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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4日16時許,彭某某(男,28歲,湖北省人)與朋友駕車到大理市銀橋鎮馬久邑村洱海邊遊玩中,應小孩要求,遂用小孩手中“金箍棒”打海鷗,造成一隻海鷗受傷。18時30分許彭某某被公安機關查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第四十六條第一款之規定,大理市森林公安局依法給予彭某某沒收獵捕工具、罰款1500元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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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彝家小夥

    海鷗是雲南人的好朋友,每年冬天都會從西伯利亞來到雲南過冬。在雲南的滇池,洱海,翠湖,都能見到大批次的海鷗。而喂海鷗成為了大多數雲南人茶餘飯後的消遣。

    海鷗的出現為雲南的旅遊業增加了特有的景點,而海鷗長期和人們相處後,對遊客已經沒有了警惕,甚至還會飛到遊客身邊來要食。原本人與自然相處多麼和諧的場景卻被湖北省人彭某某打破,不明白這人是怎樣為人父母的,居然當著孩子的面棒打海鷗,作為父母的就要無條件答應孩子的要求嗎?現在只是要海鷗,以後要別的什麼怎麼辦?從父親的角度來說這樣的父母真心不稱職,在教育孩子方面太過溺愛,遲早會出大問題。從遊客的角度來說,這彭某人素質之低讓人汗顏,也給湖北人丟臉。

    海鷗也是一條生命,你可以不愛,但不可以傷害。希望有關部門能加上監管力度,不讓這類事件再次發生。

  • 2 # 吹夢到涼州

    這個就不要問我們怎麼看了,你倒是可以問問那隻受傷的海鷗怎麼看。

    其實,這樣的事情也在新聞上看過好多次了,我只能說這種人確實素質低下,道德缺失,不僅要受到法律的懲處,還要受到道德的譴責。透過這件事,我倒是有這麼幾個看法:

    一是很多人對我們國家法律規定缺乏認識。諸如“棒打海鷗”“古文物上面刻字”等等,很多人在做這件事情的時候卻不知道已經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法律法規。

    二是道德素質的低下。就算是不清楚法律條文的規定,難道不知道這樣做很不道德嗎?從小老師們就會教育我們,做一個有道德的人,長大了卻早就把這些教育拋諸腦後。

    三是對孩子的教育太縱容。在對自己的孩子的教育上,該家長缺乏良好的教育方式,孩子說要用“金箍棒”打海鷗,你不應該好好教育孩子這樣做是不對的嗎?竟然還“應孩子要求”,這可不是為人父母所應該做的。你可以寵愛孩子,但不能溺愛,甚至沒原則的愛。

    四要心存善念和愛心。那些海鷗是洱海邊一道亮麗的風景,平日裡給大家帶來多少歡樂和慰藉,怎麼能忍心去傷害他們?我們每個人,要學會保護這些人類的朋友,至少不要去傷害他們。

    最後,希望大家能夠心存善念,不要做一些自以為有趣而無道德的事。

  • 3 # 叫我王先生

    太過分了,素質呢?

    回顧

    一男子在洱海邊用棒擊打海鷗,瞬間將其擊落

    棒打的是來自西伯利亞的紅嘴鷗

    給予其罰款1500元的懲罰!

    罰的還是有點少,這位男人室不是閒著,沒事吃飽了撐的吧,你拿棍子打它幹啥?又沒招你沒惹你了

    在外出遊玩的時候要注意素質!素質!素質!

  • 4 # 熊貓胖噠

    罰太少了,太沒有素質了,而且還是應小孩要求。你就是這麼教育孩子的嗎?孩子不懂大人也不懂嗎?這樣教育出來的孩子長大了也好不到哪裡去,不懂得愛護動物。應該學學國外叫他去小動物保護基地做一年的志願者。

  • 5 # 優優先生

    怎麼看?處罰,拘留,拿棍子抽。圖片中不知名水鳥是我2014年釣魚的時候救的,當時腳上纏著絲網,解開後拍個圖片直接放生。怎麼愛護,保護這些高大上我做不到,最起碼能做到不去故意傷害。

  • 6 # 阿蕉開花了

    海鷗是野生動物,不是家養動物,不是想打就打想殺就殺。如果沒有了鳥語花香,這個世界是多麼的冷清。罰款不多,應該把他送到野生動物園住幾天,他以後就不會這樣做了。

  • 7 # 吉祥薩奇

    懲罰太輕,

    這樣的行為舉止,應該記入個人的行為檔案,無論今後做什麼事都將受到限制,否則,他還有下一次。

  • 8 # 心跡無痕-天歌

    如果僅從情感上來說,對這個傢伙應該裝豬籠沉湖才解氣,但任何事如果感情用事,法律何用?根據法規法律上線處罰,然後從社會各種懲罰,讓這種人被唾罵,被歧視…這才是最好的處罰!

  • 9 # 律師獨角獸

    我的觀點是:罰的太輕了,應該嚴懲。我的看法是:

    其一,嚴格依據法律來說,雲南公安的處理已經是合法合理的了。因為中國法律並沒有關於這種具體行為的約束性條文。題意中也可以看到,公安依據的是禁止捕獵野生動物的條文。可是,如此惡劣的行為僅僅罰款了事,讓無數群眾很不滿意。

    其二,其實我認為對於這種惡劣行為,首先應將該男子列入旅遊不文明行為黑名單,禁止其進入各種旅遊景點。另外,建議公安部門可以適應治安管理處罰法關於尋釁滋事的規定,對其處以行政拘留。

    其三,這種人就該給他點教訓。你們認為對不對呢?

  • 10 # 愛落落

    題目描述中的“應小孩要求”這句話特別刺眼。一個有孩子的成年人,不僅僅沒有做好表率,還縱容孩子,帶著孩子犯錯,棒打海鷗,這樣言傳身教,對孩子負面影響可想而知。

    父親不尊重生命,孩子也很難尊重生命,父親不遵守社會公德,孩子長大了,很可能也會不遵守社會公德。

    因為家長是小孩最初的老師,孩子的三觀和行為準則,都會受到家長的深刻影響。

    如果做父母的,只要是孩子高興,不管對的錯的都願意去做,那麼孩子很可能會失去判斷力,不知道什麼事情可做,什麼事情不可做,以後在社會上也會遭受到許多挫折。

    只有先告訴孩子遵守規則,做到有原則,有底線,使孩子從小懂得:違反法律法規的事不能做,有違社會公德的事不能做,損人不利己的事不能做。孩子長大了才不會被規則打臉。

    ……

    當然,這個事情當中,除了父親溺愛孩子,父親本身缺乏社會公德,不懂得愛護動物,也是一個重要的原因。

    一個成年人的行為,任何時候,都應該對社會,對環境,對生命負責。有孩子的,就更應該對孩子的未來負責。

    棒打海鷗,這種輕視生命,無視公德的行為,理應受到懲罰,合情合理!

    這即是對成人的教育,也是對孩子的教育,要知道,不管是什麼人,都不能肆意的虐待生命。因為,尊重其它生命,也是一種自我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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