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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匠工加工

    從衛生角度講,雞精對人體是無毒無害的,雞精在烹飪過程中,對使用它的條件,較味精要寬鬆許多。雞精可以用於任何味精的使用場合,適量加入到菜餚、湯、麵食中,均有較好的增鮮作用,尤其是在湯中火鍋中加入雞精熬製,其香氣、滋味相互適應,令人食慾大開。

    但在烹調時,如果加入過多雞精,則會破壞菜餚原有的味道而影響口味。雞精在使用中也要注意以下幾點:1.雞精中含有10%左右的鹽,所以食物在加雞精前加鹽要適量。2.雞精含核苷酸,它的代謝產物就是尿酸,所以患痛風者應適量減少對其的攝入;3.雞精溶解性較味精差,如在湯水中使用時,應先經溶解後再使用,只有這樣才能被味覺細胞更好地感知;4.雞精中含有鹽,且吸溼性強,用後要注意密封,否則富含營養的雞精會生長大量微生物而汙染食物。

    味精和雞精,一個是隻含有單一的氨基酸穀氨酸鈉的調味品,一個是從雞肉裡提取的混合有多種氨基酸的調味品,兩者一般都可放心食用。但需掌握的原則是,都不要過量食用,因為大家在享受美味的同時,不能忽視健康。

    味精和雞精的區別

    味精是穀氨酸的一種鈉鹽,是有鮮味的物質,稱穀氨酸鈉;商品名稱叫味精,也可稱味素。

    味精是以糧食(玉米或大米)為原料,透過微生物發酵、提取、精製而生產出來的產品。

    味精(穀氨酸鈉)有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生產一直很規範。按標準,其產品根據穀氨酸鈉含量的多少有四種規格:99%、95%、90 %、80%。也就是說,穀氨酸鈉含量大於或等於80%以上的才能稱味精。

    雞精是複合調味料的一種,它的基本成分主要是味精(含量在40 %左右),還有助鮮劑、鹽、糖、雞肉粉、香辛料、雞味香精等成分復配加工而成。有人稱雞精是第三代味精。這種稱呼是不夠確切的,在國家標籤標準中規定,穀氨酸鈉含量在80%以上(含80%)的才能稱味精,而雞精成分中,穀氨酸的含量不足40%,因此只能放在複合調味料的系列中,其發展不過10年的歷史。目前還需不斷完善,對生產工藝、裝置、產品成分、標準等加以規範化。

    味精 科學食用就安全

    味精是否安全?這是個爭議了很久的問題。許多人在不能確定味精是否有害的情況下,自己在家做菜的時候都儘量不放或少放味精,但現代人生活繁忙,許多時候會選擇出外用餐,餐館在烹調食物時則難免會加入味精以增加鮮味。到底味精這種調味品是否安全呢?

    據專家介紹,自1968年以來,世界各國的科學家進行了很多有關味精安全性方面的研究,所累積的研究報告多不勝數,味精的安全性被研究得很徹底,絕大多數的研究報告都肯定味精在食用方面的安全性。

    據廣州某味精食品有限公司有關負責人介紹,只要是經過了QS認證的味精,均對人體無害。在購買味精時,除了認準包裝上的QS認證,還可以從包裝上的“純度”指標看味精的等級,一般來說,純度越高則質量越好。但要注意的是,市面上一些假冒偽劣味精,在製作時混入工業鹽、硫酸鈉等成分,這類“味精”就會對人體造成危害,因此選購時要格外小心:好的味精晶瑩通透,顆粒均勻。而差的味精顆粒參差,互相粘連,顏色喑啞,放進嘴裡嘗試,如果是苦澀的,就可能是混進了硫酸氨的假味精。

    有關專家指出,味精是安全的,從急性毒性、亞急性毒性、慢急性毒性、致畸形性、突然變異性試驗等多種試驗中已經證明了這一點。但是,安全的不一定是健康的,安全是以正確使用為前提的。

    此外,要注意兒童不要食用大量味精,因為嬰兒各器官發育不完全。一歲以下嬰兒不要食用味精,母親用母乳餵養孩子時,應少吃或不吃味精。不要長時間、習慣性食用大量味精。不要對味精高溫加工,因為味精在高溫時會分解成有害物質。在烹飪時,最好在出鍋之前再加入味精。因為長時間加熱,會形成焦穀氨酸鈉,喪失了味精的鮮味。

    會分解為焦穀氨酸鈉,即脫水谷氨酸鈉,不但沒有鮮味,而且還會產生毒素,危害人體。

  • 2 # 嘉嘉

    最好別多吃,攝入過多時,過多的抑制性神經遞質還會抑制人體的下丘腦分泌促甲狀腺釋放激素,妨礙骨骼發育,對兒童的影響尤為顯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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