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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不正經鳩摩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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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文宋呂
首先我們要明確一點,“推恩令”是一個可以擺在明面上的陽謀。
你就算知道這條政令的目的,也是難以反抗的,這個道理很像溫水煮青蛙。
下面,我們先引用百度百科裡的“推恩令”詞條解釋,讓大家瞭解下何為“推恩令”。
推恩令是漢武帝為了鞏固中央集權而頒佈的一項重要政令。這項政令要求諸侯王將自己的封地分給自己的子弟。後來根據這項政令,諸侯國被越分越小,漢武帝再趁機削弱其勢力。西漢自文、景兩代起,如何限制和削弱日益膨脹的諸侯王勢力,一直是皇帝面臨的嚴重問題 。文帝時,賈誼鑑於淮南王、濟北王的謀逆事件,曾在《治安策》中提出"眾建諸侯而少其力"的建議。其具體辦法是,讓諸侯王各分為若干國,使諸侯王的子孫依次分享封土,地盡為止;封土廣大而子孫少的人,就虛建國號,待其子孫生後分封。漢朝原來施行的是郡縣制,所以制定推恩令是在郡縣制的基礎上做的改進,由以前的各諸侯所管轄的區域只由其長子繼承,改為由諸侯王的長子,次子,三子共同繼承。(引用自百度百科)
這條政令可謂是把人心研究到了極致。一個強大的諸侯國,他的主人為了保持後代的延續,必然需要誕下更多的子嗣,原來這些子嗣除了嫡長子繼承爵位(也有少數例外),其他人是沒法獲得封地管轄權的,所以封地的權力和力量都高度集中,戰鬥力十分可觀。但實施“推恩令”後,這些子嗣都會有相應的封地,等於在一個王國裡建立了無數個互不統屬的小王國,這就大大削弱了其統合戰鬥力。“推恩令”令人無法拒絕的原因有三:
一·它的道理比天大,且看上去十分有人情味。推恩令的邏輯在於,高祖皇帝施恩於諸皇子,大家才會有封地,這是祖宗的仁慈,我(漢武帝)現在讓大家跟著高祖的步伐,也讓諸王之子有封地管理,既效法了祖宗,又顧全了天家親情,這站在了古代道德倫理的制高點,完全令人無法反駁。
二·人心使然。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私心,各諸侯王之子也一樣,寄人籬下哪有當家做主快活,所以“推恩令”得到了各諸侯王之子以及他們身後母族勢力的鼎力支援,諸侯王如果反對,那就既要面臨外部朝廷的壓力,又要面對內部的分裂勢力。
三·鈍刀子割肉。這就是著名的“溫水煮青蛙”效應,“推恩令”是一個長期的工程,短期內對諸侯國的削弱是非常不明顯的,要在陸續推行兩三代後才能顯現威力。諸侯國如果反對就是造反,不反對短期內也看不到什麼壞處,所以該政令能得到較好的實施。
插一句題外話,人與人之間的差距,有時候比人和豬之間的差距還大。差不多的情形放到明朝,朱允炆就將削爵這件事情搞得既沒有格調又沒有效果,最後連皇位都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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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非專業雜食性回答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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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李好趣說史
漢武帝時期諸侯被壓制,沒有實權進行反抗抵制。
因為景帝時期,爆發的七國之亂,中央政府收回了諸侯國二千石以上官員的任命權。封國的相國,中尉,內史,皆由中央任命,實際上是中央派來監視掣肘諸侯的官員。諸侯王權力大部分喪失殆盡,別說妄圖恢復到周王朝,七國之亂前的水平都達不到了。所以各地諸侯也沒有實權進行反抗抵制。造反更不可能,淮南劉安密謀造反,準備騙朝廷相國,內史,中尉一網打盡,但是中尉不去,淮南王就毫無辦法了。
建元三年,漢武帝幾個親弟兄來長安朝見漢武帝,席間著名種馬王劉勝哭了。漢武帝問他為什麼感傷,他回答到被朝廷官員欺負的沒辦法了。劉勝在歷史記載中,好酒及色,這樣的諸侯王被整治的來親哥哥面前哭鼻子。可想而知,諸侯王在朝廷面前是什麼狀態。
劉彭祖算是諸侯王中最兇悍的一個王了,他怎麼對付朝廷官員呢?在朝廷官員面前裝孫子,背後打黑槍。離間關係而已。當面硬剛?平頭百姓江充都把他搞得換掉太子,自己差點都要去打匈奴給兒子贖罪了。 親兄弟尚且如此,燕王,齊王,衡山王,淮南王這種稍微疏遠點,也就能發幾聲“人為刀俎,我為魚肉”嘆息了。
推恩令在漢代歷史時期的影響推恩令是漢武帝為了鞏固中央集權頒佈的一項重要政令,這項政令直接讓諸侯國的土地和勢力越來越小,細分很多份。從而讓諸侯勢力減弱,便與國家管理。
所以個人認為武帝推恩令意義其實是在於怎麼樣不撕破臉的給只剩一口的諸侯王給予最後一擊。 所以雖然各位親戚在ICU還剩下最後一口氣。但是劉徹鄭重宣佈只用安樂死,絕不拔管子,還算有點人情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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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徙竹散人
如果一個王有兩個兒子,反對“推恩令”的話其中一個兒子必然激烈反對,該諸侯內部立即就瓦解了;
如果接受了,那就慢慢瓦解。
這讓我想起了“秤”:離得遠質量可以輕點,離得近質量就要重點才能保持平衡。
關鍵是這個事“上秤”了,不上秤就啥事沒有。
有一個辦法:藩王管住自己只生一個。但這個很難,一則這事本身就是機率問題;二則藩王在自己封地也算是最大了,不太好管自己。
這是另一版的“二桃殺三士”,只不過做的魚餌是物質不是自尊了。
整個是道家的思路:反抗就是“三歸於二,二歸於一”,歸於混沌,不反抗就是“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因為能量守恆,所以拆解的越多,單個能量越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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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沐播君
陽謀的智慧
皇叔劉備為什麼會擺攤賣草鞋呢?
這就是“推恩令”的最偉大成就。
《三國志·蜀志·劉備傳》:先主姓劉,諱備,字玄德,涿郡涿縣人,漢景帝子中山靖王勝之後也。
中山靖王,正是景帝的親兒子,漢武帝的親兄弟劉勝。
(前154年)景帝三年,漢景帝採用晁錯的《削藩策》,引發了“七國之亂”叛亂雖然得以平息,然而中央專制皇權和地方諸侯國勢力的矛盾依然日益激化。
(前140年)漢武帝劉徹登基。面對日益強大的地方諸侯國勢力,果斷地採納主父偃的上書建議,頒佈“推恩令”:諸侯王除以嫡長子繼承王位外,可以將自己封地分給子弟,皇帝制定封號。——陽謀
自古以來立長不立賢,立貴不立長。在“推恩令”的這一推之下:使諸侯王都會分封子弟為侯,那就是以前沒“編制”子弟,都能得到皇帝的法定封號。總體看來“推恩令”的頒佈,諸侯王並沒有損失,反而多了法定的侯子侯孫,只好不壞,何樂不為呢?就算個把有大智慧看得遠、看得透的,也只能三緘其口。
這一推,可以說當時是舉國歡騰,畢竟嫡長子就幾個,而庶子卻是數以千計。就中山靖王劉勝而言,可是有120多個兒子,其中就有個兒子劉貞受皇帝封號為--(陸城亭侯)。
這一推,說好話的太多了,舉國擁護,也沒人會出來抵制了。
後來的這一推再推,就把劉備的祖宗劉貞(陸城亭侯)推了11代到劉惠(濟川侯)。再推到劉雄已經沒什麼可推,也不可能有什麼封號,這劉雄的有個孫子字玄德,就是街上擺攤賣草鞋的那個......巨擘的勢力,變得猶如瓦礫。
“推恩令”有效地瓦解了諸侯國內的強大勢力,化整為散,隨時可以各個擊破。
“推恩令”頒佈推行,用以解決中央專制皇權與諸侯國之間日益激化的尖銳矛盾。不失為一項最為明智的法令,它使諸侯則被割得七零八落,勢力也越來越弱,從此喪失了向中央集權挑戰的實力。
再推行“算緡法”、“告緡法”、“均輸法”,統一貨幣,統一物價;將冶鐵、煮鹽、釀酒等歸由國家壟斷經營;推廣“代田法”和耬車,大修水利,治理黃河等這一系列措施起到最為關鍵的促進作用。從而增加了國庫收入,為漢王朝的強大奠定了經濟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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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黃仔說史
漢武帝劉徹,漢朝第七位皇帝,於7歲時被冊立為太子,於16歲登基,在位達54年,雄才大略,文治武功,功積顯赫,和秦始皇被後世並稱為秦皇漢武,被評價為中國歷史上最偉大的皇帝之一。漢武帝的思想積極進取,具為有前瞻性,為朝廷以至社會帶了新思維,於實得權力後進行了多項大刀闊斧的改革,深遠地影響著後世。
政策上,漢武帝用人為才,不問出身,又開創了察舉制,以致該時期培養及出現了大量名臣良將;採“罷黜百家,獨尊儒術”,用法術刑名;頒行“推恩令”,削割據勢力;官營鹽鐵貿易,平抑物價;治理黃河,興修水利,移民屯邊,行代田法;派張騫等出使西域;任用衛青、霍去病等大破匈奴;設郡縣於雲南、貴州;將漢朝推向全盛時期。
七國之亂後,景帝“抑損諸侯,減黜其官”,改王國丞相為相,廢除其御史大夫、廷尉、宗正、博士等官,對大夫以下的其他官吏也予以裁減。把行政權和官吏的任免權收歸中央,“令諸侯王不得復治國”,不能掌握政權和軍隊。
推恩令推行之後,漢武帝又“作左官之律,設附益之法”。“左官律”規定,凡在諸侯王國任官者,地位低於中央任命的官吏,並不得進入中央任職。以此限制諸侯王網羅人才,防止他們從事非法活動。“附益法”嚴禁封國的官吏與諸侯王串通一氣,結黨營私,以達到孤立諸侯王的目的。
漢武帝時期的西漢帝國,是當時世界上最強大的國家,在中國歷史上,也是比較強盛的時期。在歷代王朝的歷史上,有漢唐盛世之說,主要是指的漢武帝時期。人們又常常把漢武帝和秦始皇相提並論,因為中國封建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國家,是秦始皇創立,由漢武帝鞏固下來的。他在位54年,實行了許多新的措施,使西漢王朝出現了空前未有的繁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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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Poli1
首先,是無法反對, 經歷過六國之亂後,漢代初期的諸侯國都削弱的差不多了,王爺很多都是想清代一樣,有爵位沒實權。再者,刺使制度的推行,使得各諸侯王都安守本份。第三,鹽鐵大權收歸中央,沒了錢,拿什麼組織軍隊,拿什麼養活軍隊,況且,當時就算各諸侯王起來反對,中央也有足夠的實力去平判,想想當時能把強大的匈奴打得落花流水,漠北再無王庭的,平個諸侯王的叛亂還不是輕而易舉的。說白了,不是沒人反對,而且反對不了,也是順勢而行,本來漢朝祖師爺劉邦就逆時代生長,分封諸侯王,現在收回來是大勢所趨,加強中央集權。之所以等到漢武帝才來弄這個措施,首先是因為當時的中央還沒有足夠強大,全國所有的軍事實力都在對抗匈奴,中央政府沒有能力抽身去平定國內叛亂,第二,是因為前幾輩的諸侯王都是皇帝的血清兄弟,血濃於水,不好下手,過了這麼多年,輩分都疏遠了,就好下手了。不喜勿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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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推恩令的高明之處了,以柔克剛,表面幹著施恩於眾人的事,其實幹的是削藩的活,比直接強撤藩王容易讓人接受。
這是皆大歡喜的事,尤其是是對於一些除嫡長子之外的劉氏子孫還有庶出旁支來說。畢竟過去,藩王封地,一般都是由嫡長子繼承,以一傳一,而現在,非嫡長子的和庶出旁支也能沾光了,就是等於是以一分多,獨樂樂不如眾樂樂嘛,頂多就是老大不高興,但是老二老三等等都高興啊。
對於藩王來說,能讓自己的子子孫孫個個王侯,也是美事。即便是有人看到了朝廷的削藩的心思,那也是有苦說不出,這畢竟是得罪子孫和朝廷的事,就算朝廷不插手,自己的兒孫恐怕也要鬧翻天。
分家這種事,就算是放到平常百姓家,那也是雞飛狗跳的事,朝廷也是夠損的,把這麼個雷埋到了藩王家裡。
就這樣,分著分著,越分越小,越來越弱,有的就連個縣都不如了,反正哪個藩王子孫多,哪個就越吃虧,就這樣,棘手的藩王就被化整為零了。這些子孫們,分家了各過各的,勾心鬥角,再也聚不起來了(就算是尋常百姓家,哥幾個分家了,一有事,你看看有幾個兄弟能站在一起)。
朝廷看大家都把家分得差不多了,就開始逐步使壞了,就比如對某些藩王挑毛病,哪個一出事就治罪撤封地,收歸國有設郡縣。朝廷想要整你,欲加之罪何患無辭,比較有名的就是元鼎五年(前112年),武帝為祭宗廟,要列侯獻酎(zhòu宙)金助祭,他以所獻酎金的分量不足或成色不好為藉口,廢列侯一百零六人。
朝廷就這樣以種種藉口慢慢蠶食弱小的藩王,把越來越多的封出去的土地收了回來,這是一個溫水煮青蛙的過程,等到一些有識之人反應過來,已經來不及了。你想造反?實力你比不過朝廷,想抱團串聯?你看看,各個小藩王都被國家的郡縣分割得七零八落,重要地點、交通、關隘全在國家手裡。
再後面,朝廷乾脆不藏著掖著了,光明正大幹整藩王的事了,就比如漢武帝后來搞的《附益之法》,大致內容就是:嚴禁官僚為諸侯王聚斂財富;嚴禁官僚與諸侯王勾結,為諸侯王謀取利益。總之,附益法的頒佈是為了孤立諸侯王,使其在財政上無法聚斂,在政治上無法組成自己的小集團。
就這樣,藩王就逐漸成了朝廷可以絕對控制拿捏的角色,再也先不起波瀾了,乖乖夾著尾巴做人。敢造反不聽話的,就只能是如淮南王劉安和衡山王劉賜的下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