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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lovefix

     吃人一直都是恐怖的一件事情,就是這麼一件事情就發生在中國古代歷史中,給人們留下不可磨滅的記憶。

    1.易子而食,折骨而炊 “宣公十五年,楚伐宋。宋人不降。“敝邑易子而食,析骸以爨”(《左傳 宣公十五年》 春秋時期,楚莊王因宋國殺了楚國過境使臣申舟而出兵攻打宋國,圍困宋國首都半年之久,並準備長久圍困下去,宋華人害怕了,宋王派執政華元隻身潛入楚國元帥子反的臥室,挾持子反說宋華人就是易子而食、析骸而炊也不投降。那時人們糧食已經吃盡,就連野草,樹皮這些東西都被吃盡,沒辦法了吃孩子。可是自己家的孩子捨不得吃,就和鄰居換孩子,殺了吃掉。 終於宋國沒有等來援軍,實在扛不住了,打算歸順楚國,就派使者來到楚國軍營來求和。而楚國呢,情況也不好,糧草不足,再久攻不下,就要撤回去了。

    2.易牙善烹調,經人推薦了到了齊桓公身邊服侍齊桓公。一次齊桓公說到,寡人嚐遍各種山珍海味,就是沒吃過人肉,聽說易牙你的廚藝不錯,能不能做出人肉味的菜?說完哈哈大笑,當做一個玩笑過去了。但是易牙卻深深地記在了心裡。 回去後,易牙殺了自己的兒子,做了一鍋肉,獻給了齊桓公。齊桓公只是覺得肉好吃,並不知道是什麼肉。當易牙說是自己兒子的肉時,齊桓公沉默了。特麼的,自己吃的竟然是人肉。虎毒還不食子,易牙為了邀寵固位,不惜殺掉自己的孩子。

    3.五胡亂華是中華民族的一次災難。致使中華民族差點兒被遊牧民族取代而滅亡。雖說五十六個民族,五十六隻花,五十六個民族是一家。但是,那個時候還是以漢人為主體的,其餘都是侵略分子。哪裡像如今的和諧社會。 五胡亂華時羯族把女人俘虜,夜裡奸yin,白天把這些人殺了做糧食吃。真的是難以回憶的歷史。五胡亂華時搞得中原各地民不聊生,生靈塗炭。

    在無序的年代人肉還被分為三六九等,其中美女為最。吃美女的辦法有許多種。有的是把美女放在一隻大缸裡,外面用火煨烤,直到把美女烤熟;有的是把美女放在一個鐵架子上,下面用火烤,像烤羊肉串似的;有的是把美女的手腳捆綁起來,用開水澆在身上,然後用竹掃帚刷掉美女身體外層的苦皮,再割下肌肉烹炒而食;有的是把活美女裝在大布袋裡,放進大鍋裡煮;有的是把美女砍成若干塊,用鹽醃上,隨吃隨取;有的是隻擷取美女的兩條腿,或者只割下美女的兩隻乳房,其餘的部分扔掉。

      北宋靖康元年(公元1126),金兵南侵,戰亂四起,官兵和百姓都無糧可食,於是就把死人全部用鹽醃起來,曬成肉乾,以供食用。登州人範溫組織義軍抗金,兵敗後乘船渡海到臨安,隊伍進城後還在吃攜帶的人肉乾。他們把這人肉乾叫做“兩腳羊”,其中老而瘦的男子叫做“饒把火”(意思是說這種人肉老,需要多加把火),年輕的婦女叫“不羨羊”(意思是說這種人的味道佳美,超過羊肉),小孩叫做“和骨爛”(意思是說小孩子肉嫩,煮的時候連肉帶骨一起爛熟)。元朝末年,天下動亂,駐守淮右的官軍缺糧,也捕人為食。他們認為小孩的肉為上等,女人的肉次之,男人又次之。他們把人肉叫做“想肉”,意思是說吃了之後美味無窮,還使人想念。

      翻開中國幾千年的歷史,在書的夾縫裡,我們真可以找到許多吃美女的記載!我們按照吃美女的原因不同,分類記載如下:

      一、在遭逢大饑荒的年頭會出現吃美女的慘象。

      這種現象當然是違揹人性的,但在那種每個人都面臨著餓死威脅的情況下,不能打仗、不能幹重體力活而肉又好吃的美女自然首當其衝地成為受害者。

      隋末的朱粲,是一位著名的吃人魔王。當時襄陽、鄧州一帶大災荒,白米萬錢一斛還買不到,百姓相食成風。朱粲乘亂起兵,常捕捉民間幼兒蒸熟吃肉。他對軍士說:“世上最美的食物,還能有超過人肉了,只要國中有人,我就不用擔心沒有軍糧。”於是下令,讓部下分道捕獲婦女和兒童,蒸熟分配給士兵當飯。每攻下一座城鎮,朱粲就傳命把弱小的女人和兒童分給各部,需要時就殺著吃。

      五代時的趙思綰和朱粲是一丘之貉。他領兵佔據長安時,城中沒有吃的,就殺婦女兒童為軍糧,按一定的數目分給各部,每當犒軍時,就殺上百人。趙思綰愛吃人的肝,他把活的美女綁在木柱上,剖開肚子,割下肝臟,炒熟飽餐,把肝吃完,那被割下肝臟的美女還在慘叫。趙思綰從作亂到敗亡,共吃人肝六十六副。

      史載安史之亂時,張巡守睢陽,兵士共食三萬人。當時人們相信這是事實,非常吃驚,韓愈卻獨持不同意見,認為是不可能的,並寫文章進行考辯。後世也曾有人重論此事,說張巡的軍隊所食三萬不是百姓,而是陣亡計程車兵的屍體。但張巡殺死愛妾、把美女熬成肉湯,犒賞多日無食可進計程車兵,以此作堅固軍心的手段,使得睢陽不但得以保全,甚至還能夠反敗為勝故事,倒的的確確是一個有案可稽的歷史真實。這段熬食美女的故事,甚至還在一定程度上,還被傳為精忠報國的千古佳話。

      清順治九年(1652),南明將領李定國率兵攻新會,城中糧盡,清軍守將就殺居民為食。有個姓莫的媳婦與婆母相依為命,守將要殺食婆婆,美女莫氏叩頭請求替婆婆死,守將說:“真是一位孝順的好媳婦!”就答應了她的要求,舍了婆婆,把美女烹而食之。又有一個姓李的美女,丈夫被守將抓去,將被殺,李氏哭著說:“丈夫還沒有兒子,如果殺了他,就絕了他家的後代了,我即使活著又有何用?請把我吃了吧!”守將也答應了,就烹食李氏美女,把她的骸骨交給她的丈夫帶回家安葬。新會縣城被圍困八個月,守軍吃掉民眾近萬人,其中大部分是婦女和兒童。有戶人家的女人孩子全部被吃,只有他一人倖免兵亂過後,這位倖存者有一天在路上遇見了清軍守將,就跪下向他下拜。守將感到驚訝,問:“你拜我幹什麼?”那人說:“我的老婆孩子都安葬在你的肚裡了,她們都沒有墳墓。如今寒食節臨近,我不朝著你的肚子下拜又到哪裡去拜呢?”

      二、出於兇殘的本性或怪異的嗜好,以吃人肉、喝人血來滿足殘酷的慾望。

      因此類事例被吃的美女甚多,說起來駭人聽聞。十六國時,石虎的太子石邃兇殘無度,他看見美貌的尼姑就抓過來,白日裡求歡,姦汙後把她殺死,把她的肉和牛羊肉一同煮食,並且把肉賜給左右的人一起品嚐人肉的滋味。

      東晉孫思作亂時,擒獲縣令就把他剁成肉醬,並且把他的美女妻子和美女女兒殺死吃肉。誰不肯吃這美女肉就把他支解處死,連他的肉也一塊吃掉。

      隋代末年,諸葛昂和高瓚是一對豪侈兇殘之徒。他倆互相爭強賭富,都想佔上風,彼此設宴相請,都千方百計誇耀奢華,以超過對方為滿足。有一天,高瓚宴請諸葛昂,把一對十來歲的雙生子烹熟,頭顱、手和腳分別裝在盤子裡,端上宴席。滿座客人見是人肉,掩口欲吐。不久,諸葛昂宴請高瓚。他讓自己的一位愛妾敬酒,那美女無故笑了一下,諸葛昂怒叱美女一頓,命令她退下。不一會,把這位美女被整個放在大蒸籠裡蒸熟,擺成盤腿打坐的姿勢,放在一隻特大的銀盤子裡,她的臉上重新塗好脂粉,身上用錦蓋著。這道“菜”抬上來後,諸葛昂親手撕她大腿上的肉給高瓚吃,同席的賓客都捂著臉不敢看。諸葛昂神態自若,撕扯美女乳房上的肥肉大吃大嚼、盡飽而止。

      施州刺史獨孤莊喜歡吃人肉,他生病時不想吃飯,只回憶起平時吃過的人肉味道不錯,這時他的部下有人死了一名婢女,就叫人割下她肋下的肉煮熟給他吃。

      後漢蔡王劉信是一個極端殘忍的傢伙,他掌管禁軍時,左右若有人犯罪,就抓來他的妻子和孩子,當著他的面零刀割她們,讓犯罪者吃自己老婆的肉。被零割的美女身首異處,手足分離,滿地鮮血橫流,劉信舉杯飲酒,並讓樂隊奏樂,毫無憐憫的表情。

      北宋初年,有個名叫王繼勳的,本是彰德節度使王饒之子、孝明皇后的異父同母弟,因為是皇親而被朝廷授予要職。後來他因橫行不法,獲罪被貶,怏怏不樂,產生變態心理,專門以生割奴婢的身體為樂事。開寶三年(970),他復官分司兩宗,性情越來越殘暴,經常強行買得民間少女作奴僕,稍不如意,就把她們殺死,烹食其肉。宋太宗趙炅繼位後,有人揭發了他的罪行,(977年)將他罷官治罪。他供認共殺食婢女百餘人。因罪狀確鑿,被斬首於洛陽。

      又據傳說,古代契丹的東丹王李贊華好飲人的鮮血,他常把婢女的身上刺個洞,用嘴對著傷口吮吸血液,像小兒吸奶似的。

      三、相信左道邪術以吃美女肉來治療某種疾病。

      南宋寧宗嘉定年間,林千之任西欽州知州,得了一種病(末疾),有個醫士告訴他,吃童女的肉可以強筋健骨。於是,林千之派人在本州境內捕少女,製成肉乾,叫做“地雞”。嘉定十年(1218),此事被當地土司告發,林千之被朝廷免官,但未判死罪,僅流放到海南。由於南宋政治腐敗,這樣的吃人的昏官竟然沒有得到懲罰。

      有的人相信吸食人的腦髓可以治病。明代萬曆時,朝廷派到福建的高姓抽稅太監本是被閹割的人,有人告訴他生取童男童女腦髓和藥一起服用,可以使陰莖重新長出來,恢復性功能,於是,他就攫取民間少女和小兒,吸食腦漿,致使稅監府院的水池中白骨累累。

      當今的人類已經進入了資訊化的文明的法制的時代,烹食美女已經成為了不可想象的天方夜譚。回味歷史上這些人吃人的慘劇之後,我們就更應該珍惜現在的美好生活,決不能讓這一幕歷史重演。美女們幸福、快樂的時候,也應該是我們民族強盛、文明的時代。

  • 2 # 七追風

    膽小慎入!這是一個真實的恐怖事件,而且“食人惡魔”依然活著,自由自在的活在日本,成了明星。這個惡魔名叫佐川一政,看完他的故事,你就會深刻認識日本有些人的變態。

    (佐川一政)

    1949年,佐川一政(下文就稱呼他小佐吧)出生在了日本神戶,他爹是個很厲害的商人,擁有幾家公司,算是社會名流了。所以,小佐的家庭條件相當好。

    但是,小佐自己的條件不怎麼樣。他從小體柔多病,發育不良。身高不到1.52米,左路還一瘸一拐的,說話聲音又尖又細,有點像女聲。總之,這樣的形象讓他很自卑,總覺得有錢有啥用?自己長這副德行,以後漂亮女孩是不可能看上他了。

    小佐把這一切都歸罪於她的母親,因為他的母親在懷他的時候不慎從樓梯上摔了下來,導致了小佐的早產。所以,他認為自己的悲劇處境是母親帶來的。

    小時候,小佐非常的自卑,內心慢慢的發生了扭曲。他曾經說,自己小時候做了一個神奇的夢,夢見他和自己的兄弟一起被放在鍋裡煮,還被人吃掉了。正是因為這個夢,才引起了他對食人的極大興趣。當然,這貨說的話,可信度不高。

    慢慢長大之後,小佐完全抑制不住自己的食人幻想了,他慢慢的形成一種理論:對一個女人表達愛意,最好的方式就是把她吃掉。

    當然,小佐還是很有追求的,他不喜歡日本女人。對於他來說,最完美的是金髮碧眼,身材高挑的歐洲女人。他認為,這麼優秀的形象,如果吃下去,一定能彌補自己的不足……

    他還去爬窗戶偷窺德國女外教,被人家發現,倉皇逃跑。

    後來,小佐也覺得自己想法有點變態,於是諮詢了心理醫生。心理醫生被嚇壞了,我去,居然這麼變態!算了,不管啥職業操守了,我要告訴你爹!

    於是,他爹知道了這熊孩子有這樣的不良心理,為了避免丟人,直接把他送到了法國留學。這下子,狼入羊群,幻想就要變成現實了。

    在巴黎留學的這段時間,小佐很快就發現了一個完美的物件:25歲的德國女孩里尼·哈特維爾特。

    (里尼)

    里尼理所當然的拒絕了他,耐心的他說:咱們只是朋友,你想多了。

    小佐受了莫大的刺激,他趁著里尼朗誦詩歌的時候,從背後把她槍殺了。

    殺死里尼之後,他侮辱了屍體。然後,開始實踐自己的食人計劃。他脫掉里尼的衣服,先是吃掉了里尼的左乳和鼻子,然後用刀割開她的臀部。按照小佐自己的說法,“脂肪溢位的樣子(顏色)看起來好像玉米,臀部的肉質很好,入口即化...”

    總之,他就這麼慢慢分割吃掉里尼,同時發洩著自己的獸慾。兩天之後,當屍體慢慢的腐爛,他才想起來需要想辦法處理。

    當然,他根本沒有什麼計劃,只是把殘骸裝進行李箱,企圖找個地方扔了。但是,他被人發現了異常,於是嚇得扔掉行李箱就跑了。

    警察很快就找上門了,小佐坦白了自己的罪行,但是說自己有精神病。

    於是,他被送到了精神病院治療,他的幾任醫生都一致認為:“這貨徹底沒救了,可以放棄治療了……”

    這一段時間,小佐順利的成為了明星,很多有著變態思想的人崇拜著他,甚至給他寫信交流。

    小佐的爹不可能無動於衷,於是,他想辦法把小佐弄回了日本的精神病院。而且,回到日本一年多之後,院方竟然宣佈小佐的病痊癒了,可以出院回家了……

    小佐一回家,就受到了日本媒體的瘋狂關注,小佐成了明星,成了日本人非常關注的明星。

    後來,小佐混得越來越好,他把自己吃人經歷寫成幾本書出版,還成了日本一家著名美食雜誌的專欄作家(細思極恐),並且客串了影視劇。

    總之,他成了全世界唯一一個被發現,卻逃脫法律制裁的殺人魔。逍遙法外,備受追捧……

    是不是覺得,很變態?

  • 3 # 淚水打屎了我的豆豆鞋

    阿爾伯特-菲什吃小女孩

    無論從哪一點講,阿爾伯特-菲什都是一個真正意義上的禽獸。他的綽號為“發狂的月光殺手”、“Wysteria 狼人”與“布魯克林吸血鬼”。他是一個虐待狂,妄想症患者,更可惡的是他以作惡為樂,從他的醜惡行為中得到最大滿足。他除了被證實是一個連環殺人兇手和食人惡魔,還是一個有戀童癖和偏執狂的人。他大約對三百位的受害者作出過性侵犯行為,亦殺害了其中十五名幼童。阿爾伯特-費雪在殺害他們後還會肢解與吃下他們的屍體,具有嚴重的自虐的傾向。他犯罪的原因是由於被自己的小孩所拋棄,令他對小孩產生憎恨的情緒,更發展到戀童癖傾向。

    事實上,阿爾伯特-菲什把這名個來自曼哈頓的10歲小女孩殺死後,把她吃掉了了。六年後,費雪將她怎樣虐待小女孩以及吃她的詳細經過,並表示他從中得到了極大的樂趣,一一寫下來,還將這封信寄給小女孩的父母侮辱他們。結果這封信暴露了他,警方在追查之後,發現了當時使用假名的阿爾伯特-菲什,且更進一步的發現了阿爾伯特-費雪的種種犯罪行為。他被捕了,還被定了罪。1936年1月16號,由於阿爾伯特-菲什殘忍的犯罪手法令人髮指,66歲的他終於在紐約北部地區的辛辛監獄以電椅的極刑被處死。

  • 4 # 誠信商行

    在2001年1月,一名患上「食人癖」的德國IT技術人員Meiwes,,用Franky網名Franky在「TheCannibal CafeForum」裡刊登了一則徵友廣告,徵友廣告的內容大致如下:「尋找一名身材好,主動願意被吃掉,年齡太約在18至30之間的人士,先玩虐殺後食肉。但由於論壇人流不多而且瞎瓣者也不少,雖然Meiwes發了數個類似的帖子,但苦等了數天也毫無迴響。直到2月,Meiwes終於遇到了他「命中註定的另一半」。他收到一封匿名的電郵,而電郵的標題也明確地說明來信者的用意:「不玩虐殺,但隨便食肉。」

    這封電郵的寄件者真名叫做BerndBrandes。Brandes也是一名德華人,而且住在離Meiwes的地方。除此之外,他更加是一名不折不扣的被吃狂,腦海充斥住各種被人切割和食用的幻想。他和Meiwes的相遇就好像羅密歐遇上茱麗葉般,兩人一拍即合,每天都在電郵裡和對方分享自己一直壓抑在腦海最深處,那些最瘋狂的人肉幻想曲,想像自己如何一片一片地被人吃掉。同時,我們在Meiwes的電郵裡,也可以看得出Meiwes對人肉那種強烈的慾望和執著,「我希望你所講的一切都是認真,因為我真的很想吃人肉。最後在2月5日,Meiwes正式向Brandes提出邀請,邀請他自己的家中,一起實行他們的「人肉盛宴計劃」。而Brandes,理所當然地,一口答應了Meiwes的「死亡邀請」啦。在2001年3月9日,Brandes駕車橫跨了數個州份,來到Meiwes位於德國東部郊區的偏僻別墅。而與此同時,Meiwes也佈置好飯廳,準備好各種調味料和屠宰工具,迎接Brandes的來臨。

    B

    randes用攝影機把整段食人過程拍了下來,片長大約長三小時,現在仍然儲存在德國法院的儲物室,人們只能在DeepWeb找到一些洩漏出來的截圖和部份片段。但根據法院的文字記錄和Meiwes的口供,我們仍然可以得知影片的詳細內容。

    Meiwes和Brandes的世紀晚餐在當晚6時半正式開始。性急的Brandes率先提出把自己的陰莖切 下來,再供兩人一起食。Meiwes非常樂意接受Brandes的提議,並帶Brandes到改裝成巨大人肉冷凍室的地牢,烹煮他們「第一道菜」。Meiwes首先給Brandes餵食大量止痛藥,好減輕切割帶來的痛楚。隨後Brandes要求Meiwes用口把他的活生生陰莖撕下來,兩人再一起生吃它。但由於Brandes的陰莖的海綿體實在太過堅韌了,Meiwes出盡牙力,咬著Brandes陰莖不斷左撕右咬,但它仍然迄立不倒,吊在Brandes的睪丸上。最後Meiwes把心一橫,由架子拿下鋸子,把它一刀鋸了下來。

    Meiwes把Brandes血淋淋的陰莖放在一個精緻的西餐碟上,兩人拿起刀叉,坐在餐桌上準備一起食用。但如果你們吃過4成熟的牛排都會知道,生肉其實是非常黏稠而且難以入口,更何況是充滿彈性組織的陰莖?而且臉色蒼白的Brandes早已因為失血過多,虛弱得連咀嚼自己陰莖的氣力都沒有了。Meiwes有見及此,唯有再由Brandes身上切下一些肥肉,再渣取一些油脂當作食油,和Brandes的陰莖一起放落鍋爐到炒,希望可以變得容易入口。但可能Meiwes落得太多油脂了,一不小心便把陰莖燃焦了,最後只可以用來餵狗。「生吃陰莖計劃」失敗之後,Meiwes把變得礙事的Brandes丟在浴缸內,讓他慢慢失血至死。過程中Meiwes一直在客廳看星艦迷航記,完全沒有理會Brandes由浴室傳來的呼喊聲。太約三個小時後,Meiwes終於決定結束Brandes的生命。他逼Brandes灌下大量伏特加、安眠藥、止痛劑。確定Brandes不醒人事後,再一刀戳入Brandes頸部的大動脈,了結他畸形的生命。源源不絕的鮮血立即由Brandes的傷口噴出,在空中形成一道鮮紅免的拋物線,彷彿是某個病態藝術家的作品。

    可能對於Brandes來說,人生最大的遺憾並不是死在郊區一個髒亂的浴缸內,而是不能親眼看見Meiwes如何在自己死後,一口一口吃掉了他身上的肉。

    在確定Brandes死後,Meiwes用水清洗Brandes血肉模糊的屍體,再把他搬到地牢的屠宰房內,用鐵勾把它倒吊在天花板上,情況就好像街市那些死掉的乳豬般。Meiwes首先要面對的問題是∶究竟要如何切割Brandes的屍肉呢?要知道這其實是個很緊急的問題。因為如果屍體放置得太久,肉質會變酸,甚至發出臭味。但聰明的Meiwes很快就想到了解決辦法,他首先用鋸子把Brandes的頭割下來,再用菜刀劏開Brandes的肚子,挖走裡頭的內臟。最後以脊椎作為中軸,由睪丸開始,用大刀把Brandes的屍體一分為二。過程中,Meiwes還不時生吃由Brandes割下來的肌肉,滿嘴鮮血津津有味地咀嚼著,彷彿是什麼美味佳餚。

    Meiwes把所有割下來的肌肉和內臟都放在地牢的冷藏室內。接下來10個月,Meiwes早晚三餐只進食由Brandes割下來的肉。直到同年的12月,一名在TheCannibal CafeForum的「偽食人族」發現Meiwes真的殺了一個人來食後,立即向警方求助。確定訊息準確後,警方立即趕到Meiwes的別墅。但那時候,Meiwes已經吃了44磅人肉和準備找下一個受害人了…當年這宗案件在德國(甚至全世界)轟動一時,除了因為情節變態外,還攜出了一個頗有趣的法律問題:在死者完全同意下,究竟Meiwes算不算犯下了殺人罪?雖然最終法院還是判處Meiwes終身監禁。

  • 5 # 一點點歷史

    “食人”古已有之並不奇怪早在春秋時期就有“易子而食”的記錄,現在我們也經常能夠聽說非洲或者南美熱帶雨林中有食人族存在的故事。

    人類進入文明社會以後,食人這種事也偶爾會發生,有的是處於極端情況下為了逃生比如斯特拉·馬里斯大學橄欖球隊食人事件,飛機遇難後的倖存者不得已吃掉了遇難同伴的屍體才得以倖存,但是有些人就純粹是心理扭曲,烏克蘭變態食人魔奇卡提羅等。

    今天我們要說的是一個看似離奇但是又真實發生的故事,這個食人惡魔的不但逃脫了法律的制裁,反而成了很多人的偶像,他就是日本人佐川一政,目前依然在世,逍遙法外。

    佐川一政1949年出生於日本,他的父親佐川明氏是一個公司的高官頗有些社會地位,佐川一政是個早產兒身材瘦弱且矮小,這讓他非常自卑,慢慢的心理扭曲,在日本的時候他就對身材高大的白人女性有著極其變態的想法,後來索性來到歐洲巴黎讀書。

    里尼死後,佐川先是侮辱了她的屍體,覺得意猶未盡,他用刀子將里尼大腿和手臂上的肉踢下來開始食用,後來在佐川的書《霧の中》,將這段進行了詳盡的描述,甚至食用人肉時的感覺都做了詳盡的描寫。

    連著兩天佐川都在家裡吃著里尼的屍體,直到第三天他將屍體殘骸裝在皮箱裡拋棄到了附近的公園,事情曝光後警察逮捕了佐川。

    佐川的父親動用各種關係,請了最好的律師,併為佐川開具了“嚴重精神病”的證明,佐川最後以精神病患者的身份被送進了精神病院,並於1985年被引渡回日本“看病”。

    不得不說日本的醫療條件就是好,如此嚴重的精神病在日本僅用了一年就被“治癒”,佐川重新回到社會中。

    這件事不但對佐川的生活沒有影響,反而讓他成了名人,世界各地經常有些變態的人給佐川寫信,請教食人的感受,佐川也很樂於分享自己的食人經歷,此後他成了作家,寫了不少書,而對於曾經食人一事,沒有一絲悔改。

    近些年佐川一政在日本依舊活躍,在接受電視臺採訪時他對食人一事依舊很有興趣,不過不想再品嚐白人女性,反而對日本女性產生了興趣,比如女星瀧本美織。

  • 6 # 薩沙

    震驚世界的香港雨夜屠夫:超級變態林過雲姦殺4美女、吃人且拍攝全過程

    (你不知道的大案第87講)

    再多申明一點:這篇文章相當血腥恐怖,心理素質不好的千萬不要看,別留下什麼心理陰影。

    18歲以下未成年人,不要看,切記!!!

    1982年8月12日,香港旺角一家照片沖洗公司,出了大事。

    當天,尖沙咀一家照相館的職員張某,送來了一批等待沖洗的照片。

    張某向這家店的老闆解釋:我們公司的放大機出故障了,已經到廠家報修。沒辦法,我們老闆讓我請你們幫忙,把這些照片放大沖印好。多謝多謝。

    都是同行,互相幫個忙也沒什麼,旺角的老闆當場就同意了。

    和尖沙咀那家店不同,旺角照片沖洗公司的技術比較落後。

    尖沙咀的店,是從英國購買的機器,洗照片完全實現了自動化,不需要人工干涉。

    而旺角公司的裝置雖也可以自動完成沖洗,卻經常會出錯,必須由1個職員進行最後的品質把關。

    有意思的是,旺角的公司要面子,從沒有公開這種事。別人包括尖沙咀那家店都認為,旺角店也是不需要人工干預的,也不會有人去看照片。

    12日當天,是由職員陳某負責,一一校對洗好的照片。

    看了幾十張以後,陳某突然吃了一驚。

    尖沙咀送來的照片中,有一張赫然是女性陰部的放大照片。

    根據香港法律,私下拍攝這種照片,當然不違法。

    但有人來放大,恐怕就不是自己放在家裡欣賞的。如果是色情業拿照片來掛在店裡做宣傳,那麼幫助沖洗照片的旺角這家店也會倒黴。

    陳某警惕的將尖沙咀所有照片挑選出來,仔細觀察。

    頓時,陳某被嚇得幾乎尿出來。

    這些照片,均是對1具年輕美貌女性屍體的解剖過程。可以看到,這個女孩從一個被交代遮住雙眼的屍體,變為了無數的器官。

    照片極為血腥,但拍攝手法卻頗為高明。

    拍攝者重點拍照死者的女性敏感部位,陰部和乳房,完全按照歐美色情雜誌的風格。

    驚呆的陳某立即拿著照片,衝到老闆的辦公室。

    陳某:老闆,你看,你看。

    老闆一看,嚇得雙手發抖:這是誰送來的?

    陳某:就是尖沙咀那家店。

    老闆:撲街。你沒看報紙嗎?這半年有好幾個女孩失蹤!阿陳,你做得好,我會給你加薪。你現在打電話報警。

    香港警方迅速趕到。

    當時,香港頻發女性失蹤案。82年2月到8月半年時間,已經有4名年輕女性失蹤。

    第1名失蹤的女性叫做陳鳳蘭,27歲,是尖沙咀一家夜總會的舞女,已婚,長得很漂亮。

    2月3日凌晨4點,在夜總會喝了很多酒的陳鳳蘭下班。因醉酒和下雨,陳決定打車回家,一去不回。

    第二天陳的家人就報了案,警方經過調查,發現陳鳳蘭18歲就下海做舞女,社會關係複雜。

    警方懷疑可能是黑社會將陳鳳蘭報復性的賣到東南亞,或者是高利貸因債務關係將她綁架。

    最終,警方定為失蹤案。

    沒想到,這竟然不是失蹤事件。

    2月11日,經過幾天的暴雨,沙田城門河水暴漲。

    在工人清理雜物的時候,突然發現了3個黑色塑膠袋。

    清潔工人開啟一看,發現竟然是1個女人的人頭和2支手臂。

    工人受驚過度,當場休克。

    這邊,法醫經過反覆分析,認為這就是失蹤的陳鳳蘭,她已經遇害。隨後,陳鳳蘭另外的碎屍也分別被發現,只是缺少臀部。警方推測,部分碎屍被衝到了海里。

    警方認為沙田城門河不是兇手拋屍的第一現場,屍塊應該是被雨水衝到河內的。

    案件毫無線索,大雨破壞了一切證據,又沒有目擊者。

    目前香港警方唯一知道的是,陳鳳蘭最後接觸的人是個計程車司機,但沒人知道車牌號,也不知道他的樣子。

    萬般無奈下,警方懸賞二萬五千元,希望有人能夠提供線索。

    期間警方接到幾個騙子的電話,卻無一人能夠提供真正的線索。

    就在陳鳳蘭案件遲遲不能偵破的時候,又有新的失蹤案件發生。

    3個月後,5月29日凌晨5點,31歲的收銀員陳雲潔下班。因天降大雨,陳雲潔被迫打車回家,也是一去不回,從此失蹤。

    1個月後,6月17日凌晨4點,29歲的清潔工梁秀雲因大雨,下班打車回家,從此活不見人死不見屍。

    半個月後,7月2日晚上11點,17的高中女畢業生梁惠心參加了謝師宴後,因雨下的很大,決定打車回家,由此杳無音訊。

    警方認為,這4起案件都和計程車有關,很可能是1個司機做的殺人案。

    除了陳鳳蘭以外,其餘3人應該也已經遇害。

    警方認為歹徒作案手段兇殘,且肆無忌憚,頻率極高。

    殺死陳鳳蘭以後,歹徒等了3個月才作案,隨後頻率越來越高,到了半個月就作案的瘋狂地步。

    如果不能儘快抓住歹徒,恐怕他還會繼續這樣胡亂殺人。

    一時間,各大傳媒充斥著女性頻繁失蹤的新聞,給予香港警方極大的壓力。

    就在警方焦頭爛額的時候,突然接到旺角照相館老闆的報警。

    重要線索出現,警方頓時喜出望外。

    警方將克疑解剖屍體的照片,交給法醫鑑定。

    法醫反覆分析,做出做出結論:這極有可能是兇殺案。根據照片判斷,女屍的關節還沒有僵硬,死亡時間不超過3個小時。如果是醫學院的屍體解剖課程,屍體的死亡時間絕對不可能這麼短。如果是大陸或者東南亞的照片,但女屍開始是穿著衣服的。這明顯是香港女學生的服飾,絕不可能是大陸或者別的地方。另外,根據體態判斷,死者非常年輕,不超過20歲,年齡同最後失蹤的女學生梁惠心符合。

    警方終於有了線索,驚喜之餘自然不敢打草驚蛇,導致功虧一簣。他們暗中對照相館進行布控,守株待兔。

    心驚動魄的蹲守了幾天,終於,8月18日,嫌疑人出現了。

    一個20多歲的男青年來取照片,走出店就被警方捉住。

    期間,聰明的香港警方留了個心眼。

    香港是民主法制地區,強調證據和程式,不能亂來。

    於是,警方特別將一些其他的照片,混在這些解剖照片內。

    這個男青年拿到照片以後,果然將不屬於他的照片都挑出來。

    可以確認,這傢伙就是照片的真正主人。

    男青年被捉住以後,有些驚慌。他說自己叫做林過雲,照片也確實是他送來洗的。

    警方:照片是誰拍的?是不是你?

    警方:四眼佬真名叫什麼?

    林過雲:我不知道。

    警方:不知道?他的照片從哪裡拍的?

    林過雲:我也不知道。我就是跑腿小弟。

    這邊,為了揭穿林過雲的胡話,警方也在行動。透過旺角照相館,警方找到了尖沙咀照相館送照片的店員張某。張某承認,他認識林過雲。

    張某:大家都是攝影協會的,喜歡拍照片。林過雲性格內向,平時很少說話,拍的照片還不錯。我們聊過幾次,就這樣認識了,也談不上什麼交情。

    警方:你為他洗了幾次這種照片?

    張某:連這1次,一共2次。大概是6月,林過雲突然送來一些照片,拍的都是屍體和解剖。我吃驚的問他,怎麼拍到的這些的?林過雲說是他平時兼職在停屍房做攝影師,為警方拍照,賺點小錢,自己就暗中留了一份。他說其他地方不敢去洗,希望我能幫他這個忙。我看林過雲平時就木訥呆滯,在停屍房工作倒也符合他的性格,就相信了。我怕別的同事洗照片時受驚,就親自幫他洗。

    警方:照片是什麼內容?

    張某:很嚇人的,除了女性隱私部位的特寫,就是開膛破肚的解剖。太血腥,我根本不敢多看。

    顯然,張某的話和林過雲對不上。

    這邊,警方將張某的供述告知林過雲,又將《東方日報》宣告並無所謂“四眼佬”的結論也告訴他。

    至此,林過雲已經無從狡辯,開始沉默。

    警方又對林過雲背景進行調查,驚訝的發現他有前科。

    林過雲原名林友強,1955年出生,此時27歲。

    他在香港出生,兒童時期一度去汶萊隨父親居住。回到香港後,李國雲在深水埗利瑪竇中學就讀,初中的學習成績很好。後因為家庭出現劇變,林過雲放棄求學。

    高中畢業後,林過雲先是在他父親觀塘康寧道的摩托車店打工,後來又在親戚的空調店打工,負責幫人安裝空調。

    早在1973年,也就是林過雲僅僅18歲時,他曾經因侵犯女性被捕。

    有一名少女報警,說被人非禮。警察趕到紅磡鶴園街1個公廁外,將正在逃離的林過雲抓住。

    少女介紹,她上完廁所出來後,突然被林過雲攔住。林過雲持刀脅迫她再次進入公廁,用手反覆摸她的下體。少女震驚萬分,以為林過雲要強姦她。

    奇怪的是,林過雲摸完以後就逃走,少女急忙報警。

    抓住林過雲以後,警方發現他的思維似乎有些異常。

    林過雲自稱只是做研究,一旦研究成功了會對世界有利,還說這是天父給他的其實,不知所云。

    同時,持刀脅迫在香港是重罪,但林過雲僅僅為了摸幾下,似乎也不符合邏輯。

    警方懷疑林過雲有精神問題,送交精神科進行鑑定。

    精神科醫生認為:林過雲確實精神不正常,不應該坐牢,需要送到青山精神病院治療。

    在精神病院治療3個多月後,林過雲才被釋放。

    又在社會上打工幾年後,林過雲覺得其他行業賺錢太少,也不自由。1978年,他考取了計程車牌照,將名字從林友強改為林過雲,成為計程車司機。

    1980年開始,因生意不好做,林過雲開始專門開夜車,1981年加入香港攝影會。

    可見,林過雲不但有涉嫌性侵的前科,也是一個計程車司機,這符合警方之前對兇手的判斷。

    林過雲具有重大嫌疑,法院很快開具了搜查令。

    警方趕到林過雲的家,貴州街安慶大廈2樓F室,進行大規模搜查。

    這一搜查,將警察們嚇得屁滾尿流。

    這是1個3房2廳,面積不大,主要是林過雲和弟弟、妹妹、父親等人居住。

    其中,林過雲和大弟弟兩人同居一室。

    林過雲是夜班司機,平時晚上七八點上工,第二天七八點回家。這種作息時間,正好和弟弟、父親相反。

    平時兄弟、父子接觸不多,有時候一二週才能見到一次。

    弟弟認為,林過雲性格怪異,平時故意避開家人。雖工作原因很少見面,但林過雲完全可以在家吃一兩頓飯。

    奇怪的是,林過雲一日三餐都在外吃。偶爾妹妹煮了飯,林過雲卻碰都不碰,只是偶爾喝點湯。

    即便是喝湯,林過雲也是端到自己屋內閉門甚至上鎖。

    弟弟供述,林過雲做事仔細,所有個人物品都放在箱子內上鎖。

    林過雲性格內向陰沉,曾經在家裡做過幾件壞事,又被逮捕過,算是聲名狼藉。雖是一母同胞,弟弟妹妹都不太願搭理這個哥哥,家人關係淡漠。

    在林過雲弟弟的指點下,警方撬開了林過雲的箱子和櫃子。

    這一下,就將警察們嚇個半死。

    在櫃子中,赫然擺放著3個大玻璃瓶,裡面浸泡著數個女性的陰部和乳房組織。

    直到此時,警察認為林過雲不過是強姦殺人,沒想到竟然有這麼變態的事情。

    香港治安一直還算不錯,幾十年沒有類似的案件。

    在場的香港警察,絕大部分沒有這種經歷,有幾個人直接嘔吐起來。

    除了可怕的人體組織標本以外,還搜出了上千張的女性隱私部位和解剖照片,看來都是林過雲本人拍攝的。

    另外,還有高達40多盒錄影帶,部分是色情錄影帶。

    弟弟供述,平時林過雲在家休息期間,不是看電視就是看錄影,很少出門。

    警方對錄影帶進行檢查,發現其中3盒有些奇怪。盒子上由林過雲親筆書寫“嚴肅的秘密”、“雨夜行動”、“第四次行動”。

    對著3盒錄影帶,警方持高度懷疑,立即檢視內容。

    誰知道,錄影帶的內容又是讓人震驚無比的。

    放映期間,絕大部分警察因受不了退場,只有幾個法醫堅持看完。

    這是解剖4具女屍的錄影帶。

    “嚴肅的秘密”拍攝的是2月失蹤的陳鳳蘭和5月失蹤的陳雲潔,“雨夜行動”遇害者為6月失蹤的梁秀雲,“第四次行動”為7月剛剛失蹤的女學生梁惠心。

    期間,一些法醫也差點崩潰。

    在錄影中,法醫們清楚的看到林過雲,曾經將梁秀雲的腸子塞入嘴裡。

    這種行為匪夷所思,1個法醫當場嘔吐起來。

    罪證確鑿,想賴也是不行了。

    林過雲父子

    警方立即對林過雲進行審訊。

    當時的香港,雖然在60年代以後就沒有執行過死刑,也並沒有廢除死刑。

    警方大概是告知林過雲,如果老實認罪,配合警方,最多就是終身監禁。如果林過雲頑抗不交代,現有證據也足夠定罪。

    林過雲的所謂雨夜屠夫殺人食人事件,把香港老百姓驚呆了。民間一致認為:林過雲的罪行過於惡劣,駭人聽聞!輿論沸騰,紛紛要求香港重新開啟死刑,殺掉林過雲。

    在這種情況下,林過雲權衡利弊,不敢抵抗,交代了所有的作案經過。

    同時,警方對林過雲的弟弟和父親也有所懷疑,將2人列入嫌疑犯。警方的懷疑不是沒道理。

    林過雲家面積狹小,居住著七八口人,林過雲還和弟弟共居一室,睡上下鋪。

    那麼,林過雲解剖、碎屍、拍照、攝像都需要漫長的時間,且必然留下大量的血跡、殘渣等證據。另外,受害者屍體也需要地方拜訪。

    以林過雲家的狹窄程度,很難做到藏一具屍體不被別人發現。

    正常來說,林過雲的父親和弟弟似乎不可能不知情。

    對此,林過雲的父親和弟弟都堅決否認。

    弟弟對林過雲的犯罪表示吃驚:我知道我哥哥不是什麼好人,但沒想到他會殺人。他這人膽子不大,有時候逛街看到古惑仔打架,他就能嚇得渾身發軟。你說他殺人、碎屍還食人,說真的,我不太相信。不過現在想起來,有幾天我是感覺到屋子裡有些腥味,後來又有一種化學品(防腐劑)的味道。林過雲先說是買的鹹魚放在箱子裡,爛掉了。後來說化學品是什麼樟腦丸,我也就沒當回事。

    至於林過雲的父親,對兒子的行為倒並不驚訝:我早就知道他會出事的。林過雲心理有問題,從小就不正常。

    警方:什麼?你為什麼這麼說?

    林過雲父親:我是個高階技工,林過雲的媽媽是我的原配。結婚以後,家庭困難,我就離開家去汶萊的油田工作,那邊收入比較高。我和林過雲他媽生了3個孩子,1個夭折了,另外2個就是林過雲和他弟弟。在汶萊工作了好幾年,夫妻兩地分居。我當時是壯年,忍不住生理需要,就又找了1個女人。香港是70年代才廢除華人納妾的,之前並不違法。我和這個女人同居,又生了幾個孩子。林過雲長大了以後,對這個汶萊女人非常仇恨。一次我聽他自言自語,說是這個蕩婦搶走了他的爸爸。為此,我打過林過雲幾次。多年後,這個女人生病去世了,我和林過雲他媽媽婚姻又名存實亡,就又找了1個女人。林過雲同樣仇視這個後母。

    警方:這和林過雲犯罪有什麼關係?

    林過雲父親:我還沒說正題呢、這樣林過雲就有好幾個弟妹。上小學的時候,他的後母就發現林過雲似乎不太正常,對女人私密部位特別感興趣。她曾經多次看到,林過雲在夜晚偷偷跑到2個妹妹的房間,掀起熟睡的妹妹的短褲偷窺。林過雲後母開始這麼說,我沒當回事。林過雲畢竟還小,不懂事,可能是青春發育期對女人好奇。況且他的2個妹妹也是兒童,偷窺一下也不能說明什麼。我罵了他一次,抽了他幾個耳光,讓他以後不要幹這種事。

    警方:他以後就沒幹了?

    林過雲父親:當然不是了。林過雲被我打了以後,倒是不敢夜晚偷看了。好景不長。上了中學後,他的後母告訴我,林過雲經常趴著浴室偷看2個妹妹甚至她洗澡。我開始不信,後來有一次我親自看見了。當時我非常氣憤,將林過雲暴打了一頓,把他的頭往牆上撞了十多次,他當場昏了過去。

    警方:他後來改了嗎?

    林過雲父親:當然沒有。他是不敢騷擾後母和妹妹了,但這種心理沒改變。有一次他妹妹的貓跑到林過雲的房間,被箱子壓住了。妹妹和弟弟把林過雲的箱子翻過來,發現箱子低下押著無數歐美女人的色情海報,全部都是赤裸裸拍攝陰部的。當時林過雲才17歲,我覺得少年好色也不能好到這種地步,開始覺得他有病,帶他去看過心理醫生。結果18歲,林過雲就持刀劫持了1個女孩,被關入精神病院3個月。當時我就知道,狗改不了吃屎,他遲早還是做這種事的。

    警方:他這次作案,你知道不知道!

    林過雲父親:天地良心,我真的完全不知道。我們家的負擔重,我要供房子還要養2個老婆和一堆孩子,平時6點上工,晚上10點到家,哪裡還能顧得上別的。不過你麼你這麼一說,我倒是想起來一件怪事。有一次我打掃家裡客廳,發現沙發底下有一個印記,擦了半天才擦掉。當時沒有多想,以為又是幾個孩子搞得什麼東西。現在想起來,這印記很像是人仰臥後留下來的。現在想想,我們家房子太小,林過雲不可能把屍體藏在自己房間,也只有客廳沙發底下可以藏人。

    這邊對於林過雲的審問,也很順利。

    林過雲坦然交代了作案經過。

    和父親弟弟說的差不多,林過雲從小過的很不好。他的母親和父親感情早已破裂,好色的父親先後在外面找了2個女人同居,生了一堆弟弟妹妹。不喜歡林過雲的母親,父親也連帶也不喜歡林過雲。父親從小對他態度很差,好就罵、不好就打。

    至少童年時期,林過雲如過街老鼠一樣。

    長大一點以後,父親帶著2個老婆搬回香港居住。於是,家庭生活更亂,幾個同父異母的兄妹都擠在一起,還有年齡比父親小十多歲的後母。

    林過雲開始仇恨後母,認為這2個女人靠著淫蕩勾引了父親,導致了他童年的不幸。話雖如此,林過雲卻沒膽量報復後母,甚至在後母面前唯唯諾諾、非常老實。

    進入青春發育期以後,林過雲開始感覺自己和普通男孩不太相同。

    他有一種變態的性心理,對女性的隱秘部位特別感興趣。

    這種並不是普通男人的好色,而演變為一種變態的嗜好。林過雲對女人的相貌、身材甚至單純的裸體並沒有太多興趣。後來案件表明,林過雲拍照和錄影時多將女屍的臉部至少是眼睛遮蓋住,也很少拍攝面部。

    為此,他曾經夜晚混入妹妹的房間,掀開2個妹妹的內褲去偷窺,為此被父親抽了耳光。

    更大了以後,林過雲開始對成熟女人感興趣,多次偷窺過後母洗浴。

    為此,他被父親痛揍一頓,當場被打暈過去。

    痛打改變不了林過雲的心理,他的變態嗜好也來越厲害,購買了大量的色情雜誌,又終於演變為持刀劫持少女,被警察逮捕。

    林過雲感興趣的並不是女人。

    他犯案時已經27歲,卻沒有談過女友,甚至沒有嫖妓過。

    當時劫持少女後,他也只是摸了幾下,並沒有事實強姦或者猥褻。後來案件中,他完全有機會將受害女女性將強姦,但林過雲並沒有這麼做。

    其他出租車司機曾經組團去泰國嫖妓,也喊他一起去,林過雲宛然拒絕。

    說白了,林過雲就是1個變態。

    至於為什麼殺人,林過雲認為是偶然事件觸發的。

    1982年2月3日凌晨4時,醉酒的27歲舞女陳鳳蘭上了林過雲的計程車。

    上車以後,陳鳳蘭說自己住在觀塘,就昏昏睡去。

    林過雲開車將她拉到觀塘以後,陳鳳蘭酒醉不醒。

    林過雲好不容易把她弄醒,陳鳳蘭卻又說自己住在油麻地,隨後開始嘔吐,將車後座搞得一片狼藉。

    林過雲無奈,只能又將陳鳳蘭拉回油麻地。

    之後無論林過雲怎麼推,陳鳳蘭就是不醒。

    透過袒胸露乳的服裝和濃妝豔抹的相貌,林過雲知道這是一個舞女,面貌和後母還有些相似。

    林過雲是最厭惡這種淫蕩女人的,他的家庭就是被這種女人破壞的,對陳鳳蘭就有天生的惡感。

    前後折騰了快2個小時,林過雲一分錢沒有拿到,車上全是嘔吐物,還有一個昏睡不醒的舞女。

    自然,林過雲可以將陳鳳蘭送到警察局或者丟在路邊,他卻沒有這麼做。

    狂怒激發了林過雲心中變態心理:將這個淫蕩垃圾的女人殺了。

    林過雲開始想用刀殺人,卻怕在車上留下血跡。

    林過雲只是晚班司機,白天車子還要交給別人,留下的大量血跡無法解釋。

    於是,林過雲找來1根電線,將陳鳳蘭活活勒死。

    林過雲回憶:由於醉酒,陳鳳蘭根本沒有抵抗,只是死前手腳抽動了幾下。

    第一次殺人,林過雲倒沒有感到太緊張。

    他後來供述:主要是因為仇恨,太討厭這個女人。仇恨了,自然就不怕了。

    殺死陳鳳蘭以後,林過雲開始想要將屍體丟在路邊。

    搬運屍體時,看到穿著暴露的陳鳳蘭,林過雲的變態心理又被激發。

    他覺得,這不就是1個絕好的攝影模特嗎?

    趁著天還沒亮,林過雲將車子開到家門口,把屍體扛到家裡,塞在了大沙發下面。

    隨後父親和弟妹先後起床,草草洗漱就出門上班、上學。

    等家人走光以後,林過雲將陳鳳蘭的屍體搬運回自己的房間。

    他將屍體身上的衣服脫光,然後擺出外國色情雜誌的動作,開始拍照。

    林過雲拍攝的主要是陳鳳蘭的隱秘部位,對陳鳳蘭漂亮的臉蛋、不錯的身材毫無興趣。

    照片裡面,基本都是女性區域性的照片,幾乎沒有全身或者半身照片。

    當時陳鳳蘭已經死了好幾個小時,屍體關節開始僵硬,林過雲就用膠帶固定肢體。

    第一次殺人是不怕,拍攝期間的林過雲卻比較害怕。可以看到,他拍攝的很多照片是模糊的,說明林過雲手在發抖。

    因為沒有經驗,燈光靠的太近,將陳鳳蘭屍體腿部一些面板燒壞。

    拍攝完了照片後,林過雲又開始錄影。

    時間很快到了下午,家人就要回來了,林過雲開始考慮怎麼處理屍體。

    從陳鳳蘭的小包中,林過雲找到了數百港幣。他用其中的500元,購買了1把電鋸,趕在家人回來之前將陳鳳蘭的屍體切成7塊,分別包好。

    之後,他清理了血跡和屍體殘渣,又將軀幹上的2個乳房割下,泡在米酒中防腐。由於手法不熟練,其中1個乳房被割壞。

    晚上上班後,林過雲藉助夜色將屍塊搬運到計程車上,丟在火炭一處山坡草叢。

    第一次拋屍讓林過雲非常緊張,丟了就走。

    當時天降大雨,沒有人看到他拋屍。

    隨後幾天連綿的大雨,將部分屍塊衝入城門河,被警方發現。

    這次殺人碎屍以後,林過雲還是很驚恐的,長達3個月沒有敢於作案。

    林過雲回憶:殺死陳鳳蘭,讓我有一種如釋重負的快感,似乎將多年積存的變態心理都發洩了,就如同吸毒一樣。

    於是,林過雲開始欲罷而不能。

    殺死陳鳳蘭後沒有多久,林過雲開始變得焦躁,心中變態情緒又逐步累積起來。

    他決定再次獵殺,發洩發洩。

    和上次不同,這次林過雲做好了準備工作。

    他在車上藏了尖刀,還準備了手銬、電線、繩索等物品,甚至還特別購買了解破的專業書籍進行研究。

    林過雲後來介紹:購買解剖書,是因為之前拍照擺的姿勢不好。我就想幹脆把人解剖了,把組織割下來,單獨拍照。

    準備完成以後,這個變態就四處尋找獵物。

    1982年5月29日凌晨5時20分,在大雨中,31歲的陳雲潔上了林過雲的計程車。

    陳雲潔是2個孩子的母親,因家庭拮据,出來在油麻地金喜來康樂中心當收銀員。

    林過雲覺得陳雲潔穿著性感,誤以為她也是舞女,動了殺心。

    車子開到漆鹹道近海底隧道處,雨越來越大,近距離也看不清人。

    林過雲覺得機會到了,就把車停在僻靜處,拿出尖刀,謊稱搶劫。

    大驚失色的陳雲潔手無寸鐵,周邊又沒有一個人。她實在沒辦法抵抗,就屈服下來。

    林過雲讓陳雲潔帶上手銬,陳只能同意。

    隨後,林過雲裝著對陳雲潔搜身,突然從背後用電線勒住她的脖子。

    陳潔雲這才知道林過雲竟然是要殺人,拼命抵抗。

    可惜,體力懸殊,陳潔雲雙手又被手銬限制住,幾分鐘後就不幸慘死。

    這是第二次殺人,林過雲毫不慌張。趕在家人起床之前,林過雲再次將屍體搬上樓,藏在客廳的沙發下。

    等到家人都離開以後,林過雲開始瞭解剖的過程。

    下面這段摘自《香港十大奇案之首 雨夜屠夫詳細版》一文,非常血腥,心理素質不好的就別看了,別留下心理陰影。

    林過雲舒了口氣,繼續將陰戶連子宮的部份小心翼翼的用解剖刀割下,將乳房擺到放陳鳳蘭那乳房的膠盒內,腎臟、直腸和卵巢就放進一個棕色玻璃瓶中,用白酒浸著,陰戶連子宮就放進另一白色膠盒,也用白酒浸好作防腐作用。

    大家看看,可怕不可怕?

    隨後林過雲故技重施,將屍體用麻袋裝好,趁夜色抬出去放進出租車。

    期間,曾經有大樓管理員看見他搬運麻袋,卻絕沒想到會是屍體。管理員以為麻袋裡只是普通雜物,也就沒在意。

    回到房間後,林過雲聞到有股膿腫的血腥味,怕被弟弟發現。

    他從廚房拿來清洗劑,將整個地板擦了一遍。

    弟弟下班回來,發現地板煥然一新,就問林過雲:好好的,你擦什麼地?

    林過雲敷衍:地板太髒了,你又不管,我就自己擦擦唄。

    當晚林過雲駕駛出租車,將屍體丟在銅鑼灣大坑道山坡草叢。

    直到林過雲被捕時,屍體也沒有被人發現。

    林過雲將陳鳳蘭及陳雲潔肢解屍體情況拍照錄像帶,命名為“嚴肅的秘密”。

    殺害陳鳳蘭以後,變態的林過雲更感到非常刺激,欲罷而不能。

    陳鳳蘭失蹤後,陳家迅速報警。

    可惜,警方仍然毫無線索,案件遲遲不能偵破。

    1個月後的6月17日凌晨4時,林過雲又用同樣的手段,殺死了29歲的梁秀雲。

    梁秀雲是某夜總會的清潔工,在金漢酒樓門前的巴士站上了林過雲的車。

    林過雲見她從夜總會出來,誤以為她是舞女,決定對她下手。

    整個過程同之前沒有區別,梁秀雲也被帶上手銬後勒死,屍體被切割成兩截,陰部和乳房被割走。

    這次林過雲使用了攝影機的自拍功能,從而錄下了整個解剖過程,後來成為他的主要罪證。

    期間,林過雲曾經挑出腸子,放在口中品嚐,但又覺得噁心,很快吐出來。

    有香港媒體說林過雲吃了人肉,林堅決否定,說自己只是好奇的嘗試了一下,隨後就嘔吐了,根本沒有吃人肉。。

    林將屍體帶返家中拍照與錄影肢解,錄影帶名為“雨夜行動”。

    殺死梁秀雲以後,林過雲更是如同吸毒一樣,越來越上癮。

    之後半個月,他為了躲避風聲暫時沒有作案,不過一直在尋找目標。

    1982年7月2日晚上11點,年僅17歲的高中女生梁惠心上了林過雲的計程車。

    梁惠心剛剛參加完謝師宴,因下起了大雨,又等不來巴士,只能打車回家。

    本來,林過雲都是選擇30歲左右的成熟舞女,或者是他認為的舞女殺害。

    林過雲認為她們本來就是垃圾,就應該被殺死。

    但這次,林過雲明確知道梁惠心是個學生,卻突發奇想選擇她作為獵物。

    警方認為,這是林過雲缺少和年輕女性接觸的經驗,對她們很好奇。

    計程車行駛到公主道天橋往海底燧道處,林過雲拿出尖刀說要搶劫。

    和另外3個女受害者不同,年幼的梁惠心嚇得大哭起來。

    當時大雨滂沱,四面無人,在只有持刀歹徒的計程車內,可憐的梁惠心叫天不應叫地不靈。

    直到此時,天真的梁惠心竟然還沒有意識到自己有生命危險,而是哭求林過雲不要強姦她。

    梁惠心說自己還沒有談過男友,不想將來無法嫁人。

    林過雲表示,只要梁惠心配合,自己就不會做這種事。

    無奈之下,梁惠心只得戴上了手銬。

    事實上,在梁惠心活著的時候,林過雲確實信守了諾言,沒有強姦梁惠心。

    和以往立即殺人不同,這次林過雲顯然對這個少女很有興趣。他一邊開車,一邊和梁惠心聊天,前後聊了2個多小時,涉及各種話題。

    見長達2個小時內,林過雲並沒有傷害她,梁惠心也漸漸放鬆下來。

    根據林過雲回憶,這是他成年以後和別人聊天最長的一次,一度就像朋友一樣。

    林過雲還打開了梁惠心的包,看到了同學送給她的很多畢業禮物。

    林過雲有興趣的一一詢問,梁惠心也一一回答。

    期間,林過雲曾經將出租車停在龍翔道一油站附近,有幾輛加完油的車子從他們傍邊駛過。

    當時梁惠心完全有機會呼救,這樣多少有一線生機。

    可惜沒有社會經驗的梁惠心,已經被嚇傻了。從頭到尾,她沒有自救的行為,只是一味哀求林過雲放了她,自己的母親還在等她回家。

    對於梁惠心的要求,林過雲不置可否。

    當然,作為一個連殺3人的歹徒,林過雲不可能放走梁惠心,不然就等於是投案自首。

    警方只需要根據梁惠心對歹徒相貌的描述,排查一下香港計程車司機,就可以輕鬆抓住林過雲。

    而梁惠心根本不知道林過雲曾經殺過人,以為他只是普通的搶匪。

    兩人聊到凌晨3點左右,梁惠心支援不住,在後車座昏昏睡去。林過雲也小睡了一會,在凌晨5點左右甦醒。

    這2個多小時內,梁惠心完全有機會脫逃,她仍然沒有自救。

    林過雲醒來以後,發生了激烈思想鬥爭。如果放走了梁惠心,林過雲很可能會被執行死刑。

    可是,梁惠心天真幼稚,同其他的所謂舞女不同,殺死她似乎沒有道理。

    到了最後,林過雲橫下心,終於用電線勒住梁惠心的脖子。梁惠心驚醒,這才明白原來林過雲是要她的性命。

    只是反抗和呼救都已經遲了,這個花季少女被林過雲活活殺死。

    殺死了梁惠心以後,林過雲同樣解剖、拍照和碎屍,錄影帶被命名為“第四次行動”。

    期間,林過雲還實施了姦屍,這是以往3次殺人中沒有過的。

    林過雲解釋為對這種事很好奇,因為從來沒做過,希望嘗試一下。

    碎屍被用同樣的方法,丟棄在銅鑼灣大坑道山坡草叢。

    林過雲的供述就是這樣。

    根據林過雲的指認,警方先後找到了多具屍體,由此罪證確鑿。

    林過雲案件,涉案死者只有4人,卻是香港有史以來最惡劣的大案。

    林過雲的言行太過於怪異,主審法官一度懷疑他有精神病。

    經過香港5名精神病專家反覆鑑定,其中3人認為林過雲沒有精神問題,只是有極為嚴重的變態心理。

    根據林過雲的錄影帶分析,林明顯對於解剖有著濃厚的興趣。

    曾經看過錄像帶的法醫回憶:我們法醫解剖,一刀刀是有步驟的。看錄影帶,林過雲肯定沒學過,第一具屍體的刀法完全是不對的。但是,他的學習能力很強,第二具第三具解剖就有很大的進步。顯然,他研究過解剖技術。但他的解剖基本都是針對性器官,這就是變態了,和普通的法醫有根本的不同。

    自然,變態心理是不能減輕罪責的。

    1983年3月3日,香港最高法院開審。

    有意思的是,為了避免女性陪審團成員的性別偏見,7個陪審團成員全是男士。

    4月8日,陪審團一致透過,林過雲四項謀殺罪名成立,被判處死刑:絞刑。

    60年代以後,香港就沒有執行過死刑,最終林過雲被在8月被改判為終身監禁,不得假釋。

    目前,林過雲已經服刑長達35年之久,在獄中表現良好,卻仍然不允許假釋。

    幾年前,傳說林過雲已經被假釋,竟然引起了香港社會的恐慌。

    監獄方面認為,林過雲對於自己的罪行並沒有什麼悔意,一旦放入社會恐怕還會害人。

    由於林過雲的殺人全部都是在雨夜,他也有個大名鼎鼎的外號“雨夜屠夫”。

    林過雲自稱,一到雨夜他就有一種無法剋制的犯罪衝動。

    實際上,林過雲的雨夜犯罪,引起了香港人巨大的恐慌。

    在林過雲被捕後多年,很多香港女孩仍然不敢在雨夜乘坐計程車。

    這個案件至今還有很多疑點:

    第一,林過雲究竟殺了多少人?

    第二,林過雲的父親和弟弟究竟有沒有涉案?

    正常來說,在那麼小的環境做這種事,林過雲的父親和弟弟不知情,幾乎是敢想象的。

    但法院並沒有證據,最終林過雲的父親和弟弟都被無罪釋放。

    有意思的是,警方一度打親情牌,將林過雲的父親和弟弟抓捕,試圖迫使林過雲屈服。

    沒想到,本來對父親和弟弟就頗為仇視的林過雲,對此舉頗為開心,拒絕合作。

    為此,父親和弟弟被拘捕了一段時間。開庭之前,惱羞成怒的弟弟試圖廝打林過雲,還大喊:你要說實話啊!不要連累我們!

    第三,林過雲冤魂纏身?

    有意思的是,林過雲本人是個瘦弱的人,面目清秀,看起來文弱無用。

    但在服刑期間,監獄裡面眾多黑社會分子都不願意招惹他,連獄警也不遠和他接觸。一個退役的獄警(香港叫做懲教處職員)介紹:我們總覺得林過雲身上有一種陰氣,讓人不寒而慄。我聽過一個說法。有一次懲教處人員帶他去空地上放風,讓他自由活動,一位懲教處主任,竟然透過閉路電視,見到有四個半透明狀人影,一直在林過雲的身邊飄來飄去,他走到那,人影就跟到那,一步都不離開。主任大吃一驚,認為這就是4個冤魂,似乎在等待機會報復。這個說法,當時監獄裡面每一個獄警和犯人都知道。

  • 7 # 成都地產逍遙君

    我覺得,最可怕的應該是前蘇聯食人魔安德烈·奇卡提羅,為此還專門有一部講述他的影片——《羅斯托夫的野獸》。我覺得這個人的經歷還是很有反思意義的。

    安德烈1936年出生於今天烏克蘭境內的亞布洛奇耶,他扭曲的人生觀來自於童年的不幸帶來的病態價值觀。

    他5歲時被灌輸了“哥哥的失蹤”是被飢餓與絕望的鄰居綁架並被吃掉的觀念。他認識到即使是人類之間,也是可以相互食用的。這是一個扭曲的價值取向。而在哥哥失蹤當時是斯大林強推農業集體化而導致大饑荒的年代,由於富農反對強制性的農業集體化,隨後遭到滅頂之災,農業出現了災難性的崩潰,農場牲口被過早地大量屠殺以充飢,特別是1933年的饑荒,奪走了數百萬人的性命,直到30年代末,農業生產才得以漸漸恢復。生存的可怕壓力導致人吃人的常見,甚至有把已經埋葬的人和動物的屍體拿出來再食用的事件!

    其次就是安德烈目睹了蘇德戰爭期間,母親被納粹士兵輪姦的情景,這導致他患上了難以啟齒的功能性勃起障礙,並且留下了可怕的後遺症和變態心理——他發現女性的鮮血以及痛苦的表情能增加他的性快感,這肯定是採禽獸納粹士兵的暴行所致。

    其父親被汙衊為叛徒,社會對其家庭的拋棄讓其產生強烈的反社會人格障礙。

    1978年12月22日,安德烈用一塊口香糖將9歲的小女孩葉蕾娜騙到了格魯舍夫卡河旁邊的小屋內,並強姦了可憐的小女孩兒,在聽聞後者聲稱要報警後,連捅三刀並將其棄屍河中,女孩最後死於失血和溺水。在殺害葉蕾娜後,面對警方的調查他用一番辯白或者是賄賂使得自己脫離懲罰,1981年,他甚至在羅斯托夫的一家工廠找到一份採購工作,讓生活穩定下來。當然,這個打算只維持了短短的6個月。

    他的第二個犯罪物件是17歲的女孩卡臣科。卡臣科是個樂於用自己的身體換取美酒美食的放蕩女孩兒。這就簡單多了,安德烈很輕易就將她帶到樹林裡並扼殺後姦屍。並且讓這種變態的嗜好變得越來越難以抑制。

    直到1990年,安德烈殺死了至少超過50名兒童和婦女,在火車站和汽車站尋找作案目標,作案區域橫跨整個俄羅斯。很多離家出走或者無人看護的兒童因此慘遭毒手。在他最終被槍刑處決時,其口中喃喃說著——“我是自然界的一個錯誤,一頭瘋狂的野獸”。

  • 8 # 陳武鵬律師

    這裡給大家介紹一下德國著名的食人案。

    2001年,德國工程師阿明·邁維斯在網上釋出了一則駭人聽聞的招聘廣告,聲稱自己很久沒有吃過人肉了,好想再吃一次人肉,所以在此招募願意被他吃掉的人。

    招聘廣告發出以後,沒想到短短几天就有十幾個人應聘。後來,同為工程師的布蘭德斯也參與應聘,並異常狂熱地表示自己最大的願望就是被人吃掉。

    於是,兩名工程師一拍即合,開始商量具體的食人事宜。一切準備停當以後,布蘭德斯吞下了20片安眠藥和一瓶烈酒,他失去知覺以後阿明·邁維斯就開始肢解他。為了留作紀念,阿明·邁維斯將整個過程都用錄影機拍攝下來,儲存下來的錄影帶裡清晰記錄了他是如何割下布蘭德斯的肉、如何在煎鍋上煎熟並吃掉、以及如何冷凍剩餘肢體和器官的場景。整個過程可以用不可名狀來加以形容,比任何恐怖片都還要血腥百倍。

    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布蘭德斯確實是自願給阿明·邁維斯吃掉的,從他給阿明·邁維斯發的郵件中可以看出這一點。

    布蘭迪斯在郵件中詳細描述了自己即將被邁韋斯吃掉的興奮之情,他寫道:“我希望你是認真的,因為我真的希望被人吃掉,我的乳頭正期待著你的胃。”

    生命權是不能夠承諾放棄的,因此阿明·邁維斯發在獲得布蘭德斯同意的情況之下將其殺害並吃掉同樣構成故意殺人罪,最後阿明·邁維斯被判處終生監禁。

  • 9 # 我如生前一樣行走

    外傳,古有一人,靠海而住。一日不小心跌入海中,被人救起後,食性大變!救他的一家人全部被他生吃。

    三日後因為肉都腐爛的不行,男子從屋中出來,開始順著海邊的村落一個一個吃過去。

    一開始他行動隱秘,不被發現。但是隨著失蹤人數太多,所有人都以為是海神不樂意了,是海神在做祟!

    幾個村子的領袖開始準備祭祀,覺得海神是餓了,得給它貢獻一個人。

    最後一直孤身生活,到處吃人的他,被選中了。

    雙腳被注入熟鐵水,然後投入海中。

  • 10 # 蜀中過思

    1.雲南食人惡魔張永明

    張永明,男,雲南省晉寧縣晉城鎮南門村人。是家裡最小的孩子,上面還有兩個哥哥和一個姐姐。從小的時候開始,他就是性格孤僻的人,也不願意去結交朋友。

    2012年5月,有媒體曝出昆明市晉寧縣晉城鎮有多名男子接連失蹤,而失蹤地點都集中在以張永明家為中心七百米的範圍內。

    張永明的第一次殺人,是在1974年,,陸士榮是張永明為數不多的朋友之一。一天,陸河張永明同睡一張床,半夜醒來,發現張永明已經把自己綁在了床上,不斷地用刀子劈砍自己的頭部和頸部。陸士榮的叫聲驚醒了張永明的父母。張父開燈,看見陸士榮的臉和脖子上全是血,連忙拉住張永明並報了警。

    這一次殺人未遂事件,為張永明以後的連環殺人案埋下了伏筆。

    1978年,張永明和外村的另一位男性青年楊樹榮交上了朋友。那天晚上他殺害了楊樹榮,還把屍體的手腳都折斷,扔進河裡企圖毀屍滅跡,卻不料河水把屍體衝到了洞穴中。張永明因此獲刑。

    1997年張永明出獄,安靜的渡過了十幾年。2008年由於國家拆遷,張永明得到了一個冷凍庫。

    2012年4月25日,一個叫韓耀的男孩跟隨公司來到張永明家附近工作。一天早上,韓耀在經理的吩咐下回辦公室去拿檔案。辦公室就在距離工地只有二十分鐘左右步程的地方,但韓耀過了很久都沒有回來。經理便打他的手機,但無人接聽;又打去辦公室,但工作人員說韓耀根本就沒回來過。男孩就此失蹤。張永明成為警方的重點觀察物件。

    在張永民家的廚房,辦案人員在一個用空心磚砌起來的平臺下,找到了五個塑膠桶,裡面分別裝著不同的人體組織:有肌肉,有四肢,有內臟,全都分門別類放在不同的塑膠桶裡。

    張永明家的菜地、位於附近的鑫雲冷庫和小樹林也劃入了搜尋範圍。在張永明家旁的枯井裡,他們找到了一部分屍骨和衣物,接著又在菜地裡找到了更多的人類骨骼。

    根據張永明交代,殺了人後自己就吃了。吃不完的就拿出去當野獸的肉賣掉。讓大家和他一起吃。

    對於張永明食人的動機,至今還沒有人提出過見解。但從他的行事方式來看,很顯然他是在把人當成了獵物,把殺人當成了打獵。

    【犯罪嫌疑人張永明】

    2.俄羅斯食人狂魔 馬克西姆·格羅瓦茨基克

    2009年1月19日,中學生卡林娜離家去學校上學,不過她沒去學校,而是和19歲的屠夫男友馬克西姆·格羅瓦茨基克,以及另外兩名熟人——19歲的花匠尤里·莫扎諾夫、21歲的茲諾夫耶娃一起來到一間租住的公寓裡,慶祝東正教的重要節日主現節。

    卡林娜的男友格羅瓦茨基克和另一名19歲男孩莫扎諾夫在公寓中喝得醉醺醺的,他倆開始為沒有菜下酒發生了爭吵。

    令人做夢也沒想到的是,格羅瓦茨基克和莫扎諾夫隨後衝進了沒有鎖門的盥洗室,將全身赤裸、猝不及防的卡林娜按入浴缸的水底,導致她活活溺死。接著他們肢解少女烹食內臟 人頭扔進垃圾箱

    接著,兩人又喪心病狂地用一把廚房菜刀對卡林娜的屍體進行了肢解,然後從她身上取出一些內臟,從她腿上割下了一塊肉,和馬鈴薯一起放進烤爐上烹飪了起來!

    令警方做夢也沒想到的是,兩名嫌犯供稱他們之所以殺死卡林娜,純粹只是因為當時感到“肚子餓”,想烹飪點肉吃飽肚子。

    【受害人卡琳娜】

    3.探礦家帕克吃同伴

    帕克是美國黃金探礦家,曾因食人被判入獄40年。1874年2月9日,他和五名同伴前往科羅拉多山考察探險。兩個月後,帕克獨自一人返回,當被問及同行五人的下落時,帕克坦白說他為了自衛已經將他們殺死,為了在找不到食物的環境中活下來,不得不以同伴的屍體為食。開始人們並不相信他所說的一切,不久,帕克分別在兩份招供書上籤了字。

    1994年,根據帕克的真實事蹟改編的劇情長片《食人狂魔》播出,

    4.日本人吃人狂魔 佐川一政

    日本人佐川一政,1981年在巴黎大學攻讀英國文學專業時,迷戀上了25歲的荷蘭女學生里尼-哈特維爾特。

    他最終將她殺害,並生吃了她的肉。他還在其後他自己寫的書中生動地描述了這一過程,他有錢的父親聲稱他不適合在法國受審,並設法將他引渡回日本,在那裡他最終獲得了自由。

    除了關於他自己那起謀殺案的書,佐川一政還於1997年寫了一本名為《少年A》的書,記述1997年發生在日本神戶的連續殺人案:酒鬼薔薇聖鬥事件。

    令人顫抖的是,佐川一政因在巴黎殺人獲得了食人狂魔這個稱號。但是現在,他依然在日本活的很好。在日本,佐川一政是一名出色的作家,是日本人心目中的英雄。他敢殺人,敢吃人。是不少日本年輕人中的榜樣。

    【圖為現在的佐川一政】

    5.捷克教派食人案

    2007年5月,捷克一名男子在家中安裝鏡頭監控其初生嬰孩的情況時,沒料到監控器意外接收了住在鄰近的莫埃洛娃家中發出的訊號,該男子拍到一名赤裸的男孩被鎖在地窖裡,遭到嚴重虐打,於是他報警。

    這是一個信奉極端教派家庭的母親,涉嫌禁錮虐待她的兩個兒子,並用刀割下其中一名兒子的皮肉,分給她的家人吃。該母親聲稱是受教派姊姊“洗腦”,才教唆虐兒。

    這宗食人在捷克布林諾市審訊時,31歲的婦人莫埃洛娃在庭上哭著承認虐待了8歲兒子翁德雷和10歲兒子雅各布。據悉,莫埃洛娃是“聖盃運動”教派的成員,而這個教派,是一個邪教組織。

    6.食人事件

    2001年,德國一男子居然膽大包天地在“食人社群”網站上釋出廣告,尋找一個“18-30歲之間,體格強壯,願意被吃的人”。令人難以置信的是,竟然有個叫做布蘭德斯人同意了。

    這兩個男人在聖誕節見 面,邁維斯將他分屍、煮熟後吃掉, 並將整個過程拍成了錄影帶在社會上傳播。造成了惶恐。

    德國法庭以謀殺罪名成立宣判他終身監禁

    【犯罪人阿明-邁維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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