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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鐧單154616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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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劉宗樂225
監護者失職!因為是在家,不是學校,是在校應學校責任。應判家長無期,以妨其他人效仿,是樣判有很大的社會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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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57701947
雖然她小不負法律責任,但她己死了,因為內疚惡夢會終身跟隨,她永遠得不到解脫永遠心絞痛隨著年齡增加,她會生不如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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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咸陽老魏
個人認為:保護未成年人,應該把未成年人作為犯罪物件的人重判。未成年人主動犯罪,而且是主犯、犯罪性質惡、反人類罪等嚴重危害其他人人身安全和自由的罪行,不分成人、未成年人,一律重判。
被動犯上述罪行的,酌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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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沒有翅膀的小鳥
這問題隨之來了,被殺死同學的那個女孩假如父親找幾個12歲13歲可以效仿那女孩殺死自己同學的手法同樣殺死她不犯法吧反正未成年人殺人不犯法。以上只是說個人看法了請勿效仿!犯法者終究會受到法律的公正裁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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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佛系頑家
那就要看那位父親怎麼去操作了?如果那位父親因失去愛女,精神崩潰,患上了不治之症——精神分裂症,……呵呵,你懂的。如果,那位父親因思念愛女,精神恍惚,開車時一不小心……嘿嘿,你也懂的。如果,那位父親是位表演愛好者,經常在夜間在那個殺人惡魔出沒的地方表演貞子秀,估計那個殺人惡魔也會精神錯亂吧,精神錯亂的惡魔是有可能殺自己的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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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雲淡風清198834200
小惡魔死有餘辜!就是死者她父親把小惡魔給宰了那是應該的!這個事情太事出有因了!這個小惡魔最好自殺!不能活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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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姑獨冷漠的心靈
總之來講就是殺人就應該槍斃和年齡沒關係,如果是無意的可以說的過去,故意殺人就要槍斃才公平,如果要判他年少無,我要他父母親我就把他殺了為我的兒女報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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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Y問世間Y
現在的刑法已經跟不上時代的腳步。現在是資訊知識爆炸時代,小孩的心智發展在現在的社會,耳濡目染之下,13歲已經很成熟了,知道了自己行為會造成什麼樣的效果。在這樣的情況下還殺人,說明是故意殺人,就是想鑽刑法的漏洞。刑法應該修正了,應該改為10歲以上,要負一半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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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使用者7210236495704
我支援殺了那女孩,小小年齡如此殘忍,留著她也是社會一害。如果政府不殺她,被害人親屬殺了她沒罪。她會遭天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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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靳新領
無論人的年齡有多大,他會殺人了,殺了人,應該償命,也應該被殺頭,留到這個世界也是個禍害,不要拘泥於法律的教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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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orchidQY
這女的比那保姆還該死,誰養的!沒幾個養得出這種氣性的小孩,她家長也是倒黴!她把人殺了還解了,人死了,希望她能被解,但是,給她活著,才好!
據新華社電 一名未滿13歲少女,尚在就讀小學六年級,因不滿同班同學比自己長得漂亮,遂懷恨在心,將其約至自家殺害,並砍斷頭顱、手臂裝入袋中。近日,廣西河池市中級人民法院做出終審判決,被告人父母賠償原告各項費用10.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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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老是告訴我他年紀小~他有神經病。那他怎麼就知道殺人的~一個小孩子對你吐口水你不理他他就不吐了?你上去一巴掌他估計以後都不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