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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文武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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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爾東65602987
地下車庫地的使用權,本身就是該業主們的。並且是車位造價成本己經攤入了房價中。怎麼不能出入透過?必須要預留通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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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使用者7605933378590
物業有保護傘罩著,就敢為非作歹,囂張跋扈,為什麼物業的保護傘打不掉,除不了?到底有多少人從物業公司獲利,分紅?政府該下決心管管物業公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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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山高水長愛你沒商量
現在新建小區地下車庫入口都是智慧化,刷車牌號才能進。如果敢硬闖,撞壞的高科技裝置得賠償。前幾個月紅外線刷的時侯,沒車位還能蹭個車位,現在不行了。有車位的也得儘量放到自己車位上,放到別的車位就貼條,保安每天轉悠,對車號。我們四周都是小區,路邊車位有限,6點回來就沒地停了。白天交警轉悠貼條!當時買車位10萬,。老公本意不買。我說買吧,四周都是高層住宅區,根本沒有停車的地。現在長到14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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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相信依法治國的公民
為何一項政策草案發布之前就已經被使用了?不要依法行政了?
2018年5月31號在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政府在其政府入口網站主動公開《浦東新區徵收集體土地房屋補償可申請建房人口和麵積認定操作辦法(試行)》草案(以下簡稱草案)。其中第十七條(施行日期)本操作辦法自發文之日起施行。2018年6月30號是徵求意見稿的截止日期。
《浦東新區房屋徵收政策“1+17”檔案彙編》附件8《浦東新區徵收集體土地房屋補償可申請建房人口和麵積認定操作辦法》未註明“(試行)草案”字樣。時間是2018年4月。
在截止草案發布之前,浦東新區房屋徵收中心以及受委託方浦東新區第二房屋徵收服務事務所有限公司依照附件8作為浦東新區房屋徵收政策用於所有浦東新區被徵收物件。
大團鎮人民政府2018年6月29號在其政府入口網站主動公開關於印發《大團鎮徵收房屋補償可申請建房人口和麵積認定辦法》的通知。檔案編號“團府【2018】93號”。索取號為XI1100000-2018-007。大團鎮人民政府將《浦東新區徵收集體土地房屋補償可申請建房人口和麵積認定操作辦法》作為制定的上位法依據。
在截止草案意見稿前1天即2018年6月29日。
我家之前有好幾箱朋友過年給買的啤酒,喝不完想拿走,已經放到一樓外了,想把車開進去拉走,保安就是一句話領導不讓,沒有買車位租賃車位的就是不讓進,態度強橫,後期就是壓根不理你,我們解釋說就兩分鐘的事,怎麼說都不行,我就不明白了,我自己的家,物業費也都交了,怎麼回自己家取點東西都不行?後來我去找了保安經理,說明情況,經理直接說可以,讓我跟保安說就行,我回頭跟保安說,保安告訴我他沒接到通知,接到再說,讓我等,對於這件事,你們怎麼看?應該怎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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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的家,自己買的房有車不能開進去,或者開著車也不能進去,還有沒有王法了!開發商巧取豪奪,把大家本來已經拿錢蓋的車庫,建的車位據為己有,二次賣出。物業與他們沆瀣一氣,欺負業主,國家該管一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