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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55185747162

    這好區分呀。首先謀殺有很多種,它不一定會給你注射安樂死。對方有可能刀殺,也可以槍殺,還有用繩子勒死等。而注射安樂死它確只有兩種,一是被持行死刑注射。另一個就是得了看不好的病,如癌症。痛苦難忍,向國家申請注射安樂死自己死亡。

  • 2 # 本機電信2

    安樂死與謀殺有很大的性質區別,謀殺是被害人不同意(反抗)的強迫行為,安樂死是被害人自願(減少難受的痛苦壓力)無強迫行為。

  • 3 # 無聲的雨138201484

    媽的這麼低能的問題都能提出來啊?安樂死是在病者醫治無望,身患痛苦的時候為了避免或減輕病痛申請安樂死亡的措施。謀殺是危害社會人員生命故意謀劃策劃隨意剝奪他人生命的意圖或者行為即為謀殺。這有本質的區別。

  • 4 # 老福169030761

    二者不能相提並論,首先謀殺是犯罪行為,是要受法律審判的,它是為達到個人目的而不擇手段,為了復仇不顧它人之痛苦而才取的行為,而打安樂死是人道主義,它是在患者與患者老屬之間達成共識,再三要求的情況下,最後和院方達成協議才能實適。

    強烈要求在患者求生不能求死不得的情況下,註上一針安樂死,讓患者走的體面些安祥些,給患者家屬精神和物質方面多一點支援,它們會感謝的。

  • 5 # 使用者58609355624

    安樂死其實質是針對那些患了無法治瘉的、且給患者帶來無法忍受的痛苦,給親屬沉重的經濟負擔和精神負擔的"重症病人",而施行的一種尊嚴死亡的輔助措施,使患者在安祥中離去。這種方法才是很人道的作為。對此,我強烈呼籲並支援立法並實施!

    謀殺卻是某些人為了某種目地對他人生命採取的一種暴力行為,這是法律絕不允許的,且必須受到嚴懲!

  • 6 # 微笑最美1968

    如果一個人不健康不能自理,我個人認為可以接受安樂死,解除病人的痛苦和家人的負擔,即使病人活的有尊嚴,也使家人不在陪著受罪,如果國家法律允許使用,我老了病了不能自理能力,我會選擇安樂死,把尊嚴留給自己,把輕鬆留給兒女,希望兒女們能理解接受,不要感覺內心不安和難過

  • 7 # 心繫十萬光年

    如果中國放開安樂死,其相應的法律法規可以借鑑美國。安樂死必須滿足以下條件,並且缺一不可:一,得的疾病,經過三位這方面的專家確診是不治之症。二,本人在意識清醒的時候同意安樂死,並簽字。三,家屬同意並簽字。

  • 8 # 手機使用者51603558770

    有本質的區別!安樂死是基於死者的健康已經達到了無法忍受的狀況,為了有尊嚴的離去而選擇的一種死亡方式,是離去者及家人同意後的死亡方式,而謀殺則是以殘忍方式剝奪他人的生命!

  • 9 # 小魚142530690

    在中國真不能實施。 因為會被執行安樂死。 說不定以後上訪的人。 得罪人有權的人。 會被執行安樂死。 就跟經常網上播的一樣。好端端的人被鑑定成神經病。 就是因為。權利。 被濫用。

  • 10 # 張興祥6

    .注射安樂死,與謀殺都是使人致死,無有什麼區別。只是安樂死是不治之證,謀殺的人是活鮮鮮的人。但是注射安樂死,沒有告訴本人,等於謀殺。

  • 11 # 5539369

    性質都一樣,都是將人殺死,只是方法方式手段不一樣罷了。

  • 12 # 卡諾

    安樂死是讓老人走得有尊嚴,要老人家自己同意申請的

  • 13 # 志在必得馬到功成

    安樂死是人道的,要安樂死本人申請,簽字,家屬簽字,公證單位見證,才能實施。這樣才能充分表現人道的精神

  • 14 # 時代潮流不可阻擋

    很支援,但在中國通不過,因為利益集團的人看病都是免費的,只要不影響到他們的利益,一切都不算問題。

  • 15 # 自主人生13

    欲死不能比活著更痛苦一萬倍!有尊嚴地離去是最好的選擇!強烈支援安樂死

  • 16 # 杜翱成

    首先你要知道什麼叫安樂死,什麼叫謀殺,這是二個完全不同的結果!

  • 17 # 真知83542326

    安樂死是為受害人減少痛苦。

  • 18 # 使用者7451262994794

    當然有區別,一個是自願,一個是強迫。

  • 19 # 蔣伯強800

    這兩者不難區別,一個是家庭,一個是社會,把關容易鑑別不難。根本混不到一塊。

  • 20 # 可靠旭日s

    我在護理一個植物人,活得沒有生活值量不如安樂死了對病是一種解脫,對家人也是一種解脫,活樂而不為呢?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戒尺教育不得不說是新時期的需要”,你同意這個觀點嗎?為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