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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本心易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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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大海看財經
首先需要明確的是,任何理財產品都是有風險的,只是不同型別的理財產品的風險等級不一樣,任何宣傳保本保收益的理財產品都是違反法律法規及監管規定的。
為了更好的理解為什麼理財產品有風險,我將從以下幾點予以簡要說明:
1、根據中國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理財的本質屬於信託法律關係,即管理人(如銀行、券商、信託、基金等)接受投資者的委託,按照合同約定的投資範圍、投資策略等對受託資產進行管理,因此產生的收益歸投資者所有,相關風險也有投資者承擔,管理人收取一定比例的管理費和業績報酬。
簡單點說就是投資者將自己錢交給銀行、券商等專業機構打理,因此產生的收益歸委託人所有,風險也是由委託人自擔。 所以從中國的法律法規的規定來看,理財是有風險的,且明確風險由投資者自行承擔。
2、管理人的投資運作行為即是根據合同的約定,將投資者的資金投向不同市場的產品,如銀行間市場的債券、上交所的股票、深交所的股票、銀行的存款、未上市企業的股權等。 不同市場的產品本質屬於一種債權憑證或者權益憑證,簡單講就是有些企業需要資金,於是透過發行債券、股票、吸收存款等方式籌集資金,後期再按照合同約定還本付息或者由投資者自行行使賣出或者繼續持有的權利,以獲取相關收益。
既然理財產品最終投資的產品都是由上述企業發行的,同時這些企業在經營過程中也會面臨資金流短缺、市場經營情況不好等信用風險、市場風險等,這些風險會最終傳導至投資者持有的理財產品,並因此影響理財產品的最終兌付。
理財產品都有風險,只不過銀行不會失聯!
另外銀行理財產品的風險不管是理財經理也好,還是協議也好,都有說明,對於使用者而言,雜七雜八的條例不用去糾結,只需要關注風險條例,當然還有收益條例就可以了。
所以最後的結論只不過是風險多少的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