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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虎式車組

    馮•布萊恩他其實小的時候就有夢想,希特勒給了他一個平臺,雖然這個平臺是以無數平民的生命為代價的,而後來馮•布萊恩投奔美國,為美國火箭的發展做出了卓越的貢獻。儘管他曾經加入納粹,也用過集中營的囚犯,但一切的一切,都不過是為了實現他的兒時夢想——所以,他不是戰犯,也不是英雄,他只是一個建立非凡功勳的平凡之人罷了。

  • 2 # 筆不意馳

    錢學森的老師就是馮·不勞恩,戰犯?把導彈技術用於戰爭的就是戰犯,用於民用的就是學者?以簡單的眼光看世界,是眼光的問題。人家是學者,是科學家,唯獨不是戰犯。

    一個當作人體炸彈的婦女,可憐巴巴的向你請求幫助時,她是戰犯麼?

  • 3 # 吳戈

    很多人一生的不同時期做過善惡不同的事,象你這樣非要給一個人一生貼上唯一一個標籤,很多人就都沒法評價了。你自己行善的時候好說,要是也做過壞事呢,你是什麼人?

    布勞恩主動參與納粹重要戰爭工具的研製並貢獻很大,當然有戰爭罪行,只是V2並非滅絕人性的武器(除非和原子彈結合),使用集中營勞動力也與大屠殺有區別,因而布勞恩的罪行不重,而且他任黨衛軍少校和挑選奴工的事也是他到美國定居後才被媒體挖出張揚。

    由於需要他的知識,美國官方事實上赦免了他的罪行。雖然這要算佔領軍當局的特權,沒有經過嚴格的法定程式,不能說是否就足夠公正,但在戰時也常見。

    鑑於不再追究罪行,此後美國對他的任用並未基於戰俘身份,1947年還批准他回德國結婚,而他獲得美國國籍還是1955年。在美期間他雖受美軍控制,事實上也是透過為美國貢獻知識和勞動在變相地贖罪,到50年代末就已正式成為美軍陸軍導彈發展處長。

    其它大國也多有因為知識技能而留用侵略國技術人員甚至戰犯的,這並不正義,但為了戰爭勝利往往不擇手段也要算戰爭固有的殘酷現實之一吧。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我是陰曆1989年9月初十下午五點生人,我的未婚夫是1989年10月17下午五點生人,請大師幫忙算算我們的愛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