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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戴雨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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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打醬油哥
這個就的看情況而定了。父母情況差不多的情況下。孩子跟著母親會好些。往往父親在關心孩子上面。沒有母親細緻。這個的看情況而定。家家情況都不一樣。結果也都不一樣。下面幾種情況。
1.女方出軌。離婚的。建議孩子判給男方。為什麼。應為她沒有責任心。沒有為孩子和這個家著想。讓孩子跟著她。沒個好。
2.男方出軌。同上。建議孩子判給女方。
3.夫妻兩和平分手。且沒有不良嗜好。就看誰的經濟條件好。就判給誰吧。
夫妻在爭奪孩子撫養權時。別意氣用事。多為孩子想想。別傷了孩子的心。可以徵求孩子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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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蝴蝶為花醉1625
夫妻離婚,關於子女的撫養問題法院通常依照有利子女健康成長為原則,結合雙方經濟能力、與子女生活時間等因素確定,大一點的孩子可以由他自己選擇。
父母對孩子最好的愛就是給他一個完整的家。家是一個孩子健康成長的樂園,是孩子的避風港。但是現實生活中,隨著父母的離婚,有些孩子就失去了這個溫暖的港灣,變成了家庭的受害者。雖然有些父母也會告訴孩子,爸爸媽媽離婚了,但對你的愛是不變的,真的是這樣嗎?
男性往往粗心大意,再婚後把整個家交給了後妻,在家就成了甩手掌櫃,自然不會注意到孩子的情況,孩子受到威脅不敢亂說話,有的男性根本不相信孩子說的,有的甚至等到孩子出事了都還在袒護後妻。所以,如果母親各方面條件允許的話最好把孩子帶在身邊,俗話說孩子是娘身上掉下的肉,大部分的母親還是愛孩子的,即便再婚後她也能做到對孩子無微不至的關心、呵護和照顧,讓孩子享受到切切實實的母愛。
所以,奉勸有孩子的家庭,夫妻有了矛盾,一定要及時的溝通,不到萬不得已千萬不要走上離婚這一條路,父母離婚對孩子的傷害是非常大的。對孩子來說最大的幸福和愛,就是爸爸媽媽牽著他的小手,陪他慢慢長大,直麵人生的風風雨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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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zhanggeng勤
如果感情破裂離婚,孩子撫養權問題關鍵看誰有利於孩子成長,法院即判歸誰。
最好不離婚,如果實在沒辦法,當然跟母親,因為母親更懂得呵護孩子。
孩子未滿兩週歲時一般優先歸母親撫養,滿兩週歲法院將根據雙方實際條件按對孩子成長有利的原則確定孩子歸屬,滿十週歲法院還會徵求孩子的意見。一方撫養子女的,另一方有權探視並支付撫養費。撫養費標準,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撫養費;無固定收入的,由法院根據孩子實際支出、當地的生活水平及雙方經濟狀況綜合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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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樂樂明天更好
1.離婚,是對一種生活狀態的簡單描述。對於孩子來說,離婚改變了他們和爸爸媽媽一起生活的方式。因此當父母們處理婚姻關係的破裂,還必須面臨的問題就是,誰該擁有孩子的撫養權呢?其實,問題答案不是媽媽,也不是爸爸,而是那個最合適撫養孩子的人。所謂合適,就是那個從發展的眼光看最合適的那個人。
2.大多數人都會認為孩子當然應該跟媽媽,理由很簡單,因為媽媽更會照顧孩子。但是我們假設一下,如果孩子的媽媽是一個不負責任的媽媽呢?所以性別不是考慮孩子應該跟誰的條件。
3.孩子本身既不屬於媽媽,也不屬於爸爸,而是屬於他自己。父母的責任是需要在孩子成年前,給他們提供一個健康的生活空間,以及儘可能好的教育環境,而能否提供給孩子這些空間和環境,才是決定誰最該擁有孩子撫養權的關鍵所在。
回覆列表
從法律的角度來說,誰更有能力撫養孩子,孩子跟了誰更有利於孩子的成長就跟誰。如果孩子是十歲以上的,還得看孩子的意願。
不管孩子跟了誰,另一方都得支付相應的撫養費,撫養費的數額根據一方的收入狀況和孩子的撫養成本來確定。
按照一般人的說法,寧跟討飯的娘而不跟當官的爹,這可能是怕未來的孩子後媽待孩子不好吧。
俗話說寧拆十座廟而不毀一樁婚,還是希望你們慎重考慮,以後不管跟誰結婚都是有風險的。再完美的婚姻也都有厭煩的那一天,對於婚姻,請堅持相對合理主義,不要拿放大鏡去發現婚姻的問題。那樣會活不下去的,且行且珍惜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