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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XqP秋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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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寶寶秀mm
我來給你分析分析,首先你是娶媳婦,過日子的?還是花錢要娶個黃花大閨女啊?
你們結婚過日子,和她的家人子女老人沒太大的關係,如果你愛她,即使她當了奶奶也一樣還是她,愛情不分國界,不分年齡。舉個例子吧,謝霆鋒他爹謝賢娶的媳婦,相差多少歲,得有四五十歲吧。一樣的你如果愛她,喜歡她這個人,就會愛她的一切,擔當她的一切。一切也就不是問題了,如果你嫌棄她當了奶奶,後悔了,那就說明你愛她的不夠,你的三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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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不糊塗時塗糊不
男子花十萬元娶妻,婚後發現女方已是奶奶級別?這個表述不清晰,如果男子年齡已是爺爺級別,那不正是“天設一對地造一雙”嗎!如果男子年齡只是父親級別,處於父親級別的男子則應當對自己的擇偶行為承擔責任。當然,如果該男子實屬被騙結婚那是有權反制的,可這反制手段還需要面對社會進行廣泛諮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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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小芋崽講電影
很多人都會責怪該女人騙財騙婚,沒有把自己已經結過婚生過孩子告訴丈夫,然而,女子斷然有錯,男子就沒有一點錯嗎?你都沒有足夠的瞭解人家,深入她的內心,瞭解她的過去,就盲目的娶了人家,到頭來卻要怪姑娘。
雙方都不夠誠信,如何能確保以後有好的生活。現在的大多數人,追求閃婚,以為遇到個有感覺的人就是真愛,盲目結婚,婚後導致出現各種問題。要想以後婚姻幸福,結婚前就該把以後可能發生的各種問題考慮到,並對對方足夠誠信和了解,切勿盲目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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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Sultan看世界
都說兒女的婚姻啊,那是父母的心頭大事,住在株洲天元區三門鎮的唐女士,為了給已經而立之年的兒子找物件,那可是費盡了苦心,可到最後,這兒媳婦沒撈著,還倒賠了不少錢,這是怎麼一回事呢?
人家娶的都是嬌妻,而自己娶了個奶奶,是誰都接受不了,更何況還花了十萬塊,對於一個普通家庭來說,這可是鉅款了。
這下可告誡大家,找媳婦可就得長點心了,找物件一定要多接觸,不能急著送彩禮結婚,否則最後竹籃打水一場空。
這個女的不知道屬不屬於騙婚了,如果遇到這種問題,應該立即透過法律途徑諮詢是否還能拿回來禮金,能拿回多少是多少,婚姻肯定是維持不下去了的,沒多少男人喜歡自己的第一婚是個已經當奶奶的女人。
這個女人也是夠缺德的了,明知道自己是什麼情況,能再嫁出去找個一婚男人就不錯了,居然還拿如此鉅款的彩禮,充分的說明,娶老婆當真不容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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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不動聲色的小哥
世界之大,無奇不有。有些人為了騙取錢財,真是無所不用其極,這個做奶奶的女子和媒人,合夥騙取彩禮已經涉嫌違法了。
事情的經過大概是這樣吧:吳先生已經過了而立之年一直找不下物件,可是父母非常著急,就託了一個媒人,據說這個媒人還是吳先生一家的親戚,託這個媒人去幫吳先生物色一個物件,之後呢,媒人果然給吳先生找了一個物件,透過交換聯絡方式,吳先生對這個白某感覺還不錯,雖然在交往過程中一再注意u,看了白某的身份證,知道了白某是77年的而已,其他資訊都不瞭解。之後吳先生帶白某回了家鄉,並湊了九萬八的彩禮,可是回家沒多久,這個白某就不見了,吳先生一家又找到了雲南去,才發現這個白某已經做了奶奶,還是已婚的。這時候吳先生一家要求他退彩禮,可是媒人跑了,白某隻肯退5萬元。本來想找個媳婦,卻損失了四五萬元,真是心痛。
這個事情的發生有幾點原因:
一、利用了大齡剩男急於成家的心理。白某和媒人利用了吳先生一家急於結婚的心理,吳先生希望趕快成家,但是卻一直沒有物件,媒人和白某借這個機會想坑騙吳先生一筆錢,其實媒人和白某已經涉嫌詐騙,可以向警方報案。本來,作為介紹方的媒人,應該對於女方的家庭情況,和個人情況有所瞭解,他在隱瞞女方真實婚姻狀況的情況下,還收取了被害方的鉅額彩禮錢,這種行為就涉嫌詐騙。同時,這名婦女在明知自己有婚姻關係的前提下,還夥同他人,收受受害方的禮金,她也算是共犯。
二、結婚風俗造就彩禮過高。現在很多閉塞的農村大齡青年,總因為這樣那樣的原因取不到媳婦,可是作為大齡男,家裡是不惜一切代價都想給他們取到媳婦,因此彩禮都是砸鍋賣鐵也要湊,這就給了一些犯罪分子一些可乘之機,讓他們看到了利益。他們與當地媒人合夥,騙取彩禮後跑路分贓,很多一部分都是與中國邊境上一些年輕女孩串通進行詐騙。
對於這件事情,我認為在婚姻過程中還是要注意幾點的:
一、男人要自己奮鬥。不論你是來自城市,還是小山溝,作為成年男人,不能事事依靠父母來解決,自己要靠雙手努力奮鬥,俗話說勤勞致富嘛,男人只有勤勞獲取財富了,才能夠不斷的提升自己的素質,遇到的好姑娘也會多,而不需要透過這種方式來成家。
二、相親要相互知曉。婚姻是大事,就算託人介紹物件,也得知根知底,認識之後要交流,交往一段時間,彼此瞭解後再做決定,而不能這麼倉促的就交彩禮,領回家,最後人才兩空。
三、結婚要合理合法。法治社會結婚,結婚證一定要領,經過婚姻登記處的查詢、問詢,能夠進一步瞭解彼此的婚姻關係,建立一段受法律保護的關係,避免遭受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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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軟體資源君
評語:聽過喜當爹,第一次聽喜當爺!
事件回顧:湖南省吳某,由於自己已經三十多歲了還沒有結婚,家裡人都非常著急,到處託人幫吳某找物件,後來吳某的舅舅認識一位媒人,舅舅就和媒人說了這件事,拜託媒人幫忙找一個媳婦。
沒想到,沒過多長時間,媒人就成功的幫忙找到了一位女子,從照片上看,這位女子長的還算不錯,就是家有點遠,在雲南,但是吳某和家人對這位女子非常滿意,而且聽媒人說,這位女子還沒有結過婚,一家人一聽更加高興了。
之後,吳某和媒人來到雲南見了這位白某,對她印象非常好,為了安全起見,吳某想看一下白某的身份證,但是遭到了白某的拒絕,因為兩邊媒人都認識,所以吳某也沒有多想,於是吳某把家裡湊的9.8萬給了白某。
收到彩禮之後,兩人正式確定了關係,這才發現,原來白某是77年出生的,吳某感覺自己受到了欺騙,於是不同意結婚,但是迫於女方媒人的壓力,只能將白某帶回老家。
在自己家沒住多久,白某突然不見了,直到八月份才聯絡到白某的妹妹,這才知道原來白某已經結過婚了,並且還沒有離婚,更誇張的是白某的大女兒已經有孩子了,自己喜當爺了。
幾番周折,吳某終於找到白某,要求退還彩禮,但是最終白某隻退了5萬,其餘的被媒人拿走了,看著自己白白損失4.8萬,吳某也是很無奈啊。
這件事雖然非常狗血,但是為什麼白某會上當呢?
1、白某和媒人應該是事先溝通好了,要不然也不會威脅吳某,白某自己都是奶奶了,居然還騙人家小夥子,實在讓人無法接受。
2、吳某求妻心切,在明知對方是77年出生的時候,還堅持把對方帶回家,準備和其結婚,願意比自己大十歲的女人結婚也是不容易的一件事啊。
3、吳某做事之前沒有了解清楚,在自己不瞭解情況之下,就把自己好不容易湊齊的9.8萬給白某,實在不妥,大家都知道,給錢容易要錢難,沒有十分的肯定,不應該輕易給出自己的彩禮
面對這樣的事,吳某應該怎麼做呢?
白某和媒人的行為已經構成詐騙行為,吳某完全可以向法院起訴,拿回本該屬於自己的4.8萬,不能讓詐騙分子得逞!
結束語:花錢沒媳婦終究是靠不住的,與其苦苦求妻子,不如自己好好奮鬥,終會有女人喜歡自己的。
面對這種“喜當爺”的事,你是怎麼看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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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小沫看社會
這事本人發表一點自己的看法,僅供各位看官參考。
首先說說男方,三十歲未婚,可能也是在父母的壓力下有些著急,所以做這些婚姻大事有些急躁,因此對於有人上門主動說媒可能心裡更多的是高興和激動,所以對於謹慎以及細心稍有欠缺。當然新聞本身裡男方期間也提出過要求看對方身份證,但被拒絕並且忽悠過去了,可能也是為了急於成婚而怕得罪了女方,雖然最後明白了真像,但自己也有責任,就算急於結婚也要本著對自己對家人負責的態度,在沒有查明一切之前不能輕易拿出自己的身家,這樣不僅給自己也給家人帶來無法消除的傷害。
說說女方,女方這種情況明顯帶有欺騙的性質,並且女方的媒人以及男方這邊的媒人吳某三人很有可能就是一夥的,因為在要求男方拿出十萬塊錢的時候,兩邊的媒人居然都不約而同的拍著胸脯說自己能保證不會出問題,並且在事後男方發現真相要求退回彩禮錢的時候,兩邊的媒人都在互相推脫,甚至女方本人主動說出退回五萬,另外五萬很有可能就是兩方媒人和女方分贓了,所以女方這明顯已經涉嫌詐騙了。
整個事件,雙方都有責任,現在社會誘惑很多,騙術也是非常之多,所以大家遇到任何事情的時候一定要三思後行,尤其涉及到自己切身利益的時候一定要查清楚整個情況的來龍去脈,經過認真分析後再做出下一步的決定。以上純屬個人看法,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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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那誰家小誰581
這個價位只能娶奶奶了!
媽媽級的最少70萬!姐姐級的二百萬!(車房金銀首飾都算上)二十歲以下不能嫁,只是玩兒!
找伴侶難無非兩點!男的想找年輕又漂亮的!學歷低點,家裡條件差點,人不矯情的!可一相親發現——都是學歷高,條件好,特矯情,就是不年輕不漂亮!
女的想找白馬王子!一相親發現——都是傻子,瘋子,騙子,就是沒有王子!
都是命中財官有缺的命格!還挑呢???
這就是命!心越高,命越薄!
旺夫的女孩,絕對是事兒少,溫柔善良,懂得知足的!命中有,所以從來不要求伴侶給予!
男人運氣行的晚不怕!等這麼多年可得長正眼睛!只知道要這要那的索取,絕對不是旺夫益子的女人!找這樣的起碼禍害你家三代人!
家的意義已經很少有人願意去體會了,都是生意人!拿自己當商品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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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情感公寓
湖南株洲男子吳某30歲還是單身,家裡人都很著急,吳某的舅舅託一個認識的媒人幫外甥找個媳婦,沒過多久,媒人信守承諾找了一個遠在雲南的女子白某,而且看上去長的也不錯,吳某和母親都很滿意,媒人說白某比吳某大兩歲,而且還沒結過婚,吳某與媒人來到雲南見到了白某,對其印象不錯,提出看身份證,被白某拒絕。因為兩邊的媒人對白某的身份很篤定,兩邊的媒人也都認識,因此,吳某把把彩禮9.8萬元交給了白某的媒人。
彩禮給了就確定了關係,吳某提出看身份證,結果發現白某是1977年生日,於是堅決不同意,但在白某媒人威逼利誘下,吳某妥協,把白某帶回老家,住了兩個月,白某突然消失,吳某輾轉聯絡到了白某的妹妹,根據線索找到白某,才知道白某,結過婚,並沒有離婚,其中白某的大女兒已經有了孩子,也就是說白某已經是個奶奶了。吳某多次交涉退還彩禮,白某隻能退5萬,其餘的給了媒人了。之後經過交涉,還是隻拿到了5萬,其餘錢打了水漂。
是的,大家都看得出來,吳某很明顯被白某串通媒人給騙了。其實吳某有機會後悔的,那就是在剛剛交給白某彩禮後看到白某身份證是1977年時堅決不同意,但卻被媒人威逼利誘的同意帶白某回老家。那時候吳某如果能堅持自己的意見,也許錢能全部拿回來的可能性大一些。
最讓人可氣的是白某沒離婚並且已經是當奶奶的人了,仗著自己長的有點姿色,還出來串通媒人欺騙吳某,看的出來白某已經不是第一次做這樣的事情了。手法套路很老道。現在的吳某隻能走法律程式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雖然也許會耗時耗力,但總歸是有點希望的。
十萬元娶妻,對於當下大齡貧困青年也算不小的負擔了。願意拿出這筆錢來也顯示了他的誠意,可恨的是介紹人和這奶奶輩的老女人聯手欺騙錢財到了利令智昏的層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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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娶了奶奶輩的女人,還花了10萬元,情人眼裡出西施嗎。只要年齡相當,只要奶奶還是單身‘’女郎‘’,只要奶奶沒有欺騙,這世上不也少了一隻單身狗。
婚姻是倆個人的事,愛情來了,誰也擋不住。再說了,有的男人一輩子沒結過婚,一輩子沒和女人牽過手,現在,廟宇裡的和尚都動了凡心,我們就應該理解這男人‘’飢不擇食‘’的心情。
對有錢人來說,家外還有家,還可以四處為家。如果是普通的底層人,有一個家就感覺很幸福,娶個‘’奶奶‘’回家,女人的溫柔體貼對於他們也是千金難求。
嘲笑這樁婚姻的,還是適可而止。飽漢不知餓漢飢。喜歡就行,恩愛就行。法律沒有禁止奶奶們不可以再婚,我們就應該鼓勵單身的爺爺、奶奶們大膽追求自己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