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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手機使用者zhang8666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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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遙遠的樹127
一一新農合返還現金在指定藥店買藥,表面上看似乎合理,其實有捆綁銷售的因素在裡邊,特別是有些地方,限定某一時期在村級衛生室(所)等價取藥,質量安全及實用性特差。
由於農村外出務工員越來越多,這些藥品只能由在家的老人孩子領取,有時未必是一些必備藥,無人用只能過期扔掉,造成了經濟上不必要的損失。還有些老人往往怕浪費吃了過期藥,會造成不必要的傷害。
合作醫療本質上是好事,但在運作上一些為了利益的因素摻和在裡邊就變了味兒,我們只能寄於期盼,一切能向積極的方向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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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海豚146940410
任何不受制約的權力,必然尋租,只是尋租方向和力度不同而已。因此,總會有人按照他的“認為”的優惠,積極地“幫助”你獲得更好的“待遇”,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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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華174684508
我感覺新農合返還的現金只能在藥店買藥,要不然我們在平時買藥也得自己花錢買。那麼對於常年不得病的人來說是有些不合理,但是規定就是規定,執行也得執行不執行也得執行,大家應該放寬心千萬別太糾結和上火了,否則返那點錢不夠治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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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wu吳金泉
謝邀!中國目前有二種醫療社保體系,即城鎮職工醫療社保和城鄉居民醫療社保(原新農合己併入城鄉居民醫療社保)。我們家都是職工醫保,故對城鄉居民醫保的具體政策和具體操作不是太瞭解。我不知其返還的現金與職醫保打入個人賬戶的金額有何不同?職工醫保各地對異地就醫購藥結算有明確規定,實際上有不少城市間是可以刷卡或報銷的。城鄉居民醫保如果也能這樣操作,對在外打工一時尚未參加當地職工醫保的農民工兄弟就可以減少很多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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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不要迷戀哥哥只是個傳說30875643
新農合卡里的錢,應該為廣大參加人員,每年在縣級以上的大醫院勉費檢查兩次。一味的開藥沒用,我去年開的感冒沖劑,現在還掛在牆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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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秋景580
指定消費,是想確保資金專項使用,從政府角度來看,出發點是好的,政策不可能考慮到每一個個體的實際需求,否則就亂套了。比如現實中很多人並不是在藥店買藥,而是買生活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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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鋼廠小工人
以我們這裡的新農合看,意義不大。新農合所交的錢必須住院才能報銷,必須在一年之內買藥,過期作廢,沒病沒災的錢就廢了,養活了醫院藥房,而且看著沒咋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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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陳家的三妹
以前好像是一百五十這兩年是二百二十,我一直都交也不知道有返還的事,也沒拿來買過藥什麼的,辦過一張卡掉了也知道去那裡辦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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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是沒有規定的,只能在鄉鎮衛生院購買藥品。因為卡上的錢主要是為了治療自己的慢性病,醫院有每個人的病歷。所以在衛生院用卡購藥是應該的,只有這樣才能更好的保護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