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倆結婚買房首付男女方一人一半,貸款我倆還,彩禮錢六萬,買三金花費四萬。結婚女方陪嫁十萬用來買車。訂婚時公公當著介紹人和親戚們的面說,會借一點錢,但是不會讓我們還。婚後相安無事兩年,現在娃剛滿月,公公突然給老公施壓說結婚的錢全部都是借的高利貸,要求我們小兩口還。就問問大家,這錢我們該不該還?
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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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閒人小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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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仰望星空獨享自在
男方父母這麼做沒毛病,現實中就有這樣的例子,最終法院判決子女還錢。引用一份法院的判決書說明問題。
現在社會上存在一種通病,認為兒女成年成家之後父母的付出和關心是理所當然的,其實此時父母的付出並非父母所應負擔之法律義務。
現如今受高房價影響,兒女剛參加工作又面臨成家壓力,經濟條件有限情況下父母出資結婚雖為常事,但兒女萬不能以為父母出資乃天經地義,須知父母養育兒女成人已為不易,兒女成年之後尚要求父母繼續無條件付出實為嚴苛,亦為法律所不能支援。因此,在父母出資之時未有明確表示出資系贈與的情況下,基於父母應負養育義務的時限,應予認定該出資款為對兒女的臨時性資金出借,目的在於幫助兒女渡過經濟困窘期,兒女理應負擔償還義務,如此方能保障父母自身權益,並避免兒女成家而反使父母陷於經濟困窘之境地,此亦為敬老之應有道義。至於事後父母是否要求兒女償還,乃父母行使自己債權或放棄自己債權的範疇,與債權本身的客觀存在無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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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伊春美食美客
這世間沒有錢就沒有物件,沒有錢,又不可能說上媳婦兒。這是事實。可憐天下父母心!現在有多少父母?家庭的生活仍在貧困線以下。可是為了給孩子娶上一個媳婦兒。成立一個家庭,父母們就東拼西湊,湊出了錢,為兒子說上媳婦兒。這就是當今社會的現狀。哪個女人願意跟沒錢的男人去結婚呢?又有哪一個女人願意跟沒錢的男人去。顛簸流離呢。其實每個女孩子都有一個白馬王子的夢都想過上自己想要的生活。這都沒有錯,錯的是這個社會太現實了。所以為了兒子能娶上媳婦兒,即使是悲傷,高利貸也要為兒子交上彩禮錢,娶兒媳婦兒進門。事實是結婚以後,面對著高額的借款,這怎麼辦?無非也就是全家努力來還這些欠款。到頭來,小兩口兒也不能坐視不管,還是要揹著債務替父母們還債,這樣的現象很普遍。但是也值得同情。我勸結婚的小兩口不要因為這事爭吵鬧離婚,還是齊心協力的還清債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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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講真的涼涼
還沒結婚就算計,還借高利貸結婚?
女方做的可以了,房子首付出一半,彩禮6萬,卻賠嫁10萬。
男方沒能力結婚就別害人,也許有人要罵女的,用賠嫁錢還。女子懷孕一般不工作,幼兒花錢大把,沒錢怎麼辦,那男的一看就是沒用的貨。
窮沒事,連骨氣都沒了,還算計騙人。
像這種情況非常常見的,結婚費用比較高,但是你倆作為家庭一員,可以適當承擔一些債務的,畢竟父母年齡大了,賺錢比較少!
雖說公婆這種做法不太“地道”吧,但是借錢也是為你們買房結婚用了,享受的還是你們。
就拿我們這裡的話來說,兒女結婚後成了地主,父母就成了包身工!
我們作為兒女的也應該體諒一下,自己也許也會有這一天的!
畢竟這些錢都是為了你們夫妻二人結婚借的,按照道理來講你倆沒必要去還,但是,還是要適當的還一些吧,畢竟是一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