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傳達設計
-
2 # 真理75521580
這是一道忽悠題,為什麼我會說他是忽悠題呢,因為該題目的內容不符合現實,其理由如下:
一、老人在醫院撿的是一個箱子,他當廢品賣掉才換了9元人民幣,顯然這個箱子,不是木箱,就是紙箱,或者塑膠製品的一個小箱子;
二、現在法院判他賠償醫院8萬元,該案根本就不能成立,因為1、他是撿的而不是偷的;2、一個紙箱,或者木箱,甚至是塑膠箱又怎能值8萬呢;3、法院如果竟能判處賠償8萬,除非他撿的是一箱高檔藥品,既然是高檔藥品也是醫院的錯,純屬醫院自己丟掉了的一箱垃圾,他撿的垃圾賣掉,根本就不須賠錢。
三、你們想想,一個價值8萬的箱子,如果是鐵箱,他要用汽車來拉,如果是木箱那更離普,難道是黃金嗎……
-
3 # 突然自我34
老人撿到的東西,怎麼能這樣處理事情,老人有沒有8萬元,醫院是怎麼把值錢的東西能夠隨便丟在外面,老人是受害者。講道理嗎?
-
4 # 美麗的湯旺河
敘述本身就有問題。撿走只能是在廢棄物品的地方,比如醫院的垃圾堆,這老年人就沒什麼問題。如果是在醫院別的場所,那怕是過道,走廊,都應視為是有主物品,那老年人的做法就不對,賣掉後造成損失就應負有賠償責任。所以這個撿沒有說清楚。
-
5 # 宏亮232302897
價值十一萬的箱子,可以當垃圾放,醫院有沒有責任,,這樣箱子是什麼做可以值十一萬,廢品收八元,看來非銅鐵鉛鋁之類,木材質也非紫檀黃花梨吧,,,法院如何認定值八萬,,撿廢品利於環保可再生能源,法院為何判賠?糊塗廟糊塗神!!
-
6 # 新生活視角
這要從兩方面看:
首先,醫院管理上有疏漏,價值11萬的貨箱應該有嚴格的保管措施,一個老人能輕易的拿走物品變賣,說明貨箱存放有疏漏,院方也應該按法律規定承擔相應的責任。
其次:老人在醫院拿到的貨箱不是空箱,當廢品處理變賣顯然是錯誤的,理應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接受法律制裁。相信法院按照法律法規做出的裁決是公正的。
從這個案例中給我們大家起到了警示作用,一是要重視道德教育二是要普及法律知識。拾金不昧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從小我們就接受思想美德教育,撿到物品要歸還的道理相信每個人都懂,但是有些人卻利慾薰心,從而為自己的不道德行為付出了慘痛的代價。
無知者無畏,有些人觸犯法律是因為不懂法,沒有法律意識,做事不計後果,當出現嚴重問題時,悔之晚己。
希望全社會要重視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這類事件不再發生。
-
7 # 小馬哥1417385
老人從醫院是“偷”箱子!
賣了9塊,並不是箱子價值9塊!你要偷個核武器,9塊都賣不到,是不是更便宜???
-
8 # 使用者3902057079593
老人撿的垃圾,又不是偷的,醫院丟掉的,是醫院的責任,為什麼要老人倍八萬,老人好欺負些。老人又不知道是值錢的東西,有誰能把值十多萬的東西,幾塊錢賣掉,老人力溥,搞不一贏經紀雄厚的醫院,窮人好欺負些
-
9 # 落葉隨風ณۗۗۗۗۗۗۗۗۗۗ
有些老人就是偷!按照他們呢理解,放在門口就是不要的!以前家裡開商店,堆一些廢紙放在門口,他兩分鐘就給你順走了,支援判刑
-
10 # XqP秋平
價值11萬的貴重耗材,醫院在搬運時脫離看管,被拾荒老人當垃圾檢走,並確認當廢品賣了9元錢。醫院失責在先,要是家庭財產,能放在無人看管的地方?再說,醫院有保安,有門衛,讓檢破爛的隨意進出,管理上是存在漏洞。
判賠8萬元,對於靠檢垃圾的老人,是天價了。考慮到他的支付能力,檢一輩子垃圾也賠不起。
車禍是分主次。貴重耗材被檢也要分責任大小。既然醫院安全管理,財物保管失察,應該承擔絕大部分責任。對檢垃圾的老人判賠標準過高,是不公平的。
耗材找回來,因汙染不能再使用。這也是醫院的一面之詞。在耗材沒有損壞的情況下,高溫消毒,總能挽回部分損失。耗材在生產過程中,不可能所有程式都在無菌狀態下,消毒滅菌是不可缺少的環節。那醫院為什麼不能操作呢?
檢破爛的常年和垃圾為伍,身上難免會滋生各樣細菌,是不適合在衛生極為苛刻的醫院出現的。病人抵抗能力低,對外來細菌有極度的敏感性。醫院是不是找找自身原因,用上訴的方式推卸責任,令人啼笑皆非。
回覆列表
我個人覺得不完全是拾荒老人的責任!那麼重要的東西!怎麼可以隨便放呢!我認為老人!送貨的及收廢品的都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