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將其持有的應收賬款出售給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出售以後由銀行等金融機構負責向企業的債務人收款,這類業務稱為應收賬款的保理業務。此類經濟業務的會計處理,應當視其保理業務合同是否附追索權分別對待。如果保理業務合同中約定,應收賬款的出售不附有追索權,即在所售應收賬款到期無法收回時,銀行等金融機構不能夠向出售應收賬款的企業進行追償,所售應收賬款的風險完全由銀行等金融機構承擔。在這種情況下,應視為應收賬款出讓完成,作如下會計分錄:按實際收到的款項,借記“銀行存款”科目,按所售應收賬款已提的壞賬準備金額,借記“壞賬準備”科目,按所出售應收賬款的賬面餘額,貸記“應收賬款”,按其差額借記或貸記“財務費用”科目。如果保理業務合同中約定,應收賬款的出售附有追索權,即在所售應收賬款到期無法收回時,銀行等金融機構即將原受讓的應收賬款退回給企業。由此可見,企業所售應收賬款的主要風險並沒有轉移給銀行等金融機構,這種保理業務的實質就是以應收賬款作為抵借之條件,向銀行等金融機構獲取的一筆銀行貸款。在這種情況下,應作如下會計分錄: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短期借款”科目。原記錄的有關應收賬款、壞賬準備等科目在款項尚未收到時不做變動,以全面反映企業應收賬款保理業務的真實情況。擴充套件資料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以及商業信用的普遍推廣和運用,保理業務日益成為一項集貿易融資、商業資信調查、應收賬款管理及信用風險擔保於一體的新興綜合性金融服務。透過對中國應收賬款保理業務現狀及存在問題進行分析,提出了發展中國保理業務的一些可行性對策及其前景展望。隨著中國經濟的發展和法律體系的不斷完善,商業信用越來越盛行,企業應收款的資金佔用量日益膨脹,嚴重影響了企業的資金週轉,加大了企業風險。更有企業因大量應收賬款不能收回,致使生產經營難以為繼,陷入破產的境地。應收賬款的大量沉澱成為公司管理層頭疼的問題。應收賬款保理業務使得企業可以把由於賒銷而形成的應收賬款有條件地轉讓給銀行,銀行再為企業提供資金,並負責管理、催收應收賬款和壞賬擔保等。企業可藉此收回賬款,加快資金週轉。
企業將其持有的應收賬款出售給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出售以後由銀行等金融機構負責向企業的債務人收款,這類業務稱為應收賬款的保理業務。此類經濟業務的會計處理,應當視其保理業務合同是否附追索權分別對待。如果保理業務合同中約定,應收賬款的出售不附有追索權,即在所售應收賬款到期無法收回時,銀行等金融機構不能夠向出售應收賬款的企業進行追償,所售應收賬款的風險完全由銀行等金融機構承擔。在這種情況下,應視為應收賬款出讓完成,作如下會計分錄:按實際收到的款項,借記“銀行存款”科目,按所售應收賬款已提的壞賬準備金額,借記“壞賬準備”科目,按所出售應收賬款的賬面餘額,貸記“應收賬款”,按其差額借記或貸記“財務費用”科目。如果保理業務合同中約定,應收賬款的出售附有追索權,即在所售應收賬款到期無法收回時,銀行等金融機構即將原受讓的應收賬款退回給企業。由此可見,企業所售應收賬款的主要風險並沒有轉移給銀行等金融機構,這種保理業務的實質就是以應收賬款作為抵借之條件,向銀行等金融機構獲取的一筆銀行貸款。在這種情況下,應作如下會計分錄: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短期借款”科目。原記錄的有關應收賬款、壞賬準備等科目在款項尚未收到時不做變動,以全面反映企業應收賬款保理業務的真實情況。擴充套件資料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以及商業信用的普遍推廣和運用,保理業務日益成為一項集貿易融資、商業資信調查、應收賬款管理及信用風險擔保於一體的新興綜合性金融服務。透過對中國應收賬款保理業務現狀及存在問題進行分析,提出了發展中國保理業務的一些可行性對策及其前景展望。隨著中國經濟的發展和法律體系的不斷完善,商業信用越來越盛行,企業應收款的資金佔用量日益膨脹,嚴重影響了企業的資金週轉,加大了企業風險。更有企業因大量應收賬款不能收回,致使生產經營難以為繼,陷入破產的境地。應收賬款的大量沉澱成為公司管理層頭疼的問題。應收賬款保理業務使得企業可以把由於賒銷而形成的應收賬款有條件地轉讓給銀行,銀行再為企業提供資金,並負責管理、催收應收賬款和壞賬擔保等。企業可藉此收回賬款,加快資金週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