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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grace20180625

    去索要分手費,多要點。這樣原配可以以敲詐勒索罪送你坐牢。這年頭當三都當的這麼理直氣壯了,真是不要臉!渣男賤女絕配

  • 2 # kofei咖啡

    很好笑的話題,當了婊子還要立牌坊,憑啥給你錢?你跟他膩歪的時候沒少拿吧?他沒少給你買吧?說的好聽是小三,說的不好聽是爛貨,我不找你算賬就好的了,你還想要錢?清醒點,夫妻共同財產,其中一方無權不告知配偶情況下支配夫妻共同財產。

  • 3 # 多多朵朵899

    不是要不要的問題,是你要得到麼!還是自己努力踏實,即使是莫名其妙被小三了,知道真相後趕緊離開吧,要及時止損不要抱希望!

  • 4 # 心如雲海

    你養小三問問你老婆,你父母,你孩子願意嗎??你給小三(多少無所謂)你在問問你父母,老婆孩子願意給嗎???

  • 5 # 龍兄體育

    不以結婚為目的小三不是個好小三,索要分手費是二奶乾的事情,從第一天開始就是以刮取金錢為目的思路,思想太骯髒,那是把自己定位為二奶,而非小三。如果分手費定義為一種補償,那也是有一定上限的,像陳昱霖那樣就是明目張膽、獅子大張口地不斷勒索,比離婚分家產還要狠,一個婊子為了維繫腐朽享樂的生活,是什麼事情都做得出來!支援犯罪小三的人也是什麼骯髒的事情都能做出來!妄圖透過引導網路言論干擾司法公正,去幫陳小三脫罪,其心可誅!

  • 6 # 伊念情緣

    這問題問得有點扎心!

    小三的型別有許多種,但是,其中有一種是被對方欺騙感情,最後感情破滅了,但對於受害者來說,已經造成了難以挽回的損失,這其中包括青春、前途、感情!

    像這樣一種狀況,索要分手費,在法律上真的沒有被支援的地方!

    有些人會問?做了小三之後,才知道對方有家室,這個時候為什麼還將錯就錯,繼續做小三,既然做了,就是破壞別人的家庭,不但要受到唾罵,贈予還要被追回,這才是對這種明知錯誤而一直在試錯的人的公正的懲戒!

    我就想問一下,被騙的時段,被騙者的合法權益誰來保護?

    今天這個問題必須嚴正的提出來,否則這個世界會滋生很多騙子,國家打擊傳銷,卻沒有對這類騙子進行懲處,被騙的人的合法權益如何保護?如果不進行法律意義上的保護,以後滿世界的都是感情騙子,遭殃的是所有涉世未深的女孩子?

    像已經完全陷入感情迷局的女子,如何得到真正的保護才是我們認真思考的問題,我覺得這種型別的小三索要分手費應當支援,如果不支援,就等著你家裡的女性被人玩弄,受騙上當了,你還一臉無所謂的態度,我希望那些叫囂的人,你們千萬不要遇到同類事件。

    至於被騙了,還繼續做小三,到底對不對?我個人認為很多事情,很多時候都是情非得已,大家可以原諒,也可以不原諒!

    那麼,原諒的,我們是是否應該給這樣的小三以補償呢?

  • 7 # 家和萬事興43404600

    我覺得不應該!因為婚外情本來就是周瑜打黃蓋!兩廂情願的事!各取所需而已!婚外情曝光了就索要分手費!這是什麼規矩呀!憑啥就得付分手費!我覺得法律規定的對!原配有拿回出軌男贈給小三的財產!以後小三都看清楚了!出軌有家庭的男人!最後的結局就是監獄!

  • 8 # 海嗨嘿

    當小三這個行業本來就是犯法的,她起到破壞別人家廷和擾亂社會治安的作用,不追就她的法律責任就算了,那還有要分手費的道理。

  • 9 # 資深打工院士

    小三被欺騙的也很多,慢慢有感情了依賴慣了就順其自然了!所以為什麼不是先打渣男呢?至於分手費適可而止就行了!畢竟相好一場變成傷害就是兩敗俱傷的事了!奉獻渣男沒本事收拾殘局的就管好自己的褲腰帶,哄騙人家的本來就該天打雷劈!至於那些一心想傍大款的三女自己要認清形勢,靠誰都不如靠自己!

  • 10 # 聖大尚書令

    王校長是白玩的嗎,還不是給錢,那些網紅女人幹什麼不給你玩,要給王校長玩,因為有利益啊!恨不得給他生兒子,沒有利益好處鬼理你,一旦女方貪慾過頭那就是利益相背反目成仇!真愛需要錢和青春嗎,擺明打折真愛的幌子裝可憐受傷而已,過慣奢靡的生活,一個電話幾百萬的日子,回到解放前哪個女人受得了,只有不斷地要挾勒索騷擾,試下你被人這樣無休止的威脅你受得了嗎?一個男人不惜名利去反擊,那是到什麼地步了,那是忍無可忍。感情包養是你情我願,但是敲詐勒索那是有法律的,是犯罪,女方請不要打著受傷弱者的身份博取同情,享受金錢名牌奢侈需要付出代價,貪得無厭那隻能進牢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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