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王左中右
-
2 # 李欽宇律師
如果正如您所說的,是因為天能電瓶車在正常充電過程中突然爆炸起火,那就是說它的電池是存在缺陷的,這個電池在法律上稱之為“缺陷產品”,根據《產品質量法》以及《侵權責任法》的規定,對於“缺陷產品”導致的人身、財產損害,受害人是可以向產品的生產者要求賠償,也可以向產品的銷售者要求賠償的。而且他們承擔的是無過錯的連帶責任,至於天能公司所說的“我怎麼知道你們是不是買的假貨”,這個由他們來承擔舉證責任,不用管他們。
在這裡我給您建議如下:
1、想消費者協會、質監部門舉報天能電池存在的質量問題,要求檢測同類型的電池是否存在電池的缺陷;
2、收集以下證據:購買電池的發票、票據;電池的產品合格證;支付購買電池費用的憑證;家裡受損的影片和照片;報警的回執;把殘餘的電池碎片收集好,拿去鑑定;列好家裡受損害的財務明細,以便要求賠償。
3、請律師對天能公司發律師函,要求他們派出專員配合調查,否則起訴。
4、協商不成,提起缺陷產品致人損害之訴訟,這個訴訟有兩種提法,第一種是提起合同違約之訴,這樣的話根據合同的相對性,你只能要求銷售電池的商家進行賠償;第二種就是提起侵權之訴,這樣你就可以把商家和生產者一起起訴至法庭,要求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為了自身安全,切勿在住宅內為電車充電如今,由於停車位的緊張,很多人都會把自己的電車存放在家裡,而且很多會在睡覺的時候為自己的電車充電,這其實是很危險的事情,根據公安部發布的《關於規範電動車停放充電加強火災防範的通告》,公民應當將電動車停放在安全地點,充電時應當確保安全。嚴禁在建築內的共用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處等公共區域停放電動車或者為電動車充電。公民應儘量不在個人住房內停放電動車或為電動車充電;確需停放和充電的,應當落實隔離、監護等防範措施,防止發生火災。
上述的規定不是強制性的禁止性的規定,只是公安部的釋出的一個檔案,這一條來說只是一個倡導性的條款,而不能強制公民必須這樣做,但是為了自身安全,建議大家一定要遵守,由於電動車在住宅內充電一旦發生火災,住戶將難以逃脫,而且火勢的蔓延會很快,會禍及周圍鄰居,所以為了自身的安全,請將電車停在車庫或者是指定的停電點,這是對自己和家人負責,也對附近住戶的負責。
-
3 # 石家莊市管建濤律師
看到這個新聞,真是慶幸全家人都平安,對於天能廠家的處理態度讓人不恥,就是作死的節奏。
事件介紹:3月4日凌晨,網路大v王左中右家中剛買1個多月的天能電動車電池在充電中發生爆炸起火,一家人死裡逃生。但是,事故後天能廠家不僅沒有道歉,更沒有積極調查賠償,更是翻臉不認人,甚至質疑網友的電池是假的,產品合格證是撿的!網友無奈之下向廣大網友求助。
對於這樣這樣的無良商家,沒有別的方法,一定要拿起法律的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讓它付出應有的代價。
具體要做好以下幾點:
一、保留好證據!購買產品時的發票、產品合格證,用以證明自己購買的是天能廠家的電池。發生火災,肯定是要報火警的,消防部門事後會出具火災原因的認定書,我們要積極配合消防查清起火原因,這是證明電池爆炸起火最有力的證據。
二、統計自己遭受的損失,我們最終的目的是讓天能電池廠家承擔它應付的賠償責任,包括燒燬財務的價值、恢復房子需要的金額,這都是我們的直接損失。
三、準備好證據,可以到法院起訴對方。既然對方態度如此惡劣,那就沒有必要協商了!我們可以起訴產品銷售者和生產者,讓他們承擔連帶責任。
四、可以求助媒體,曝光這個廠家以及他們無賴的態度,不信他們會不重視自己的聲譽,讓大家認清他們的真面目。
天能廠家的做法實在讓人無法苟同,發生事故應該積極的調查解決,如果查清起火原因不是自己電池引起,可以還自己清白,積極的態度更能獲得消費者的好感,提升自己企業的信譽。如果確實是自己廠家電池引起的火災,更要積極的賠償和安撫消費者,試問這樣的良心企業誰不會支援呢!遺憾的是,天能電池廠家選擇了最失敗的一種方式,失去了廣大消費者的信任。
最後還是要提醒一下大家,儘量不要在家中對電瓶車電池衝電,尤其是過夜衝電。過年前,公安部還發出通知不允許在樓道、家中充電,想必大家小區中都有張貼。但是,這並不是廠家免責的理由,因為這並非法律而只是一個部門檔案,解決這件事還是要依據《侵權法》等法律!
-
4 # 就叫熊太行
別在家充電瓶,也別睡覺時候充電瓶。《關於規範電動車停放充電加強火災防範的通告》:公民應儘量不在個人住房內停放電動車或為電動車充電;確需停放和充電的,應當落實隔離、監護等防範措施,防止發生火災。http://www.gov.cn/xinwen/2018-01/02/content_5252486.htm
如果因為在家充電瓶燒了鄰居的房子。還會承擔賠償責任。
-
5 # 老陽私塾
老陽觀點:對於該電動車的負責人的一副不想管的態度感到噁心,做為一個上市企業主管,應該有著足夠的素質。事件回顧
微博大v王左中右發帖稱,在3月6日凌晨4點,自己家裡面在專賣店買的天能電池的電瓶車電池在正常充電過程中爆炸起火,把整個家都燒了,全家人也是死裡逃生,為此他和天能上海公司進行維權,但是他表示該公司負責人只想逃避責任,並以一副身經百戰的樣子表示:你可以買的是假貨,你的合格證有可能是撿來的,為此王左中右開始維權。
老陽觀點1、為什麼電動車電池會充電起火,一般情況下,內部電線老化,電池年齡較大,最主要的可能就是長時間充電造成。如正常電池需要充電5個小時,卻因為部分因素如晚上充電人睡覺去了,導致充電時間過長而起火。對此老陽在這件事情裡面也再次對廣大網友強調,充電可以,但一定要注意安全,最好能夠遵守電池使用規矩,離自己家遠一點為好。免得著火的時候殃及自己家裡面。尤其是高層使用者,千萬要在車庫充電,不然發生火災,逃生困難。
2、這件事情,本來為一個普通著火事件,之所以能夠引起輿論狂潮,第一肯定王左中右是微博大v,本身具有一定傳播力度,第二即是在該微博中的描述:以下為原文,
天能上海分公司的負責人不說道歉了,一心只想逃避責任,甚至以一副身經百戰的姿態微笑著表示“我怎麼知道你們是不是買的假貨”“我怎麼知道你的合格證是不是撿來的?”也是因為這一點引起了無數人的評論,老陽覺得作為一個商家,就必須要有責任感,這種語言措辭,完全是流氓行徑,不符合其企業身份。
3、遇見這種事情該如何維權,要找消防部門作消防鑑定,要儲存發票等證據,直接打12315投訴,其實此案之中,如果打官司,最主要的原因就是鑑定該電池是不是原廠電池,所以對於這個證據也要保護好。電瓶車經銷商也應該為此負一定的責任,先建議進行工商部門調解,如果無法調解,直接法庭見。根據侵權責任法第十一條: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損害的,生產者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第四十二條:因銷售者的過錯使商品存在缺陷的,造成他人損害的,銷售者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做鑑定看看到底是電瓶問題,還是銷售商有沒有調換電瓶,判定責任,給予賠償
-
6 # 初始值
算算機率也覺得可怕。
人沒事就是最好的結局,希望大家都能用到好的合格的產品,平平安安。產品、質量、責任,也希望有關方面都能嚴格把控,安全感是幸福生活的重要因素。
-
-
7 # 李俊慧
從圖片來看,可以證明這個房子發生過大面積過火事件,但是,過火的原因到底是什麼,到底是短路、還是電池爆炸,可能還需要進一步做專業鑑定。
如果確實是電瓶車充電過程中發生爆炸起火,那麼,按照《產品質量法》第四十三條規定,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財產損害的,受害人可以向產品的生產者要求賠償,也可以向產品的銷售者要求賠償。
簡單說,如果電瓶車充電爆炸是因為產品存在缺陷造成的話,那麼,消費者既可以起訴就近商家索賠,也可以起訴生產廠家索賠。
按照《產品質量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本法所稱缺陷,是指產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財產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險;產品有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是指不符合該標準。
此外,針對造成產品“缺陷”的原因不同,可能需要不同的主體(比如銷售者
、運輸者、倉儲者)來承擔責任。
但從使用者角度來看,針對已經發生的損害行為,應該儘快讓相關部門就起火、爆炸原因以及造成的損失進行鑑定和評估。
-
8 # 亞北農產品
大家請控制情緒,我們不是為天能集團洗地的,只是帶有四個疑問,才建議大家先別急著罵天能電池!很多人見到悟空問答題主@王左中右 發的鮮明對比圖文後,知道“他家電瓶車充電時爆炸起火,全家睡夢中驚醒死裡逃生,該怎麼維權?”後,就開始聲討天能電池,特別是很多律師網友開始支招如何維權,實際上我們不妨一起來探討這四個問題:
NO1.火災是如何引起的?最權威的解答不是事主說了算,而是得由上海市公安消防局來認定!
公安部在2011年就下發過公消[2011]43號文,是關於印發《火災原因認定暫時規則》的通知,這個是整個案件中涉及的法律問題的根本!一個月內就會出具調查結果,上面會寫明火災發生部位及具體原因!
本案沒有涉及到人員死亡,那麼只需要等到上海市公安消防局做好前面的調查工作,大家才好去發言表態。
NO2.本案中的@王左中右 的身份讓我們覺得奇怪,知名字創意作者,這是個什麼身份?是否有其他動機?我們在沒有真實調查結果出來之前,不妨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可惜的是,在那個回答裡面,可能讓他失望了,很多人坦言知道六神磊磊,但是沒有聽說過王左中右,不知道他是誰!
NO3.為什麼發生了火災,家裡燒燬那麼嚴重,但是關於天能電池的收據卻儲存完好?
大家難道不覺得事主的行為這有悖於常理嗎?發生火災後,家裡人通常是先確保人能逃生,其次就是能拿的錢財儘量拿,為什麼會去關注天能電能的收據?難道事主在火災發生過程中就認定了,原因就是電池,而非其他原因?
NO4.本案直指天能電池,據我們所知,天能集團是個大集團,其影響力比較大,天能電池在電池界中的口碑比較好,綜合實力也比較強,這裡面會不會涉及行業競爭,或者其他目的呢?
-
9 # 叨逼叨逼叨
估計王左中右自己也沒想到,自己像往常一樣給電動車充電,怎麼就會爆炸了呢?
關於這件事,首先我覺得廠家是有問題,不管自己的得電動車存不存在問題,就應該有一個積極的態度問題。這樣無所謂的態度就過分了啊!
在中國,電動車電池爆炸,消費者維權一直都存在著困境。我建議可以從以下幾點做。
首先,請所在區域公安消防支隊對火災事故做出認定,鑑定火災原因是電動車本身的質量問題,還是為充電電瓶電器故障所致。根據鑑定才能找到你所要維權狀告的主體,因為有的電動車機身和電瓶、電池並不是同一家廠商的,目前市面上的大部分電動車生產廠家僅僅只是負責組裝,並不具備電動車電池的生產條件。也就是說有的電動車銷售公司並沒有製作和銷售電池的資格。
但即便如此,因為電動車生產廠家直接面向消費者,必須承擔直接責任。出了安全事故後,電動車生產廠家是賠付的主體,但電動車生產廠家可保留向電池生產廠家追究後續責任的權利。
除此之外,我覺得這件事也不排除王左中右自己有問題,他好好的家一下被燒沒了,心裡肯定不好受,所以潛意識也不會承認自己有問題,而是選擇對自己有利的點說,畢竟當時著火的時候,怎麼充的電,只有當事人自己清楚。
你自己說是正常情況下充的電,請問有證據嗎?
一個完整的充電電瓶至少包括插座或插線板、充電器、多塊蓄電池之間的連線線(串聯)和多塊蓄電池。國家對電動車的檢驗有明確要求:蓄電池按相關要求進行試驗,當外遇明火時其內部不應發生燃燒或爆炸。也就是說一般不會出現爆炸。
而現在市面上電動車爆炸的原因,事故多發生在充電過程中。電瓶車自身電器線路短路、充電器線路過負荷、電動車電瓶故障是引發事故的主要原因。這除了和消費者是否定期進行了電池更換有一定關係外,電池爆炸更多的主要是誤操作,電線、介面老化引起的。
也就是說這起事故的發生,很有可能是當事者自己誤操作造成的。
最後給大家幾點預防電動車起火的建議:
1、在購買電動車時,應該查品牌看裝置,注意選擇具有生產許可證、市場知名度較高、知名品牌的電動車;
2、使用車輛時,勤檢查常維護;
3、存放車輛時,加強車輛管理,實行集中存放的場所,電動車和腳踏車分開存放,並按照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
4、車輛充電時,要規範佈線、控制時間;
5、車輛充電時應儘量在室外進行,或將電池拆下單獨充電。
(配一張長圖,記得認真看)
-
10 # 新自媒體達人
首先,對題主的遭遇深表難過,同時要強烈譴責電瓶車廠家和專賣店不負責任的態度。
當前,中國電動車普遍超標,這些超標產品的生產和銷售反應了執法部門的失職。
一個國內叫的上號的牌子,竟然會用不合格的電池來依次充好,諷刺的是竟然還有合格證,真是讓人憤怒。這些無良廠商簡直就是拿人民的生命在開玩笑,法理何在?
作為一個普通人,遇到這等人生大事本就心力交瘁。更讓人絕望的是廠家和某牌的態度,如果事情這麼輕易就這就過去了,說不定下一次就發生在自己身上了,我們絕不能姑息養奸,該拿起法律的武器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最後,消費者購買電動車一定要購買正規廠家產品,需要詳細瞭解電池廠規模,效能,檢測指標,保險賠付等一些列問題,千萬不要落入不良商家的全套。
回覆列表
我是當事人,我來敘述一下整個過程,請求大家幫忙轉發一下。3月6日凌晨4點,家裡在某品牌專賣店剛買一個多月的天能電池 的電瓶車電池在正常充電過程中突然爆炸起火,從睡夢中驚醒的家人死裡逃生,但整個家全燒沒了。(具體見圖片)但事故發生到現在,天能上海分公司的負責人不說道歉了,一心只想逃避責任,甚至以一副身經百戰的姿態微笑著表示“我怎麼知道你們是不是買的假貨”“我怎麼知道你的合格證是不是撿來的?”我真的是從未見過如此厚顏無恥之人。所以我想請問天能電池 ,作為一個上市公司,你們公司的人都是這麼處理事情的嗎?你們是不是一家假的電池產商?你們的電池不會是從哪兒撿來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