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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大路不彎249

    本50後認為,過去離婚率低是一種假像,是違背婚姻法精神的,因為婚姻自由不僅僅是結婚自由,也包括了離婚自由。

    過去妨礙離婚自由的因素主要有:

    1. 輿論綁架。當時的主流輿論認為,離婚就是道德敗壞。這種輿論壓力不僅使當事人在社會上抬不起頭,甚至會影響當事人的入黨、提幹、漲薪等事項。

    2. 程式阻礙。過去離婚街道調解(N次)、組織/單位批准後,才能持單位證明去辦手續。街道調解時,大媽們還會詢問許多夫妻間的隱私問題,許多當事人在這個環節上就敗下陣來,放棄了離婚。

    透過改革開放以來的法制建議,婚姻法賦予公民的權力逐步得到落實,才顯得離婚率增加了。

    其實這是一種進步。結束失敗的婚姻,開始新的生活,總比在名存實亡的婚姻中互相消耗互相折磨好得多。

  • 2 # 陳琪之

    離婚是兩人生活、經濟、感情的全面破產!

    破產原因之一:

    夫妻雙方社會認知度高導致感情破產!

    首先,資訊發達,你很快知道別人是怎麼生活的,美食、旅遊、豪車、華宅,這會然夫妻產生極度心理不平衡,嫉妒心氾濫,造成互相埋怨,彼此看不起!

    其實,普通人是多數,看到別人的幸福,實際上並不多,不是常態化的,只是你偶爾看到後,會刻意關注,產生強烈印象,導致你覺得別人怎麼經常過好日子!假如你認真統計一下,可能就比你多一點點,其實並不比你強多少!

    其次,與周圍的人交流溝通中,發現好丈夫都是別人家的,賢惠女人,都是別人的老婆!

    其實,這都是社交過程中每個人刻意表現所產生的美感,並不持久,也不太真實!

    然而,媒體的泛濫,美女帥哥、萬人迷比比皆是,充斥在你身邊的角角落落,愛美之心,人兼有之,讓你總覺得自己的另一半容貌就是差,身材就是不好,動作就是不順眼,表情就是太呆板,語言就是太生硬……反正,就是沒有電視上手機裡的人好!

    其實,眼高手低的人是大多數,喜新厭舊也是人之常情,吃著碗裡的,看著鍋裡的不在少數!最終都是一場夢而已,最後讓自己煩惱連綿,不能自拔!

    破產原因二:

    貧賤夫妻百事哀!

    首當其衝,就是房子,掏幹了眾人的錢包還不甘心,繼續讓人民付出20年、30年的艱辛努力,這就是房奴!為了每月的按揭款,家裡開支必須省著用,外面必須戰戰兢兢,於是,我們負擔沉重,天天一睜眼就是房貸的大山壓在心房,難以呼吸!這種狀況下,夫妻關係還怎麼過得好?

    其實,不一定非要住市區,住遠一點,房子也可以小一點,不要把生活過得這麼累,可惜,大家都無法看清楚,太貪心了!

    破產原因三:

    無性婚姻是愛情的致命毒藥!

    歲月如刀,容顏被一點一點的刻上皺紋!身體的贅肉和鬆弛的肌膚,都讓對方愈來愈不感興趣,性生活的樂趣在一點一點消逝,夫妻間最原始的快樂逐步走向沉悶而無感!

    其實,愛,除了性,還有陪伴,當愛成為習慣,當愛情轉化成親情,那麼,愛,可以天長地久!當然,你也需要為對方付出,才能收穫相應的情感回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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