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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李存434

    男女戀愛期間,男生送女朋友些貴重禮物屬於饋贈關係,和彩禮不一樣的。

    當時男女處於熱戀,感情真摯,男生贈送禮物給女朋友表達愛意,比如包包、名錶、手鍊等等,當你送出的那一刻起那些禮品已屬於她的私人物品。現在分手斷交,男生還是不要吧,情不在了,意還在,只要女朋友不是打著戀愛的幌子騙取錢財的。每一個曾經相遇的過往,都是命中註定的。你們之間曾經有過一段美好過往,雖然緣已盡,但是曾經的情留在心裡難忘。記著好的,忘掉不愉快的。

  • 2 # 李軍峰

    沒回答問答以前我先問一下題主,如果你是你女朋友的初戀情人,你把你女朋友的初吻奪走了,現在你們分手了,你女朋友跟你鬧著說把她的初吻叫你還給她,你認為你還能還給她嗎!即使分手了最後一次你強吻她感覺與當初的初吻感覺一樣嗎?既然是你當初情感好的時候送給她的就屬於她的了。你所說的貴重物品無非就是給她買的金首飾,項鍊之類的,如果你媽把你們家的傳家寶送給她未來的兒媳婦。從名義上講是可以要回來的,既然你和女朋友分手了,你家的傳家寶就不能屬於你分手的女朋友,除此之外就不再要了,男人要大度一點。她把你拉黑了恐怕也聯絡不上了吧!

  • 3 # 瀾桉樹吖

    送給女朋友貴重的東西,分手了,當然可以要回來。我曾經認識一個女孩子,就是戀愛後問男朋友要貴重的禮物,分手後也仍舊帶著這些貴重的手鐲項鍊,抬高自己,再繼續找有錢的男朋友,再繼續索要更貴重的禮物。如果遇到這樣的女朋友,分手了不要回來那真是傻子,因為別人就是把你當作抬高自己提款機。

    很不能理解這樣的女生,不愛了還戴著前男友送的東西四處晃盪,是個什麼心理。男生這個時候還被拉黑,也真的是遇上渣女沒辦法。

    假如東西實在貴重,他們不成戀愛走不到婚姻,非要回來不可,比如祖傳的手鐲、項鍊,比如房子、車子,要回來當然是理所當然的事情。

    如果對方態度堅決,拒不歸還,那麼只能走法律程式了,正所謂你不仁別怪我不義,況且還說不聽協商不成,自然還是要拿起法律的武器來維護自身的利益。

    很多男性認為,送出去的禮物再要回來顯得又些小氣,不好意思,其實完全沒有必要這麼想,平日裡的小禮物和戀愛基本開銷也就算了,涉及到大額資金、房車、祖傳貴重物品等,在分手後要回來完全正常,況且現在打著戀愛相親詐騙的人那麼多,你要是不維權,就相當於縱然了這類人!

    戀愛的基礎是相互坦誠,既然無法再續前緣,走入婚姻,走到最後,那麼和諧分手,該歸還的歸還,該賠償的賠償,來世的路才更好走吧!

  • 4 # 當愛已成往事6539

    只要臉皮夠厚,能要的回來,也可以要。

    戀愛期間,送給女朋友的東西,不管貴重與否都是送人家的,屬於贈予,你再去要就不厚道了,而且還有失風度。

    同樣身為男人,我不贊同你去給前女友,要你送給她的東西,因為我覺得送給別人的東西,就不應該再去要,送出去了就屬於人家了,而且東西是你自願送給人家的,人家又沒逼你,而且你也得到了你想得到的東西了。

    你去服裝店買件衣服,穿個幾天沒有質量問題,就是自己不喜歡了,你就要退貨退款,這個合理嗎?

    俗話說,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愛情沒有了,但是仁意還是要有的,男人還是應該有點肚量跟氣魄,多想想人家跟了你,你也沒少在人家身上使勁吧,人家的青春就可以浪費,你出點錢就不應該嗎?

    如果是我,我真放不下臉去要,都是成年人了,不是小孩子,不能跟小孩子一樣,今天你跟我玩,我給你東西吃,明天不跟我玩了,就要你把吃我的東西,還回來。俗話說,買賣不成仁義在。不要分手了,還讓人家在你背後罵你、恨你。

    所以,不要再去要了,分手就分手拉黑就拉黑,都在氣頭上,但是還是要理智一點,不要太沖動。

  • 5 # A大三毛

    兄弟就是能要回來也別要了,不值得的首先要回來你自己看著難受畢竟是你曾經用心選擇的東西,還有就是要回來你不嫌髒麼?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為什麼我自己用電飯煲蒙米飯的時候會有點硬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