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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看守所資深體驗工程師

    建議從剛剛進入看守所的時候就需要律師介入了。

    因為進入看守所後,只有律師才能見到你的面,而且他也會告知你和你的家人需要做些什麼,比如看守所可以給你存錢和寄衣服,這樣,你在裡面的日子會好過很多。

    而且在你被檢察院逮捕之前,這個在刑辨裡面是黃金救援期,因為這段時間可以調節受害者進行協商賠償,如果情節比較輕的話,受到受害者原諒,檢察院有可能不下逮捕直接放了!

    再次如果你想取保候審的話,在逮捕之前機會是最大的,在檢察院逮捕後,一般是很難批准取保的。

    而且從經濟角度的話,你錢總是花了,讓律師儘早介入也罪划算,畢竟一般律師接案子後,都是跟到底的。

    當然,以我的經驗,如果簡潔明瞭的案子,沒必要請律師,因為這個真心沒什麼用,只能說是浪費錢。

  • 2 # 佛系知了

    要搞清楚這個問題,我們首先須知道在各個階段律師的權利和義務。

    1.在偵查階段,律師可以會見在押犯罪嫌疑人,可以向偵查機關提出法律意見,可以為犯罪嫌疑人申請取保候審,但不可以閱卷。

    2,在審查起訴和審判階段,律師除了可以會見在押犯罪嫌疑人,向偵查機關、審判機關申請為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審外,還可以閱卷,也就是說,在這兩個階段律師就可以查閱案卷材料了。

    透過以上的介紹,我們就可以知道,律師在刑事訴訟的每個階段,權利義務還是有些區別的,在各個階段所做的也是不同的。

    在偵查階段,聘請律師同樣重要。在案件初始,很多情況都不清楚,一旦遇到犯罪嫌疑人被關押,因為家屬不能會見犯罪嫌疑人,其家屬往往無所適從,這時候,如果請個律師去會見犯罪嫌疑人,可以緩解情緒外,還可以初步瞭解案情。如果可以的話,或許會能成功申請取保候審呢。

    在審查起訴和審判階段,辯護律師更可以閱卷了,所以這個時候如果有個律師參與,提出法律意見,或許對案件的處理更有利於犯罪嫌疑人。

    綜上,筆者認為從一開始就聘請律師最合適。由律師發揮其在每個階段的作用,這樣更有利於犯罪嫌疑人。

  • 3 # 等事長

    涉案當事人,在整個案件之中必須有一個精通法律的律師幫助,這樣才能使案件明瞭,使案件儘可能的儘早得到解決。

    律師是以提供法律服務的方式執行業務,協助當事人進訴訟或辦理其他法律事務。在哪一個階段聘請律師最合適呢?刑事案件代理,必須以刑事案件的存在為前提,即只有在刑事案件立案之後,進行代理活動。我認為在立案之後就聘請律師,律師可為其提供法律諮詢,代理申訴,控告,申請取保侯審等。在立案之初就聘請律師為當事人的代理人,不僅減少了委託人因不熟悉法律問題而帶來的麻煩,使訴訟的成本大大地降低了,也使委託人的合法權益充分地得到了保障。在整個刑事案件中,律師的身份是透過委託人所授予的代理權,維護被代理人的合治權益。也是為了維護國家法律的正確實施。

  • 4 # 春風佛面SWC

    第一,如果犯罪嫌疑人或其家庭經濟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建議在偵查階段聘請律師介入。根據中國刑事訴訟法規定,犯罪嫌疑人自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有權委託辯護人,而且只能委託律師作為辯護人。這個期間律師介入,可以向偵查機關提出犯罪嫌疑人無罪、罪輕或者較輕,,免除刑事責任的材料和意見;可以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援助,代理申訴、控告,申請變更強制措施(比如申請有羈押變更為取保候審、監視居住);可以向偵查機關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關情況並提出意見;還可以與在押犯罪嫌疑人會見和通訊。這個階段,辯護律師介入,有利於維護犯罪嫌疑人合法權益,有利於更加全面掌握案情,提前收集準備證據材料等,做好參加訴訟的準備工作。個別罪行輕微的,可以透過與受害人達成和解賠償協議等,在偵查階段化解案件,或進去審查起訴階段獲得不予起訴的結果。

    不過由於律師提供的是有償法律服務,越早聘請律師,意味著所需花費的費用就越高。所以,如果經濟條件允許的話,可以儘早聘請律師作為辯護人。

    第二、如果經濟條件不允許的話,可以視情況在審查起訴或審判階段再聘請律師辯護人。因為在審查起訴和審判階段,律師辯護人除擁有偵查階段的權利外,已經可以查閱、摘抄、複製案件材料。這個階段再聘請律師作為辯護人,也可以很好地維護犯罪嫌疑人合法權益。

    第三、如果案情清楚明瞭,罪行不嚴重的,可以不聘請律師作為辯護人。比如簡單的盜竊、故意傷害等案件,聘不聘請辯護人,結果不會有多大影響的。

    第四、如果確實經濟困難的,請不起律師擔任辯護人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其近親屬除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有援助機構審查符合條件的指派律師提供辯護外,在審查起訴和審判階段,被告人的近親屬或有關單位推薦的人也可以擔任辯護人;另外,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聾、啞人或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或者可能被判處無期徒刑、死刑的,沒有委託辯護人,司法機關應當通知法律援助機構指派律師提供辯護。

  • 5 # 法網柔情

    謝謝邀請。律師的職責是為嫌疑人做無罪或罪輕的辯護,具體哪個階段聘請律師,要因案件具體情況及經濟能力而定。偵查階段,律師主要是會見一下嫌疑人,給其提供法律諮詢等方面的幫助;嫌疑人有申訴、控告的,給代理一下,但是很少;如果案件輕微、簡單,可以代其向偵查機關申請取保候審,這是比較重要的方面,一旦取保成功,就提前結束了漫長的羈押之苦。審查起訴階段,除了上述工作外,律師可以到檢察院查閱案卷了,可以更清楚、全面的瞭解案件的事實和證據,有罪還是無罪?有哪些從輕、減輕情節,也基本上了然於胸了,辯護思路逐步成形。當然,透過閱卷,如果發現某些對自己有利的證據還沒有調取,可以向檢察院提出取證申請,更好的維護嫌疑人的合法權益。審判階段,律師主要是參加庭審,與檢察院公訴人“舌槍唇戰”、據理力爭,爭取法律給自己的當事人一個公正且從輕的判決。那麼,什麼時候聘請律師呢?我認為,先要看一下案件的具體情況,如果你認為自己受了冤屈,或者案件十分複雜,不知從哪裡下手為自己辯解,那麼最好在最初的偵查階段就聘請律師。一方面會為你答疑解惑;另一方面,律師會充分運用自己的專業和經驗優勢,介入案件、瞭解案件,保證案件實體公正和程式公正,最大限度的避免冤假錯案發生。但反之如果案件非常簡單,自己也認罪,那麼我認為在什麼階段請都行,甚至請不請律師都意義不大,畢竟還要花費一筆不菲的律師費,省下來乾點兒什麼不好。另一個方面,就要看自己的經濟能力。不同階段聘請律師,費用也會不同,我們本地,最簡單的一個刑事案件的律師費就需要1萬元左右,這對很多貧困家庭來說是捉襟見肘的。因此說,如果涉及冤假錯案,花多少錢這個律師也得請,沒有錢也要及時申請法律援助,否則,自己及親屬很難在“翻案”上有所作為。當然冤假錯案屬於極少數情況,大多數案件還是構成犯罪,只不過是需要律師來給系統的、專業的提一些從輕、減輕的處理意見,在這種情況下,就可以根據自己的經濟狀況來決定聘請律師的時間,不一而論。個人觀點,歡迎大家多關注、留言。

  • 6 # 一抹陽剛

    首先我們先說一下律師是做什麼的?

    當我們遇到刑事案件請律師的時候,請律師的目的就是律師可以幫我們做很多我們不知道如何做更有利於自己或者沒權利做的事情。所以哪個階段做合適請就分析一下就是了,肯定是偵查階段,對於後面的審查起訴或者審判階段,很多權利沒有律師從業資格的人也可以做,所以還是偵查階段請律師最合適。

    然後我們再說一下律師在偵查階段都有什麼權利呢?

    一、申請偵查人員迴避和申請複議

    二、提供法律幫助

    三、代理申訴、控告

    四、申請變更強制措施

    五、向偵查機關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關情況,提出意見

    六、辯護律師可以同在押和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訊,瞭解案 件有關情況,提供法律諮詢等

    七、收集證據 新刑訴法第四十條規定辯護人收集的有關犯罪嫌疑人不在犯罪現 場、未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屬於依法不負刑事責任的精神病人的證據,應當及時 告知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

    八、為審查批准逮捕提供意見

    九、為偵查的事實和定性提供書面意見

    十、取得偵查終結移送情況。

  • 7 # 江西律師

    對於這個問題,個人認為在你經濟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偵查階段就可以請律師介入。不允許的情況下,最遲也不要超過審查起訴階段。

    下面我就說說我的理由:

    首先,《民事訴訟法》第三十三條規定:“在偵查階段,犯罪嫌疑人只能委託律師作為辯護人”,也就是說你不能委託其他任何人作為辯護人。足以說明,律師在偵查階段的重要性。同時,第三十六條還規定:“辯護律師在偵查期間可以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幫助;代理申訴、控告;申請變更強制措施;向偵查機關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關情況,提出意見。”從這可以看出,律師介入的越早,瞭解的案情也就會越急時,對整個案件的辯護也就更有利。

    而到了審查起訴階段,律師可以像當事人核實證據,並且查閱、複製案卷材料。證據及案件材料是律師辯護的基礎,只有充分了解案情,找到對犯罪嫌疑人最有利的證據,才能做最有利的辯護。因此,如果在審查起訴階段還不請律師介入,那麼犯罪嫌疑人將非常被動,對整個定罪量刑都會產生極為不利的影響。

    所以,沒有合不合適,只有越早越好。

  • 8 # 429方寸世界

    在偵查、審查起訴階段,可以委託律師辦理會見,瞭解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情況,詢問犯罪嫌疑人是否需要家裡人辦理與案件無關的事情,託律師把自己家庭日常生活情況告訴犯罪嫌疑人,讓他在看守所裡不必掛念家中,可以委託律師申請取保候審。此時委託律師,對犯罪嫌疑人和犯罪嫌疑人親屬,都有好處。

    審判階段,委託律師為辯護人,律師可以依法查閱審查起訴全部案卷,瞭解檢方指控的犯罪事實,為被告人做充分有效的辯護。

    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可以根據自己家庭情況,考慮委託律師,或者申請法律援助律師。

  • 9 # 進擊的陰陽魚

    一句話越早越好。不過現在警察的角度就是越早律師介入越難辦,因為有的律師教的辦法確實厲害,本來好好的案子全被攪和了。我辦過一次案件,乙是村長,有錢有勢,經常欺負人,有次乙因徵地甲不肯簽字的原因,帶人去甲家找事,把甲的妻兒老小都打了一頓並且將甲家裡的物品都砸爛。甲當時外出回來後怒火攻心,就拿著斧頭砸乙家門。然後乙的兩個兒子在家。開門後在院裡與甲撕打。乙的大兒子用鐵鍬把甲的顱骨打的粉碎性骨折,後經鑑定。甲為重傷,乙的兩個兒子為輕微傷。我辦理的時候乙的兩個兒子都把事情說的清清楚楚,甲醒來後也說了經過。乙的日子當時也在家,證人證言受害人甲的指認,乙兩個而已的供述都一致。後來批捕後,乙才給兒子請了律師。然後翻供說是因為在網路上看到的警察刑訊逼供厲害,所以我問他們他們就直接編了個當時的情況承認自己打人的事情,其實當時是甲拿斧頭追著他們跑,眼看就要看到自己了,就隨手撿了個東西看都沒看就扔到了後面,然後甲就倒地上了最後雖然沒有成功翻供,但是如果當時乙的妻子不做證或者說沒看到呢。甲指認,乙兩個兒子否認。疑罪從無,最多防衛過當。

  • 10 # 杭州刑事律師

    我現在收刑事案件,律師費與幾個階段沒有關係。有些人可能考慮律師費問題,才會糾結這個。從刑事辦案需要“得寸進尺”的戰略眼光看,當然是越早越好。特別是刑事拘留初期,往往是取保候審的黃金時間。

  • 11 # 使用者54210585078

    最好的時間點是第一次訊問時,就開始請律師提供法律幫助。

    此時,律師介入有利於犯罪嫌疑人瞭解所涉及案件的性質,量刑以及瞭解何為自首、坦白、立功、累犯、從犯等一系列重要知識!

  • 12 # 五根調解工作室

    因案件參與人數及性質而定,如輕微刑事犯罪,一人作案,偵查階段請律師,可取保候審。團伙作案,偵查階段請律師,可為嫌犯提供及時法律幫助,對團伙作案主犯,從犯,脅從犯及量刑有所作用。如嚴重犯罪,一人作案,事實清楚,審查起訴階段或審判階段請律師。這是從經濟成本談個人看法。如經濟條件允許,任何案件均可在偵查階段請律師;如生活困難,符合法律援助條件可申請法律援助。

  • 13 # 哈爾濱雪生律師

    律師認為,應該是從偵查開始請律師。法律在每個階段賦予嫌疑人的權力有相同的,也有不同的。律師儘早介入,可以更好的維護當事人權利。

  • 14 # 刑辯律師鄒玉傑

    刑事案件,每個階段有每個階段的用途和功能。比如在公安偵查階段,律師提前介入可以申請取保候審、羈押必要性審查,瞭解案件的情況罪名,可以和偵查機關溝通協調,儘量降低案件的複雜程度。在檢察院審查起訴階段,律師介入的話,可以和檢察院具體溝通,找出案件證據的漏洞,和檢察院進行協商溝通,爭取不起訴或者附條件不起訴。當然此時還可以申請取保候審,要求羈押必要性審查。法院庭審階段的重要性就不用多說了。因為此時是解決案件的最後一關。要把案件裡面的所有問題,在此時必須解決掉,否則基本就沒有希望了。綜上可知,如果有可能刑事案件儘量儘早委託律師,越早越好。越早越有可能把案件消滅於萌芽狀態,儘早的化解掉。希望上述建議對你有所幫助!

  • 15 # 西安呂琦律師

    請律師越早越好。在批捕之前律師介入,可以和檢察院交流意見,對認為不構成犯罪的提出不批准逮捕的法律意見,有時會有意想不到的結果。而且律師的介入,對嫌疑人正確理解法律知識,清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有著良好的效果。以我的經驗,我認為律師介入越早越好。當然,一定要請專業、辦理刑事案件熟練的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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