膠帶運輸機安裝驗收標準
1 主題內容及適用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膠帶運輸機的安裝技術要求及質量標準。
本標準適用於膠帶運輸機的安裝和檢查管理。
2 設計安裝標準
2.1 皮帶機巷道高度不低於2.4m,膠帶輸送機巷道行人側輸送機與巷幫的間隙不小於0.8m,非行人側輸送機與巷幫的間隙不小於0.5m,行人側和機頭、機尾處高度不得低於1.8m。膠帶輸送機電機安設在非人行道側時,電機外沿與巷幫支護的間隙不得小於0.7m。
2.2 皮帶機嚴格按巷道中心線和腰線為基準進行安裝,距離偏差不得超過10mm,做到平、直、穩,傳動滾筒、轉向滾筒安裝時其寬度中心線與膠帶輸送機縱向中心線重合度不超過滾筒寬度的2mm,其軸心線與膠帶輸送機縱向中心線的垂直度不超過滾筒寬度的2/1000,軸的水平度不超過0.3/1000。膠帶輸送機巷道平直,在縱向方向上,機頭、機尾滾筒中心線及機身應成一條直線, 機頭、機身、機尾的中心線,其偏差為≤2mm。機身要直,沿皮帶機中心線不允許有彎曲、折線,確需膠帶機彎曲執行需有設計並做專題彙報。在鉛垂面上允許有彎曲,上凸段的曲率半徑不小於40m,下凹段經計算滿足空載時不飄帶。機身左右要保持水平,如果巷道底板不平整時,要墊實H架,不得懸空。
2.3 司機有操作峒室,操作峒室設在機頭的一側或側前方,嚴禁設在機頭前方。操作峒室高度不小於2m,寬度不小於1.5m,深度不小於0.7m,若安設操作檯後,操作檯距輸送機間距大於0.8m時,可不設操作硐室。
2.4 膠帶輸送機配套的電氣裝置不得佔用人行道並且與巷邦的間隙不小於0.2m,不滿足時要開壁龕,壁龕高度不小於1.8m,深度滿足以上要求,長度根據設計的裝置臺數滿足裝置與裝置之間距離不小於0.5m,非行人側裝置與巷邦之間的距離不小於0.2m。
2.5 膠帶輸送機巷道積水點,必須設有水倉,並安設排水裝置,水倉的容積滿足該積水點1小時的湧水量,但最小不得小於1m3。
2.6 皮帶輸送機的選型符合設計要求,安裝後皮帶機試運轉要有記錄。兩部皮帶機搭接時,若中心線重合,搭接長度不低於800mm,解除安裝滾筒底皮帶離上部皮帶機膠帶外緣高度不低於500mm,若中心線存在角度,要求解除安裝滾筒底皮帶離上部皮帶機膠帶外緣高度不低於500mm,延皮帶機中心線解除安裝煤流正好能解除安裝到上部皮帶機中線線上。
2.7 傾斜井巷中使用的帶式輸送機,上運時,必須同時裝設防逆轉裝置和制動裝置;下運時,必須裝設制動裝置。帶式輸送機應加設軟啟動裝置,下運帶式輸送機應加設軟制動裝置。液力偶合器嚴禁使用可燃性傳動介質(調速型液力偶合器不受此限)。
2.8 膠帶輸送機各運轉部位執行正常無異聲,無顫動,緊韌體牢固可靠,密封處不漏油,滾動軸承溫度不超過80℃。減速箱內油質、油量合格,溫升不超過規定值。
3 機頭、儲帶倉標準
3.1 機道有人橫過的地方應設過橋且穩固可靠,一米皮帶過煤高度不小於600mm,一米以下皮帶過煤高度不小於400mm,過橋以上間隙不得小於800mm,過橋寬度不小於600mm,過橋有扶手,過橋處有警示標語。
3.2 皮帶機驅動、拉緊、機尾安裝時必須固定牢固,650mm伸縮皮帶機可採用錨杆固定(Φ20*2400全長錨固),1m皮帶機必須澆灌固定基礎(承載整部皮帶拉力的地腳螺栓長度不得低於800mm,直徑不小於架基礎眼直徑減4mm)。
3.3 在機頭和機尾安設防止人員與驅動滾筒和導向滾筒相接觸的防護欄。現場安裝的防護裝置,但不能妨礙保護試驗。
3.4 皮帶機要時刻保持清潔,儲帶倉改向滾筒軸不得纏有皮帶帆線,儲帶倉架不得有煤泥。三串託輥及平託輥不得纏有皮帶帆線。
3.5 液力偶合器應符合以下標準。
3.5.1 偶合器殼體無裂紋和變形。接合面配合嚴密,不漏油。
3.5.2 油量適當,油質合格,油溫最高不得超過80℃。軸承溫度不得超過65℃。
3.5.3 偶合器冷卻、潤滑管路暢通無堵塞現象,油位標記清晰,溫度表、壓力錶指示正常。
3.5.4 調速效能良好,調速杆必須有高、低位保護,執行中轉動靈活無明顯震動和異響。
3.5.5 皮帶機液力偶合器易熔塞不得用其他物品代替。
3.6 制動閘應符合以下標準。
3.6.1 各傳動件靈活可靠,銷軸不松曠、不缺油。閘輪表面無油跡。液壓系統不漏油。
3.6.2 松閘狀態下,閘瓦間隙不大於2mm。制動時,閘瓦與閘輪緊密接觸,有效接觸面積不小於設計的60%,制動可靠。
3.6.3 閘帶(閘瓦襯帶)無斷裂,磨損剩餘厚度不小於3mm。閘輪表面溝痕深度不大於1.5mm,溝寬不超過閘輪有效寬度的10%。
3.7 滾筒應符合以下標準。
3.7.1 滾筒無破裂,鍵不鬆動,膠層與滾筒貼合緊密,無脫層和裂口。
3.7.2 軸承溫度不超過75℃,運轉無異響,潤滑脂質量合格,佔油腔的1/3。皮帶的運轉部位必須按時加油。驅動滾筒、解除安裝滾筒、機尾滾筒、改向滾筒等應每月加油一次,並填寫加油記錄。
3.7.3 筒殼無破裂,各部螺栓、鉚釘、鍵必須緊固,輪轂與軸的配合必須嚴密,不得鬆動。
3.7.4 膨脹套接合緊密、無異響和相對運動,各部螺栓齊全緊固。
3.8 張緊小車的軌道安裝時其軌距偏差不應大於3㎜,軌道直線度不超過3/1000,兩軌高低差不大於1.5/1000,軌道接頭間隙不大於5㎜,軌道接頭錯動上下不大於0.5㎜、左右不大於1㎜。拉緊裝置工作可靠,調整行程不小於全行程的1/2。拉緊裝置調整靈活。拉緊小車的車輪應轉動靈活,無卡阻現象。
4 機身與膠帶、託輥、清掃器標準
4.1 落地式皮帶機架底腳墊穩墊實,聯接件齊全。固定式膠帶輸送機底皮帶距底板不小於400mm,伸縮式膠帶輸送機底皮帶距底板不小於200mm。皮帶漲緊後上皮帶應保證不小於500mm的過煤高度。
4.2 皮帶接頭必須牢固合格,接頭平整與皮帶中心線垂直,長度不小於頻寬的95%。皮帶扣應保持完好,邊緣損壞扣數不得超過2扣,且應及時將妨礙執行的一側皮帶倒角抹去,中間連續損壞不得超過2扣,同一接頭處一米皮帶皮帶扣損壞總數不得超過8扣,650皮帶總損壞扣數不得大於5扣。
4.3 可伸縮帶式輸送機阻燃膠帶,皮帶無破裂,橫向裂口不得超過頻寬的 5%,保護層脫皮不得超過0.3平方米,中間纖維層破損面寬度不得超過頻寬的5%。一米皮頻寬度低於800mm,650皮頻寬度低於500mm時,應立即更換,不得使用。
4.4 在用皮帶機架杆要編號管理。
4.5 皮帶機託輥、H架、縱梁管、漲緊銷要齊全。託輥轉動靈活、無異響、無卡阻現象,潤滑良好。緩衝託輥表面膠層磨損不得超過原厚度的1/2。縱梁安裝必須採用標準脹銷與H架連線,連線牢固可靠,兩縱梁接頭處上下錯位、左右偏移不大於1㎜。
4.6 可伸縮皮帶機安設角度6°到10°(包含10°)之間每隔100m安設一道防H架歪倒裝置,10°到15°(包含15°)每隔60m安設一道防H架歪倒裝置,15°以上每隔30m安設一道防H架歪倒裝置。防倒裝置必須從頂板安設。
4.7 皮帶執行不跑偏,判斷皮帶跑偏的標準:上層皮帶邊緣不超過三串託輥轉動部位,下層皮帶不磨皮帶架,解除安裝滾筒、儲帶倉、驅動滾筒及改向滾筒皮帶外側不超出邊緣,出現皮帶跑偏應立即調整。
4.8 清掃器與膠帶距離不大於2-3mm,並有足夠的壓力。其接觸長度應大於頻寬的85%。
4.8.1 頭部清掃器數量:普通皮帶機1道、強力皮帶機2道,清掃介質:普通皮帶機使用膠條、強力皮帶機使用合金或聚氨酯。
4.8.2 中部清掃器安裝位置:與皮帶中部解除安裝點後方5米範圍內,或皮帶機機身(距離機頭)2/3位置。數量:普通皮帶機至少1道、強力皮帶機至少2道,清掃介質:普通皮帶機使用膠條、強力皮帶機使用膠條或聚氨酯。
4.8.3 尾部空段清掃器數量:至少1道。清掃介質:普通皮帶機使用膠條、強力皮帶機使用膠條或聚氨酯。安裝位置:機尾緩衝託輥架前方5米範圍內。
4.8.4 刮板的清掃面應與膠帶接觸,其接觸後清掃覆蓋面積覆蓋不應小於皮頻寬度85%;800mm皮帶機清掃幅面寬度不低於680mm、1000mm皮帶機清掃清掃幅面寬度不低於850mm、1200mm皮帶機清掃清掃幅面寬度不低於1020mm。
4.8.5 清掃介質(膠條)厚度應不小於10mm,伸出固定框部分高度不小於20mm,固定框不能在皮帶執行過程中磨帶面。
4.8.6 發現清掃器卡入石塊及鐵絲後應及時清理,避免損傷皮帶。
5 皮帶機保護標準
5.1 我礦井下使用的皮帶機,必須裝設驅動滾筒防滑保護、堆煤保護和防跑偏裝置、溫度保護、煙霧保護和自動灑水裝置。各固定皮帶機還必須裝設輸送帶張緊力下降保護裝置和防撕裂保護裝置。
5.2 防滑保護裝置應將磁鐵安裝在從動滾筒的側面,速度感測器要安裝在與磁鐵相對應的支架上,感測器和磁鐵間安裝距離在30-60mm間為宜。
5.3 堆煤保護裝置安裝一般分兩種情況: 一種是安裝在煤倉上口,堆煤保護感測器的安裝高度,應在低於機頭下膠帶200mm水平以下,其平面位置應在煤倉口範圍之內,當煤堆積觸及到堆煤保護探頭時,保護器將自動停機報警。 另一種是安裝在兩部帶式輸送機搭接處,在兩部皮帶機搭接處堆煤保護感測器的安裝高度,應在後部輸送機機頭滾筒軸線水平以下0-100mm,其平面位置應在前部膠帶機的煤流方向,且距離應在前部膠帶機解除安裝煤流與滾筒軸線水平交點前方200-300mm,當堆煤觸及到堆煤保護探頭時,保護器將自動停機報警。
5.4 防跑偏裝置應安裝在距離槽形託輥外沿50-100mm範圍內,每50m安裝一組。在用的固定帶式輸送機,中間部分安裝自動糾偏裝置,當膠帶出現跑偏時,自動糾偏裝置發生偏轉,使膠帶自動復位;採區伸縮皮帶、650輸送機應安裝防跑偏抗輪,以阻礙皮帶跑偏。
膠帶運輸機安裝驗收標準
1 主題內容及適用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膠帶運輸機的安裝技術要求及質量標準。
本標準適用於膠帶運輸機的安裝和檢查管理。
2 設計安裝標準
2.1 皮帶機巷道高度不低於2.4m,膠帶輸送機巷道行人側輸送機與巷幫的間隙不小於0.8m,非行人側輸送機與巷幫的間隙不小於0.5m,行人側和機頭、機尾處高度不得低於1.8m。膠帶輸送機電機安設在非人行道側時,電機外沿與巷幫支護的間隙不得小於0.7m。
2.2 皮帶機嚴格按巷道中心線和腰線為基準進行安裝,距離偏差不得超過10mm,做到平、直、穩,傳動滾筒、轉向滾筒安裝時其寬度中心線與膠帶輸送機縱向中心線重合度不超過滾筒寬度的2mm,其軸心線與膠帶輸送機縱向中心線的垂直度不超過滾筒寬度的2/1000,軸的水平度不超過0.3/1000。膠帶輸送機巷道平直,在縱向方向上,機頭、機尾滾筒中心線及機身應成一條直線, 機頭、機身、機尾的中心線,其偏差為≤2mm。機身要直,沿皮帶機中心線不允許有彎曲、折線,確需膠帶機彎曲執行需有設計並做專題彙報。在鉛垂面上允許有彎曲,上凸段的曲率半徑不小於40m,下凹段經計算滿足空載時不飄帶。機身左右要保持水平,如果巷道底板不平整時,要墊實H架,不得懸空。
2.3 司機有操作峒室,操作峒室設在機頭的一側或側前方,嚴禁設在機頭前方。操作峒室高度不小於2m,寬度不小於1.5m,深度不小於0.7m,若安設操作檯後,操作檯距輸送機間距大於0.8m時,可不設操作硐室。
2.4 膠帶輸送機配套的電氣裝置不得佔用人行道並且與巷邦的間隙不小於0.2m,不滿足時要開壁龕,壁龕高度不小於1.8m,深度滿足以上要求,長度根據設計的裝置臺數滿足裝置與裝置之間距離不小於0.5m,非行人側裝置與巷邦之間的距離不小於0.2m。
2.5 膠帶輸送機巷道積水點,必須設有水倉,並安設排水裝置,水倉的容積滿足該積水點1小時的湧水量,但最小不得小於1m3。
2.6 皮帶輸送機的選型符合設計要求,安裝後皮帶機試運轉要有記錄。兩部皮帶機搭接時,若中心線重合,搭接長度不低於800mm,解除安裝滾筒底皮帶離上部皮帶機膠帶外緣高度不低於500mm,若中心線存在角度,要求解除安裝滾筒底皮帶離上部皮帶機膠帶外緣高度不低於500mm,延皮帶機中心線解除安裝煤流正好能解除安裝到上部皮帶機中線線上。
2.7 傾斜井巷中使用的帶式輸送機,上運時,必須同時裝設防逆轉裝置和制動裝置;下運時,必須裝設制動裝置。帶式輸送機應加設軟啟動裝置,下運帶式輸送機應加設軟制動裝置。液力偶合器嚴禁使用可燃性傳動介質(調速型液力偶合器不受此限)。
2.8 膠帶輸送機各運轉部位執行正常無異聲,無顫動,緊韌體牢固可靠,密封處不漏油,滾動軸承溫度不超過80℃。減速箱內油質、油量合格,溫升不超過規定值。
3 機頭、儲帶倉標準
3.1 機道有人橫過的地方應設過橋且穩固可靠,一米皮帶過煤高度不小於600mm,一米以下皮帶過煤高度不小於400mm,過橋以上間隙不得小於800mm,過橋寬度不小於600mm,過橋有扶手,過橋處有警示標語。
3.2 皮帶機驅動、拉緊、機尾安裝時必須固定牢固,650mm伸縮皮帶機可採用錨杆固定(Φ20*2400全長錨固),1m皮帶機必須澆灌固定基礎(承載整部皮帶拉力的地腳螺栓長度不得低於800mm,直徑不小於架基礎眼直徑減4mm)。
3.3 在機頭和機尾安設防止人員與驅動滾筒和導向滾筒相接觸的防護欄。現場安裝的防護裝置,但不能妨礙保護試驗。
3.4 皮帶機要時刻保持清潔,儲帶倉改向滾筒軸不得纏有皮帶帆線,儲帶倉架不得有煤泥。三串託輥及平託輥不得纏有皮帶帆線。
3.5 液力偶合器應符合以下標準。
3.5.1 偶合器殼體無裂紋和變形。接合面配合嚴密,不漏油。
3.5.2 油量適當,油質合格,油溫最高不得超過80℃。軸承溫度不得超過65℃。
3.5.3 偶合器冷卻、潤滑管路暢通無堵塞現象,油位標記清晰,溫度表、壓力錶指示正常。
3.5.4 調速效能良好,調速杆必須有高、低位保護,執行中轉動靈活無明顯震動和異響。
3.5.5 皮帶機液力偶合器易熔塞不得用其他物品代替。
3.6 制動閘應符合以下標準。
3.6.1 各傳動件靈活可靠,銷軸不松曠、不缺油。閘輪表面無油跡。液壓系統不漏油。
3.6.2 松閘狀態下,閘瓦間隙不大於2mm。制動時,閘瓦與閘輪緊密接觸,有效接觸面積不小於設計的60%,制動可靠。
3.6.3 閘帶(閘瓦襯帶)無斷裂,磨損剩餘厚度不小於3mm。閘輪表面溝痕深度不大於1.5mm,溝寬不超過閘輪有效寬度的10%。
3.7 滾筒應符合以下標準。
3.7.1 滾筒無破裂,鍵不鬆動,膠層與滾筒貼合緊密,無脫層和裂口。
3.7.2 軸承溫度不超過75℃,運轉無異響,潤滑脂質量合格,佔油腔的1/3。皮帶的運轉部位必須按時加油。驅動滾筒、解除安裝滾筒、機尾滾筒、改向滾筒等應每月加油一次,並填寫加油記錄。
3.7.3 筒殼無破裂,各部螺栓、鉚釘、鍵必須緊固,輪轂與軸的配合必須嚴密,不得鬆動。
3.7.4 膨脹套接合緊密、無異響和相對運動,各部螺栓齊全緊固。
3.8 張緊小車的軌道安裝時其軌距偏差不應大於3㎜,軌道直線度不超過3/1000,兩軌高低差不大於1.5/1000,軌道接頭間隙不大於5㎜,軌道接頭錯動上下不大於0.5㎜、左右不大於1㎜。拉緊裝置工作可靠,調整行程不小於全行程的1/2。拉緊裝置調整靈活。拉緊小車的車輪應轉動靈活,無卡阻現象。
4 機身與膠帶、託輥、清掃器標準
4.1 落地式皮帶機架底腳墊穩墊實,聯接件齊全。固定式膠帶輸送機底皮帶距底板不小於400mm,伸縮式膠帶輸送機底皮帶距底板不小於200mm。皮帶漲緊後上皮帶應保證不小於500mm的過煤高度。
4.2 皮帶接頭必須牢固合格,接頭平整與皮帶中心線垂直,長度不小於頻寬的95%。皮帶扣應保持完好,邊緣損壞扣數不得超過2扣,且應及時將妨礙執行的一側皮帶倒角抹去,中間連續損壞不得超過2扣,同一接頭處一米皮帶皮帶扣損壞總數不得超過8扣,650皮帶總損壞扣數不得大於5扣。
4.3 可伸縮帶式輸送機阻燃膠帶,皮帶無破裂,橫向裂口不得超過頻寬的 5%,保護層脫皮不得超過0.3平方米,中間纖維層破損面寬度不得超過頻寬的5%。一米皮頻寬度低於800mm,650皮頻寬度低於500mm時,應立即更換,不得使用。
4.4 在用皮帶機架杆要編號管理。
4.5 皮帶機託輥、H架、縱梁管、漲緊銷要齊全。託輥轉動靈活、無異響、無卡阻現象,潤滑良好。緩衝託輥表面膠層磨損不得超過原厚度的1/2。縱梁安裝必須採用標準脹銷與H架連線,連線牢固可靠,兩縱梁接頭處上下錯位、左右偏移不大於1㎜。
4.6 可伸縮皮帶機安設角度6°到10°(包含10°)之間每隔100m安設一道防H架歪倒裝置,10°到15°(包含15°)每隔60m安設一道防H架歪倒裝置,15°以上每隔30m安設一道防H架歪倒裝置。防倒裝置必須從頂板安設。
4.7 皮帶執行不跑偏,判斷皮帶跑偏的標準:上層皮帶邊緣不超過三串託輥轉動部位,下層皮帶不磨皮帶架,解除安裝滾筒、儲帶倉、驅動滾筒及改向滾筒皮帶外側不超出邊緣,出現皮帶跑偏應立即調整。
4.8 清掃器與膠帶距離不大於2-3mm,並有足夠的壓力。其接觸長度應大於頻寬的85%。
4.8.1 頭部清掃器數量:普通皮帶機1道、強力皮帶機2道,清掃介質:普通皮帶機使用膠條、強力皮帶機使用合金或聚氨酯。
4.8.2 中部清掃器安裝位置:與皮帶中部解除安裝點後方5米範圍內,或皮帶機機身(距離機頭)2/3位置。數量:普通皮帶機至少1道、強力皮帶機至少2道,清掃介質:普通皮帶機使用膠條、強力皮帶機使用膠條或聚氨酯。
4.8.3 尾部空段清掃器數量:至少1道。清掃介質:普通皮帶機使用膠條、強力皮帶機使用膠條或聚氨酯。安裝位置:機尾緩衝託輥架前方5米範圍內。
4.8.4 刮板的清掃面應與膠帶接觸,其接觸後清掃覆蓋面積覆蓋不應小於皮頻寬度85%;800mm皮帶機清掃幅面寬度不低於680mm、1000mm皮帶機清掃清掃幅面寬度不低於850mm、1200mm皮帶機清掃清掃幅面寬度不低於1020mm。
4.8.5 清掃介質(膠條)厚度應不小於10mm,伸出固定框部分高度不小於20mm,固定框不能在皮帶執行過程中磨帶面。
4.8.6 發現清掃器卡入石塊及鐵絲後應及時清理,避免損傷皮帶。
5 皮帶機保護標準
5.1 我礦井下使用的皮帶機,必須裝設驅動滾筒防滑保護、堆煤保護和防跑偏裝置、溫度保護、煙霧保護和自動灑水裝置。各固定皮帶機還必須裝設輸送帶張緊力下降保護裝置和防撕裂保護裝置。
5.2 防滑保護裝置應將磁鐵安裝在從動滾筒的側面,速度感測器要安裝在與磁鐵相對應的支架上,感測器和磁鐵間安裝距離在30-60mm間為宜。
5.3 堆煤保護裝置安裝一般分兩種情況: 一種是安裝在煤倉上口,堆煤保護感測器的安裝高度,應在低於機頭下膠帶200mm水平以下,其平面位置應在煤倉口範圍之內,當煤堆積觸及到堆煤保護探頭時,保護器將自動停機報警。 另一種是安裝在兩部帶式輸送機搭接處,在兩部皮帶機搭接處堆煤保護感測器的安裝高度,應在後部輸送機機頭滾筒軸線水平以下0-100mm,其平面位置應在前部膠帶機的煤流方向,且距離應在前部膠帶機解除安裝煤流與滾筒軸線水平交點前方200-300mm,當堆煤觸及到堆煤保護探頭時,保護器將自動停機報警。
5.4 防跑偏裝置應安裝在距離槽形託輥外沿50-100mm範圍內,每50m安裝一組。在用的固定帶式輸送機,中間部分安裝自動糾偏裝置,當膠帶出現跑偏時,自動糾偏裝置發生偏轉,使膠帶自動復位;採區伸縮皮帶、650輸送機應安裝防跑偏抗輪,以阻礙皮帶跑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