還會害了他命。孫二孃是梁山的人馬,但手上也不知沾了多少英雄好漢的血;武松沒有吃虧,只是由於他天生神勇,而且謹慎得出奇;魯智深撿回一條命,是因為張青及時回到家裡。甚至林沖,一身本事,娶到的妻子又賢良,卻也因她而弄得流離失所,三番幾次差點兒送了命。作者很努力製造女人禍水的印象,防閒女性的動機清楚得很。
-
9 # 冀粵恆輝塑業
水滸傳中的女性大多描寫的要麼是婚外情,要麼是惡毒的女人,要麼是沒有好下場。古代對女人偏見太多了。男女平等是一個好作者的正確思想
-
10 # 震撼來臨
一、對慈母尊敬愛護孝順。
如李逵回家帶老母上山,老母被老虎吃後,李逵悲傷至極,直至把四隻老虎全部殺死,然後大哭一場。
如雷橫因得罪知縣姘頭白秀英被枷示眾,母親送飯看不過,被白秀英打了一耳光,雷橫護母心切,用枷板打死了白秀英,後投奔梁山。
二、對惡毒虔婆毫不留情。
如替潘金蓮和西門慶牽線的王婆,王婆因為貪財,不惜出盡惡毒主意,教西門慶勾引潘金蓮,還設計下毒藥死武大郎,西門慶和潘金蓮被武松殺死後,王婆最後受剮刑。
三、對淫婦除之而後快。
書中淫婦多“潘”姓,潘金蓮,潘巧雲,閻婆惜,賈氏等,還有書中青年男女在一起的,也不分青紅皂白的一刀殺死。
四、假借九天玄女以正名。
書中女性觀其實是複雜的,並不能一概而論,就像男性,有好漢英雄,也有奸人狗熊。宋江假借九天神女賜書賜酒等,籠絡人心,表示自己乃天命。如果說書中全是貶低女性,為何一個以男人為主的幫派卻要以一個女性圖騰作為崇拜呢?
五、對善良女性不乏同情。
如林娘子,溫柔善良忠貞。如金翠蓮,魯達路見不平拳打鎮關西,自己卻走上逃亡之路。
其實,任何事情我們都要一分為二,辯證地看待問題。108好漢中也有一丈青扈三娘,母大蟲顧大嫂,母夜叉孫二孃。扈三娘美貌,英姿颯爽,武藝高強,顧大嫂也不乏決斷豪爽義氣。再如名妓李師師,後人對她也是褒貶不一。
回覆列表
《水滸傳》
對女性有一種特殊的仇視。
說“特殊”,是因為中國古代社會雖然是個男權社會,在現
實的倫常生活中,婦女的地位的確是很低,但在文學作品中,又
是另外一種情形。實際上中國文學從《詩經》、《楚辭》起,就
一直待女性不薄,在文學世界裡出現了許多可敬、可愛甚至可崇拜的女性,如《西廂記》,如《牡丹亭》,如《桃花扇》,如才子佳人小說,如《紅樓夢》,尤其是《紅樓夢》中的釵、黛、湘雲等更是不知顛倒了多少男性。即使是文學作品中金戈鐵馬的尚武的世界,仍可以有女性大顯身手,例如代父從軍的花木蘭,例如楊家將系列故事裡的楊門女將,可說佔盡了鏡頭,無限風光。
也有確實不怎麼提女性的,如《說岳》、《說唐》,如《三國國義》,但也僅僅是不怎麼提而已,對提到的不多的幾位女性,如岳母,如徐庶的母親,如貂蟬,如二喬,還可能多少有些敬意。
而象《水滸》這樣專門提了又費大力氣去醜化的,可說是極少。
在下以為,水滸世界裡的女性,大體可分為三類,一類是妖女,一類是魔女,一類是無面目女性。
妖女是那些美而不好的女性,如毒死武大郎的潘金蓮,如私通裴如海的潘巧雲,如私通管家並陷害盧俊義的賈氏,如給宋江帶綠頭巾的閻婆惜,如賣俏行兇的白秀英,如陷害史進的妓女李瑞蘭,等等,等等,這些女人大都薄有姿色,但一個個全都是桃紅陷阱,不知陷翻了多少好漢;
魔女是“好”而不美的女性。說“好”,是指可以進入好漢級別,能在水泊梁山大寨中坐一把交椅,說“不美”,那就很簡單了,是指如注射了極大量的雄性激素,女性的生理特徵和心理特徵一概全無。水滸世界裡就出現了兩個此方面的“光輝”典範:一個是母夜叉孫二孃,一個是母大蟲顧大嫂。只見那孫二孃:眉橫殺氣,眼露兇光,轆軸般坌(按:通‘笨’)腰肢,棒槌似桑皮手腳。厚鋪著一層膩粉,遮掩頑皮;濃搽就兩暈胭脂,直侵亂髮。紅裙內斑斕裹肚,黃髮邊皎潔金釵。釧鐲牢籠魔女臂,紅衫照映夜叉精。真是一時瑜亮。有人說《水滸傳》讓婦女成了跟男子一樣英雄好漢,所以它的婦女觀是進步的,不知列位看官是如何看待這種說法,在下是一看這話就想笑:那麼,就請發明此高論者將孫二孃、顧大嫂這種規格的女英雄娶進家門何如?他肯幹嗎?這
不是抬槓,因為如果說是要娶穆桂英、樊梨花式的女英雄,大概沒有哪位會有意見,但要說到孫、顧這種女英雄,那還是離遠點兒好。如果婦女觀的進步要透過這種把女性異化成魔女的方式來實現,那也還是不進步的好。再則說,“讓婦女成了跟男子一樣的英雄好漢”這話也要看怎麼說,孫二孃這樣的人物能否算英雄也是要打個問號的,從現代的法律觀念來看,潘巧雲罪不至死,倒是孫二孃不知麻翻了多少客商做成人肉包子,這樣的人才應該送上刑場,只不過水滸世界裡奉行的江湖道德而不是法制觀念,二人的命運才完全顛倒了過來。
除此以外,還有一大批無面目女性。如為賠償損失而嫁給霹靂火秦明的花榮的妹子,人們或許可以從她的文秀的哥哥花榮來推斷,她大概容貌和品德都不錯,說不定還是上選,但這也僅僅是推測而已,實情如何,不得而知。此外立地太歲阮小二、撲天雕李應、金槍手徐寧有家小是可以肯定的,因為書中明確寫到了她們,梁山好漢中雖然光棍居多,但也還有些人尤其那些原官軍將領是有家眷的,她們被搬上山後,從不露面,《水滸》也無興趣講述她們和丈夫的卿卿我我,這些女性所起的作用,大概就相當於後勤人員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