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晟晾

    如果你沒有準備不要還錢的話就不要借錢給別人。

    不借是絕交,借了要不回也是絕交,本來就是絕交的事情你怎麼還借錢給別人呢?

  • 2 # baba159057331

    即是親人,或是朋友,就算是再施捨一次吧,如果你要的急了,親人,朋友都沒的做了,還成了仇人了,想開點,事就過去了。

  • 3 # 釣魚島羊倌

    借的時候千恩萬謝,還把利息說得高高的,可到期還錢時,開始委婉拖延,摧急了開始耍橫論堆,怎麼辦?1/拿穩借條(注意:是規規矩矩的借條。)到法院起訴,請法院開庭調解,這種不要臉皮的人,肯定不會乖乖還錢,那麼2/法院會做出限期歸還裁決,然後強制執行局會根據你和他們自己掌握的老賴的收入(包括老賴的唯一居住房產,下達還款期限),直接從銀行封凍其賬戶,還不還?3/法院可是有直接從其賬戶劃轉資金和拍賣房產執法權利的。我就是這麼要錢的,雖然一次沒有解決全部借款,但老賴已是杯弓蛇影了!相信法侓吧,法律代表正義。

  • 4 # 菲悅丁春勇946

    這個還真沒辦法。就當是積攢經歷。以後別借吧。反正我是借怕了。除了生病應急的之外一概不借,藉口生病的也不行。

  • 5 # 姑蘇城外老吳

    這個首先看金額的大小了,金額太大的連銀行都怕他死了,還得派人保護他呢。金額不大的話就硬要,天天沒事打他電話,就是催錢,沒有人受得了天天被人打電話催錢的。如果離他家近,乾脆去他家要,生活被打擾了一般也受不了。還是不還就去法院告,跟他講上老賴黑名單當誤子女教育。當然這都是針對那些有錢不還的老賴,那些真的沒錢的老賴只能天天盼著他發財能有錢還了

  • 6 # 王九龍suprememan

    找到本人好好的談談 實在不行只有透過法律途徑 畢竟是法制社會 不能暴力討債 透過法律途徑執行他名下財產

  • 7 # 如心更如意

    說一個我的故事,95年發生的,現在想想都24年了。時光荏苒,95年我中專畢業,大妹初中畢業(後來有進修)我們就選擇在合肥打工互相做個伴。她在宿州路的宏圖商場(應該是這名字,那年樂普生剛開業而鼓樓商廈還沒有建成好)賣衣服,辭職時因與商場就押金(對方不予退,在某辭職時效內是可以退的)及工資(上班時間)問題有了糾紛,好像金額為1000元左右,最後我們拿到了我們應得的錢。我們的解決方式先就我們的問題去合肥勞動部門資詢了(這個方法是租房對門的小夫妻倆給的主意)並留記了負責人的姓名,單位電話號碼。(這是解決問題的關健)之後我們就選擇休班時間去經理辦公室解決問題,應該沒去幾趟(五趟左右)。第一趟有理有據的說明問題,對方不屑一顧。第二趟去時勞動部門給其打了電話,我們就有了和商場組長與我妹的當面對置(工作時長問題,押金問題。感受到了是組長在維難我們),之後的二趟他們就採用拖延術,讓我們等。我們也就選擇在辦公室外安靜等待,他們看你去了稱忙不予接待,那我們也不是吃素的(這詞很中性噢),半天下來也看出了門道。就不會靜待,只要經理辦公室進人(不穿商場制服的,我們就順進去,多是我順,畢竟是姐姐,妹妹在外等)我順進去也只站在門外,好像等其忙完再辦理我們那事感覺,但在其談事中途我會選時空檔插入(不能不給人留有餘地)某某經理你看我妹的工資及押金的事,非常的有禮貌的問尋,這樣半天下來他也很煩並沒有了耐心。那也有出現叫商場保安來驅趕我倆,但動靜大雨點小,畢竟我妹妹在那裡曾上班(我們那時真的顯得很弱很無助)保安來了瞭解怎麼回事後也全當笑話看了(這若大的商場的癩皮行為及有意欺負我們弱勢姐妹吧)驅趕動作只是形勢上的了。發生這事後應該沒有幾天就接到信讓我們去辦理退款事誼,而拿到錢後在商場內還碰到了那位組長,好像時間都偏心我們,而我倆也只是傲嬌的對其笑笑而過。我們之後也打電話(公用電話)告知了勞動部門我們的事滿意解決了,表達了感謝!這後也多次對那小夫妻倆語言上表達感謝,那時真的很窮,沒有請吃過飯,幫其照顧過孩子。發生這事時我們沒有告知父母親,事後也是以講故事的方法講給父母聽過。這回憶真的讓我找到當初姐妹倆的點滴努力

    剛剛看了一下你的工作資質,如果是業務款項還是可以有方法可尋的,但是很多業務方喜歡欠部份款項(可能是習慣及行規),如果是這一點你多動用一下情商(示弱,公司會計催,本人不容易,買房,買車,急用錢等等吧)或者公司現金業務交易啟動。祝您早日拿到欠款,生活越來越好!非常感謝您讓我回到20歲青春不畏的我們!真的很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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