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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Tony看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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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江傑律師
這個問題說輕了,是職業素質不夠,不管發生什麼情況,當著當事人的面打斷律師發言並說水平不夠,絕對是於情於理都不恰當的;説重了就是違法裁判了,因為律師的辯護權是法律賦予的,任何人都不能剝奪,即使律師發言不當,法官僅應該現在客觀公正的角度下提醒,但不應帶有主觀惡意禁止或者限制發言。庭審就必須是公平公正,法官在法庭上輕視辯護人難道可以讓當事人心服口服,不會產生法官偏袒枉法裁判的想法?所以在實踐中,律師法官檢察官其實都是源出一系,都是在紅旗下接受社會主義法制教育的同學,尊重對方就是尊重自己。最後就是,國內律檢法之間的職業流動基本還是單向,檢察官法官下海當職業律師的多,律師反向履行公職的少,不像美國的大法官基本上都有當律師的履歷。律師回爐當法官,好處是律師首先是習慣站在當事人的角度思考法律問題,而不是從官本位利益出發。所以,想要在公平公正和司法效率之間取得好的平衡,如何取捨除了是立法執法上的技術活,更是系統行業利益之間的博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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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瘋狂射手座
法官正確的處理方式是這樣的“因時間關係,請辯護人簡要發表辯論意見,庭下提交詳細書面辯護意見,合議庭會認真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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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因吹斯町scp181
本來就不是完整的影片,前因後果都體現出來了?法官為什麼要有這種反應?有很多律師確實水平不行,庭審現場說不到重點,扯些與案件事實無關的旁枝末節,法官當然不能由著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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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東風187069655
職業素養沒有,這就像去看醫生,一些醫生還沒兩句藥開完了,還有些醫生明明是院士級別,非常忙,但看得非常仔細還尊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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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追風鳥111
法官不是人,是半人半神!法官是居中裁判者,應該不偏不倚!辯士未開口,您怎知道他水平不夠?我不認同你的意見,但我捍衛你說話的權利!辯士未開口,您就像潑婦罵街的語氣堵口。修養低?還是為他方幫腔?還有其他原由?何況最終寫判辭的權力在您的手中,有必要語氣霸凌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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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33991556
看影片,法官讓辯護律師補充上訴理由,注意是補充,前面法庭調查辯論階段該律師肯定已經發表過具體意見了,可能說了很多但並沒有說到要點,所以有了女法官打斷其發言,整個庭審過程很長,切不可斷章取義,發影片者明顯站在律師這邊。高院的案子一般是上訴案件,控辯雙方的意見應該都很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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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工程姜律師
再不完整,法官那麼說,也違背了民事訴訟的基本精神,至少屬於不合格得法官。如果律師都要在法官呵斥下委曲求全,是對當事人或是被告的嚴重不負責任,甚至是違反職業道德和違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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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MachZhang
往小說是我們的庭審流於形式,法官在開庭前就已經形成有罪心證,濫用法庭權利,不能做到居中裁判,往大說~自己腦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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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傳奇一大哥
律師是為自己的當事人辯護,你可以認為律師的話是屁話,也可以認為律師的話沒有道理,但是一定要保證律師的說話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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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bindong1
法官通常是尊重律師的,
因為:律師的法律素養並不比法官低!
否則:律師怎能說服法官,駁倒對方,讓當事人心悅誠服?
由於法律資源配製的緣故,特別是法官人少案多的原因,致使個人別法官產生了焦躁心理,有時可能出言生硬粗糙,可以視為修養不足。有時甚至,對律師提出了了幾乎不可能的要求:言簡,意賅,怎麼可能?誰來評判?律師認為是該說的,法官認為有不少廢活。這個言簡意賅要求,法官也沒做到嘛!
目測:
律師的地位會越來越高,至少不會低於員額法官,
這樣:
法律做為保障社會的的公平、公正和最後屏障,方顯出偉大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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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54768361
看到這個問題,我也有一次這樣的經歷:單位女領導為了省錢,執意不請律師,讓我和另外一個女的自己為單位辯護,那個女法官和這個女法官一樣,也是這個口氣,態度及其不耐煩,也能聽出嘲諷的意思。很多證據根本就不讓你拿出來。不出意料輸了。但是最後我們又到了中級法院,輸了的官司卻贏了。
所以我認為女法官以自我為中心,霸道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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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一顆凡塵中的塵埃
這法官估計當到頭了,不過這位律師能從法院調出庭審影片併發到網上也是不一般,如果沒有高層干預的話,估計律師證能不能保住也是夠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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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瞭解事情原委不好判斷。打斷分很多種的,惡意的打斷那絕對是沒素質或者別有用心的,合理有據的打斷是可以的,法官有這個權利,如果律師言不達意或者與本案無關的發言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