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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小小意思的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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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藍楹系風鈴
我也不知道她為何會捨得丟下孩子,多半是嫌棄孩子累贅,但如果這個母親是一個不合格的母親,她不願意帶孩子走,卻是孩子不幸之中一大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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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眾旺
離婚後,爭奪孩子撫養權一般都是一項重要內容,不愛孩子的父母少之又少。
一些離婚的女方,因為經濟條件放棄撫養權也是正常現象。
拋開客觀原因,離婚後不想要兒子這樣的女人,屬於極度自私的女人,她只考慮了自己以後嫁人方便,放棄了應負的責任,這樣的女人即使再婚,大多也不會幸福。
奉勸那些遇到不顧親情的女人(男人),一定要三思而後娶(嫁),和親情淡薄的人一起生活,風險太大,幸福難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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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青荷152583753
離了婚的女人自己都無地方去,帶著孩子去哪兒?婚姻是剝削女人的地方。讓女人一無所有是婚姻的夲質。警惕啊!女人。別把自已消耗到老,只有死路一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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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衝浪
女方離婚不要孩子都是為了再嫁方便,這樣女人孃家情況大多不好,女性本人沒主見,瞎慫者俱多,後半生大多結局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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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石韮花開放的季節
在男權思想嚴重的歷史傳統裡,女人在夫家永遠都是一個過客。結婚了,就住下,離婚了,就走人,馬上就會有人來頂替你的角色。而你在這個家留下的,就只有汗水、淚水和孩子了。
做為孩子,女人是可以帶走的。但她為什麼不要兒子呢?應該出於以下的考慮。
一是養兒子負擔太重,除了吃喝拉撒睡,教育費用,還要買房買車出彩禮娶媳婦。這一套下來,沒有一百多萬是拿不下來的。做為女人,掙錢的能力本來就低,養活兩個人的生活就已經捉襟見肘了,怎麼去讓孩子娶妻生子呢。
二是兒子尋根問底的觀念比較重。到了一定的年齡段,就會背棄母親,去尋找自己的根。到時候,豈不是竹籃打水一場空,白費力氣了嗎。
三是帶著兒子是再嫁的最大障礙。女兒離婚後,因為經濟的原因,一般都是要再嫁的。如果帶個女孩,養大成人後,找個男人嫁了出去,這就負擔輕了許多。如果帶個男孩,除了養大,還要為他買房買車娶媳婦。沒有一二百萬,是難完成這個任務的。所以會使不少的男人望而卻步,給女子再婚造成障礙。
總之,女人不是不要親情,而是要不起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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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孤城129607666
有誰聽過,孩子生病問媽媽要一百五十塊錢,第二天就催著要回去的?就是一個普通的熟人也做不出這種喪盡天良的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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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雪瑞年豐
哎!多麼沉重又現實的話題!!!
女子本弱,為母則剛!是乎不再適應這個現實冷漠,功利的社會了!
女人離婚如果是一個孩子,自願放棄是因為自私,不想孩子拖累她再找下家!如果法院判歸男方,那另一方絕對是過錯多的一方。
如果是兩個孩子以上!那證明這個女人確實曾經愛過你,否則也不會跟你生那麼多小孩!你就得考慮考慮是不是自己的問題比女方多?
有母性的女人,千金不換!
無母性的女人,一文不值!
縱觀中華文化幾千年來,能出人頭地,幹出番事業的男人,無一例外都有一個偉大慈愛的母親!
得一賢婦,三代安!娶一怨婦,一世完!婚姻大事不可不慎,不可不慎啊!
我,閃婚!育有一女跟我!婚前相知少,婚後矛盾多!唯有謙讓忍,終非長久時!離後一身輕,專心當父親。想找/伴侶/共餘生,唯恐女兒難渡日!(女兒七歲,讀二年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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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使用者52919569353
離了就離了,就不要再說彼此壞話了,相識就是緣分,分開就是緣盡。不管怎麼說,我們曾經擁有。愛的時候儘量滿足她的幸福,分開我們就只有默默的祝福。我是男人,既然當初走在了一起,證明我們今生有緣,錯了就當我前世欠債,今世償還吧!3.21東北的天下著大雪,我們離婚了。孩子歸我扶養,費用她隨意。給,那是她應該,不給兒子是我的,要了我就要好好扶養。今天的努力付出,就是不想給自己的將來留下遺憾。如果不是離異,比如對方死亡孩子你不管嘛?一個人不管你做什麼事,都要遇到對的人。好好扶養自己的孩子,不要因為大人感情上的錯誤,影響孩子的前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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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賣火柴的小阿哥
簡單!就是不想因為有個拖油瓶在,影響她繼續心機嫁個理想的好人家!此類女人自私自利就和只顧自己爽的渣男一個型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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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母親沒有幾個不疼愛孩子的,當然也有另類,可能離婚了女方考慮還會繼續找,帶孩子不好尋新的人家,才迫不得已那樣!我鄰居就是離婚女新嫁來的,和前夫離婚後留一女孩對方連探視權都沒給,可以想象哪個女人以前都幹什麼了,新找的這個男人是父母離婚,三十大幾才透過介紹認識的,不幾天就搞一起,不久就懷孕生孩子了,婚後各種打罵,雞飛狗跳,因為這個男的身體不好還懶,也不想想三十幾沒找到物件,這個女人是瞎眼了,生活的艱難,都沒有正式工作,倆孩子了!奉勸大家,得過且過,包容自己家人不醜,沒有對錯,只有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