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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劉劍利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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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真妄合一
社會習氣導致,不同的民族有不同認知和習氣習慣。某個人被動物傷害而死,就覺得不公平,動物卻大量被人類殺害,如何申冤?只好來世投胎做畜生。被投胎為人的畜生反殺。如此因果迴圈,無有出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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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橙太太3
情感上的問題,人一下死了,情感上是一個很大的衝擊,猛的一下不好接受,慢慢的死,人心裡就已經有思想準備了,情感上幾天接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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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楊波
如果一個人得了病,他慢慢死去。至少親人盡了責,沒有什麼虧欠,或者什麼遺憾。倘若,親人突然逝世,都無法接受,那種悲傷會放大。舉個例子,自己原以為父親會活八九十歲。今年,11月6日,父親在屋裡摔了一跤,人便去世了,讓我悲痛萬分。以前,他從來沒有吃過藥,死那天卻想找藥吃。結果,人便逝世了。唉,只有經歷過親人突然逝世的人,那種悲痛才最真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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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山花爛縵
謝謝邀請,人生老病死,無力迴天,這是大自然迴圈無可抗拘的自然法則,人是感情動物,對事物,對小動物,那怕是一草一木。都懷有一顆憐憫的心,何況是自己的親人那!久病成疾,親人都有一點心理準備,不顯的突然,如忽然失去,在心理,和心情上,都如五雷轟頂,不可接受。心裡的難受與折磨。是用語言無可描述的!但願人長久,永世都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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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使用者谷中的百合花
我們天空飄毒食品含毒說謊虛偽詭詐全民一起倒黴 ,為什麼我們的人民不能全民說真話?癌症病患越來越多,慢慢的死去長長的痛長長的夜讓我們心為他們哭泣,因為我們愛親人不想看著他們沒有了。自己若病老死去願人生痛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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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武小郎
人也不能接受一下子出來一個兒子,而可以接受苦等10個月之後出來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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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雨林木風343
倫理、道德約束和法律,不可能接受安樂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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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六月雪149577190
我接受不了慢性死,太受罪了,還是一下來的痛快,不連累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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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風雲999
很多時候我們接受不了突然打擊,卻習慣於慢慢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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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老於19055
死亡是必然規律,有生就有死,如何人都無法抗拒。但是,人們普遍讚美生命恐懼死亡。由於恐懼死亡,人們下意識的迴避死亡,儘量不想死亡何時來臨,以什麼方式死亡。因此,一旦死亡突然來臨就會難以接受。當人們意識到死亡無法避免的時候,心理就會正面面對,慢慢接受死亡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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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徐大海735
為什麼一個人怕一下子死去,關鍵有二點。第一,人突然死亡,會影響他(她)對死後好多重大事情交代。第二,這是主要的。因為活著每個人都沒有曾經死亡的經歷,因此,大家對死亡突然降臨的恐懼性是誰都無法接受的。
那麼,為什麼人們對慢慢死亡的過程容易接受呢?其實,這一定是有個過程的。比如,某人在患了某種不治之症之後,長期的病痛折磨,其活存意志慢慢消存,當他(她)看到周邊與其患同樣疾病的患者先後離開人世,他(她)終究明白:人都有最後一站。當他(她)想明白這些道理之後,他(她)將慢慢地接受自己的最後一站,不少人甚至輕鬆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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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時髦松鼠bG
我接受一下死亡,我的理念是,不怕死,怕死前的折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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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老憤青823
這很簡單時間是最好的調合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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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遠離娑婆000
一個嘎嘣脆的讓人沒有思想準備
一個是讓人有準備的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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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極簡主義queen
人應該做好失去一切的準備,突如其來的打擊大!沒有心裡準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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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車被電死告車主,坐車吃糯米堵氣管死告公交司機不阻止,打別人自己猝死告被打者,這鬧劇都是錢鬧的。今天看到80老母絕症,妻子不願交出多年存款16萬被告,很多網友罵這妻子?
華人的倫理中沒有告訴大家該如何面對死亡!可以說你有一百億,如果治父母病能用完,你沒用完都得不了孝字。
我們要明白,死是人生的一重要一環,和活著一樣重要,不能永生就要坦然接受死亡!
我奶奶80歲了。她有病也不治,只希望死得痛快些,而她的兒孫,當然包括我在內,都能坦然接受她的將要離去。這叫喜喪。
她以經完美了,時間到了,就不需要挽留。她也不再留戀苟延殘喘的活著。
人怕死乃人之常情,人死更是。不會因怕死而不死,所以你必須接受,重要的是留下些什麼?
留下青名挺好,留下惡名也行。留下財富挺好,不留一毛也行。但你一定要下傳承。也就是你的孩子。我一直將孩子當成一個人的終極意義,也是另一種永生。你傳承你的基因,傳承你的精神,傳承你的財富。孩子為你活著。
所以孩子要比父母更重要,你本來就快死了,就坦然接受,留下財富讓孩子更好生活才是重點。不論他是不是個混蛋!
華人的父母不想死,要子女傾家蕩產治療本就治不好的病的人大有人在。但中國倫理卻沒有任何藉口讓子女拒絕。這不對,該死就去死!
既然說到這,我得設立標準,世界平均年齡活73歲到75歲,取大數75,得存活率少於50%的病,就該放手。60歲以上,得5年存活率少於25%的,就回家好好吃點。60以下,存活率少於5%的,看家庭情況而定。儘量勸放手。高於5%的,在家人治療後還能活得很好的,可以治,不能的,別怪家人不給治,怪自己沒掙生這病的錢,是命。無論多小,機率太低,人又受罪,治好也異於常人不能工作生活的,都該放棄。
無論家庭是否富足,年滿18不能養活自己的,想自殺隨便,要餓死就死,不要怪父母心狠。我一直認為,自然界任何生物都應自立,任何動物不自己找食都應該餓死,人不能例外!
最後是殺人者,特別是自己的近親,孩子無論多小,殺死父母都沒有原諒的必要,孩子多惡,都是父母教育的產物,殺子誅心。
老死病死是自然,我接受了,你呢?
本觀點來自(倫理與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